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政治形态不仅对当时的社会文化关系至大,对于后世也有十分深远的历史影响。因此,秦汉政治史研究长期以来多有学者瞩目的学术热点。而20世纪后期秦汉政治史研究的成果,因视点的调整和方法的更新,更不乏别开生面之作。
徐卫民、贺润坤合著《秦政治思想述略》(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应当说是就这一专题进行全面论述的第一部专著。刘太祥著《汉唐行政管理》(河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有关汉代行政管理的内容,比较清楚地介绍了当时的决策机制和管理效率,也体现出作者既追求学术价值,又重视现实借鉴意义的努力。唐赞功题为《一代功臣侯者的荣辱兴衰:对“高祖功臣侯者”的考察》的论文分析了汉初功臣集团及其家族勃兴—尊宠—富厚—废免—沦落的历史道路,总结了“布衣”列侯“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逐渐改变作风,其子孙更“忘其先祖之艰难”,奢侈骄逸,迅速向反面转化,相继“陨命亡国”的历史过程和历史原因,并且以为这样的考察是有现实意义的,今人应当以史“自镜”。与唐文一同发表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5期的,还有吉书时的《试论西汉的侠官》。作者讨论了西汉特别是西汉初年政界所谓的“侠官”,即一些行为表现出浓重侠风的官吏的存在、影响和消失。同刊同期发表的马彪《两汉之际刘氏宗室的“中衰”与“中兴”》一文,论述了另一个重要的社会政治阶层在两汉之际由衰而兴的历史转变,读来也可以得到有益的启示。
卫广来《论西汉的宫闱政治》论述了秦汉上层政治生活中家族关系影响政体与政制的特殊的历史文化现象(《文史哲》1995年1期)。华友根《西汉的礼法结合及其在中国法律史上的地位》一文认为,西汉的“礼仪与律令同录”和因家族关系免罪或加刑等,是中国旧律实行礼法结合的开始。这一形式,成为中华法系的重要特征(《复旦学报》1995年6期)。
周振鹤《中央地方关系史的一个侧面:两千年地方政府层级变迁的分析》中有关秦汉时期的内容,对于透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演变有重要的意义(《复旦学报》1995年3期)。这样的研究形式,又使我们看到,通过中国两千年政治史的宏观研究认识秦汉政治的特色,同时,也是科学地说明秦汉政治在中国两千年政治史中的地位的良好范例。
朱绍侯《刘秀与他的功臣》(《中国史研究》1995年4期)等是对政治人物进行历史分析的论文,陈勇《董卓进京述论》(《中国史研究》1995年4期)等是对政治事件进行历史分析的论文,张鹤泉《东汉故吏问题试探》(《吉林大学学报》1995年5期)等是对政治阶层进行历史分析的论文,周振鹤《从汉代“部”的概念释县乡亭里制度》(《历史研究》1995年5期)等是对政治结构进行历史分析的论文,以及卜宪群《秦制、楚制和汉制》(《中国史研究》1995年1期)等对于政治体制进行历史分析的论文,都颇有新意。陈勇《论光武帝“退功臣而进文吏”》一文分析了东汉初年刘秀调整上层权力集团中南人和北人、新臣和旧臣、文官和武官的利益关系的策略,以及这种调整对于和平消除政治隐患的意义,使光武年间这一复杂的政治过程明晰地展示在人们面前(《历史研究》1995年4期)。
吏,是秦汉各级政府机构得以发挥其行政职能的重要人事构成。卜宪群《吏与秦汉官僚行政管理》一文说,“但是学界对秦汉官僚制度中吏的研究十分薄弱”,于是就吏的渊源、吏的选用与仕进、吏与官僚行政运作等诸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其中,有关“吏与官僚行政运作”“秦汉的胥吏之害”的内容,提出了一些新的值得重视的见解(《中国史研究》1996年2期)。
与这项研究有关的成果,我们还看到马育良《俗吏吏风:西汉儒家批判的一种治政现象》。所谓“俗吏”,据作者称:“是汉儒加于某些技能官吏的称谓,其作为都程度不同地带有否弃礼德传统、迷恋笃行战国以来得到发展的国家政刑技术的倾向。”“西汉时期不少论者提到的所谓‘文吏’‘文吏法律之吏’‘刀笔吏’‘执法之吏’‘文法吏’,其内涵同俗吏都是一致的。而其极端,则为时人所指斥的‘酷吏’‘惨酷之吏’‘治狱之吏’‘刻薄之吏’‘刚猛之吏’”(《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1期)。可见其所说的“吏”,指代的身份与卜宪群所讨论的有所不同。
