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材质方面看,本次所见非骨料骨骼发现极少,主要有马、羊、狗、猪等,且主要为生活垃圾。骨料又以黄牛骨占绝大多数,鹿角类寥寥。这种情况与殷周遗存所见有一定的差异。如殷墟铁三路骨料来源为黄牛、水牛、猪、羊、鹿等动物的骨骼;西周沣镐新旺地点的骨料以牛骨为主,还有鹿骨、猪骨和马骨等[10];西周沣镐张家坡村地点H169、H160等单位出土骨角镞,尤其是H168以鹿角为多[11]。
无马骨骨料的原因之一应该从受早期制骨业传统影响等方面予以考虑。因畜牧发展利用牛骨为骨器是长期以来制骨手工业的传统。在扶风云塘21号灰坑出土的八千多斤骨块中,涉及牛类1306个体,马类只有21个体[12]。殷墟铁三路黄牛肢骨占绝对多数,偶见马肢骨。北辛庄遗址出土骨料以牛、猪居多,有学者对是否猪骨较多持怀疑态度。大司空遗址也是以牛居多[13]。在此基础上,同时要考虑秦人久远的养马传统和养马业的兴盛情况。非子居犬丘“好马及畜,善养息之”、穆公时期伯乐识千里马、“秦马之良,戎兵之众,探前蹶后,蹄间三寻者,不可胜数”、秦始皇陵陪葬大型陶马和大量真马、秦始皇御用马厩数量有大厩、中厩、小厩、宫厩、左厩、外厩等二元证据都说明马骨来源较早期已完全不同[14]。依照生理特点,马骨与牛骨之间并不存在骨质方面的强弱。之所以在已经变化的畜牧业经济背景下,仍沿袭以往传统,更多的要考虑牛马在畜力、食材等方面有取向方面的差别。因奔跑速度、敏捷度等方面的优势,车战铁骑时代,马被广泛应用于军事,甚至被作为国防强弱的标志。
再其次,早期骨器制作取料阶段一般都以截去两端关节为第一步,K1所见情况与此也有异同之处。其骨料以四肢骨干为主,但未见肋骨、腕跗骨、髌骨、趾骨及四肢骨的关节部分。而殷商如铁三路制骨的余料基本都是骨骼的关节部位和带锯口骨干残片、沣镐遗址冯村2011SFH1出土有完整的牛掌骨和截去的掌骨关节废料[15]、扶风云塘遗址出土兽类关节部位废料约占总量90%[16]、山东临淄东周故城骨料中有一类原骨节未加工处理。因此,仅以2014XNK1这一独立遗迹单位而言,骨料截取应包括两个阶段:锯除两端关节和根据器形需要选择骨骼形态对骨干实施分割。有学者根据殷墟花园村大型H27“废骨坑”分析认为,该遗迹反映了当时为了满足宫廷食材的需要,已经有“屠宰或收取骨料的场所”,“牲畜被宰杀或食用后,将其骨骼分别处理”[17],这是异地骨料收取阶段的情况。那么,是否在收取阶段同时实施了部位的割舍?割舍地点是否在聂家沟遗址范围内?目前尚难推测,但至少两阶段实施地点存在一定的距离。
最后,透过K1骨料出现几率,还要考虑制骨细化、专业化分工问题。当然,对比殷周制骨作坊的情况,这里未见肢骨关节部位、腕骨、跗骨和髌,少见其它种属动物骨料,仍有利用价值的骨料与废料、制作工具等遗物混杂等诸多现象,首先要考虑的是工作范围和次生堆积的属性,单独遗迹单位的局部情况并不足以勾勒秦都咸阳城制骨业整体的生产面貌。然后无论如何,上百公斤、逾600公斤骨质遗物中不见一例关节、腕骨、跗骨和髌,“偶然”似乎难以解释。
就社会发展的总趋势而言,手工业分工日趋细化、专业化。《周礼·考工记》载“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抟埴之工二。”同时期在秦都咸阳城大遗址范围内的长陵车站手工业区却是鹿角类遗物“经常出土”,后者位于本文所论聂家沟区域西南约5公里处,出土有秦诏版、大型金属窖穴等非一般民营作坊所能具备的遗物,具有一定的官营手工业性质,两地骨料之别应该视为制骨业更加细化分工的结果。实际上,制骨业细化分工的现象以往也非常多见,主要体现在某地以某种产品为主打,沣镐遗址新旺和冯村地点以生产笄为主,张家坡地点以生产镞和笄[18],三门峡李家窑遗址专门生产笄。关节、腕、跗和髌骨等部位并不适合制作K1生产的成品,在细化分工的情况下,择地实施取舍,似乎也是情理之中的事。通过痕迹观察,骨器制作广泛使用了割锯、挫磨、钻孔方法,但目前无明确的铁锯、铁锉、钻头类实物,其原因有待进一步分析。仅就挫磨工序而言,硬度不同的砂岩质磨石可以代替铁锉,最终以变质岩滑石达到抛光效果,所见成品残件的各种制作痕迹完全予以消弭而通体光滑,此可称为“砻琢”。发掘所见的尖锥残余,径不足0.1厘米,与所见部分骨料中心的圆孔径一致,可替代钻头之用。
注释:
[1]陕西省考古研究所.西安北郊秦墓[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296.
[2]陕西省考古研究所.西安尤家庄秦墓[M].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291.
[3]转引自赵路花.战国至秦半两钱钱文演变规律与年代学检讨[J].图二:7、8、9,图六:6.中国钱币.2016年(1).
[4]杜维善.a.也谈陕西凤翔高庄秦墓出土半两[J].中国钱币.1991(1).b.半两考[M].香港:中国书画出版社,2000:71.
[5]马萧林.关于中国骨器研究的几个问题[J].华夏考古.2010(2).
[6]李志鹏、何毓灵、江雨德.殷墟晚商制骨作坊与制骨手工业的研究回顾与再探讨[C]//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夏商周研究室.三代考古(四).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471-484.
[7]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秦都咸阳考古报告[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207.
[8]陕西省周原考古队.陕西扶风云塘制骨作坊遗址试掘简报[J].文物.1980(4).(www.xing528.com)
[9]白云翔.先秦两汉铁器考古学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145.
[1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镐工作队:《陕西长安县沣西新旺村西周制骨作坊遗址》,《考古》1992年第11期。
[11]a.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队:《1955-57年陕西长安沣西发掘简报》,《考古》1959年第10期。b.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报告》第78、79页,文物出版社,1962年。
[12]陕西周原考古队:《扶风云塘西周骨器制造作坊遗址试掘简报》,《文物》1980年第4期。
[13]a.考古研究所洋西发掘队:((1955-57年陕西长安沣西发掘简报》,《考古》1959年第10期。b.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报告》第78、79页,文物出版社,1962年。
[14]刘云辉:《简论秦代厩苑制度中的若干问题》,《文博》1987年第6期。
[15]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丰镐队:《西安市长安区冯村北西周时期制骨作坊》,《考古》2014年第11期。
[16]陕西周原考古队:《扶风云塘西周骨器制造作坊遗址试掘简报》,《文物》1980年第4期。
[17]山东省文物管理处:《山东临淄齐故城试掘简报》,《考古》,1961年第6期。
[18]李志鹏、何毓灵、江雨德:《殷墟晚商制骨作坊与制骨手工业的研究回顾与再探讨》,见《三代考古》(四),科学出版社,2011年
[19]付仲杨:《丰镐遗址的制骨遗存与制骨手工业》,《考古》2015年第9期。
[20]马萧林、魏兴涛、侯彦峰:《三门峡李家窑遗址出土骨料研究》,《文物》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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