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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遗址保护:两条有效途径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当前大遗址保护的实践中根据遗址的具体情况逐渐形成了两种模式:一是遗址公园模式,适用于规模较小、遗址现状情况简单的大遗址保护;二是遗址保护区模式,适用于规模较大、遗址现状情况复杂的大遗址保护,这类遗址保护面临的情况与风景名胜区较为相似。1956年10月,明故宫遗址被公布为江苏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午门、内五龙桥周围辟为明故宫遗址公园。文物本身是绝对保护对象,应以修缮为主。

我国大遗址保护:两条有效途径

在我国当前大遗址保护的实践中根据遗址的具体情况逐渐形成了两种模式:一是遗址公园模式,适用于规模较小、遗址现状情况简单的大遗址保护;二是遗址保护区模式,适用于规模较大、遗址现状情况复杂的大遗址保护,这类遗址保护面临的情况与风景名胜区较为相似。

1)遗址公园

遗址公园是将古迹遗址的保存与展示相结合,并向公众和社会开放的一种形式。与遗址博物馆不同,它是将遗址及其自然环境一起保存并展示。构筑遗址公园最重要的思想是现场保存展示的观念,即以遗址及其周围环境为保存展示内容,使观众在身临其境中有所观、有所感、有所体验。因此遗址公园的规划设计的主要目标就是保护遗址、标识遗址、展示遗址和烘托遗址。遗址公园是依托遗迹而存在的,同时也在对遗迹的表现与展示规划设计中成为一个新的景观艺术作品。

遗址公园主要用于对一些在当代社会生活中没有继续使用价值的古迹遗址的保护。由于它在保护古迹的环境整体性、结构完整性方面具有优势,考古学上所谓的大遗址最先采用此种保护方式。

由于遗址状况各有差异,保护和展示的要求各不相同,遗址公园的设计取向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有所区别。笔者将遗址公园的设计取向分为三类:

以场所展示为主的遗址公园——场地是重要的遗址,但文物遗存数量相对较少;环境保存情况较理想,有较丰富的景观因素。对此类遗址公园,所展示的主要是场地遗存,规划中应当以保护为主,兴建道路、建筑尽量少破坏原始环境,除必要的管理服务设施外,主要是对文物的标识和提示;

以文物展示为主的遗址公园——场地中文物遗存和遗迹丰富,规划设计时应注意对遗迹的烘托。

以场所传说展示为主的遗址公园——场地中已无物质历史遗存,设计较为自由,但应注意围绕设计主题——历史传说进行创作。

在南京近年来兴建的遗址公园中,上述设计取向均有实例建成。以场所展示为主的如南京明孝陵遗址、明故宫遗址等;以文物展示为主的如南京汉中门广场;以展示场地传说为主的如南京三山门遗址广场(图9.1)。

(1)以场所展示为主的遗址公园

在南京明故宫遗址上,围绕仅存的午朝门形成的遗址公园——南京午朝门公园,是南京最早的遗址公园之一。明故宫位于南京城东,是明洪武、建文、永乐三代的皇城和宫城,最初建成于明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为此后建于北京的明清故宫之蓝本。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南京故宫仍保持原有建制,由皇族重臣驻守。清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大部建筑毁于兵火。

图9.1 南京三山门遗址广场

资料来源:笔者摄影

南京刚解放,刘伯承陈毅等同志即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座谈,征求保护意见,决定将约350个石柱础就地深埋,埋入路北侧中轴线及其两侧;将中山东路北侧约60万平方米的地辟为南京军区教练场进行保护,并将当年被英国人法雷斯劫至下关扬子饭店石雕运回遗址重加修整。

