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我国只有9艘“永”字形1 500吨的小油船在营运。该9艘小油船是国民党政府在1946年从美国购买的,这就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油船的主要家底。1950年4月,这9艘油船改名为“建设”号,后来它们中有 7艘油船又改名为“大庆”号。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为了突破西方国家对我国的禁运封锁,我国和波兰政府于1951年6月合资成立了中波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波轮船公司”),这是新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同时也揭开了新中国远洋运输事业的新篇章。至1953年底,该公司拥有远洋运输船 11艘,载重量共 10.95万吨。1953年10月,该公司的“布拉卡”号油船(见图4-1)被国民党军队劫持到台湾地区高雄港口。1957年,中波轮船公司又购进了一艘瑞典船厂建造的1.3万吨油船。
1958年,上海海运局(前身为上海轮船公司)从芬兰购进2艘5 000吨级原油船,命名为“建设10”号和“建设 11”号。上海海运局以该型船为原型委托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集团”)建造了“建设9”号、“建设 12”号这2艘船,于 1960—1962年投入营运。“建设 12”号为三岛型油船,总长109.96米,型宽15米,型深7.4米,吃水6.12米,航速 11节。这4艘油船后来均改名为“大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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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被国民党军队劫持到台湾地区的“布拉卡”号油船
20世纪70年代初,我国还从国外买进了“大庆 26”号、“大庆 32”号~“大庆39”号等9艘1.5万吨级旧油船。
通过建国初期购买或仿制的油船,我国船舶行业快速掌握了油船的设计和建造技术,为我国油船的自主研制初步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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