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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三省金银法定货币地位确立与叶宗留、邓茂七、黄萧养起义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金银法定货币地位的确立与明廷再次放开采矿之禁明太祖的这段话明确地指出了流民与游民的不同,游民是做生意或不干活、好吃懒做的二流子;而流民却不是这样,他们往往“窘于衣食,或迫于苛政”而逃亡他乡。也就是说,从这时起金银开始取得了法定货币的地位。

东南三省金银法定货币地位确立与叶宗留、邓茂七、黄萧养起义

东南沿海地区流民这个说法是笔者对那段历史的归纳,“流民”一词的含义在明代相对比较狭窄,专指失去了土地和家园而流亡他乡生活的人,与“游民”有着一定的区别。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太原府代州繁峙县向朝廷上奏,说有300余逃民累年招抚不还,乞请朝廷发兵去追捕。朱元璋就此答复道:“民窘于衣食,或迫于苛政则逃,使衣食给足,官司无扰,虽驱之使去,岂肯轻远其乡土。今逃移之民,不出吾疆域之外,但使有田可耕,足以自赡,是亦国家之民也,即听其随地占籍,令有司善抚之;若有不务耕种,专事末作者,是为游民,则逮捕之。”(《明太祖实录》卷208)

○金银法定货币地位的确立与明廷再次放开采矿之禁

明太祖的这段话明确地指出了流民与游民的不同,游民是做生意或不干活、好吃懒做的二流子;而流民却不是这样,他们往往“窘于衣食,或迫于苛政”而逃亡他乡。假如在家乡“衣食给足,官司无扰”,即使你去驱赶,他们也不肯离开。明朝官方对流民的这般定性历经七八十年,到明英宗时代还没变。正统元年(1436)十一月,北京行在户部上奏说:“各处民流移就食者,因循年久,不思故土,以致本籍田地荒芜,租税逋负,将蠲之则岁入不足;将征之则无从追究。宜令各府州县备籍逃去之家,并逃来之人,移文互报,审验无异,令归故乡。其有不愿归者,令占籍于所寓州县,授以地亩,俾供租税,则国无游食之民,野无荒芜之地矣。”(《明英宗实录》卷24)

正统初年户部上奏的这段话,除了表明在当时官方那里流民或称逃民的概念依然没变外,实际上还透露了流民为何要逃离家乡的一个十分关键性的奥秘,那就是他们通过流寓他乡,将原来家乡的繁重赋役给躲避掉了。现在帝国中央政府想通令天下各府州县,对于流寓在外的逃民们进行登记造册,然后相互移文,重新确立其户籍与赋役佥派信息体系。这里边就隐含了一个大前提,即逃亡他乡的流民在所逃之地有土地作为自己的生活依靠。但问题是,并不是所有的流民都这么幸运,尤其是在人众地狭的中国南方地区,逃亡他乡的流民想要找到土地有时可能比登天还难。既然找不到土地做生活的依靠,那就干别的行当营生,譬如经营工商业,但在明朝祖制那里有规定,工商业是政府重点打击的“末业”。而作为人最为基本的诸多需求中,生存是第一需求,即使是再受打击的“末业”,在人众地狭的南方地区还是有不少人会铤而走险地干起来。而在人们铤而走险所干的“末业”中有个行业很特别,那就是开采金银矿。

由于明初帝国政府规定,交易中严厉禁止使用金银等作为交换媒介,因此那时的金银矿开采不发达。仁宣时期,由于国家安定,社会经济得到了很大发展,商品流通日趋繁荣,尤其是国内大宗交易和海外贸易的发达,使得金银渐渐地取得了法定货币的地位,成为当时日趋常用的货币,大有取代“大明宝钞”之势。

正统元年(1436),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周铨上奏朝廷说:“北京各卫官员的俸粮在南京支取,历来都是由朝廷委派官员南下办理,但由于南北两京间的路程太遥远了,南京俸粮若直接运往北京来,费用实在太大,于是最为常见的做法就是用南京的俸米去交换货物,贵买贱售,十不及一。朝廷为此白白浪费了禄米钱财,而各官又不得实惠。乞请朝廷批准,在浙江、江西、湖广、南直隶(明初的南京,其包括今天的江苏、安徽和上海)不通舟楫之处,各随地方所产之物,折收布、绢、白金,然后再解送至北京充作俸禄。”当时巡抚江西的侍郎赵新和参赞南京机务、少保兼户部尚书黄福亦有是请。

小皇帝朱祁镇接奏后不甚明了事情的原委,便问当时的户部尚书胡濙:“祖宗时有过这样的事情?”胡濙回答说:“太祖皇帝尝行于陕西,每钞2贯500文,折米1石;黄金1两,折20石;白金1两,折4石;绢1匹,折1石2斗;布1匹,折1石。各随所产,民以为便。后又行于浙江,民亦便之。”(《明英宗实录》卷21)正统帝听后说:“既然祖宗时有过先例,那就照着做吧!”于是朝廷定下了这样的折算率:米麦1石,折银2钱5分。南京、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米麦共400余万石,折银100万余两,“入内承运库,谓之金花银。其后概行于天下”。也就是说,从这时起金银开始取得了法定货币的地位。“自起运兑军外,粮四石收银一两解京,以为永例。”(《明史·食货二·赋役》卷78;《明英宗实录》卷21)

