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和复原都是保护和保存历史设计景观的重要手段。
重建是对已消失的历史设计景观或历史设计景观环境中缺损部分进行再创作。“这种方式既尊重我国大多数人的传统文化心理和审美标准,也有利于保持原有地区历史文化的完整性和延续性。”[30]我国的许多历史胜迹都是经过历代多次修建才保存至今,并且每次重建并不拘泥于位置和形象上的准确,既有延续历史的含义,也抒发当世的情怀。例如江南名楼之一滕王阁,有文字记载的重建自唐代到民国就达三十六次,而且每次重建艺术风格都在继承中有所创新,位置上的变化可考证的达五个之多[31]。重大的重修重建活动还要请名家作文记之,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就典型地反映了古代胜迹的重修重建的时机和目的:“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俱新。乃重修岳阳楼,……”既然是适逢盛世,因此重修,那么必然要超越前者:“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由此可见,“重建设计相对比较宽松,不必拘泥于某一历史时期的特定式样,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调整,也可对原有历史环境进行再创造,使人文胜迹与自然更有机地融为一体。”[32]
复原是一种较为严格的重建,是在现有残址上恢复到某一历史时期旧观的方法,有整体复原和部分复原之分,但都要求严格遵循原有建筑的形制和时代特征[33]。在关于保护历史园林的《佛罗伦萨宪章》提到重建和复原问题时指出:“在未经彻底研究,以确保此项工作能科学地实施,并对该园林以及类似园林进行相关的发掘和资料收集等所有一切事宜之前,不得对某一历史园林进行修复,特别是不得进行重建。在任何实际工作开展之前,任何项目必须根据上述研究进行准备,并须将其提交一专家组予以联合审查和批准。”(《佛罗伦萨宪章》第15条)“修复必须尊重有关园林发展演变的各个相继阶段。原则上说,对任何时期均不应厚此薄彼,除非在例外情况下,由于损坏或破坏的程度影响到园林的某些部分,以致决定根据尚存的遗迹或根据确凿的文献证据对其进行重建。”(《佛罗伦萨宪章》第16条)
1)重建
作为中国传统的保存场地历史的方式——重建在当代受到了许多学者的质疑。西方由于历史保护思想的影响,注重物质形态的历史遗存,重建工程受到《威尼斯宪章》和《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的排斥。有人认为“它很容易造成文化史的错误认识,真假不分,甚至虚伪和欺骗。……重建也必须有严格的根据和证明,决不可以臆测。即使如此,他们也不可能有任何历史的痕迹和信息,没有真实性……”[34]这些看法都是只看到历史胜迹物质形态的一面,而未看到它传递历史信息、文化意义的一面。同时历史胜迹环境本身也是发展变化的,无论是在形态上还是文化上,而且古人也未回避这一点,各种重修重建记录中他们都自豪地谈到了胜迹的历史和最新的变化。
另一方面,也不可否认作为人们情感载体的实物部分形式的重要性。像著名的华沙重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波兰首都华沙几乎被夷为平地。战后,波兰人民怀着对法西斯的憎恨开始了重建,当时也有建一座新城还是恢复历史旧貌的争论,但大多数人赞成后者。全部按历史形式重建的中心区完成之后,掀起了巨大的爱国热情。后来华沙也作为特例登录为世界遗产。[35]在最近进行的杭州雷峰塔重建工程中,清华大学开始提出了一个颇具新意的雷峰塔形象:即由巨大的钢结构莲花基座托一仿古形式的塔身,以使新塔下方有较大空间展示老塔遗址,[36]但由于担心这种形象难以为大多数人接受,胜迹环境的历史连续性会被割断,最后放弃了这一方案。
因此,被毁历史胜迹在哪些情况下应当重建,重建设计应当遵循哪些原则既能获得学术界的认可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历史胜迹的心理需求是极其重要的。
首先,重建和复原项目要受到总体规划的制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对于某些标志性景观,为加深对历史连续性认识的需要,为形成历史环境的完整性以及人民情感的需要,也应当进行适当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其次,恢复和重建工作常常被简单化地理解为在名胜古迹景点建仿古建筑。由于现在很多设计质量参差不齐,尤其是无法反映特定环境所固有的文化意义,无法准确传递场地的历史信息,因此受到很多学者的质疑。例如江西著名道教胜迹大上清宫和正一观,均毁于“文革”,2000年开始的总投资约1亿元的恢复重建工程现已初具规模,令人不解的是这两组景点惊人的相似,且均和周围人文环境格格不入,设计者均套用宋朝《营造法式》制作单体建筑,形式上与当地历史遗存的小道院毫无关联;在内容上,大上清宫为天师作法处而正一观为炼丹处,形制应有某种区别,但此二设计均在入口附近设置钟楼、鼓楼,然后依轴线形成院落,成为两组个性不突出的普通仿古建筑群。
历史胜迹的重建恢复工作应当持谨慎的态度、严谨的学术研究的精神。就重建工程,杜顺宝先生提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37]:
(1)“研究历史胜迹的演变过程和现状,分析布局与环境的关系,评判历史形式与处理手法的优劣,去芜存精。”
