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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秦文化研究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秦与西戎民族融合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至此,商周以来强大的西戎部族,除少数远遁以外,悉为秦等各国所征服,其主体渐次与内地华族融合。就秦与西戎而言,除了战争与征服,民族融合的途径和方式还有以下三种。如此在法律政策上作出规定,说明其时秦与少数民族间的互通婚姻已很普遍。这对于密切秦与少数民族关系,促进民族之间的融合,在少数民族逐渐融入华夏民族大家庭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甘肃秦文化研究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秦与西戎民族融合

先秦时代西戎的分布范围很广,在东起河北、西至甘青的黄河流域均有其活动的足迹。而西戎相对集中分布的区域,则涉及晋、豫、陕、甘、宁诸省,尤以陕西中西部、甘肃东部和宁夏南部为主要分布区。西戎种落很多,各分散居溪谷,“其俗氏族无定,或以父名母姓为种号。”【15】西周中后期至春秋时期,是西戎势力最为强盛的时期,猃狁、犬戎交相称雄,侵逼内地。西周亡后,诸戎内徙,与各国杂处。据《后汉书·西羌传》有记载:

及平王之末,周遂陵迟,戎逼诸夏,自陇山以东,及乎伊、洛,往往有戎。于是渭首有狄、獂、邽、冀之戎,泾北有义渠之戎,洛川有大荔之戎,渭南有骊戎,伊、洛间有杨拒、泉皋之戎,颍首以西有蛮氏之戎。当春秋时,间在中国,与诸夏盟会。鲁庄公伐秦,取邽、冀之戎。后十余岁,晋灭骊戎。是时,伊、洛戎强,东侵曹、鲁。后十九年,遂入王城。于是秦、晋伐戎以救周。后二年,又寇京师齐桓公征诸侯戍周。后九年,陆浑戎自瓜州迁于伊川,允姓戎迁于渭汭,东及轘辕。在河南山北者号曰阴戎,阴戎之种遂以滋广。晋文公欲修霸业,乃赂戎狄通道,以匡王室。秦穆公得戎人由余,遂霸西戎,开地千里。及晋悼公,又使魏绛和诸戎,复修霸业。是时,楚、晋强盛,威服诸戎,陆浑、伊、洛、阴戎事晋,而蛮氏从楚。后陆浑叛晋,晋令荀吴灭之。后四十四年,楚执蛮氏而尽囚其人。是时义渠、大荔最强,筑城数十,皆自称王。

至周贞王八年,秦厉公分灭大荔,取其地。赵亦灭代戎,即北戎也。韩、魏复共稍并伊、洛、阴戎,灭之。其遗脱者皆逃走,西逾汧、陇。自是中国无戎寇,唯余义渠种焉。【16】

上述记载清楚地再现了春秋时期西戎的分布及与诸国的关系,曹、鲁、齐、晋、楚、秦、韩、魏诸国都曾先后或多或少与西戎有过交往和战事,中原诸国亦曾先后征服了骊、陆浑、伊、洛、阴、蛮诸戎。其余诸戎俱在西北,与强秦相接或交错分布于关陇,不少部落亦为秦人所征服。至战国时期,有实力与秦人抗衡者惟有义渠戎,然经秦人百余年的持续攻伐终告灭亡。至此,商周以来强大的西戎部族,除少数远遁以外,悉为秦等各国所征服,其主体渐次与内地华族融合。

由此可见,战争与征服是民族融合的重要途径,西戎与周秦等中原诸国的攻伐与被征服,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不断密切了相互的联系和关系,时战时和、交错杂处、彼此依存,谱写了中国史上第一波民族融合的协奏曲。就秦与西戎而言,除了战争与征服,民族融合的途径和方式还有以下三种。

