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会议提出了《关于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发展的贵阳建议》,以保护村落文化景观的方式来保护乡土村落遗产地。《贵阳建议》提出了针对村落文化景观保护的三个建议:自然与文化、物质与非物质、历史与现实的整体保护;尊重村落文化景观动态变化的特征,在发展中延续其文化脉络;保护方法上注重政策引导、法律约束、公众参与。
21世纪以来,我国进入了高速城市化阶段,2014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53.7%[45]。与此相应的是,村落的数量急剧减少,许多有近千年历史的村落破败消失,或沦为城市贫民窟——城中村。在这一过程中,大量乡土村落遗产遭受损失。对于乡土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尚可用档案、测绘、摄影、录像等手段将其记录,但一些由农耕文明持续塑造的人与自然相互交融的乡土村落景观,却随着环境的急剧改变而永远地消失了。幸存下来的古村落则由于生产方式的改变,人口流失严重,传统的社会结构瓦解,景观的可持续演化遭到威胁。一些幸运地被列入各级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名录的传统村落,也因为旅游业的发展,景观个性不断丧失。
鉴于这一严峻局面,2008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国家文物局、北京大学、同济大学、贵州省文物局在贵阳召开了“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提出了《关于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发展的贵阳建议》(简称《贵阳建议》),以保护村落文化景观的方式来保护乡土村落遗产地。
《贵阳建议》定义了村落文化景观:它是自然与人类长期相互作用的共同作品,展现了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方式,记录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其自然与文化多样性是未来理想生活的源泉。(www.xing528.com)
《贵阳建议》提出了针对村落文化景观保护的三个建议:自然与文化、物质与非物质、历史与现实的整体保护;尊重村落文化景观动态变化的特征,在发展中延续其文化脉络;保护方法上注重政策引导、法律约束、公众参与。笔者认为,这些建议在村落文化景观的保护中是具备可操作性的,以下是具体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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