懿律及义律率舰队抵大沽的时候,琦善以世袭一等侯、文渊阁大学士任直隶总督。他是满洲正黄旗人。嘉庆十一年(1806年),他初次就外省官职,任河南按察使,后转江宁布政使,续调任山东、两江、四川各省的督抚。道光十一年(1831年),补直隶总督。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的外交全在广东。故琦善在官场的年岁虽久,但于外交是绝无经验的。
道光二十年(1840年)七月十四,懿律等到了大沽。琦善遵旨派游击罗应鳌前往询问。罗回来报告说:英人“只谓迭遭广东攻击,负屈之由,无从上达天听,恳求转奏”[33]。此种诉屈伸冤的态度是琦善对付英人的出发点,是极关紧要的。这态度当然不是英政府的态度。那么,误会是从何来的呢?或者是义律故意采此态度以图交涉的开始,所谓不顾形式只求实际的办法。或者是翻译官马礼逊未加审慎而用中国官场的文字。或者是琦善的误会。三种解释都是可能的,都曾实现过的,但断断不是琦善欺君饰词,因为他以后给英人文书就把他们当作伸冤者对待。琦善一面请旨,一面令英人候至二十日听回信。十七日,谕旨下了。十八日琦善即派千总白含章往英船接收正式公文。
此封公文就是英国外部大臣巴麦尊爵士“致大清国皇帝钦命宰相”的照会。此文是全鸦片战争最紧要的外交文案,研究此战者必须细审此照会的原文与译文[34]。译者遵照巴麦尊的训令只求信,不求雅。结果不但不雅,且不甚达。但除一句外,全文的翻译,确极守信。这一句原文是“to demand from the Imperor satisfaction and redress”,译文变为“求讨皇帝昭雪伸冤”。[35]难怪宣宗和琦善把这个外交案当做属下告状的讼案办!
这照会前大半说明英国不满意中国的地处,后小半讲英国的要求。中国禁烟的法子错了。烟禁的法律久成具文,何得全无声明忽然加严?就是要加严,亦当先办中国的官吏,后办外人,因为官吏“相助运进额受规银任纵”。中国反首先严办外人,宽赦官吏,岂不是“开一眼而鉴外人犯罪,闭一眼不得鉴官宪犯罪乎”?就是要办外人,亦应分别良莠,不应一概禁锢,“尽绝食物,所佣内地工人,见驱不准相助”。如外人不缴烟土,即“吓呼使之饿死”。不但英国商人是如此虐待,即“大英国家特委管理领事”“亦行强迫凌辱”。这是“亵渎大英国威仪”。因此层层理由,英国第一要求赔偿烟价。第二要求割让一岛或数岛,作为英商居住之地,“以免(日后)其身子磨难,而保其赀货妥当”。第三要求中国政府赔偿广州行商的积欠。第四要求以后中英官吏平等相待。第五要求赔偿战费及使费。倘中国“不妥善昭雪定事,仍必相战不息矣”。照会内虽未提及林则徐的名字,只说“其官宪”,中外皆知英国所不满意的禁烟办法皆是林的行动。照会的口气虽是很强硬,但全文的方式实在是控告林的方式。
巴麦尊爵士给懿律及义律的训令[36]有一段是为他们交涉时留伸缩地步的。他说倘中国不愿割地,那么可与中国订通商条约,包括:(一)加开通商口岸;(二)在口岸外人应有居留的自由及生命财产的保护;(三)中国需有公布的(publicly known)及一定的(fixed)海关税则;(四)英国可派领事来华;(五)治外法权。除治外法权一项,余皆为国际的惯例,并无不平等的性质,且并不有害于中国。订商约或割地:这二者,中国可择其一。这点选择的自由就是当时中国外交的机会。要评断琦善外交的优劣就在这一点。