但明廷在开采金银矿之禁方面却并没有因此放开,而是通过官方专控不断予以强化,并增大对金银矿的索取。以当时明廷在闽浙地区的金银矿课额为例,洪武年间福建各场岁课银2 670余两,浙江岁课2 870余两;永乐年间福建增至32 800余两,浙江增至82 070余两;宣德年间福建又增至40 270余两,浙江增至94 040余两,“自是地方竭而民不堪矣”(《明英宗实录》卷119)。

正是鉴于“地方竭而民不堪”的情势,正统帝即位之初,接受了辅政大臣的建议,“下诏封坑冶,民大苏息”。但这样做却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民间私自从事该项“末业”,甚至出现了“盗矿脉(者)相斗杀”的恶性事件(《明英宗实录》卷119)。对此,正统帝在重申祖宗严厉矿禁的基础上,不断地加重对“盗矿者”的处罚。

正统三年(1438)十二月,他敕谕行在都察院:“比因闸办银课扰民,已皆停罢封闭,各处坑穴禁人煎采。近闻浙江、福建等处有等顽猾军民,不遵法度,往往聚众偷开坑穴,私煎银矿,以致互相争夺,杀伤人命。尔都察院即揭榜禁约,今后犯者,即令该管官司拏问具奏,将犯人处以极刑,家迁化外;如有不服追究者,即调军剿捕。”(《明英宗实录》卷49;万历《大明会典·金银诸课》卷37)

正统五年(1440)九月,明英宗又下令:对于闽浙地区有可能出现的聚众私自开采银坑者“调军捕获,首贼枭首示众,为从及诱引通同有实迹者,连当房家小,发云南边卫充军”(万历《大明会典·金银诸课》卷37)。随即划定封禁山区,派军驻守,当时在福建、浙江和江西三省交界的仙霞岭就是最为主要的禁区之一。

但即使这样严防死守,正统朝官方还是没能根除民间私自盗挖金银矿的行为。而随着赋役征收过程中“金花银”折算逐渐“概行于天下”(《明史·食货二·赋役》卷78),原本流通的银子又显得捉襟见肘。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正统朝廷的大臣们纷纷上奏,要求放开矿禁。正统九年(1444)闰七月,监察御史孙毓、福建参政宋彰和浙江参政俞士悦各上言,提出“复开银场”,并说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利归于上而盗无所容”(《明英宗实录》卷119)。正统帝接奏后不置可否,下令发文到福建、浙江两省衙去,就该事进行讨论。浙江按察使等上奏,反对重开银场,他说:“复开银场虽一时之利,然凡百器具皆出民间,恐有司横加科敛,人心摇动,其患尤深。为今之计,莫若择官典守,严加禁捕,则盗息矣。”但福建三司衙门官却赞成重开,尤其是参议宋彰,他曾以万金贿赂正统帝的“父师”王振,由此也就成为了朝廷大珰的红人,后来他直升为福建左布政使即省长(《明英宗实录》卷160),少帝朱祁镇正是被他说动了心。这时刑科给事中陈傅也复请开场,“中贵与言利之臣相与附和”。正统帝最终拿定主意,命令户部右侍郎王质前往福建、浙江重开银场,并定福建岁课银21 120余两、浙江岁课银41 070余两。这个数字虽然比宣德时期减掉了一半,但比起洪武时还是增加了几乎10倍,“至于内外官属供亿之费,殆过公税。厥后民困而盗益众”(《明英宗实录》卷119)。

既然矿禁已开了,那么必然会引来大批的矿工和流民们到闽浙地区进行采矿生产和生活,由此该地区的矿工与流民开始集聚得越来越多。正统十一年(1446)十二月,据户部郎中杨谌奏报说,仅他从福建矿区招抚附籍复业的流民就有3 539户,约有男女人数8 309口(《明英宗实录》卷148)。而浙江聚集的流民、矿工也不少,据正统十二年(1447)六月监察御史柳华上奏所言:“浙江处、温二府丽水、平阳等县,原闭银坑四十八处,近蒙户部右侍郎焦宏踏勘,仍要开场闸办,缘各坑矿脉微细,用工艰难,得银数少,累民陪纳,虑恐财竭民贫,难以存活。”(《明英宗实录》卷155)矿业生产不行,生计无着,流民、矿工又大批量地聚集在一起,这时只要有人点点火,不出大事情才怪呐。历史上恰巧就有这样的一个点火人,他就是叶宗留