1.通婚联姻

秦与西戎的通婚联姻在秦人发展、周秦关系和秦戎关系中都发挥过重要作用。族际上层的通婚联姻历来都是出于政治的需要,秦戎之间也不例外。春秋时期列国之间以及与边族上层之间的通婚联姻极为普遍。从文献记载看,秦戎之间的通婚联姻共有三次,第一次即是商末秦人首领戎胥轩娶骊山之女与申戎联姻;第二次是在周孝王在位前,秦人首领大骆再次与申戎联姻;第三次是周末时,秦襄公将妹妹缪嬴嫁给丰戎之王。就秦人上层而言,通过三次联姻使秦人与西戎诸部中的申戎、丰戎建立了姻亲关系,通过申戎、丰戎,秦人与西戎诸部的关系大为改善,使双方建立起和睦共处的睦邻关系。尤其是申戎,它与周、秦具有联姻关系。秦人迁居西垂并扎下根来,周秦关系改善,还有非子受封,都得益于这样的联姻关系。申侯与周孝王对话中所谓的“以亲故归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以和西戎”正是周、秦、戎之间因联姻而改善关系的生动写照。

秦与西戎上层的通婚联姻仅见于以上三次,随着时间的延续,秦人势力不断上升,特别是从秦穆公以后,秦人不断攻伐西戎,消灭了不少西戎部落,拓地广境、设县置郡、徕民杂处,下层民间的相互通婚虽不见于记载,但势所必然。自战国后期义渠戎被征服后,西戎作为一个强大的部族除少数远徙之外不复存在的史实,就可肯定其大部分部落及民众无疑渐次融入了华族。西汉在陇右诸地戎族故地设有以“道”相称的县级行政区,当是还有其部族孑遗的典型例证。睡虎秦简,《法律答问》中就有对秦人与它族首领生子女如何确认身份的法律规定:

真臣邦君公有罪,致耐罪以上,令赎。可(何)谓“真”?臣邦父母产子及产他邦而是谓真。可(何)言谓“夏子”?臣邦父,秦母谓殹(也)。【17】

这一法律条文,一是明确规定对少数民族首领“真臣邦君公”犯罪,可以赎免。二是专门对“夏子”与非夏子作了区分,即父母俱为臣邦者为“真”,亦即还是少数民族;父为臣邦而母为秦人者,则其子属“夏子”。对少数民族首领犯罪可实行优惠,而对“夏子”就不在优惠范围。如此在法律政策上作出规定,说明其时秦与少数民族间的互通婚姻已很普遍。这对于密切秦与少数民族关系,促进民族之间的融合,在少数民族逐渐融入华夏民族大家庭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秦与西戎及其它各族的融合,不仅壮大了自身力量,扩展了统治基础,而且也为秦国地缘政治统治的兴起和实施郡县制奠定了基础。

2.文化交流

史料中不见秦与西戎文化交流的确切记载,但是,在秦与西戎交错分布、和睦共处的条件下,双方的文化交流自不可免,而且,在某些方面也是有迹可循。

史记·秦本纪》载戎王使由余观秦:

秦缪公示以宫室、积聚。由余曰:“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缪公怪之,问曰:“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由余笑曰:“此乃中国所以乱也。夫自上圣黄帝作为礼乐法度,身以先之,仅以小治。及其后世,日以骄淫。阻法度之威,以责督于下,下罢极。则以仁义怨望于上,上下交争怨而相篡弑,至于灭宗,皆以此类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于是缪公退而问内史廖曰:“孤闻邻国有圣人,敌国之忧也。今由余贤,寡人之害,将奈之何?”内史廖曰:“戎王处辟匿,未闻中国之声。君试遗其女乐,以夺其志……”缪公曰:“善。”……而后令内史廖以女乐二八遗戎王。戎王受而说之,终年不还。【18】(www.xing528.com)

这则史事既表明秦与西戎的礼乐制度和文化不同,又留下秦穆公为了消磨戎王意志而输出“女乐”即音乐文化的珍贵资料。这是一种特殊的文化传播,而双方更为普遍的文化交流当在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等方面。

