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根溯源,我国的风景名胜是农耕文明时代的产物。一般来说,我国的风景名胜区萌芽于先秦,形成于秦汉,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一个快速发展之后,兴盛于隋唐宋,成熟于元明清,潘谷西先生认为按照理景艺术上的特征可分为三个阶段[1]:
第一个阶段是实用为主的阶段,即利用自然环境作为畋猎、渔樵、林果、游娱的场所,对自然之美的欣赏不占主导地位。这个阶段大致相当于汉代以前。公元前14世纪至公元前11世纪,殷王室使用的甲骨文中出现“囿”这种在山水生物丰美地段挖沼筑台进行营造,以形成观天通神、游憩娱乐、生活生产,并与民同享境域的风景区。秦汉时期中央集权确立,是封建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风景名胜形成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频繁的封禅祭祀活动,促使五岳五镇和人工池沼等名山大川景胜的建设、形成与发展,进而确立了以五岳为首的名山名胜体系,由此形成我国风景名胜区的起源。
第二个阶段是美学认识阶段,即人们由于对现实的不满,在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思想指导下,对自然之美进行挖掘和加工。这个阶段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延续到近代。魏晋南北朝是封建社会早、中过渡期,也是社会动荡和历史重大转折时期。由于政治分裂、战乱不止,城市和经济相对萎缩,自给自足的庄园经济相对独立发展,意识形态领域的儒、道、佛、玄等诸家争鸣,产生了思辨与理性的纯哲学、抒情与感性的纯文艺,呈现出思想解放与人性觉悟的特征。整个意识形态的变化,引发了游览山水、民俗游乐、经营山居、隐逸岩栖、山水文化、佛教道教的盛行和发展。文化艺术活动及其作品也生动地描绘了风景名胜,促进了风景名胜和宗教圣地的开发建设。由于佛教道教空前盛行,宗教朝拜活动及其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促使了山水景胜和宗教圣地的结合发展。
隋、唐、宋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上升与全盛时期,政治统一、经济发达、军事强盛、社会思想活跃、文化艺术灿烂,随着城市体系的形成,中国风景名胜建设进入全面发展和兴盛时期。这一时期的特点如下:
一是数量与类型增多,分布范围大大扩展。在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前三批的119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中,有近30个是在这个时期新发展起来的;除此之外,分布在各地区的大量中小型和地方性风景区、风景点,大多也是在这个历史时期发展起来的,我国风景名胜区体系逐渐形成。(www.xing528.com)
二是风景名胜的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景观质量水平提高。人文因素与自然景源更加紧密结合并协同发展,成为保护与利用自然、游览与寄情山水、欣赏与创造风光美景为主要内容的风景胜地。
三是发展动因多样,并且强劲持久。隋唐的佛教丛林制度、寺院经济实体和四大佛教名山的出现,隋唐的道教宫观制度、道教的118处洞天福地的确定等因素,有力地推动风景名胜的发展。
元、明、清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三个王朝,蒙、汉、满族轮番掌管大一统封建帝国大权,促进了民族融合,形成了多元化的民族文化和地方特征,并不止一次地出现过经济繁荣、政治安定的封建盛世,我国风景名胜建设也进一步发展和成熟。这期间全国性风景名胜区已超过百个,并且大都进入盛期,各类名山、名湖、名洞、名瀑、名泉、名楼、名塔、名桥、书院寺观、山林别墅、名园胜景星罗棋布,各级各类志书也形成了体系,山水文化中出现了大量的游记杰作,使山水审美、风景鉴赏评价和开发提升到了一个更高境界,风景游赏成为风景名胜发展的主要因素。这一时期,一些传统风景名胜的规划设计原则、建设施工组织、经济与经营管理都已渐成体系。
第三个阶段是生态意义的认识阶段。近代以来,风景名胜除了上述两个阶段的实用与美学价值外,还增加了改善人类居住环境和生态状况的功能。谢凝高先生认为这一时期的风景名胜区建设由工业时代的理性思考和生态文明时代的自然伦理观推动,出现了许多具有高度科学研究、自然生态价值的风景名胜区,如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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