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为“不其簋”后配之盖与原器身有不协调之感,但是,作为一件独立的文物,如同国博所藏“不其簋”盖一样,也有其不可低估的文物价值。
价值之一:作器时代早、铭文较长。滕博“不其簋”既然从西周墓中出土,当然最迟可以判为西周器。西周有铭青铜器出土数量有限,《中国文物鉴赏辞典》【4】仅仅收录79件,而山东则更为稀少。入选《山东文物精萃》【5】的只有14件,铭文最少的1个字,30字以上的仅有2件,而州懿所作盖铭有33字,在山东西周青铜器较长铭文中位列第三。
价值之二:铭文全部为反文,在古代青铜器中极为罕见。在钟鼎铭文中,一个字的构件上下易位、左右腾挪的现象屡见不鲜,也偶而有反文出现。国博镇馆之宝、商代青铜方鼎,三字铭文原释为“司母戊”,今厘订为“后母戊”。原来,“后”是个反文。在3个字中,也仅有这个“后”字为反文。在《金文编》中,常见方、显、须、令、长、勿、锡、永、耳、拜、女、姬、妊、好、孙、彊等反字,但似偶尔为之。像州懿所作簋盖这样33字铭文,从头至尾全为反文者,实属罕见,所以弥足珍贵。
价值之三:反常的器盖铭文搭配,是一种突破传统的崭新组合。就有盖有铭青铜簋来说,其铭文铸刻有这样三种形式:一、盖上无铭,器身内有铭;二、器、盖对铭,文字完全相同,如卫簋。国博“不其簋”盖与滕博“不其簋”器身,虽差1字,也应属于这一类;三、盖铭与器身铭是分为上下两段的完整一篇纪事长铭,如“秦公簋”。(www.xing528.com)
“不其邾君簋”不属于上述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因为,两篇铭文各自成篇,互不相干。这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古老艺术品。
价值之四:它揭示了秦庄公“不其簋”器身的终极下落及入藏入葬者的真实身分。也就是揭开了一个历史之谜。
然而,最大的历史之谜仍悬而未解,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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