○叶宗留领导浙江矿徒起义

叶宗留,浙江庆元人,因家贫从事非常“末业”——盗挖银矿,这也是当年帝国政府重点打击的行业。正统七年(1442)十二月,“浙江丽水县贼首陈善恭等,潜拟名称,纠结青田县贼叶宗留等”,共计2 000人左右,往福建宝峰场银矿盗采,因与另一个盗矿头目叶子长发利益冲突,“势益延蔓”,为锦衣卫校尉陈以节侦悉而上报朝廷。正统帝得奏后下令给浙江、福建都、布、按三司等官,相机擒捕。(《明英宗实录》卷99)但官府的擒捕工作实际上并无多大进展,一来当时的相关官员“多假考满,委属官代之,以故巡捕乖方,盗屡窃发”(《明英宗实录》卷97);二来,闽北、浙南一带高山峻岭,地形复杂,没有当地人引领的话,进得去但就不一定出得来;三来盗矿贼还不仅仅是叶宗留、陈善恭这一两股人马,官府应对不过来。据当时巡按福建的监察御史张淑上奏朝廷的报告中说:“福建巡视银冶按察司佥事李实,不严督兵备,致使500余盗贼窃采银矿。”(《明英宗实录》卷98)更有正统十一年(1446)年底时,官方在福建抚附籍复业的流民与矿工多达近10 000人。(《明英宗实录》卷148)

上面史料中提到的500余名盗矿者与近万名流民、矿徒明显不是与叶宗留同一伙的。所以说尽管正统朝廷命令福建地方官府加紧擒捕,但对于自小就生活在闽浙交界处且以盗矿为生的叶宗留等人来说,那可能连挠痒痒还不如。

正统九年(1444),明廷下令重开银场,叶宗留辈就如鱼得水,先在少阳矿坑聚众挖掘,挖了几个月,因所获甚微而被迫弃之而去。正统十二年(1447)九月,叶宗留又到云山各坑场去挖掘,但依然是无所获取,最后他不得不回老家庆元休息了一阵子。而就在这段时间里,听人说起闽北县城政和那里有银矿,叶宗留立即召集人手前去开采,可令人失望的是,大家拼死拼活地挖了好长一段时间,居然所获的仍不抵所用,于是生计又成了他们的第一大难题。更有明朝官方打击“末业”,但有意思的是,对于失去“本业”即农业土地资源而从事“末业”的人,明朝官方也有课税的定额,且一个子也不能少,这就使得叶宗留辈几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正统十二年(1447)九月,被逼入绝路的矿徒们在叶宗留的号召下,发动起义,一举攻占了他们采矿附近的福建政和县城。而后为了壮大力量,叶宗留跑回自己的家乡庆元,召来了千余人,同时聘请了龙泉良葛山人叶七为总教头,训练武艺。不久起义军乘胜占据了政和周围的浦城、建阳、建宁和温州的车盘岭等地,控制了福建、浙江和江西三省的交界处。这时,叶宗留称“大王”,传写檄文,派手下人周明松等流劫金华、武义、崇安、铅山诸县。(【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平定闽盗》卷31)

大约半年后即正统十三年(1448)四月,福建沙县爆发邓茂七起义,东南震动。四个月后,正统朝廷任命左军都督府左都督刘聚、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楷等前往南京,选调官军,征剿福建。(《明英宗实录》卷169)当明朝官军道经浙江时,遭到了叶宗留起义军的阻击。负责监军的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楷所部的明军刚好进至广信,逗留不敢前进。这时福建省衙不断遣使来催促张楷迅速入闽平乱,而浙江省衙的布政司和按察司则请张楷就近便宜行事,围剿叶宗留,巡视江西的御史韩雍也在这时候出来说:“叶宗留近在咫尺,门庭之寇,皆国家事,岂可画疆而计耶?”张楷听后更是举棋不定。就在这个尴尬时刻,有个叫戴礼的随军指挥自告奋勇,要求亲率人马前去围剿叶宗留。张楷当即给了500兵士,让他统领,前去剿寇。受命担任副总兵官的都督陈荣在旁见到这等情势实在看不下去了,当场就跟张楷说:“我们受朝廷之命前来讨贼,如今福建延平沙县一带的情势紧急,而江西铅山一途又不通,我们大军面对闽浙两大贼寇却逗留不进,只派了一个步将前去平乱。要是朝廷知道了,我等能逃脱得了罪责吗?”张楷听到这话,顿时茅塞顿开,赶紧让陈荣率2 000人马与戴礼一起,前去征讨叶宗留。(【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平定闽盗》卷31)

就说那戴礼一行憋足了劲想好好地与起义军干一场,所以他们行军速度很快,没多大工夫就来到了一个叫黄柏铺的地方,与叶宗留起义军部相遇了,双方就此展开了混战,由于实力相当,各自死伤大抵相近。只见叶宗留身穿红色战袍冲在了起义军前头,奋勇杀敌,可不幸的是他被流箭所中,死于战场。(【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平定闽盗》卷31)众起义兵士见之,赶紧息战,退奔入山,公推叶希八继为起义军首领,洗劫车盘岭,然后将全部起义军驻往十三都,意欲夺回浦城。而就在这时明军副总兵官陈荣率军也跟了上来,并与部将戴礼一起开始搜山,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将起义军将士们一网打尽。可他们没想到的是,在山势崨嶫、迤逦千里的地方,他们岂是闽浙当地起义军的对手,在转了几个山头后,进入玉山十二都,就在那里遭到了起义军的伏击,陈荣和戴礼皆被杀。张楷听到消息后再也不敢战了,立即率军由间道进入福建,与朝廷另一路军刘得新部会合,取道走建宁。(【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平定闽盗》卷31)