1956年10月,明故宫遗址被公布为江苏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午门、内五龙桥周围辟为明故宫遗址公园。园内遍植柏树,气氛幽静,围墙仅用透空铸铁栏杆围合,使公园融合到城市的开放空间中来。朴素的公园大门也和园中景物十分协调。公园布局继承了原明故宫的中轴线,入口处又以一展示文物——石屏风使园景不至于被一眼看穿。园中景物除午门和内五龙桥外,主要以展示石雕构件文物为主,只在公园两侧不显眼处布置了一些休息座椅。园中标识文物的指示牌和花坛设计别具匠心,地面选用材料朴素,都与文物十分协调。午朝门公园虽然设计规划年代较早,但它简洁的设计充分体现了对场所特征和文物的尊重。如今,这里是越来越少的还能体验到老南京忧郁深浓的历史意味的地方(图9.2)。

(2)以文物展示为主的遗址公园

新中国成立不久,在对北京进行旧城改造时,就古代城墙的存废问题进行过一场争论。当时梁思成先生就提出城墙外有护城河,正是形成绿化带与公园的优越条件,“城墙上面平均宽度约10米以上,……种植花草,再安放些座椅,夏季黄昏,可供数十万人的纳凉游憩。秋高气爽的时节,登高远眺,俯视全城,……还有城楼、角楼等可以辟为陈列馆、阅览室、茶点铺。这样一带环城的文娱圈、环城立体公园,是世界独一无二的。”[17]

图9.2 明故宫遗址公园

资料来源:笔者摄影

梁先生的愿望如今在北京已成为现实,2001年、2002年相继建成皇城根遗址公园、明城墙遗址公园。南京的城门、城墙基本上也以这一方式进行了保护规划。城西,由城墙的联系形成带状的明城墙风光带,组合成具有一定宽度与厚度的环城绿色生态圈;城东,围绕着中山门、东华门、西华门、西安门和汉中门五处明代宫城城门、城墙,也兴建了遗址公园。

这一类型的遗址公园由于涉及城市环境,因此在考虑如何展示和烘托古迹的同时,又要考虑如何适应当代城市发展,如何承担作为城市开放空间的功能。具体的规划设计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①文物保护

南京城墙本体是国家重点文物,对它的保护涉及文物本身和周围的空间环境两个方面。文物本身是绝对保护对象,应以修缮为主。环境保护首先是在城墙两侧划出15米的禁止建设范围;其次周围地段为有限制使用的城市建设区,要求风貌协调;最后是景观视线保护,兼顾登临远眺的视野和它本身作为观赏对象时的视线二者的控制[18]。从对这些问题的处理中,可以看到设计者对待历史的态度——是添枝加叶将文物修整得焕然一新,还是仅作加固处理让历史的魅力自然地流露?南京西安门公园是以西安门残迹为中心布局,占地1.6万平方米,公园规划保留了几排围绕在城门前的水杉树和广玉兰。而南京中华门城堡的管理者在城门马道上放有一排彩塑古代武士,而且这些泥塑还是立在马道上砌的永久性水泥墩上!瓮城中还贴城墙建了纪念馆、办公室,初衷可能是因为担心游客认为观赏内容不够,停留时间短。作为一个保护主义者,我个人不赞成对属于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的明城墙非可逆性地添加任何构件。

在更多的情况下,城墙充当了自然风光和游园活动的一个朴素的背景。就城市总体景观而言,玄武湖台城段是最优美的,东边是九华山,孤塔危岩;西边是鸡鸣寺,金碧辉煌,台城像它们的基座,与山水景观融为一体。较差的是中山门城墙段,水平的城墙构图中突兀地竖起现代高层建筑

②形态与设计

从历史的角度看,城墙是一个内和外界限的标志,表达了城市的过去和发展。有些意义会随城市的发展而消失,但在它仍然存在的某些地方应当使之有机会得到延续。例如,在中华门地段,城墙界定内外的意义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保护规划保留了城内城堡前的河道以及桥梁,并延续其作为公共广场的性质,但重建了它的内容。通过将东面的城墙公园修整成公共休闲绿地,使规划前在城堡前桥梁上进行的休闲活动如放风筝、转陀螺等转移到该处进行,从而使城堡前桥梁和桥头广场恢复了集市功能。通过环境改造,将城门口由于交通汇聚而产生的集市功能重新挖掘出来并获得成功,说明成功的保护规划常常是超越形态的。

