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000吨级成品油/原油船为最大载重量巴拿马型油船,该型船在国内外被广泛采用。我国江南造船厂、沪东造船厂、大连造船厂设计和建造过该型船。
在MARPOL 73/78第25A条款生效后,早期的该型船舶的所有设计均不能满足该公约的要求,中国及日本等国家的多家船厂均对该型船按公约的要求进行了改型设计,并且投入建造。
巴拿马型油船由于船宽受运河航道的限制(最大船宽约32.26米),船长由于考虑港口适应性变化也很小(L OA在 228米左右),为满足MARPOL 73/78第25A条款的要求,型深的选定是至关重要的。(www.xing528.com)
2003年,大连造船厂委托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对载重量70 000吨级原油船进行详细设计(共4艘)。该型船是为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设计和建造的;2004年中远集团向大连造船厂又订造了3艘同型船。由于该型船主尺度受巴拿马运河限制,船舶所有人要求载重量达到75 500吨,货油舱净容积(98%)不小于8.5万立方米,选用巴拿马型油船典型的MAN B&W 6S60MC主机,设计吃水时服务航速(0.9 MCR[1],含 15%SM[2])要求达到15.6节。在国内外同型船中载重量和航速指标都是非常先进的。75 000吨级成品油/原油船首制船“金牛湖”号于2005年8月交船;其他 6艘同型船分别于2005—2006年交船。实际交付的7艘船载重量均在75 490~75 500吨之间,试航结果也证明可以达到15.4~15.6节的服务航速,在国际上同型船中属于比较先进的。之前国内完成交付营运的巴拿马型油船载重量均在75 000吨以下,因此该船型投入市场后引起76 000吨级巴拿马型油船建造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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