再说叶宗留战死后,他的起义军分为两大支,一支由叶希八率领,另一支由陈鉴胡带领,活跃在闽浙赣三省交界处,声势浩大,最强盛时发展到了数万人,与福建的邓茂七起义军遥相呼应,使得明朝官军陷入两线作战的境地,疲于奔命。陈鉴胡部后来攻入浙江,破松阳、龙泉,屯金山岩,分劫青田、武义、义乌、东阳,自号太平国王,改泰定元年。鉴于武力征剿没什么效果,明朝官方改用招抚,浙江丽水县丞丁宁派人前往陈鉴胡那里去诱降,答应授予其高官厚禄。陈鉴胡不察其阴谋,随即投降了官府。这下可好了,事先谈好的条件一个也没兑现,这暂且不说,陈鉴胡本人随即被逮捕,押赴京师,囚禁于锦衣卫大狱,后被千刀万剐,割下来的肉用以喂狗,真是惨不忍睹。再说叶希八那一支在占据云和山后,继续与官军对抗了数月,后变化策略,采取运动战的战术,神出鬼没地进攻浙江处州、金华、衢州和江西的广信、上饶、永丰等地。正统十四年(1449)三月,起义军攻破永丰县城,俘虏并杀了不肯投降的知县邓颙。(《明英宗实录》卷176)正统帝听到消息后十分震惊,急命张楷率部火速由福建赶往浙江,在处州地界与起义军相遇并展开了厮杀,双方互有死伤,最终因起义军粮饷不济而被迫接受了招降(《明英宗实录》卷178;【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平定闽盗》卷31)。

○邓茂七领导福建农民起义

在叶宗留发动浙江矿徒起义半年后的正统十三年(1448)四月,福建爆发了邓茂七领导的农民起义。

邓茂七,江西建昌人,初名邓云,年轻时就豪侠,为众人所推崇。后因杀人而逃离家乡,进入福建。至宁化县,依附于豪民陈正景,做其佃农,易名茂七。但即使这样,他还经常聚众集会,远近村民商贩闻风后纷纷前来依附,有时集会的人多达数百人。(【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平定闽盗》卷31)

正统十一年(1446)三月,针对闽浙地区尤其是福建境内民间盗矿活动日益猖獗的不堪情势,浙江右参议吴升上言:“福建盗矿诸贼出没于浙江、江西、广东诸境,东捕则西逃,南搜则北窜,若合而为一,其患不小。况三司官僚意见各殊,苟谋非己出,辄多方沮格,遂成姑息,致贼势滋蔓。乞断自宸衷,命有识重臣,付以阃外之寄,严立赏格,必除凶恶。”正统帝接奏后觉得吴参议讲得很有道理,就命令监察御史柳华往督福建、浙江和江西三司,“调兵剿之”(《明英宗实录》卷139)。

正统十二年(1447),柳华到达福建,为了便于“捕贼”和强化地方治安,在没有取得上级批准的情况下,他擅自推行村落治安新法。按照新法规定:每个村落设置“更楼冷铺”,这可能相当于现在人们在南方山区看到的那种吊脚楼,吊脚楼突兀在山村荒野之处,一旦有事,只要有人发出信号,村民们便会迅速知晓。除此之外,柳华还下令,将乡民重新编为甲什伍,并在此基础上设立巡警总甲,且令人就地打造钩刀、铁钯诸器,用于防“贼”。(《明英宗实录》卷178)当时邓茂七流寓的宁化县下属之村落,因大家敬佩这个从江西来的人豪爽仗义而推选他为巡警总甲。这在客观上为后来农民起义的发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而从当时福建境内的整体情势而言,以万金贿赂正统帝“父师”王振的大贪官宋彰已由原先的省衙参议直升为左布政使(【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平定闽盗》卷31),即第一省长,这下福建省内的草民可遭殃了。据说宋彰当上省长后,将他自己送给王振的那万金贿赂费用分摊到了福建百姓头上,肆意科敛,小民们敢怒而不敢言。上梁不正下梁歪,福建各地“郡邑长吏受富民贿,纵其多取田租,倍征债息”(《明英宗实录》卷175)。细户小民这下可更没什么活路了,“苦被富民扰害,有司官吏不与分理,无所控诉”(《明英宗实录》卷170)。