当然古迹形态本身对遗址公园规划的限定也是有意义的。中华门东段城墙呈一直线型,公园设计中通过铺地形式的变化、活动设施安排的变化,自然地形成不同的区域,吸引不同的对象。狮子山公园中城墙的形态较为丰富,随地形自由地曲折变化,形成不同的空间,同时城墙又兼作游步道,与阅江楼等相映成景。城墙作为一种景观因素在这里得到了最充分的运用。汉中门广场为明代石城门的瓮城所在,1996年为保护古迹建造了面积达2.2万平方米的汉中门广场,利用了城墙三面围合的形态,在瓮城和城墙增设了登城坡道,游人可沿阶而上,登临眺望,丰富了广场景观。

东水关遗址公园则充分利用了直线型的城墙与其附近弯曲的河道丰富的形态相交错形成园景。明南京城的东水关是“十里秦淮”的入城处,这里的城墙用条石砌筑,墙上设三层拱券以泄洪。东水关旁的通济门是与中华门、水西门型制相近、设有三道瓮城的重要城门,门外河道上还有建于明代的九龙桥。通济门已于1957年拆毁,九龙桥与东水关仅存残迹,但该场地上复杂交错的河道形态正是形成公园的有利条件,可登临的城墙还为观察这些丰富的水景提供了高视点,而复建的仿明式样的九龙桥,经局部维修的东水关城墙等历史遗存又给予了园景更深的人文内涵。充分利用场地原有条件,仅经过环境整理、文物部分修复而建成的东水关遗址公园甚至以其优美的景色带动了所处地段的房地产开发,紧邻公园的“东城水岸”楼盘和一条马路之隔的“江南·青年城”楼盘的促销口号都是:“‘parkhouse’社区、东水关公园、明城墙、秦淮河……”

另一方面,城墙的材料肌理,既是一种可欣赏的景物又能启发设计。城墙不同的砌筑方式、攀缘植物和墙体、刻有文字的城墙砖、城墙断裂处形成的特殊肌理等都使景物充满耐人寻味的细节,敏锐的设计者通常都能把握这些在场所和文化语境中产生的意义,并将其延续到场地设计的其他部分,如中华门东段城墙公园中局部采用的城墙砖铺地、西安门公园模仿城墙断裂处肌理的花台等。汉中门广场则采取了简单化的处理手法,新、旧对比,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情感上看不出任何联系。可取之处是文物的标识工作,于广场醒目之处立有一“新建汉中门广场碑记”的石碑,是这里除文物外最有吸引力的景物,笔者调研时发现,在此观看汉中门广场石碑的人数远远超过其他同类遗址公园的类似场所。因为在这个2.2万平方米的广场中,场地设计所提供的活动实在太有限了。

③遗址的再生

遗址除了静态的展览功能,如何在古迹保存的前下,恢复场地活跃的使用状态,即遗址活力的再生是遗址公园规划中具有挑战性的工作。

对场所的解读除了空间、材料、历史之外,更重要的是人的活动、设计的可能性。是将古迹仅仅当作一个展品,还是将新的活动编织到这个地方去?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唐军提出了城市广场绿地设计是“形象点缀还是融于生活”问题,指出许多“美丽”却失败的设计具有这样的特征:“对于大多数居民而言,是一个需要刻意去感受的‘事件’,而不是他们日常生活的舞台。”[19]中山门广场就是这样一个失败的设计,它采用了圆形图案构图,花草植物环绕中间一大形石狮雕塑,广场具有很强的纪念性,却让人不太明白纪念的主题,特别是该广场很难找到可以坐坐的地方,整个广场视线上一目了然,缺乏有遮蔽感、围合感的小角落。

