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杜预《集解》,“诗以言志”是其一以贯之的诗学思想,“情志合一”则又是其基本思想倾向。这种诗学思想及其倾向,一方面直接受《左传》诗学观念的影响,间接接受汉代诗学观念尤其是《诗》序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不自觉地带有西晋《诗》学观念的印记。
《左传》所言之“志”含义相当丰富,除去“记载”一类与情无关的义项外,其中与情感有关的义项约有六种:(1)意愿、遗志。如“盖隐公成父之志,为别立宫也。”(隐公五年)(2)思想、想法。“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襄公二十五年)(3)本性、性情。“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昭公二十五年)(4)希望、期待。“吉过于其志。”杜注:“志,望也。”(哀公十六年)(5)神情,精神。“味以行气,气以实志,志以定言,言以出令。”(昭公九年)(6)心意,神志。“疾不可为也,是谓近非鬼非食,惑以丧志。”孔颖达疏:“以丧失志意也。”(昭公元年)以上六个义项基本可以囊括先秦典籍与情相关的“志”的概念意义。由此可见,《左传》之“志”与“情”并无判然界限。故孔颖达曰:“六志,《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所从言之异耳。”[29]
然而,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左传》也特别强调以礼法约束本然性情,如“以制六志”“使不过节”。第二,《左传》所言之“志”与“礼”又几乎完全叠合在一起,如“礼失则昏,名失则愆,失志为昏,失所为愆。”(哀公十六年)失礼“则昏”,“失志”亦为昏,故知礼志一也。第三,《左传》所言之“情”与“志”是统一关系,而不是分离关系,如“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以八音之器,播八方之风,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节其制而序其情。”(隐公五年)古代诗乐舞三位一体,“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尚书·尧典》),皆是言志的载体,所谓“序其情”亦即言其志,情志一也。《诗序》所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发乎情,止乎礼义。”[30]所表达的情志合一、以礼约情的诗学观念,实际上是对以《左传》为代表的先秦诗学观念的总结。
《集解》数次强调“诗以言志”,然在具体使用情、志概念时,意义又几乎不加分别。如《集解序》“故发传之体有三,而为例之情有五”,“情”即志;“周礼有史官,掌邦国四方之事,达四方之志”,“志”即情。所以情志合一也就成为杜预诗学的基本思想倾向。但是《集解》与《左传》亦有细微区别。《左传》所言之“志”意义宽泛,几乎可以涵盖一切之“情”;《集解》所言之“情”意义宽泛,几乎可以涵盖一切之“志”。这与陆机“诗缘情”之“情”意义相近,表现出情志说在西晋《诗》学中的微妙变化。
在《左传》中,不仅诗之“比兴”有两种类型:一是原诗所用之比兴;二是用诗所用之“比兴”。而且“诗言志”也有两种类型:一是作诗者之志,所表达的是《诗》中文本的原始意义;二是用诗者之志,所表达的是引《诗》的当下语境意义。杜预情志合一的《诗》学观也因此而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造篇、议论之用诗——论作诗者之志。造篇乃作者因事而作,表达特定的明确情感,杜预对这类诗歌主要是阐释其所包含的原始含义。如闵公二年:“文公为卫之多患也,先适齐。及败,宋桓公逆诸河,宵济。卫之遗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立戴公以庐于曹,许穆夫人赋《载驰》。”杜注:“《载驰》,《诗·卫风》也。许穆夫人痛卫之亡,思归唁之不可,故作诗以言志。”[31]《诗序》曰:“《载驰》,许穆夫人作也。闵其宗国颠覆,自伤不能救也。卫懿公为狄人所灭,国人分散,露于漕邑,许穆夫人闵卫之亡,伤许之小力不能救,思归唁其兄,又义不得,故赋是诗也。”[32]许穆夫人因为宗国覆灭而不能救之,思归吊唁其兄而不合礼义,故作《载驰》以抒发这种复杂的情感。杜预所言“诗以言志”即是以诗抒情,乃以揭示作诗者之志为指归。又如隐公元年:“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杜注:“庄公虽失之于初,孝心不忘,考叔感而通之,所谓‘永锡尔类’。诗人之作,各以情言。君子论之,不以文害意,故《春秋》传引诗不皆与今说诗者同。”[33]所谓“诗人之作,各以情言”,此之情乃作诗者之情,亦即志。考其诗意必须兼顾作诗者的历史语境和用诗者的当下语境,“不以文害意”是解诗的基本原则,不求“与今说诗者同”是其创新。
第二,赋诗言志之用《诗》——论用《诗》者之志。如襄公二十七年:“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杜注曰:“诗以言志。”[34]此所谓“诗以言志”,意义与《载驰》所谓“诗以言志”意义完全不同。此乃赋诗者之志,而非诗人之志。赋诗言志,既是借诗抒情,也是借诗说理。所以,志与情在杜注中常常不加分别,如昭公二十年:“晏子对曰:‘古而无死,则古之乐也……古者无死,爽鸠氏之乐,非君所愿也。’”杜注:“齐侯甘于所乐,志于不死,晏子言古,以节其情愿。”[35]享乐现实,期于不死,是齐侯之“志”,而此之志就是指情感、愿望。杜注言“志,望也”,亦即此意。情志合一,杜注又泛谓之“意”。僖公二十三年:“公子赋《河水》,公赋《六月》。”杜注:“古者礼会,因古诗以见意,故言赋。”[36]所谓“因古诗以见意”,也就是赋诗言志的意思。所以杜预所言之志,也包含“意”,如襄公十四年:“夏,诸侯之大夫从晋侯伐秦,以报栎之役也。晋侯待于竟,使六卿帅诸侯之师以进。叔向见叔孙穆子,穆子赋《匏有苦叶》。”杜注:“穆子赋《匏有苦叶》,意惟取‘深则厉,浅则揭’二句,言遇水深浅,期之必渡。穆子赋此诗,言己志在于必济也。”[37]亦即必渡河而取之。此之“志”即“意”。襄公十五年所引“嗟我怀人,寘彼周行”,杜注:“是后妃之志,以官人为急。”[38]亦同此意。
综上,杜预所言之情即志,志即情,二者之间并无本质区别;而且所言之情、志,又包含意、理,且受礼的约束。这种情志合一的诗学思想倾向,既继承了前代的诗学观念,也带有较为显著的时代特点。西晋前期,复古之风甚嚣尘上,于是“诗言志”的诗学观念成为文学批评主流,傅玄《答潘尼诗序》强调“盍各言志”,挚虞《文章流别论》“言其志,谓之诗”,正是这种复古诗学观念的代表。后来,陆机虽从诗歌发生上提出“诗缘情”(《文赋》)的理论,然而在思想表达上仍然强调“作诗以明道述志”(《遂志赋序》)。所以李善以“诗以言志,故曰缘情”阐释陆机“缘情说”[39]。而情志合一也是西晋初期基本的诗学思想倾向,挚虞《文章流别论》曰:“夫诗虽以情志为本,而以成声为节,然则雅音之韵、四言为正,其余虽备曲折之体,而非音之正也。”[40]在表达形式上,以四言为正体,为雅韵;在思想内容上,“以情志为本”,从而成为西晋复古主义诗学观念的代表。“以情志为本”与杜预情志合一的诗学思想倾向是完全一致的。杜预强调在“诗以言志”的同时凸显情志合一的诗学思想倾向,显现了历史与现实的审美契合点。