正统十三年(1448)四月,邓茂七率领穷困农民揭竿而起,劫掠富民,骚扰乡间。县衙指示巡检司官员率领弓兵数人前来搜捕,没想到全被杀死。无奈之下,官方又调官军300余人前来镇压,但还是被打得落花流水,杀得一干二净。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邓茂七“刑白马,歃血誓众”,正式举兵造反,“游兵皆举金鼓器械应之,乌合至万余人,自称闽王”(【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平定闽盗》卷31)。

邓茂七的原雇主陈正景在发动起义后曾率领部众前去上杭劫掠,而就在回来的途中他想乘机攻占汀州,没料到反为汀州推官王得仁所败,连他本人也被擒获,械送京师,斩于菜市。不过好在邓茂七所率之部不但没有受到什么损失,反而越来越壮大,他们据杉关,劫商旅,攻光泽,然后顺流而下,攻占邵武,旋又破顺昌,“盛不可制”(【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平定闽盗》卷31)。就在这时,尤溪炉主蒋福成听到邓茂七起义军不断取胜的喜讯后,立即召集“居民贫人无赖者”响应起义,攻占尤溪县城(即今天的福建尤溪)。而后不久,他们与邓茂七起义军会师,合力攻克沙县,劫掠延平。邓茂七自称“铲平王”,建立官属,表明他要创立一个天下平等的社会秩序。明代官史记载说:“当时邓茂七起义‘胁从数万众,延蔓八府,破二十余县,东南诸郡皆骚动’。”(《明英宗实录》卷175;【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平定闽盗》卷31)

见到起义之火成燎原之势,当时巡按福建的监察御史丁宣和福建藩、臬诸使都感到,如果再不赶紧采取果断措施而任由事态的发展,其后果不堪设想,于是诸方会聚延平,商议扑灭起义烈火之方案。经过反复讨论,大家还是觉得,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立即派遣同知邓洪率兵2 000,前往沙县去消灭起义祸源。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这支官军不仅没能扑灭起义烈火,却反被起义军消灭殆尽。见到武力剿灭不行,御史丁宣就改变了策略,派使者上起义军中去招抚,当场许诺:只要起义军将士自行散去,人人都可以免去死罪!邓茂七听后哈哈大笑,随即跟官方使者说道:“吾岂畏死求免者!吾取延平,据建宁,塞二关,传檄南下,八闽谁敢窥焉!”说完,他下令将那使者杀了,随后便率领起义军将士进攻延平,在延平城外又大败了行都司委任的指挥师镇、程俊,都指挥佥事范真,参议金敬,副使邵宏誉等率领的大批官军,使其“不获一贼”,“畏缩坐视”(《明英宗实录》卷169)。

消息传到北京,已经21岁的正统帝朱祁镇大为震惊,他立即召集朝廷大臣会议,商讨应对之策。最终议定,委派都督刘聚为总兵官,陈荣为副总兵官,陈诏、刘德新为左右参将,佥都御史张楷为监军,前往南方,征剿农民起义军。(【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平定闽盗》卷31)(www.xing528.com)

当明廷派遣的大批官军进入浙江境内时,张楷率领的明军主力遭到了叶宗留起义军的拦截。邓茂七在福建乘机向外大发展,分兵多路发起进攻,一路由陈敬德等人率领,从德化、永春进军,直攻闽南泉州府;邓茂七自己则统率主力起义军进攻建宁,但是遭到了知府张瑛等人的拼死抵抗,这也是起义军起义以来遇到的第一次大挫折。

不过从整个福建情势来看,大明天子还是很不满意的。事实上他不仅仅是不满意,而是颇为恼火。几个月过去了,闽地用兵居然毫无战果,相反起义军不断发展的消息却时不时地传入宫中,朱祁镇终于坐不住了,看来不发更大军事阵容的大军难以讨平福建!正统十三年(1448)十一月,正统帝命宁阳侯陈懋充总兵官,保定伯梁瑶充左副总兵,平江伯陈豫充右副总兵,都督佥事范雄充左参将,董兴充右参将,刑部尚书金濂参赞军务,统率在京神机五军及浙江、江西等都司官军,太监曹吉祥、王瑾提督神机铳炮,总计领兵近五万,“征剿福建贼”(《明英宗实录》卷172)。

总兵官陈懋统领大军尚未到达时,张楷在浙江已通过剿抚兼用的手段扑灭了叶宗留点燃的起义烈火,这样他就有时间抽出空来专门对付福建农民军。张楷故伎重演,首先诱降了邓茂七手下的意志不坚定者黄琴等30余人。受黄之影响,防守沙县等地的起义军将领张繇孙、罗汝先等也相继投降了官军。正统十四年(1449)二月,张繇孙、罗汝先献计,引诱邓茂七进攻延平,然后让张楷在其周围布下官军伏兵。可怜邓茂七却对此一无所知,直往内奸与敌人合谋布置的陷阱里去,由此双方在延平城外展开了生死大决战。不幸的是,邓茂七在战斗中中流矢而亡。(《明英宗实录》卷175)明朝官军割下了他的头颅,送往京师,向正统帝报功。