水西门广场占地约2公顷,是明三山门和西水关的遗址公园,广场被划分为东、西两部分,成功的设计为各种活动提供了可能性。在下沉式广场半围合的角落里,一位先生在读报,一对情侣在嬉闹;在一个较为开敞的由台阶构图形成的区域里,一组人群在闲聊,还不时地有母亲带着孩子来玩耍。特别可贵的是这个1999年8月才建成的广场,在被立交桥划分开的两块场地中,群众自发地固定开展两种活动:在面积较大较开阔的西广场,是放风筝的人群;在东广场上,以一段园林的云墙为背景,堆以较平缓的土坡,上面植有稀疏的树木,场地设计中还有浅池、石桥、湖石假山等景点,这些形式启发出来的活动是遛鸟。

南京的城门、城墙遗址公园大多数都是不收费的公益性绿地,但要使人民真正拥有遗产,自觉保护遗产,在规划设计中强调遗迹的文化和生活的连续性无疑是一个重要方面。

(3)保存场地传说的遗址公园

这类遗址公园指那些并无实物景观遗存,所要保存的主题就是地点以及与之相关联的事件,同时这也是规划设计的主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相当于一个纪念园地设计。上文述及的水西门广场,就是这一类遗址公园。该广场范围内原有的西水关、三山门均已无存,在传达场地传说时,它首先采用了标识的方式:在西广场中心偏向沿街部分,立有一“国泰民安”的纪念柱;水池旁一石碑上刻有该场地原有水闸的历史;下沉式广场的护壁上嵌有该场地历史及广场建造情况介绍的石碑;在东广场上则将刻有明三山门及西水关示意图的三山门遗址碑置于浅池中。其次,除了这些直白的说明,设计者更力求在材料和细部上阐述这个场地的过去和现在,如城墙砖砌筑的护壁,小桥、浅池、雉堞,灯具,以及不同材料交接的界面等。再次,设计者还抓住场地现状条件,如西广场临护城河,因而形成河边散步道;东广场临一其他单位的云墙,场地也不规则,就据此形成有假山、亭子、小桥的园林式广场景观。

著名景观建筑师劳伦斯·哈普林认为纪念园林设计应当述说故事并鼓励参与而不是默默欣赏的纪念碑[20],从这点上看水西门广场的设计非常成功。

2)遗址保护区模式

针对每一处大遗址现状千差万别的情况,如遗址保护区中有人居住或无人居住、远离城市或靠近城市等,保护方式也各有差别,但就当代中国的实际状况而言,主要涉及以下四类问题:(www.xing528.com)

(1)多渠道的大遗址保护资金来源

我国从今年起每年对大遗址保护投入2.5亿元的专项资金,这些资金仅用于对少数属于国家级重点文物的大遗址进行保护,以每年完成若干重点保护项目的方式进行。而对于大多数未被列入重点保护项目的遗址的保护资金,以及大遗址保护所要求的持续的资金投入,其来源主要有五方面:一是遗址所在地政府出资;二是遗址商业经营所获利润;三是吸纳民间私人资本;四是向银行贷款;五是在可能的情况下吸引国际保护资金。

表9.1 1995年以来陕西大遗址保护主要资金来源(不完全统计)

资料来源:据《中国文物报》2003/10/24、2003/1/21、2005/8/26、有关资料统计。

从上表可以看出,保护资金中地方政府的投入是资金的主要来源,各级地方政府因此也就在选择保护对象、保护方法、经营模式上起着重要作用。

在利用私人资本进行保护上,陕西乾陵懿德太子墓遗址的做法是出资方出于道义和对传统文化的热爱而出资保护,资金的使用则完全由当地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门操作,在遗址经营赢利之后返还合作方资金。1985年投资保护之前,乾陵懿德太子墓遗址的年收入是6万元,由台胞毛德昌出资550万元用于保护、维修、新建博物馆、征地之后的8年中,到2004年共赢利1 300余万元,返还合作方552万元,积累国有资产850万元[21]。在这个过程中投资方只有出资权,没有管理和经营权,550万元资金8年仅获利2万元,相当于慈善事业。西方国家有很多不为赢利目的从事保护事业的基金会,但是对资金的使用方式具有监督管理权。因此,陕西乾陵懿德太子墓遗址的这种做法,虽然可能是一种十分有利于遗址保护的方法,但是并不具备普遍性。