基层行政组织是构成传统政治社会的基本单元,其形式和作用,可以反映当时社会政治历史的许多基本特征。顾炎武曾经说:“夫惟于一乡之中,官之备而法之详,然后天下之治若网之在纲,有条而不紊。”所谓“仁化大行”之世,往往“民但闻啬夫,不知郡县”(《日知录》卷八),可见基层行政结构历史作用之显著。柳宗元曾指出:“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封建论》)。顾炎武于是说:“由此观之,则天下之治始于里胥,终于天子,其灼然者矣。故自古及今,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兴亡之途罔不由此”(《日知录》卷八)。基层行政体制的构成和作用,对国家政治管理的实施有极重要的意义,这是历代政治史都可以证明的。仝晰纲《秦汉时期的乡里豪民》一文,讨论了秦汉时乡里构成的若干特征,和作者的其他有关论文同样,为分析秦汉政治管理在基层的运作形式,进行了有益的工作(《社会科学辑刊》1996年3期)。辛德勇《闾左臆解》一文也对说明秦代乡里制度的形式作了新的探索(《中国史研究》1996年4期)。
对秦王朝衰亡原因的探讨,仍然为诸多研究者瞩目。施丁《再评〈过秦论〉》(《史学史研究》1996年1期),鲁马《试论“三户亡秦”的历史应验》(《淮海文汇》1996年8期),吴刚、刘小洪《秦亡汉兴之因再探》,程远《国家意识与秦的统一和速亡》等,都提出了一些新的认识。吴刚、刘小洪认为,秦所以短促而亡,主因并不是以往所说的“赋税太大”“徭役太重”“用刑太极”,而是由于强行全面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的力度和广度不适当,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学术月刊》1996年8期)。程远则认为,国家意识是秦灭六国、完成全国统一的潜在原因;秦统一中国后,它又是促使秦王朝迅速灭亡的重要因素之一。“所谓国家意识,是长期形成并逐渐巩固起来的对祖国的一种深厚情感,即:认同感、归宿感、荣辱与共感,等等。其主要内容有对国家领土完整的捍卫意识、对国民安全的保卫意识、对政权统一性的维护意识、在古代还融有对最高统治者的忠诚意识,等等。国家意识的极致,其正面效应是高度的爱国主义,其负面效应是狭隘的国家主义”(《人文杂志》1996年4期)。曹智英《从军事经济的角度看秦王朝的兴亡》(《军事经济研究》1996年4期)则从军事经济这一新的视角进行了分析和研究。(www.xing528.com)
汉代执政者将倡廉主张具体化为一系列选廉制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多数官吏以廉为荣,社会上下形成了广泛的崇廉风气。黄留珠《汉代的选廉制度》(《唐都学刊》1998年1期)总结了这一制度成功的经验,并且指出有关史实对于当今政治生活仍然有借鉴价值。
阎步克《论汉代禄秩之从属于职位》(《北京大学学报》1998年6期)一文揭示了汉代“秩位职位合一制”的史实,指出了汉代官制特殊的时代特征,对于说明专制官僚政治的历史演变有重要的意义。
司马迁《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说,汉文帝本好刑名之言,汉景帝时,不任儒者,而窦太后又好黄老之术,于是此后汉初政治为“黄老之治”或“黄老刑名之治”的说法大致成为定论。李之喆发表《汉初政治非“黄老刑名之治”》(《人文杂志》1998年6期)一文,就此提出异议。他认为,判定一个社会政治指导思想的标准,只能是看当时所实施的政治措施,而不是统治者本人的某种口味。于是得出汉初政治本质上是一种儒学的“‘无为’政治”的结论。李存山在《〈商君书〉与汉代尊儒——兼论商鞅及其学派与儒学的冲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8年1期)一文中,论证汉代统治者尊儒的思想源于法家经典《商君书》,认为儒家学说是经汉儒吸收道、法、阴阳等家思想因素,经过理论调整才适应当时政治制度需要的,而《商君书·开塞》在儒与法的结合上起了某种中介的作用,也提出了与传统认识不同的值得重视的新说。儒学在汉初发生的历史演进,是许多学者共同承认的。《商君书》的文化内涵及其历史影响,可能确实需要认真考论。