就在这时,陈懋的大队人马也已开到了福建。这样一来,起义军与明朝官军力量对比愈发悬殊,失败已成定局。不过邓茂七的侄儿邓伯孙及妻子“女将军”廖氏不甘失败,收拾残部退入山中继续战斗。但后来因邓伯孙错杀骁将张留孙,终使“人人自疑,弃伯孙来降”。在这样的情势下,邓伯孙战败被杀,福建农民起义至此终结,“八闽悉平”(【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平定闽盗》卷31)。

○黄萧养领导广东底层民众起义

邓茂七起义被镇压后,参加起义的广大底层小民被“擒杀无算”,仅“招抚沙、尤、南平民为所胁从者,凡五百一十户,二千五百口”(《明英宗实录》卷175)。但这不是全部,还有不少人遭官方通缉,在福建待不下去,只好流亡到广东去。据正统末年广东按察司佥事张忠上奏朝廷的报告中说,当时有两股较大的“流贼”进入广东:“福建汀州等处流贼漫入潮州府海阳等县,劫掠乡民,而海贼陈万宁等亦诱致漳潮居民入海驾船,累次登岸,杀伤县官,劫掠官库”(《明英宗实录》卷178)。

福建“流贼”涌入广东,使得广东当地的形势愈发紧张。广东位于大一统帝国的南端,天高皇帝远,按照人们通常的思维角度来说,这个地方应该是大一统帝国专制与剥削最为薄弱的地区,但实际并不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广东自从明初始就是全国十三个布政司之一,它的一举一动都与大一统帝国中央朝廷紧密相连。就拿明初推行重本抑末的国策来讲,由于广东与福建、浙江在地形地貌等方面有着较大的相似性,濒海多山、物产丰富,所以相比于北方沿海省份,这三省成了帝国剥削与压榨的重灾区。而明朝前期又实行严厉的“海禁”与“迁海”政策,即“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明太祖实录》卷139),将广东、福建、浙江等省份的沿海附近岛屿上居民迁入大陆,防止他们被倭寇利用或要挟。“其中都鄙或与城市,或十之三,咸大姓聚居。国初汤信国(公和)奉敕行海,据引倭,徙其民市居之,约午前迁者为民,午后迁者为军。”(【明】王士性:《广志绎·江南诸省》卷4)由此下来东南沿海诸省的百姓生计可谓是雪上加霜了。

广东本来就地少,明朝中叶帝国权贵层层压榨,使得那里的很多普通百姓成为了失去土地的“流贼”或流民,他们要么向着海上讨生计,要么向着海边滩涂求生存。广东人很勤劳、也很聪明,在日常的生活中,他们发现海滨滩涂之地在海潮退去后会露出很多的“新田地”,当地人习惯称之为沙田,而这样的沙田“皆海中浮土,原无税业”(【明】陈子龙、徐孚远:《皇明经世文编·书沙田事》卷188)。但实际上开垦与种植这种沙田的好处还不仅在于不用交税,据说每年的七八月只要赴田整修一下水利,搞些经营管理,便可捕捞鱼、虾、鳝、蛤、螺等海鲜,“有不可胜食者”;八月又可收获小禾,十月则收大禾……真可谓获利多多。由此也引得广东地方权贵豪民垂涎三尺,他们或“影占他人已熟之沙田为己物”,或在秋收季节“统帅打手,驾大船,列刃张旗以往,多所杀伤”小民,霸占沙田。(【清】屈大均:《广东新语·沙田》卷2)本来就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民百姓这下可又没了生计,他们不起来造反才怪呢!

与在海边滩涂上讨生计不成的小民们有着相似命运的还有一部分海边居民,他们本可以向着海上发展,即以打鱼和交通海外为生,但明英宗自即位起就一再贯彻明初祖宗制定的海禁政策,直到正统十四年(1449)六月时,他还命令刑部申明“旧例濒海居民私通外夷贸易番货,漏泄事情及引海贼劫掠边地者,正犯极刑,家人戍边。知情故纵者罪同”(《明英宗实录》卷179)。这下可好了,海上生计也给断了,海民成了“海贼”,后来黄萧养在广州发动起义,远地“海贼”相机呼应,近处“海贼”直接加入起义军队伍,其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比“海贼”实际处境更差的还有一种底层人,那就是“疍户”。明朝的疍户最初很可能来源于元末明初江浙闽粤东南沿海地区那些朱元璋的敌对势力张士诚、方国珍、陈友定和何真的余部及其后代,这些人不像方国珍、何真那样“识时务”,投降大明,而是利用其熟悉的海上生活之有利条件,长期与明朝为敌。明朝开国后将这部分人定为“疍户”,凡被列入疍户者,就不被视为“编户齐民”,属于“贱民”。明朝官方不准他们登岸,不准他们参加科举,不准他们进学接受教育,只有让他们岁纳“渔课”的义务(【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广东八》卷104),且渔课十分繁重,致使当时的疍户“男子冬夏止一裤襦,妇人量三岁益一布裙”(【清】屈大均:《广东新语·舟楫为食》卷14)。生活凄苦的疍户们后来听到黄萧养发动起义了,大家纷纷前去投奔他,成为了起义队伍中的水师骨干。