秦人早期具有明显的戎狄之俗,向为人们所公认。这些戎狄之俗并非秦为戎狄的根据,而是秦文化中摄入大量戎狄习俗的反映。有关西戎的风俗,《后汉书·西羌传》有谓:

其俗氏族无定,或以父名母姓为种号。十二世后,相与婚姻,父没则妻后母,兄亡则纳嫠嫂,故国无鳏寡,种类繁炽。不立君臣,无相长一,强则分种为酋豪,弱则为人附落,更相抄暴,以力为雄。杀人偿死,无它禁令。其兵长在山谷,短于平地,不能持久,而果于触突,以战死为吉利,病终为不祥。堪耐寒苦,同之禽兽。虽妇人产子,亦不避风雪。性坚刚勇猛,得西方金行之气焉。【19】

再看文献中对秦人风俗的记载,《谷梁传》:“狄秦也,乱人子女之教,无男女之别。”史称:“始秦戎狄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20】这样的记载,表明秦人早期在风俗和生活方式上与中原诸国不同,而与戎狄相近。还有秦人长于骑马射猎,多车马田狩之事,尚武风尚盛行。《诗经·秦风》及《石鼓文》对此多有描述,这些特点当与地居西北高原,并与戎狄杂处的自然、人文环境息息相关。史称“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及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戎狄,修习战备,高上气力,以射猎为先。故《秦诗》曰“在其板屋”;又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及《车辚》、《驷驖》、《小戎》之篇,皆言车马田狩之事。”【21】可知秦人与戎狄杂处,在习俗风尚上深受其熏染。

葬俗是一个民族文化中最具传承性的因素,甘谷毛家坪遗址有A组和B组两类文化遗存,经研究,前者属于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的秦人墓葬,而后者则为戎族遗存。这里就是周公东征迁商奄之民亦即秦人入居之地,亦是春秋时冀戎分布之地。毛家坪遗址秦、戎两种墓葬和文化并存,在时间和空间上正与秦人、冀戎相对应,绝非偶然。既然秦戎相邻而居或共处一地,则文化的相互交流和彼此影响势所必然。人们公认西首墓是甘青地区流行的葬俗,也就是西戎等固有的葬俗,而陕甘间春秋战国时期的秦墓,多为西首墓,这无疑当是秦戎杂处相互影响学习进而秦人葬俗受到戎族文化影响的结果。春秋时期秦人盛行竖穴土坑墓,而进入战国时期,西戎已逐步融入华族,故在秦人墓葬中多有西戎洞室墓的出现,亦是其影响所致。可见,西戎文化对秦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秦人的音乐称为秦声、秦音,是秦人在天水等地古老的西音基础上亦即西戎音乐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相传殷商时整甲始作西音,后周昭王时,辛馀靡有功,被封为诸候,立国于西翟之地的西山,继承了整甲的西音传统。秦穆公时,又把西音发展成了秦音。【22】这说明,辛馀靡之后,西音的继承者就是活动于天水地区的秦人,经秦人的改造发展,秦穆公时西音终于成为秦人化的秦音。史载秦仲封为大夫时,“始有车马礼乐侍御之好,国人美之,秦之变风始作。”【23】秦人在秦仲时开始了革新民间音乐的“变风”,则说明秦人在天水地区与戎狄杂处中,音乐的发展已经历了较长一段时间,也表明秦人音乐在掺杂有不少戎狄“西音”的基础上,开始了音乐民族化的步伐。《诗经·秦风·车邻》篇中描写秦仲时秦地两位友人见面,高兴地并肩而坐,弹瑟吹簧。瑟、簧乐器的出现和弹奏,也反映了秦仲时秦人音乐的发展和普及。