吸收投资方参与保护过程、分享保护利益,如果管理得当,会是一种更有效的方式。浙江良渚遗址在利用民间私人资本进行保护方面就做得比较成功。良渚文化被认为是一种存在于距今6 000至4 000年长江下游太湖流域地区的史前文化。良渚文化的遗址涵盖的空间范围“北至黄河流域以北的苏北鲁南地区,南至浙江的宁绍平原,东及太平洋西海岸的舟山群岛,西达皖赣境内。”[22]

承载这种文化的太湖流域地区持续保持着适宜人居的自然环境。在良渚文化的中心区是一种由丘陵与河湖相间的沼泽平原构成的温暖湿润的亚热带气候环境,沼泽平原上遍布樟树、桑树、棕榈、麻栎等常绿阔叶林的植被,至今仍为一典型的湿地环境,良渚遗址区几千年来一直是丰裕的粮仓和景致宜人的栖息地。浙江良渚、瓶窑两镇是良渚遗址分布最集中、最密集的地区。遗址面积约4 200公顷,包括反山、瑶山、汇观山(祭坛)、莫角山(建筑群遗址)等著名遗址群(图9.3)。

图9.3 良渚遗址保护规划、良渚文化村规划

图1.良渚遗址与杭州市的空间位置关系 图2.良渚遗址群分布图
图3.“良渚文化村”总平面
资料来源:图1:笔者根据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研究所2003年12月编制,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相关资料制作;图2:引自http://www.lzsite.gov.cn,图3:引自《南都房产》的《良渚地缘》。

近年来这块遗址优良的生态环境与中心城市空间位置上的近距离,使它的保护和利用与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矛盾日益尖锐。尽管自1990年代以来,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各级政府为良渚遗址的保护投入已达约2.7亿元,但这同时也是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大规模的城市化已对遗址形成遮蔽之势,遗址保护范围据杭州市中心不到20千米。在这种情况下,《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提出了“消解遗址分布区内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强化遗址分布区外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23]的遗址保护基本对策。

一个由房地产商操作的开发项目——“良渚文化村”就是上述保护对策的具体化。“文化村”是一个复合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该项目将依托良渚遗址而形成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集旅游与居住为一体的小镇,由多名国内外著名建筑师参与设计。规划人口3.2万-3.4万,由11个纪念区域(其中包括圣地公园、度假酒店、休闲娱乐中心等)和居住组团构成,既是旅游的目的地又是生活的居住地,并以功能的混合、景观形态的多元化形成有生命力的开发模式。

《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对保护区的分级划分如表9.2。“良渚文化村”项目就位于“建设控制地带”中的“允许建设区”这一保护区中,“建设控制地带”位于遗址“保护范围”的外围、紧贴“保护范围”,强化这一地块的发展,吸引“保护范围”的人口转移,促进“保护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文化村”建成后将带来7 000个左右的就业机会,其中半数以上为服务业,可以说这是大遗址保护的一种积极措施——以遗址外围的适度开发来反哺遗址保护。

表9.2 良渚遗址保护区

资料来源:根据《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良渚文化村和闲林翡翠城的比较》《良渚文化博物馆新馆初步设计说明》制表

《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对“建设控制地带”中的“允许建设区”的控制要求是“地带内建筑限高18米,靠近遗址保护范围一侧的建筑物和通向遗址保护范围的道路、通视走廊两侧的建筑物,其形式、体量、色调应符合遗址环境风貌规划的要求”。据此精神规划的“良渚文化村”采用了传统小城镇的尺度,并主要以步行交通连接,同时地形的变化既是保护的对象又成为创造富于变化的新景观的主要手段。