琦善接到了巴麦尊的照会,一面转送北京请旨,一面与懿律约定十天内回答。廷臣如何计议,我们不能知其详细。计议的结果,就是七月二十四日的二道谕旨[37]。一道说:“大皇帝统驭寰瀛,薄海内外,无不一视同仁。凡外藩之来中国贸易者,稍有冤抑,立即查明惩办。上年林则徐查禁烟土,未能仰体大公至正之意,以致受人欺蒙,措置失当。兹所求昭雪之冤,大皇帝早有所闻,必当逐细查明,重治其罪。现已派钦差大臣,驰至广东,秉公查办,定能代伸冤抑。该统帅懿律等,着即返掉南还,听候办理可也。”此道上谕可说是中国给英国的正式答复。其他一道是给琦善的详细训令。“所求昭雪冤抑一节,自应逐加访察,处处得实,方足以折其心……俾该夷等咸知天朝大公至正,无稍回护,庶不敢借口伸冤,狡焉思逞也。”至于割让海岛,“断不能另辟一境,致坏成规”。所谓“成规”就是一口通商。行商的积欠,“亦应自为清理,朝廷何能过问”?换言之,广东行商所欠英人的债,英人应该向行商追讨,何得向朝廷索赔?“倘欲催讨烟价,著谕以当日呈缴之烟,原系违禁之件,早经眼同烧毁,既已呈缴于前,即不得索价于后。”这种自大的态度何等可笑!英国所要求者一概拒绝,唯图重治林则徐的罪以了案,这岂不是儿戏!但在当时这是极自然、极正大的办法。“薄海内外,无不一视同仁”:这岂不是中国传统的王道?英国既以控告林则徐来,中国即以查办林则徐回答:这岂不是皇帝“大公至正之意”?
八月二日,琦善即遵旨回答了英国代表。他们不满意,要求与琦善面议。琦善以“体制攸关”,不应该上英国船,遂请义律登岸。八月初四、初五,他们二人在大沽海岸面议了两次。义律重申要求,琦善照圣旨答复。交涉不得要领。最困难的问题是烟价的赔偿。八月十八、十九,琦善复与懿律移文交涉。他最后所许者,除查林则徐外,还有恢复通商及赔烟价的一部分二条。“如能照常恭顺,俟钦差大臣到彼查办,或贵国乞恩通商,据情具奏,仰邀恩准,亦未可定。”“如贵统帅钦遵谕旨,返棹南还,听钦差大臣驰往办理,虽明知烟价所值无多,要必能使贵统帅(懿律)有以登复贵国王,而贵领事(义律)亦可申雪前抑。果如所言,将有利于商贾,有益于兵民,使彼此相安如初,则贵统帅回国时,必颜面增光,可称为贵国王能事之臣矣。”英国代表于是“遵循皇帝的意旨”(in compliance with the pleasure of the Emperor)开船往广东,并约定两国停止军事行动。[38]
英国政府所以教懿律及义律带兵船来大沽者,就是要他们中以武力强迫中国承认英国的要求。懿律等在大沽虽手握重兵,然交涉未达目的即起碇回南,且说回南是遵循中国皇帝的意旨。难怪巴麦尊几乎气死了。难怪中国以为“抚夷”成功了。宣宗因此饬令撤防,“以节靡费”,且即罢免林则徐以表示中国的正大。大沽的胜利是琦善得志的阶梯,也是他日后失败的根由。懿律等的举动不但不利于英国,且不利于中国,因为从此举动发生了无穷的误会。但他们也有几种理由:彼时英兵生病者多,且已到秋初,不宜在华北起始军事行动。琦善态度和平,倘与林则徐相比,实有天壤之别。他们想在广东与他交涉,不难成功。他们在大沽不过迁就,并不放弃他们的要求。
英国政府带兵驻守大沽
琦善在大沽除交涉外,同时切实调查了敌人的军备。他的报告和朝廷改变林则徐的强硬政策当然有密切的关系。英国军舰的高大,这是显而易见的。“又各设有大炮,约重七八千斤。炮位之下,设有石磨盘,中具机轴,只需转移磨盘,炮即随其所向。”此外还有,“火焰船”,“内外俱有风轮,中设火池,火乘风起,烟气上熏,轮盘即激水自转,无风无潮,顺水逆水皆能飞渡”。[39]当时的人如林则徐所拟破夷之法,琦善以为皆不足恃。倘攻夷船的下层,“夷船出水处所亦经设有炮位,是其意在回击也”。若欲穿其船底,则外人水兵“能于深五六丈处,持械投入海中,逾时则入跳跃登舟,直至颠顶,是意在抵御也”。此外还有纵火焚烧的法子,“今则该夷泊船,各自相离数里,不肯衔尾寄碇……是意在却避延烧也”。“泥恒言以图之,执成法以御之,或反中其诡计,未必足以决胜。”[40] 这是琦善“知彼”的工夫。
