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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管理制度的形成及地域文化景观保护研究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欧洲国家由历史文化保护而引发遗产保护运动不同,在美国文化资源保护运动是和自然环境保护运动一同成长起来的,而且它们结合得那样紧密,事实上使人们无法将它们完全彻底分开加以考察。[19]按照这一法案成立的国家公园管理局,是联邦内政部的一个部门。至此形成了一个完善的对不可移动文化遗产进行测绘、整理、记录和研究的常设机构。这项由国家公园管理局管理的登录制度是确认和证实各种类型的有重要意义遗址的体系。

文化遗产管理制度的形成及地域文化景观保护研究

与欧洲国家由历史文化保护而引发遗产保护运动不同,在美国文化资源保护运动是和自然环境保护运动一同成长起来的,而且它们结合得那样紧密,事实上使人们无法将它们完全彻底分开加以考察。

如果从美洲被“发现”的时候开始计算,五百年的时间只是漫长的人类历史中短短的一瞬。文化上具有重要意义的遗址在殖民时代开始就不断遭受损失。欧洲殖民者甚至整体地摧毁美洲土著民族的城市遗址,如阿兹台克人的首都特诺奇提特兰(Tenochtitlan)。他们对自己的历史也不注意保存,还把它看作对更加繁荣的未来的阻碍[12]。在独立革命之后,美国将自己看作没有政治社会、历史包袱压抑的新民族。直到这个民族到世界上去寻求承认和权力的时候,他们的历史才变得重要起来。因此,美国在文化资源的保护方面早期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和建立这个民族有关系的遗址上。

最初呼吁保护历史遗产的声音出现在19世纪的早期,保护的目标不是具有很高历史价值的美洲土著的文明遗迹,而是要求保护反映早期欧洲殖民者浪漫历史的定居环境及景观场所[13]。1889年,在南亚里桑那正式建立了Casa Grande遗迹联邦考古场所保护区,它保护的是1450年代前后的欧洲殖民者居住区遗址,是美国第一个国家古迹保护区(Casa Grande Ruins National Monument)[14]

和国家利用遗产保护运动来确立一个新民族一样,逐渐地,许多地方也致力于将遗产作为保存和传达地方身份的一种手段,这类保护运动主要由私人组织操纵,如成立于1858年的非营利性保护组织美国弗农山庄妇女联合会(Mount Vernon Ladies Association)[15]

19世纪晚期之后,一些国家范围的组织和团体开始建立起来,以使公众认识和了解这些遗产。如成立于1895年的美国风景和历史保护协会(American Scenic and Historic Preservation Society,ASHPS)。这个组织的工作主要是保护、维护和管理纽约州历史与风景场所、战场公园及河道,并向公众免费开放游览[16]。由于美国遗产保护一开始就有强调景观环境的特征,内政部国土局也在联邦保护运动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1906年的《古迹法案》宣布某些场所,包括西南部美国土著居民遗址、战场,以及其他具有科学和历史意义的场所为国家古迹[17]。此后,对文化遗产关注的目光逐渐跨越殖民和前殖民时期的建筑和场地,开始注意到在现代城市发展中快速消失的19世纪的建筑和城镇景观。此后著名的专业杂志《建筑实录》和美国历史协会也加入到保护运动的行列中,并成为重要力量[18]

随着交通的发展和访客的增加,这些财富的管理工作显得更加重要。1916年的《建立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法案》要求:“要把国家公园内的天然风景、自然变迁遗迹、野生动物和历史古迹,按原有景观世世代代保护下去,不受破坏。”[19]按照这一法案成立的国家公园管理局,是联邦内政部的一个部门。1933年罗斯福总统授权这个局管理联邦历史场地。

同在1933年,美国历史建筑查勘局(HABS)成立,由国家公园管理局和美国建筑师协会、国会图书馆共同负责,他们的工作是通过测绘摄影和文件的形式记录历史古迹,他们以国家公园管理局制定的标准进行工作;为美国建筑师协会提供专业忠告;所取得成果被国会图书馆收藏。1969年,类似机构美国历史工程记录局(Historic American Engineering Record,HAER)成立,负责建筑工程、美国工业遗产的文件收集、调查和保护[20]。同年美国历史景观查勘局(Historic American Landscapes Survey,HALS)成立,他们调查、记录的范围从小庭院到几千英亩的国家公园、从设计作品到朴素的乡土景观、从乡村景观到都市景观、从农业景观到工业景观,以及菜园、庄园、公墓农场核试验站点、废弃地等一切被认为是历史风景的地方[21]。至此形成了一个完善的对不可移动文化遗产进行测绘、整理、记录和研究的常设机构。

1935年制定了专门的《历史遗址、建筑、古迹法案》(Historic Sites,Buildings,and Antiquities Act,1935),把对历史遗产的保护确立为国家政策。1966年的《国家历史保护法案》(National Historic Preservation Act,1966)的通过则创造了一个保护所需要的重要的政府工具,即历史场所的国家登录制度(National Register,NR)。这项由国家公园管理局管理的登录制度是确认和证实各种类型的有重要意义遗址的体系。国家登录制度现有的类型和所占比例如下:场所(如战场、野营地、景观、遗址、遗迹)占总数的5%;结构占总数的5%;历史街区占总数的14%;物体(如雕塑、喷泉)占总数的1%;建筑占总数的73%。国家登录制度中的项目的产权所属现状如下:州占5.4%、地方占17.5%、国家占6%、私人占71%。被登录对业主而言既是一种荣誉(有徽章颁发),当地政府在有关的任何规划中必须加以保护;又享受20%的减税,但登录项目在维护方面受公众监督[22]。(www.xing528.com)

《国家历史保护法案》还提出了国家赞助对历史街区、场所、建筑物、构筑物、器物的调查和规划项目,对历史遗产的保护、获取、发展建立起一个标准,并提出“历史性保存(Historic Preservation)”的概念,指的是对国家历史、建筑、考古学或文化上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场所、建筑物、构筑物、器物的保护、复原、恢复和重建[23]。这个法案推动成立了一个独立的国家机构——历史保护咨询委员会(Advisory Council on Historic Preservation,ACHP)[24],它由来自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和政策研究人员组成,作用是为历史保护的方法措施和新的项目提供建议。

1933年以后,国家公园管理局的角色变得更加重要,成为美国古迹修复工程的主要雇主,同时督管历史街区,地方政府也参与其中并给予税收上的优惠。国家公园管理局因此也就成了美国保护政策的主要制定者。1947年,公园管理局成立了国家历史保护信托(National Trust for Historic Preservation,NTHP),起初它的成员构成和资金都来源于国家公园管理局。1949年,国会将这个机构扩大为国家信托(National Trust),使其成为一个私人赞助的、非营利的、致力于挽救历史场所和更新美国社区的组织,他们为各类美国历史场所的保护和社区复苏提供帮助[25]。1960年,国家公园管理局又设立了国家历史地标项目(National Historic Landmarks,NHL)[26],它所包含的项目由国家公园管理局组织研究、建议,内政部指定,其中很多项目都不包括在国家公园系统内,因此具体的管理由州历史保护机构负责。

自此,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由国家公园管理局为主导的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框架(图3.1)、(表3.1):

图3.1 国家公园管理局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整体操作

来源:Karolin Frank,Patricia Petersen.Historic Preservation in the USA.Berlin:Springer,2002:Page57.

表3.1 美国主要文化遗产保护法规

资料来源:http://www.nps.gov/legacy/leg_cul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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