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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帝国军队归于皇帝控制,中央集权加强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战争结束时,该总兵官将军队归还给卫所,将印奉还给皇帝。这样一来,大明的军队始终掌握在皇帝的手中,由此以皇帝为首的中央集权得到了大大的加强。由此一来,大明帝国地方上的主要军事领导由原来的一个变为三个,即都指挥使、总兵官和镇守太监。为此,大明朝廷已开始注意到向地方上派遣文职重臣——督抚,巡视和管辖地方军事、行政等方面大事,“巡抚大臣受一方之寄”。

大明帝国军队归于皇帝控制,中央集权加强

明朝自立国起就实行专门的军队管理及其运行体系——都司卫所制度,其大概状况如下:一郡设一所,相邻的几个郡设一个卫,郡上面是省级布政司,设立的军事机构为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司的上级机构是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前、后、中、左、右五军),五军都督府为全国的最高军事机构。虽然被分为“五份”,但在开国皇帝朱元璋看来还不够保险,于是做出进一步规定:五军都督府只管领兵和兵籍管理,没有调兵权;兵部只管军官的铨选与军令;调兵权由皇帝直接安排,“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明史·兵志一》卷89)。明代人将其概括为:“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有统兵之权,而出兵之令……合之则呼吸相通,分之则犬牙相制。”(【明】孙承泽:《春明梦余录·五军都督府》卷30)

这就是说,一旦有战事,某个被任命为总兵官的将领,凭着皇帝的谕令与兵部的手续证明,到都督府下属的卫所去领兵、出征。战争结束时,该总兵官将军队归还给卫所,将印奉还给皇帝。要是没有皇帝的命令,任何领兵的卫所都不能将部队做任何的调动。这样一来,大明的军队始终掌握在皇帝的手中,由此以皇帝为首的中央集权得到了大大的加强。(www.xing528.com)

但即使这样,在明成祖及其子孙看来还不保险,由于永乐迁都北京,将大明首都置于帝国北疆线上,自此而始,皇帝、大明朝廷与北疆军事防御几乎完全黏在一起。正如前文所述的,一旦蒙古草原上响起了阵阵的马蹄声,北京紫禁城里的皇帝老爷就会被惊魂。为了进一步加强北疆的军事控制与防卫,永宣朝廷派出了谭广、薛禄等一批“靖难”英雄与将领充任总兵官,长期镇守北疆重镇,但又不完全放心这些武官,于是派出了宦官进行监军,“(永乐)八年,敕王安等监都督谭青等军,马靖巡视甘肃,此监军、巡视之始也”。洪熙元年,“敕(太监)王安镇守甘肃,而各省镇皆设镇守矣”(《明史·职官三》卷74)。由此一来,大明帝国地方上的主要军事领导由原来的一个变为三个,即都指挥使、总兵官和镇守太监。如果要对这三号人做个归类的话,一是武夫,二是宦官,从整体来看素养都不高,常常会做出出格的事来。为此,大明朝廷已开始注意到向地方上派遣文职重臣——督抚,巡视和管辖地方军事、行政等方面大事,“巡抚大臣受一方之寄”(《明宪宗实录》卷243)。因此说督抚官的设立恰恰能起到监督总兵官武将的作用,史籍记载说:“国初兵事专任武臣,后曾以文臣监督,文臣重者曰总督,次曰巡抚。”(《古今图书集成·铨衡典》卷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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