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仇池山“麻姑仙洞”为证。在没有确切文献史证的情况下,天仙女、村妇、村姑等一系列传闻,都可以作为论据的撑点。青娥下凡斩恶怪并与凡人婚配;二郎神在刘家河坝与塔子山斩妖除害;巧媳妇忍受不了恶婆婆与小姑子的再三虐待而离家出走,得以在洞穴得道;村姑洗麻布有惊无险;村妇洗衣服遇红蛇示警等,似乎表象上有些离奇古怪,但内质上至少说明这里是一处圣洁的仙洞,其仙境不容纳污,神灵不可亵渎,因人类原始母祖在此居住过。尽管伏羲与女娲之间历来多说并存,是兄妹关系,是姐弟关系,是氏族部落与氏族部落之间的关系,还是你是你、我是我两者互不相干的关系,间或被男权社会贬为从属地位的女神、女奴等等,但当地老百姓惯性使然,尊伏羲为“人宗爷”,尊女娲为“母祖”,“敬神如神在”。其次,蛇蛙崇拜与生育崇拜。史书记载,龙是伏羲氏的图腾,蛙是女娲氏的图腾。传说伏羲女娲皆“人面蛇身”,龙形象与蛙形象的神人化,至今仇池山一带的人将蛇、蛙仍视为神明,从来不去伤害。蛙繁殖能力惊人,想到“蛙”就联想到了“女娲造人”。《风俗通义》:“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凡有女娲庙的地方都盛行到女娲庙求子的习俗。虽然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却浸透着一种原始生殖崇拜文化。原始时代,部落战争十分残酷、频繁,而且全靠人力对抗,死亡者众多。加上疫病多发,人口成活率低,婴儿叫声又和蛙叫相同。所以,人们期盼能像“蛙”一样产子繁育,使氏族人丁兴旺,才能避免灭亡的命运。当地人不但将女娲视为祖神,还建有许多女娲庙,有的村子还一直奉为家神。这和乞巧活动中跳麻姐姐、生巧芽迎水照花瓣、穿针引线卜巧所隐透的生殖崇拜是一致的。第三,女娲高媒。女娲为创造神,她的创造既包括自然界的创造,也包括人类的创造,因而又是造人之神。女娲创造了山川湖海、飞禽走兽,改变了原本洪荒的世界。女娲造人中既造了女人,也造了男人,女娲想他们是人,总有一天会死的。死了怎么办?再造一批又太麻烦,于是她就去求上苍,安排男女结合,生儿育女繁衍下去,从而成为人类得以延续下去的婚姻之神。《风俗通》云:“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祠。”罗泌认为:“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因典祠焉。”这应该是人类进入婚姻制度之后所赋予女娲主媒造婚神话的痕迹。西汉水流域养鸟看山习俗中“放高游”“放地游”透过图腾崇拜,也正好反映了这一现象的俗变。第四,“人日”的狂欢。《太平御览》记载:女娲在造人之前,于正月初一创造出鸡,初二创造出狗,初三创造出猪,初四创造出羊,初五创造出牛,初六创造出马,初七这一天,才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一批又一批的人。故此,人们称初七为“人日”。人多了起来,大伙儿蹦蹦跳跳,手舞足蹈,女娲好不开心。七夕节双七重叠,人们怎不像“蛙”一样狂跳呢。第五,关于女娲,文献记载较多,限于篇幅,今援引几条。《淮南子.蓝冥篇》:“苍天补,四极正,溪水涸,冀州平,蛟虫死,颛民生。……然而不彰其功,不扬其声,隐真人之道,已从天地之固然。”《世纪.帝系篇》:“女娲氏命娥陵氏制都良管,以一天下之音;命圣氏为斑营,合日月星辰,名曰充乐。即成,天下无不得理。”《淮南子.说林篇》:“女娲,王天下者也。七十变造化。”《水经注》:“庖羲之后,有帝女娲焉,与神农为三皇矣。”《诗含神雾》:“含始吞赤珠,刻曰:玉英生汉皇,后赤龙感女娲,刘季兴也。”《抱朴子.释滞》:“女娲地出。”《春秋繁露》:“雨不霁,祭女娲。”《路史》罗萍注引《尹子.盘古篇》:“共工触不周山,折天柱,绝地维。女娲补天,射十日。”。可见,女娲是非凡的人物,也是一位上古了不起的女神。据传说,西和仇池山上的五彩石与礼县赤土山石林都是女娲炼石补天时所遗。就是这样一位女神,与生于仇池的伏羲在“麻崖仙洞”相处,人们怎能不尊为万能的麻神。尤其年轻的女性(包括姑娘),更是敬奉有加。(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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