对于这样的强敌,中国有能力可以抵抗吗?琦善说中国毫无足恃。“该夷所恃者为大炮,其所畏者亦唯大炮。那么,中国正缺乏大炮。譬如在山海关一带本无存炮,现饬委员等在于报部废弃炮位内,检得数尊,尚系前明之物,业已蒸洗备用。”华北如此,华南亦难操胜算。“即如江浙等省所恃为外卫者,原止长江大海。今海道已被该夷游奕䜣,长江又所在可通,是险要已为该夷所据,水师转不能入海穷追。”[41]假设中国能于一处得胜,英国必转攻别处;假使我们能于今年得胜,英国必于明年再来。“欲求处处得胜,时时常胜,臣实不免隐存意外之虞。”“边衅一开,兵结莫释。我皇上日理万机,更不值加以此等小丑跳梁,时殷宸廑。而频年防守,亦不免费饷劳师。”这是琦善“知己”的工夫。
外交的元素不外“理”与“势”。鸦片战争的时候,中、英各执其理,各是其是。故中、英的问题,论审视,论知己彼的工夫,琦善无疑的远在时人之上。琦善仍是半知半解,但时人简直是无知无解。所以琦善大声疾呼的主和,而时人斥为媚外,或甚至疑其受英人的贿赂。
不幸,十一月六日琦善到广东的时候,国内的空气及中、英间的感情均不利于和议。伊里布在浙江曾要求英国退还定海,英人不允,朝野因之以为英国求和非出于至诚。在英国方面,因中国在浙江抢夺二十多个英国人,且给以不堪的待遇,决战之心亦复增加。十一月内,浙抚刘韵珂[42]、钦差大臣祁寯藻黄爵滋[43],御史蔡家玕[44]相继上奏,说英人有久据定海的阴谋。朝廷主和的心志为之摇动。同时义律在广东多年,偏重广州通商的利益,主张在广州先决胜负。所以他在广东的态度,比在大沽强硬多了。中国对他送信的船开了炮,他就派兵船来报复。所以琦善到广东后的第一次奏稿就说义律的语气“较前更加傲慢”。适此时懿律忽称病,交涉由义律一人负责。琦善莫名其妙。“初六日(委员)接见懿律时,虽其面色稍黄,并无病容,然则何至一日之间,遽尔病剧欲回?”那么此中必有狡计:“今懿律猝然而行,或就此间别作阴谋,或其意见与义律另有参差,抑或竟系折回浙江,欲图占据,均难逆料。”[45]所以琦善就飞咨伊里布,教他在浙江严防英人的袭攻。
这样的环境绝非议和的环境,但广东的军备状况更使琦善坚持和议。他说广东“水师营务,微特船不敌夷人之坚,炮不敌夷人之利,而兵丁胆气怯弱,每遇夷船少人稀之顷,辄喜贪功,迨见来势强横,则皆望而生惧”。他第一步工作当然是联络感情、和缓空气。他教水师参将致信懿律:“声明未询原委,擅先开炮,系由兵丁错误,现在严查惩办。”如此冲突免了,而双方的面子都顾到了。同时他又释放了叱吨(Vincent Staunton)。此不过在澳门外人的一个教书先生。因至海岸游水,民人乘机掳之而献于林则徐以图赏资。英人已屡求释放而林不许。琦善此举,虽得罪了林派,尤为英人所感激。空气为之大变,交涉得以进行。
义律交涉的出发点就是前在大沽所要求的条件。(1)他要求赔偿烟价,首先要两千万元,后减至一千六百万,又减到一千二百万。琦善先许三百万,续加至四百万,又加至五百万。这是市场讲价式的外交。(2)兵费一条,琦善坚决拒绝。“答以此系伊等自取虚糜。我军增兵防守,亦曾多费饷银,又将从何取索?”(3)行商的欠款应由行商赔补。(4)义律允退还定海,但要求在粤、闽、浙沿海地方另给一处。琦善以为万万不可:“假以偏隅尺土,恐其结党成群,建台设炮,久之渐成占据,贻患将来,不得不先为之虑。且其地亦甚难择,无论江、浙等处均属腹地,断难容留夷人,即福建之厦门一带,亦与台湾壤地相连……无要可扼,防守尤难。”(5)中、英官吏平等一节,琦善当即许可。这是十一月二十一以前交涉的经过。[46] 十二月初七的上谕不许琦善割尺寸地,赔分毫钱,只教他“乘机攻剿,毋得示弱”。于是全国复积极调兵遣将了。
这道上谕十二月二十左右始到广东。未到之先,琦善的交涉又有进展。烟价的赔偿定六百万元,分五年交付。交涉的焦点在割地。义律要求香港,琦善坚持不可:“即香港亦宽至七八十里,环处众山之中,可避风涛。如或给予,必致屯兵聚粮,建台设炮。久之必觊觎广东,流弊不可胜言。”香港既不能得,义律遂要求添开口岸二处。琦善以为“添给贸易码头,较之给予地方,似为得体”。他本意愿添二处,但为讲价计,先只许厦门一处,且只许在船上交易,不许登岸。[47]义律颇讨厌这种讲价式的交涉,遂以战争胁之。琦善虽一面备战,他的实心在求和。他十二月初四所具的折内求朝廷许添通商口岸。粤东防守如何不可靠,他在折内又说了一遍:“盖缘历任率皆文臣,笔下虽佳,武备未谙”;“即前督臣林则徐、邓廷桢所奏铁链,一经大船碰撞,亦即断折,未足抵御。”初六日,义律请他到澳门去面议。他以为“无此体制”并恐“狼子野心”“中怀叵测”,只许移文往来。十四日,义律声明交涉决裂,定于明日攻击。琦善的复信尚未发去,中、英已开始战争了。