这种既有别于大城市又不同于传统村落的居住环境的营造取得了异乎寻常的商业上的成功,已开发的部分都形成了有价无市的局面;同时也达到了保护遗址本体、宣传和推广遗址的作用,可见只要管理得当,让私人资本参与大遗址保护与经营过程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2)对遗址保护区中聚落的处理方式

大遗址遗产地中的聚落一直是遗址保护的难点。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聚落已和遗址所代表的时代与文化联系不大,如一些处在乡村环境中的古代城市遗址;也有一些遗址中的聚落反映了遗址环境持续变化的过程,随时间推移已成遗址景观的组成部分。

在我国,大多数遗址保护都采用了搬迁聚落的方式,这种方式虽有利于保护但耗资巨大,在某些情况下也违背了历史遗产保护原真性的原则,因为人对土地的利用方式也是构成遗产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1832年,美国画家、探险家乔治·卡特林(George Catlin 1796-1872)提出设立“国家公园”以保存土地的原始自然状态的建议,他说“人们在未来的日子里可以看到美国土著印第安人身着传统的盛装,骑着野马在奔跑跳跃,手持弓箭、盾牌和长矛,目标是兽群和野鹿”,[24]表达了对人与自然相互交融的景观价值的欣赏。

国际保护组织的专家认为,在遗产地的社区,“他们的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及福利都不可避免地与维护他们传统的土地、领地和资源的多重关系产生了联系,以及在其使用上的安全性联系。国际社会公认他们在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关键性作用。土著居民的知识是他们的文化和智慧遗产的基本部分,包括对自然景观和资源、特殊的遗址、物种、神圣之地和墓地的管理。还有他们那些被各级保护部门和保护团体忽视或轻视的作用、知识和习俗。”[25]因此我们应当尊重他们对土地和资源的权利,以及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同时应按照遗址保护要求进行一定的控制和管理,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待大遗址已消失的人地关系与现存人地关系之间的区别和关联。

江西省浮梁县瑶里是景德镇瓷业的发祥地,景德镇瓷器的主要原料——高岭土就产于瑶里附近的高岭山。明代之后,景德镇成为瓷业中心,瑶里的制瓷业逐渐衰落,成为单纯的原材料产地;到了清代,高岭土矿藏也采掘殆尽,瑶里的经济就此一蹶不振,茶叶生产逐渐成为当地的经济支柱。瑶里镇有很多古窑遗址,遗址中有炼泥池、沉淀池,均用大块石料砌筑,青砖衬底,显示了当时的生产工艺和规模,已经达到成熟的水平。遗址的周围还有大面积的作坊遗址,其中部分已被揭露。尽管这些遗址被非正规的发掘和不科学的修复严重损害,但仍然极为壮观。虽然作为一种产业早已衰落,但瑶里制瓷的传统并未完全消失。遗址附近仍有新建的作坊,完全按照传统工艺生产。瑶里古窑遗址没有以与村落隔绝的方式进行保护,而村落的存在也增添了瑶里古窑遗址价值和吸引力。

而另一处古窑遗址——江西吉安县吉州窑遗址情况则有所不同,(图9.4)吉州窑遗址是2001年6月公布的全国第五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拥有晚唐至宋元时期的窑址堆积共24座,堆积中有大量的珍贵文物,对研究我国陶瓷制造工艺、陶瓷业发展史乃至区域经济发展史都具有重大价值。这里的陶瓷业在明代以后完全衰落,之后当地群众不再从事这一产业。古窑遗址区现为永和镇政府所在地,其中有1个街道、3个村委会(含10个自然村),人口3 000余人。一条公路呈“几”形跨越窑区,中段已因为遗址的发现而建成仿古街,并在遗址中心地带又兴建了一座仿古瓷厂,计划以此来发展遗址观光旅游业。这种情况下,村落位于遗址之上,在遗址保护区内建不切合历史真实性的仿古街、仿古瓷厂等旅游设施,既破坏文物也造成误导,因此尽管已有不少投入,保护规划仍做出了“结合永和镇新镇区建设,逐步搬迁保护区内全部政府机关、单位、学校、工厂和居民,逐步拆除保护区内除其他文保单位外的全部建筑物”的决定[26]