洪煜的论文《汉初儒学的历史命运》(《史学月刊》1998年6期)指出,儒学在成为官方统治思想的过程中,主要因素是“儒学本身道德教化的政治伦理及其积极有为的入世精神”“儒学的政治实用性成为其从备受冷落而走向繁荣的主要缘由”。马亮宽认为,陆贾援道入儒,相对陆贾来说,贾谊是援法入儒,董仲舒的思想是以儒家思想为本,吸收了黄老思想、法家思想、阴阳家思想。汉初儒学得以发展,除了社会政治的需要,士人儒家化、政治环境的宽松等背景以外,儒家学派具有包容性和关注社会的特质也是重要原因(《试论汉初儒学发展的历史地位》,《孔子学刊》1998年2期)。上述数篇论文,从不同角度总结汉初正统政治思想的形式与内涵,都可以使读者得到启示。
秦汉政治文化若干以往不为重视的现象也成为学者用心探研的对象,从而有新的历史发现。如王彦辉《汉代的“去官”与“弃官”》(《中国史研究》1998年4期),孙家洲、李宜春《西汉矫制考论》(《中国史研究》1998年1期),仝晰纲《汉代官吏“擅为”及其法律责任》(《山东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6期),高焕祥《试论董仲舒的社会控制思想》(《聊城师范学院学报》1998年2期),张景贤《论汉代礼入于法的趋势》(《历史教学》1998年10期)等论文,分别讨论了秦汉政治史的重要问题,提出了引起学界重视的新见解。
关于秦汉历史人物研究的论著,多以政治人物及其政治思想与政治实践为对象。如臧知非的《吕不韦、〈吕氏春秋〉与秦朝政治》(《秦文化论丛》第6辑),奚椿年的《李斯入秦是顺应历史潮流吗?》(《江海学刊》1998年2期),马植杰的《评价陈胜宜放大视野》(《宁夏社会科学》1998年4期),夏增民的《刘邦与其功臣集团关系论析》(《南都学坛》1998年1期),马植杰的《张良论》(《宁夏大学学报》1998年2期),张秋升的《贾谊的帝王观》(《求索》1998年3期),臧嵘的《评东汉光武帝的历史作用》(《历史教学》1998年12期),黄朴民的《诸葛亮与汉末法治思想的渊源关系》(《历史教学》1998年6期)等,大都各抒新见,使我们对秦汉政治生活的认识得以充实。
黄今言有关汉代军事史的一组论文产生了引人注目的学术影响,如《汉代期门羽林考释》(《历史研究》1996年2期),《东汉军事后勤的几个问题》(《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1期),《东汉中央直辖军的改革》(《安徽史学》1996年2期),《说东汉在军制问题上的历史教训》(《南都学坛》1996年2期)等,都分别就所论专题提出了新见。1996年,秦汉军事史研究的成果相对较为集中,胡宏起《汉代兵力论考》(《历史研究》1996年3期)和《两汉军费问题研究》(《中国史研究》1996年4期)讨论了汉代军事史两个极重要的问题。有关成果还有高敏《东汉魏晋时期州郡兵制度的演变》(《历史研究》1996年3期)、武素琴《西汉羽林述论》(《殷都学刊》1996年2期)等。
李开元的专著《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三联书店2000年版),是影响较大的学术成果。作者采用新的学术视点,首先将建立汉帝国的刘邦集团概括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即汉初军功受益阶层,其次将这个特定时代的社会阶层进一步抽象为无时态限制的军功受益阶层,推广到两千年中华帝国的历史中,作为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理论概念来加以使用。在汉代历史研究中运用了军功受益阶层的概念,使刘邦集团的特性得以凸现,其他社会阶层和集团的面貌也清晰起来,从而使汉代政治史的许多相关现象得到合理的说明。李开元的考察思路,可以使秦汉政治史研究者们受到启发。于振波著《秦汉法律与社会》(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以作者的博士学位论文为主体,从秦律溯源、汉代法律考述、秦汉刑制的演变、秦汉法律与社会等级、秦汉法律与吏治、秦汉时期的执法诸方面进行论述。特别是“秦汉法律的伦常化”“秦汉法律与经济发展”等章,研究的侧重点和方法都有创新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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