除此之外,广东及其附近地区还有不少少数民族和汉族人啸聚山林,攻劫附近府州县,也让明朝当局十分头痛,官方称之为“山贼”。

无论是“山贼”还是前面讲过的“海贼”,这些原本多是明朝的历史遗留问题,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帝国官僚阶层的腐败与正统帝当政期间的不当措置而使其人数越来越多。正统十三年(1448)前后,仅广东都指挥使司衙门断事司大狱里关押着的“海贼”和“山贼”就多达数百名。而在这些“海贼”和“山贼”中有个叫黄萧养的南海人很有威望,“以行劫被获,械系都司断事司狱”。当时广东的这个都司断事司监狱看管得很不严,加上官员腐败,只要你肯花钱打点,囚犯们便可携物出入。黄萧养于是联合狱中人,并同狱外伙伴取得了联系,将刀斧等武器藏在了鹅中运进监狱。正统十三年(1448)九月的一天,半夜时分,众人都在睡觉或打盹,黄萧养一声令下,大家一起动手,用刀斧将众囚械一一砍烂,越狱随即取得了成功,然后大家在黄萧养的带领下直奔广州军器局,夺得了兵仗等大量的武器,打开城门,劫掠船只,在广州南海县之潘村正式举行武装起义。(《明英宗实录》卷183,《废帝郕戾王附录》第1)

黄萧养起义发动后,广东地区“赴之者如归市”,不到半个月,起义军队伍就发展到了10 000余人。(【清】毛奇龄:《后鉴录·羊城古钞4》卷8)正统十三年(1448)年底,瑶族人赵音旺等响应黄萧养起义,自称“天贤将军”等名号,各率众,张旗帜,鸣钲鼓,进攻泷水、电白等县。(《明英宗实录》卷173)与此同时,吴大甑在广东高要聚众万人,“叛应黄萧养”。正统十四年(1449)年初,粤闽“海贼驾船十余艘,泊福建镇海卫玄钟千户所(邻近广东潮州),攻围(广东)城池,官军射却之”(《明英宗实录》卷176)。而后不久,“福建海贼陈万宁攻广东潮阳县,劫官库银钞,杀主簿邓选”(《明英宗实录》卷177)。旋福建汀州等处“流贼”进入广东潮州府海阳等县,陈万宁又在漳州、潮州等地招收当地居民加入他的“海贼”队伍,而后屡次在广东沿海地区登岸,杀官吏,劫官库。广东由此乱成一锅粥。(《明英宗实录》卷178)

在这样的反明大好形势下,正统十四年(1449)六月,黄萧养组织水陆两路人马,发动了对省城广州的进攻。据当时明朝官方所称,仅进攻广州的起义军船只就有300余艘,黄萧养自称“顺天王”,大有取代明朝统治之势(《明英宗实录》卷183,《废帝郕戾王附录》第1)。

面对这样的态势,在广东的总兵官安乡伯张安和都指挥佥事王清受到各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不得不于正统十四年九月领兵5 000人、船只200艘前去救援广州。大约在珠江口附近地区,他们遭遇到了起义军300多艘船只的围堵。此时总兵官安乡伯张安刚喝完好酒,正做着美妙的酒香梦,忽然碰到敌军,手下将士不知所措,官军队伍不由自主地开始后退,退到沙角尾时,让起义军给追上了。官军将士见之纷纷逃命,总兵官安乡伯张安掉入水中溺亡,都指挥佥事王清被活捉。(《明英宗实录》卷184,《废帝郕戾王附录》第2)

起义军押着王清来到广州城外,将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让他对城中官军喊话开门。城中官军见到起义军“刃矢森发,相顾涕泣”(【清】毛奇龄:《后鉴录·羊城古钞4》卷8)。这时有个叫钱惠的千户官倒是挺大胆的,他站了出来,在城头上大骂自己的上级领导王清贪生怕死,直将王领导骂得要找个地洞钻下去。起义军看到今天碰到对手了,赶紧将王清押到别处,然后再叫他对城中官军喊话。还是那个千户官钱惠听到后,觉得自己的上级领导实在是丢人现眼,他顾不了那么多了,立即搭起弓箭向城外射去。起义军将领一看情势不好,当即将王清给斩了。连官军总兵官安乡伯张安和都指挥佥事王清都给起义军杀了,消息像长了翅膀似地飞遍了广东各地。深受权贵们欺压和盘剥的小民百姓尤其是流民、“流贼”、“山贼”等纷纷前来加入起义军。起义军队伍一下子发展到了十余万人,成为了当时东南沿海地区最大规模的反明起义。

