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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修建的粮食运输与管理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秦律中对于冒领军粮、非法买卖军粮等行为均有严厉的处罚措施。秦长城修建的地域主要在西北和北方地区。此地为农牧交错带,不是粮食的主产区,大量的粮食供应有赖于交通运输。与长城的后期修建同时进行。秦国也建立了相应的粮仓管理制度。秦国对粮仓的管理也充分显示出仓储制度的完备与严密。秦国粮仓管理制度极大地降低了粮食损耗,有效地防止了管理人员营私舞弊,杜绝了粮食运营环节中一切可能利用的漏洞。

长城修建的粮食运输与管理

由出土的秦律简牍记载可知,秦军的军粮不仅统一供给,为了防止粮食在供给过程中的流失,对此还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秦律中对于冒领军粮、非法买卖军粮等行为均有严厉的处罚措施。相关当事人、失察的官吏、知情不报者都要受到很重的惩罚。如此严苛的法律也是为了保证足够的粮食供应。

长城修建的地域主要在西北和北方地区。此地为农牧交错带,不是粮食的主产区,大量的粮食供应有赖于交通运输秦始皇时期就已经形成了陆运与漕运两大运输方式。其中,漕运是秦代运粮的主要方式,《史记·主父偃传》:“使天下飞刍挽粟,起于黄、腄、琅邪负海之郡,转输北河。”这说明沿黄河西上的漕运线已经形成。可以从东部沿海的“战略储粮仓”调粮北上。陆运虽不是大宗粮食的主要运输方式,但其机动性、灵活性强,不受地理限制。适合短途运粮。陆路交通上秦代有一项和长城齐名的工程——驰道。

秦驰道始建于公元前220年,是秦始皇为了加强对各国的控制修建的以咸阳为中心的“高速公路网”,也是为快速调兵、运输物资建设的良好的基础设施。通过驰道,可以快速把各粮仓的存粮运输至所需之地。应当注意的是,陕西境内的直道段修建年代为公元前212至前公元210年,是始皇临终前几年才开始修建的。与长城的后期修建同时进行。

在粮食运输的途中,运粮人畜自身的消耗,遇到自然灾害对粮食的损耗都要计算在内。《史记》中曾有“运千锺而至一石”(仅到达了万分之一)的说法,其中虽有夸张的成分,却展示出了运粮损耗之大。同时,粮食运输的路程,沿线的天气,都大大影响着运粮的效率。(www.xing528.com)

在秦代的粮食供应系统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粮仓。秦在战国时期就是十分富庶的国家。《战国策》记载秦国“积粟如丘山”。秦国也建立了相应的粮仓管理制度。在云梦睡虎地秦简《仓律》中,对秦国粮仓管理制度有很详细的记载。全正仓每年定时储藏各郡县收取的田租,是仓储网络系统中的主体,密布于全国各地。例如陈留仓、成都仓等。太仓设在京师,是全国最大的粮仓,供应都城用粮。即咸阳仓。转运仓为便于正仓的粮食向京师太仓转运,在漕运线沿岸修建转运仓。战略储粮仓主要为供应军需,在粮食产地设立的用于储备调度军粮之仓。例如琅琊仓、黄仓。还有囤积从产地运来粮草的边塞仓,如北河仓。

秦国对粮仓的管理也充分显示出仓储制度的完备与严密。云梦秦简中记载了详细的粮仓管理制度,从粮食的入库、登记、封存、调用,以及粮仓官吏的人员配置、工作方法等方面,事无巨细的进行规定。《睡虎地秦简·效律》中也有对仓库管理不良的处罚规定:“仓漏朽禾粟,及积禾粟而败之,其不可食者,不盈百石以下,谇官啬夫;百石以到千石,赀官啬夫一甲;过千石以上,赀官啬夫二甲;令官啬夫、冗吏共赏(偿)败禾粟。禾粟虽败而尚可食(也),程之,以其耗石数论负之。”(简22—24)[19]文献中的“一甲”“二甲”,指秦代律法中刑罚的“赀甲盾”等级。“一甲”可以是1344钱的罚金,或缴纳44石粟,如果无力承担罚金或罚粮,也可服224日的劳役来抵偿[20]

秦国粮仓管理制度极大地降低了粮食损耗,有效地防止了管理人员营私舞弊,杜绝了粮食运营环节中一切可能利用的漏洞。粮仓的设置与管理体现出秦国后勤制度的严密与科学,保障了秦代各项工程的顺利进行。而从另一方面看,秦律的设置也对民众过于苛责,《盐铁论·刑德》记载:“秦法繁如秋荼,而网密如凝脂。”[21]民众稍微疏忽触犯律法,就要赔偿大量的粮食钱财,而一般平民家庭因余粮不足只能用劳役来偿还。这就导致了从事耕种的劳动力更加不足,粮食产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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