十二月十五日,大角、沙角失守了,琦善的交涉就让步。二十七日,遂与义律定了《穿鼻草约》[48]:(1)中国割让香港与英国,但中国得在香港设关收税,如在黄浦一样。(2)赔款六百万元,五年交清。(3)中英官吏平等。(4)广州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正月初旬复市。在英国方面,即时退还定海。此约是琦善外交的结晶。最重要的就是割让香港。在定约的时候,琦善已经接到了不许割地、不许赔款的谕旨。照法律他当然有违旨的罪。但从政治看来,琦善的草约是当时时势所许可的最优的条件,最少的损失。我们倘与《南京条约》相较,就能断定《穿鼻草约》是琦善外交的大胜利。《南京条约》完全割香港;《穿鼻草约》尚保留中国在香港收税的权利。《南京条约》开五口通商;《穿鼻草约》仍是广东一口通商。《南京条约》赔款二千一百万元;《穿鼻草约》赔款只六百万元。我们倘又记得义律因订《穿鼻草约》大受了巴麦尊的斥责[49],我们更能佩服琦善外交了。
定了此约以后,琦善苦口婆心的求朝廷批准,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五到京的奏折可说是他最后的努力。他说战争是万不可能,因为地势无要可扼,军械无利可恃,兵力不固,民心不坚。“奴才再四思维,一身所系犹小,而国计民生之同关休戚者甚重且远。盖奴才获咎于打仗之未能取胜,与获咎于办理之未合宸谟,同一待罪。余生何所顾惜。然奴才获咎于办理之未合宸谟,而广东之疆地民生犹得仰赖圣主洪福借保义安。如奴才获咎于打仗之未能取胜,则损天威而害民生,而办理更无从措手。”宣宗的朱批说:“朕断不似汝之甘受逆夷欺侮戏弄,迷而不返。胆敢背朕谕旨,仍然接递逆书,代逆恳求,突出情理之外,是何肺腑,无能不堪之至!”“琦善着革去大学士,拔去花翎,仍交部严加议处。”[50]部议尚未定夺,怡良报告英占据香港的奏折已于二月初六到了北京。宣宗即降旨:“琦善着革职锁拿……家产即行查抄入官。”北京审判的不公,已于上文说明。
琦善与鸦片战争的关系,在军事方面,无可称赞,亦无可责备。在外交方面,他实在是远超时人,因为他审察中外强弱的形势和权衡利害的轻重,远在时人之上。虽然,琦善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不能算重要。宣宗以后又赦免了他,使他做了一任陕甘总督,一任云贵总督。
琦善被迫让步
他既知中国不如英国之强,他应该提倡自强,如同治时代的奕䜣、文祥及曾、左、李诸人但他对于国家的自强,竟不提及。林则徐虽同有此病,但林于中外的形势实不及琦善那样的明白。
(选自《清华学报》第六卷第三期)
【注释】
[1] 《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故宫博物院影印本,以下简称《始末》)卷二,卷三,卷四。
[2] 本文译名皆从官书。
[3] 《始末》卷二十四页三十五下。
[4] 《始末》卷二十八页二十三。
[5] 《始末》卷三十页四十一。
[6] 《左文襄公书牍》卷一。
[7] 《始末》卷二十页三十二下;卷二十三页一;卷二十四页二十四。
[8] 《始末》卷二十五页九下。
[9] 《始末》卷二十五页十一下。
[10] 《始末》卷二十五页二十五下至二十七,页三十九下至四十二。
