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承载容量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838年,是由比利时的数学生物学家P.E.弗雷斯特(P.E.Forest)提出的,随后被应用于人口研究、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移民等领域[8]。游憩环境承载容量理论(RCC)最早出现在1930年代中期,在1970年代末达到成熟高峰期。其理论基础是指任何资源的使用都是有极限的,景观资源的利用也不例外。当使用强度达到某一阈值或临界值时,资源及其环境将失去可持续利用的可能。自然及风景保护区的开发利用必须在其允许的环境承载容量之内,即要在资源允许的承载能力范围内规划布置所有开发利用活动和社会经济建设。根据生态保护和环境容量的要求,合理确定开发利用的限度以及旅游发展的容量,有计划地组织游览活动,严格控制其他各类经济建设与活动。
RCC理论通过量化的方式用数量级来定义景观环境的游憩承载容量。美国学者Shelby和Heberlein将“RCC”定义为不破坏环境和影响游客体验的利用强度,他们将游憩承载容量划分为四个部分加以考察,分别是:生态承载容量、空间承载容量、设施承载容量和社会承载容量[9](表7.5)。而这些承载容量的研究结果以数量级的方式加以表达,如社会承载容量以1到9加以划分,“1”相当于“最不拥挤”,而“9”相当于“极端拥挤”。对这些承载容量研究的成果将形成在保护区内开发力度的门槛,使资源的可持续使用、访客的体验和有效管理的可能性都能得到保证。
表7.5 四种类型游憩承载容量研究的主要内容
资料来源:据U.S.Department of the Interior Bureau of Reclamation Pacific Northwest Region,Snake River Area Office,RIRIE RESERVOIR Recreation Carrying Capacity Study,January 30,2004,Page14。
RCC研究的承载容量并不仅限于当时,而是根据规划要求期限,如期限为十年的规划,则研究十年内场地可持续发展的承载容量,然后据此进行保护与游憩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和方法。
对于大的保护区不同的地段生态承载容量、空间承载容量、设施承载容量和社会承载容量也会有很大差异,因此要分段分块分别进行研究,此外根据保护区内资源状况还要对某些特殊的承载容量指标加以研究,如水景保护区中的水面游船数量和承载容量的研究。(www.xing528.com)
在上述四种承载力调查完成后,还要确认哪一种或哪几种类型的承载容量是最重要的限制因素,最后得出场地的总承载容量水平。承载容量水平是不能够用绝对的人数、车辆这样的数字来表达的,因为总体上它仍是一个估算出来的值,但是它可以用质量指标、随时间变化的数量或限制条件来表达。分析得出场地使用强度的四个等级:低于承载容量(Below Capacity)、接近承载容量(Approaching Capacity)、等于承载容量(At Capacity)和超出承载容量(Exceeding Capacity),即确定怎样的使用强度会达到的等级水平。
综上所述,确定场地的游憩环境承载容量分为三个步骤:
(1)收集场地四种类型承载容量的数据。所收集数据的内容见表7.5,并可以根据调查场地的特征对调查内容加以扩展。
(2)辨认出对场地使用最重要的限制因素,例如如果场地邻近敏感的动植物,那么生态承载容量就被认为是最重要的限制因素;如果环境要素给人的感觉已经十分拥挤了,那么社会承载容量就是重要的决定因素。
(3)估算场地总承载容量。当四种承载容量都被平等地加以评估之后,以及评价了所有田野观察、可能得到的娱乐使用情况的数据、场地管理人员提供的资料之后,就可以确定场地的总承载容量。总承载容量也划分为高、中、低三个强度等级。通常如果有一种类型的承载容量强度为“等于承载容量(At Capacity)”或“超出承载容量(Exceeding Capacity)”,那么可以认为场地已接近它的总承载容量[10]。
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理论上保护区内同时容纳的人数(Persons-at-one-time,PAOT)和游客娱乐天数(Recreation Visitor Days,RVDs)的最大值就可以确定下来。再根据四种类型承载容量和总承载容量研究结果,分析出场地合理的游憩使用强度和选择恰当的管理方法。
1980年代后研究者发现环境容量虽然是一个看起来很有价值的概念,但在实践中运用却并不总是十分成功的。因为环境承载容量体系很复杂,游客的目的不同、自然环境的变化等方面都直接影响环境容量,RCC理论过于简单地定义了旅游目标而忽略了利用技术估计承载容量的结果与资源的社会影响、人为利用和价值评价之间的重要区别,使得环境容量的数据并不准确。因此,游憩环境承载容量作为一个以数据控制资源利用强度的理论,仍然存在缺陷。之后,这一理论有所改进,加入了人的主观判断对决定总承载容量的影响,认为总承载容量的决定过程是一个主观的过程,除了考虑四个分项承载容量的客观研究数据外,还要加入研究和管理者的经验、比较同类型的场地、分析保护对象的特殊状况,最后根据研究者的职业经验综合判断出场地总的游憩承载容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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