概括地说,杜预从历史语境的角度,解读《诗》文本的原始含义;从当下语境的角度,解读用诗者的接受生成意义,而且二者互相依存、互相印证,既深化了《诗》的文本阐释,推进了《诗》的研究,也揭示了文学接受的一种特殊现象,为文学接受史研究提供了另一角度。又因杜预注《诗》紧扣《左传》,不自觉地采用诗史互证的研究方法,使其诗歌阐释时时突破旧说,自铸新论,尤具有创新意义。其“诗以言志”“情志合一”的诗学思想及其倾向,虽在理论上创新不足,却也反映汉魏以来诗学主流的诗学思想形态。需补充的是,杜预《集解序》以“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概括《左传》叙事特点,在审美属性上与《诗》之比兴有密切关系,也特别具有诗学意义。
【注释】
[1]顾颉刚:《〈诗经〉在春秋战国间的地位》,《古史辨》第三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朱自清:《诗言志辨》,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夏承焘:《采诗与赋诗》,《中华文史论丛》第一辑,中华书局(上海)1962年版。
[2]傅道彬:《先秦用〈诗〉论》,《中国文学的文化批评》,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刘丽文:《左传中的〈诗经〉文化》,《春秋的回声——〈左传〉的文化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年版;俞志慧:《诗言志的分别义》,《君子儒与〈诗〉教儒——先秦儒家文学思想论》,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版。
[3]毛振华:《〈左传〉赋〈诗〉研究百年述评》,《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4]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72页。
[5]同上,第79页。
[6]笔者据《春秋左传正义》统计:赋《风》31次,涉及《诗》27首,逸诗2首;赋《小雅》32次,涉及《诗》27首,逸诗2首;赋《大雅》8次,涉及《诗》7首,逸诗1首;赋《颂》2次,涉及《诗》5首。此未包括季札聘鲁,乐工为之所歌之《诗》。现有著述或论文统计皆有讹误。
[7]笔者据《春秋左传正义》统计:其中引《风》23次,20首;《小雅》47次,26首;《大雅》57次,24首;《颂》19次,13首。另引逸诗10次,10首。现有著述或论文统计皆有讹误。
[8]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18页。
[9]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39页。
[10]同上,第504页。
[11]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0页。
[12]高亨:《诗经今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87页。
[13]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71页。
[14]同上,第1033页。
[15]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58页。
[16]同上。(www.xing528.com)
[17]同上,第639页。
[18]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68页。
[19]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59页。
[20]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2页。
[21]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11页。
[22]同上,第158页。
[23]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04页。
[24]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22页。
[25]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63页。
[26]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9页。
[27]唐圭璋:《词话丛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987页。
[28]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33页。
[29]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8页。
[30]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页。
[31]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2页。
[32]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0页。
[33]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页。
[34]同上,第1063页。
[35]同上,第1406页。
[36]同上,第413页。
[37]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19页。
[38]同上,第934页。
[39]六臣注:《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影印宋刊明州本2008年版,第255页。
[40]严可均:《全晋文》,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8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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