例如,绍兴柯岩景区中的名胜石刻天工大佛开凿于隋开皇年间(公元581—600年),据记载:“有石工发愿为此,未成而逝,以禅之子,子复禅孙,三世讫功”。从佛面的丰满圆润与佛身的庞大雄浑来看,为典型的隋唐风格。明万历年间曾于大佛前建有寺庙名曰普照寺,惜毁于战火。[38]在建设风景区时,普照寺作为重要景点被重建,考虑到如按明代布局恢复,整个景区建设将可能无法呈现出如今开阔大气的面貌,也使柯岩石文化的主题无法得到充分展示,通过综合考虑,设计者将寺院建筑群置于天工大佛和云骨之后的柯山山麓上,建筑群选用唐代风格与石刻大佛相呼应。重建后的普照寺,曲折延伸,山门、钟楼、天王殿、大雄宝殿、观音阁渐次升起,并由罗汉廊连接,占地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 300平方米,其中大雄宝殿占地1 000平方米,高25米,并独创唐式重檐结构,屋檐挑出4米(九铺作),像展翅欲飞的雄鹰,翘首在柯山山麓中。寺院规模宏大,但体量分散,隐于山中,既是大佛、云骨优美的背景,自身又具备复杂丰富的韵味。(图8.4)
图8.4 绍兴柯岩景区普照寺
资料来源:杜顺宝教授作品集
(2)“分析和提取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典型形象。这种形象具有象征性。在重建时,若能谨慎地保留这些象征性形象特征,有助于取得认同,延续场地的历史文化意义。”
南京鸡鸣寺,明清时是著名的金陵四十八景之一,留下大量图片描绘了其重重屋宇簇拥一高耸宝塔的整体形象,以及与台城、玄武湖的空间关系。这些和常被周围群众看到的山门的形象及清康熙皇帝为寺院题写“鸡鸣古迹”的传说,都在重建设计中得到了充分表达,因此重建后的鸡鸣寺作为历史性的空间标志很快得到广泛的认同。(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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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5 南京鸡鸣寺
资料来源:杜顺宝教授作品集
(3)“准确把握总体风格和规模尺度,恰如其分地体现它在地区文化中所具有的地位。”
陈从周先生在《造风景还是煞风景》一文中指出,现在有一些重建工程“明明是一处名人故居,他的身份是个穷秀才,如今一修却变成了地主庄园,这种现象甚为普遍。”[39]这就是总体风格和规模尺度的把握问题。
绍兴青藤书屋是我国明代杰出书画家、文学家徐渭的出生地和读书处,明末画家陈洪绶亦曾寓居于此,为我国青藤画派的发源地。青藤书屋为庭园式民居建筑,面积不及两亩,环境清静,优雅不俗。书屋系石柱砖墙硬山造木格花窗平房,共两室。前室南向,内悬徐渭画像及其手书“一尘不到”。东西两壁分别嵌有“天池山人自题像赞”和阮元撰的《陈氏重修青藤书屋记》石碑,记述书屋始末甚详。南窗下有石砌水池,即“天池”。池中置方形石柱,镌徐渭手书“砥柱中流”四字。池西栽青藤。院内天池、漱藤阿、自在岩等,均为明代遗存。书屋至今已经过多次重修,又因城市发展,可以看出今天的青藤书屋与徐谓所绘的《青藤书屋图》已大不相同,但是它保持了简洁小巧,朴素优雅的情调,并没有变成大画家纪念馆式的豪华建筑群,使后世的参观者还能从传统的精心营构中得到启示。(图8.6)
图8.6 绍兴青藤书屋
资料来源:笔者摄影
天宁寺是常州市一座较大的佛教寺院。“文革”时遭到破坏,1979年至今一直在不断修复扩建之中。重建的天宁寺宝塔2007年落成,设计高度达到154米。这样的巨大高度不免与周围的传统寺院建筑群发生比例尺度上的冲突,也夸大了天宁寺作为一座佛教寺院在常州市文化、经济生活中的地位。
(4)“重建时,强调表现特有的地方特色,才能使之融入该地区的历史文化环境之中。”
传统形式产生于地方文化和环境之中,它的独特性正是它今天形成景观资源的重要因素。陈从周先生说:“僧侣的世俗化,对风景区与寺庙修整,也带来很多不利条件,他们想争取善男信女与游客,以庸俗和所谓“现代化”的东西,强加于寺庙风景之上。……不尊重地方特色,好新猎奇,赶时髦。广东园林及时,从东北到海南岛全国风行。苏州园林一上市,南北叠假山,……经验交流,师其精神,盲目搬用,其所造成痛苦教训,是值得提出注意的。”[40]因此,只有充分表达独特性,才能成为成功的重建设计。
2)复原
相比以上这些重建创作,复原要求更多的是学术上和科学上的严谨。复原工程开始前,首先应当具体分析环境状况,及现有资料、技术、材料,有无复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还应当考察复原是否有价值。在绍兴柯岩风景区寓园与入口区规划中,杜顺宝先生提出了复原寓园的设想。
图8.7 绍兴寓园复原平面图
资料来源:潘谷西.中国建筑史·元明卷[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寓园是明末绍兴籍文学家、戏曲家祁彪佳(1602—1645)的私园,也是他晚年自沉殉国之地。祁彪佳热爱园林艺术,他游览过的绍兴城内外私园达175处之多,并在他的文集《寓山注》中述及了他对造园艺术的许多精辟见解[41]。考察复原寓园的环境条件:“现有遗址,原有的水池已成农田,但当年入口码头和寓山的形态仍能一一辨认”[42],园林内容与布局则在祁彪佳的《寓山注》中有详细文字和图纸记载,甚至包括“仅欲三、五楹而止”到“山之顶趾镂刻殆遍”的建造过程。通过大量分析研究可以看到寓园复原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意义,可以补我国明代园林实例不足之缺憾。在这些谨慎的考察研究中作出的判断,可以让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图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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