[11] 夏燮《中西纪事》卷六页十七下。
[12] 《始末》卷十二页十二至十四。
[13] 《始末》卷十四页三十九。
[14] 《始末》卷十五页十三至十四。(www.xing528.com)
[15] 《始末》卷十五至十六。
[16] 《始末》卷十六页二十二至二十三,页三十至三十七。
[17] 《始末》卷十七页一。
[18] 《始末》卷十七页二至三。
[19] 《始末》卷十八页一至五。
[20] 《始末》卷十九页十二至十三。
[21] Lieutenant John Ouchterlony,The Chinese War(London 1844),p.95。
[22] 此处数目根据下列三书:Ouchterlony, op.cit, chap.IX.W.D.Bernard, Narrative of the Voyages and Services of the Nemesis(London, 1844), vol.I, pp257-280. Chinese Repositony, vol.X,pp.37-43。三书所载中国兵士伤亡数目与琦善的报告不符。他说:陆路军官亡者六名,伤者十九名,兵丁亡者一百六十二名。参看《始末》卷二十三页十八至二十二。
[23] 关天培《筹海初集》卷三页七十六。
[24] Chinese Repository,vol.X,pp.41-42.Bernard,loc.cit.,p.264。
[25] 《始末》卷二十三项十五,页三十三;卷二十四页一至二,页八。
[26] Peanand,loc.cit,pp.312-318,327-329。
[27] Bermard,loc.cit.pp.324-344.Ouchterlony, op.cit, chap.XI.
[28] Sir John Francis Davis, china during the war and Since the Feace (London, 1852) Vol.I,pp99-110。
[29] 《中西纪事》卷五页十三。
[30] 《圣武记》(石印本)卷十页二十九。
[31] vol.IX.P220, Aug, 1840
[32] 他日当撰专论说明林之衣钵如何一传至徐广缙,再传至叶名琛。
[33] 《始末》卷十二页十七。
[34] 原文见mors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Chinese empire, vol.I (1910) PP.621-626。译文见《始末》卷十二页三十至三十八。
[35] 此点的注意我得自罗志希先生的谈话。
[36] Morse, loc.cit.pp.626-630。
[37] 《始末》卷十三页一至三。
[38] 琦善在大沽给英国代表照会见《始末》卷十二页三十八至三十九;卷十四页三十四至三十九,参看Morse, loc.cit.pp.632-640。
[39] 《始末》卷十二页二十九。
[40] 《始末》卷十五页六。
[41] 《始末》卷十四页三十二至三十三。
[42] 《始末》卷十七页二十六至二十九。
[43] 《始末》卷十七页三十五至三十七。
[44] 《始末》卷十七页四十四。
[45] 《始末》卷十八页一至三。
[46] 《始末》卷十八页九至十七。
[47] 《始末》卷十八页二十五至三十三。
[48] Chinese Repository, vol.X, p.63。
[49] Morse, loc.cit.pp.641-642。
[50] 全段根据《始末》卷二十二页十二至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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