由于秦人音乐是古代华夏族与西方戎狄音乐融合创新的产物,所以又有古朴无华的特点。秦人将装酒盛水的瓮、瓦质的盆作为乐器,《说文》云:“缶,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鼓之以节歌。”他们奏鸣时,敲打盆缶,甚至拍着大腿作为节奏,放喉歌呼。李斯形容这种音乐说:“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24】这种最能体现秦地百姓精神风貌的音乐,是秦人对西戎器乐借鉴的产物。因为“古者西戎用缶以为乐”,【25】天水民间至今还流行一种烧制的陶乐器“哇呜”,实际就是古代的“土”乐,即陶乐器“埙”。天水市秦安县大地湾仰韶文化遗址中就出土过“埙”。可见这种陶瓦乐器在天水有着悠久的历史。有人认为,史籍中“呜呜快耳”的“真秦声”,正是吹奏“哇呜”发出的“呜呜”声,而盆则是为歌唱和吹奏“哇呜”而击打的节奏,使之合乐【26】可见,以比较简单的曲调吟唱,又以瓦器作乐器,大概是秦国民间音乐的一大特色,也是秦戎音乐文化相互交融的产物

3.经济往来

秦国界处中原与西北戎狄之间,在经济往来和商贸流通中具有地缘优势。在西部,秦人与戎族部落的经济交流,主要是戎族部落盛产的马牛羊等牲畜、生产生活器具和秦国贵族所喜好的奇玩异宝。李斯《谏逐客书》中提到:秦国“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凰之旗,树灵龟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悦之。”【27】这些全部不出产自秦国而秦国能够拥有的宝物,无疑是通过经济交流而获得的。秦人是各诸侯国中最早使用铁器的国家,在毛家坪西周时代墓葬中就有铁镰出土,在礼县大堡子山等秦人墓葬中,既有青铜器、铁器的出土,也多有黄金饰品的出土,还有玉器之类。这些物品的原材料,当主要是秦与西戎之间通过贸易获取的,戎狄等草原游牧民族盛行黄金饰品和铜牌饰等,也是较早掌握青铜、铁器铸造或传播这些技术的民族,秦人使用铁器、金饰和玉器,无疑与西戎之间的经济交流密切相关。

食盐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秦人所在的甘肃礼县盐官镇,自先秦至今一直生产井盐。控制和生产食盐,这既是秦人养马大获成功的重要依赖,也是其与西戎贸易的重要资源。秦人通过与西戎的经济往来和贸易活动,为其发展经济和增强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陈更宇认为秦人定居西垂后,“之所以能够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着和平,贸易活动应当是最主要的原因”。【28】此论不无道理。

西戎长于畜牧,《史记·货殖列传》:“天水、陇西、北地、上郡与关中同俗,然西有羌中之利,北有戎翟之畜,畜牧为天下饶。”【29】其以蓄养马、牛、羊为主的畜牧经济,与秦国农耕经济有很强的互补性。秦人早期在陇右时,也以养马著称,而秦人入关之后,特别是随着国力日升,拓境益广,战马的需求越来越大,仅靠自养马匹已难以满足征战的需求。所以,战马供应主要通过与戎狄贸易获取,自然是不二选择。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乌氏县人倮以奇物与戎王交易马牛,史称:“乌氏倮畜牧,及众,斥卖,求奇绘物,间献遗戎王。戎王什倍其偿,与之畜,畜至用谷量马牛。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30】可见秦戎之间不仅贸易规模大,而且内地珍奇与边地畜产的相互交流,无疑是建立在双方以农、牧经济互补基础之上的,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除了马匹为大宗外,如皮革弓箭兵器、粮食、丝绸等也应是重要的交易品。

西戎地居秦与草原及域外联系的枢纽位置,在秦与域外的经济文化交流中,西戎既是中介者,也是受益者。就西戎而言,在发挥彼此桥梁纽带作用的同时,也使自身双向受益,不仅促进了西戎经济文化的发展,也使西戎与内地文化经济联系和依存日益密切。随着西戎部族渐次融入华夏,秦不仅直接与域外开展经济文化交流,而且实力亦大增。由此可见,秦与西戎的经济文化交流与融合,不仅加速了先秦以来民族融合的步伐,而且也奠定了秦人一统天下的民族基础和文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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