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国1987年有了第一批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项目以来,至今已有1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9处位于风景名胜区中的人文景观被列入《名录》。此外,我国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许多项目,以及一些国家自然保护区也位于风景名胜区中,如位于南京钟山风景名胜区的明孝陵和位于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中的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表11.4)。
表11.4 1987年—2015年中国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部分项目(物质遗产部分)
(续表)(www.xing528.com)
自然与人文并蓄是中国景观文化的基本特征,也是风景名胜的魅力所在。“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和由儒家的理性与道家的玄思构成的人文精神历经数千年的积淀,已深深融入自然景色之中。”[18]而《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UNESCO 1972年发布)中也强调了遗产的自然与文化的连续性。如在第一条对文化遗产概念的界定中,提出了“自然与人工联合工程”的内容。《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UNESCO 1972年发布)又重申“文化和自然遗产构成协调的整体,其各组成部分均属不可分割”,世界遗产的标志也体现了这一观念,方形代表文化遗产,圆形代表自然遗产,二者又相互包容,连为一体。这都使得“风景名胜区”在表达现代遗产观念和全面保护与展示遗产特征方面具有独特的价值。
另一方面,我国的风景名胜区作为强大的经济实体,较之其他一些人迹罕至的自然保护区和具有较高科学研究价值而景观价值一般的大遗址,更有条件提供遗产保护所需的巨额经费。
在遗产保护和风景名胜区建设互动的过程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理念也汲取了世界遗产保护的思想,开始注重保护和展示景区的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以及参照世界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标准来对景区自然和文化资源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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