图9.4 江西吉安县吉州窑遗址保护规划

资料来源:引自南昌大学历史系,城市规划研究所,吉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局2004年4月编制的《吉安县永和镇吉州窑遗址保护规划》。

处理遗址中聚落的原则主要建立在考察聚落与遗址的关联性的基础上,聚落与遗址的联系越密切,聚落的保留价值就越大,反之则应当适当搬迁。有些遗址保护区规模过大,如湖北省潜江龙湾遗址分布范围达60平方千米,一级保护区中有6个自然村,人口达5 463人;二级保护区中有8个自然村,人口达11 910人,此外遗址保护区内还有与这些居民生活相关的农田2万余亩,林地4 000余亩,鱼塘近3 000亩[27],在这么大的范围内大规模搬迁和限制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都是很难办到的,只有在保护区及其周边对宅、田、林、路统一规划,鼓励发展生态农业,让当地居民参与发展遗址旅游业,才能促进保护与发展共荣。

(3)大遗址观光业的特点和经营原则

大遗址观光业是目前大遗址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由于遗址的形态特征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欣赏习惯,因此为满足观光业需求往往进行大量的复原设计,如同济大学风景科学与旅游系编制的《河姆渡遗址旅游总体规划》,在河姆渡大遗址北面拟建一面积达4 000亩(约267公顷)的模仿先民生活场景的生态园区,为访客提供采集、渔猎等游乐活动[28]。这种复原设计往往有两大问题:一是投资大、回报慢;二是“伪造现场”,因为古人的生活环境是无法完全复原的,而且很多复原研究都无法完全被证实,所以过多的场景复原有时是有误导作用的。

另一个问题是遗址博物馆的规模缺乏相应规定,现在普遍的做法似乎是依财力而定,因此很多地方遗址博物馆规模过大,如陕西懿德太子墓遗址博物馆面积达3 400平方米[29];浙江良渚遗址博物馆(2个)面积达11 500平方米[30];汉阳陵遗址考古陈列馆陈列面积1 400平方米[31],三星堆遗址博物馆约14 000平方米[32],江西吉安县吉州窑遗址博物馆(规划)面积3 000平方米[33],等等。博物馆规模过大占用过多保护资金,以及维护的人力、物力,大遗址旅游重要的是感受事件发生的环境,而不是参观室内展品;相比之下,美国国家公园中的博物馆采用了小规模、小尺度的布局方式,如著名的黄石国家公园博物馆,共有4个,现有资料的两个面积分别为260平方米和60平方米,大峡谷国家公园博物馆面积88平方米,化石林国家古迹博物馆面积148平方米,内华达博尔德坝州立公园则利用原来印第安人村落遗址作为博物馆,利用这些村落建筑与其文化和自然环境天然的联系使古代遗物的展示有了更完整的意义[34]

面对大遗址经营中的过度开发问题,西北大学文化遗产规划中心的张祖群、赵荣认为:首先必须明确“大遗址不是经济资源,遗址保护不能产业化”,但可以有产业方式运作的部分,“展示体系的建设应坚持公益性投入为主导”的原则[35];同时,国家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遗址展示区的开发建设、旅游环境容量控制制定严格的标准。

(4)大遗址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的问题

大遗址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由于大遗址保护往往涉及征用土地、搬迁居民、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地方政府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遗址管理机构也在遗址所在地政府的主持下成立,如“良渚遗址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就是杭州市下属的正区级行政单位,它的前身是1987年成立的“良渚遗址管理所”。在该委员会的主持下制定了遗址保护规划和管理条例,良渚遗址的保护和管理都取得了一定成效(表9.3)。

表9.3 良渚遗址保护大事记

资料来源:据良渚文化网http://www.lzsite.gov.cn资料整理。

属地管理体制便于遗址保护与地方社会发展的密切结合,具备很多优点,但国家文物部门对大遗址的监管和控制也因此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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