而这时的黄萧养应势建立起自己的政权,自称广阳王,改正统十四年(1449)为东阳元年,令人修筑南汉离宫为行宫,授都督、指挥等官百余人,并造吕公车、云梯等攻城工具,对广州城发起了猛攻。广州攻城之战由此打响,这一打就是数月。(《明英宗实录》卷185,《废帝郕戾王附录》第3;【清】屈大均:《广东新语·黄盗》卷7)

巡按广东的监察御史沈衡等见到广州等地的情势愈发不妙,赶紧上奏朝廷,“乞催调官军策应剿除”。而此时明廷已易主,正统帝早被瓦剌人俘虏走了,大明朝当政的是比较清明的景泰帝(下章将详述)。景泰帝接受了大臣于谦的建议,调广西、江西及广东官军并力剿捕黄萧养起义军。几乎与此同时,又将调往北方抗击瓦剌入侵的广东布政司左参议杨信民升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令其迅速赶回广东,剿抚“叛贼”。(《明英宗实录》卷184,《废帝郕戾王附录》第2)

杨信民不仅是个有能耐的清直之臣,又是个体察民情的好官,正统中他到江西清军时曾将自己发现的有关民生疾苦的五件事情上奏给了朝廷,后大多数建议被采纳。朝廷吏部尚书王直因此很看重他,旋擢升他为广东左参议。在广东任职期间,杨信民坚持自己的道德操守,绝不与人蝇营狗苟,经常下田间地头,关注民间疾苦和查找政举利弊。他疾恶如仇,反腐倡廉。当时广东按察使、佥事即相当于广东省高院院长、副院长郭智、黄翰、韦广等三人先后受贿渎职,都受到了杨信民的一一奏劾。而就在扳倒省高院最后一个贪官韦广时,韦广反过来乱咬人,诬告杨信民。正统皇帝分不清是非,下令将杨信民与韦广一同逮捕入狱。广东地方军民闻讯后一片哗然,纷纷诣阙下乞留杨参议。明英宗最终弄清楚了是非曲直,留任杨信民。(《明史·杨信民传》卷172)

景帝监国之初,瓦剌人不断南犯,大明帝都北京告急。于谦向景帝推荐了杨信民,让他负责守备北京附近的白羊口。刚好那时黄萧养起义军正在加紧围攻广州,广东官民向朝廷提出,应该调清官良吏杨信民回广州,或许还能有救。景帝马上接受了建议,将杨信民升为右佥都御史,令其巡抚广东。

当广东士民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家都高兴得喊了起来:“杨公回来了!杨公回来了!”那时广州城已被起义军围了好久,明朝官军将士一与起义军交战就败,最后没办法只好避战,关闭城门,禁止百姓出入,甚至连上山砍柴都不允许,这下可苦了小民百姓。就在这样危难的时刻,杨信民抵达广州。只见他一到任,就令人打开城门,发仓廪济贫民,对于需要出入广州城的平民百姓统一发给他们刻有字的木楔。据说当时起义军将士见到木楔就说:“这是杨公发给大家的,我们可不能损坏它啊!”再看杨信民“益厉甲兵,多方招抚,降者日至”。至此,他还不满足,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对广州城内外形势做了一番调查,然后再派遣使者带了檄文,直接上黄萧养起义军军营里去劝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谕以恩信。最后连黄萧养也说了:“得杨公一言,死不恨!”随后约好两人相见。(《明史·杨信民传》卷172)

到了相见的那一天,杨信民没带什么随从,单车前往,隔着城壕便开始喊话和谈。起义军将士望见杨信民,高兴得欢呼起来:“果然杨公来了!”说着喊着,有人跑了上去,开始围着杨信民跪拜起来,更有的人激动得哭了。黄萧养见了杨信民也很高兴,两人谈得很投缘。话别时黄萧养还送给了杨信民几条大鱼,杨信民照收不疑。本来这次对起义军的招抚活动进展得很顺利,哪想到不久之后,杨信民病卒,这是景泰元年(1450)三月的事情了。广东军民闻听噩耗,如丧考妣,纷纷失声痛哭,广州城内到处都是缟素。黄萧养起义军将士听说后也哭着讲:“杨公死,吾属无归路矣!”(《明史·杨信民传》卷172)

果然不出起义军所料,景泰元年(1450)五月,明廷任命的左副总兵都督董兴等率领的江西、两广官军主力开到了广州,随即开始了对起义军的围剿。在一场激战中,黄萧养中流矢而死,“函首诣京师”,而后他的人头被挂在了北京的菜市场。(《明英宗实录》卷192,《废帝郕戾王附录》第10)黄萧养手下的公、侯、伯、太傅、都督、尚书、都御史等官100余人也遭到了残酷的杀戮。董兴甚至还“悉焚其庐寨,发其坟墓,贼巢遂空”。(《明英宗实录》卷193,《废帝郕戾王附录》第11)这样的杀戮、追捕与剿灭一直持续了三个月,到景泰元年八月时,黄萧养的父亲太王黄大纲等33人还被逮械送北京,枭首于市。(《明英宗实录》卷195,《废帝郕戾王附录》第13)至此,广东黄萧养起义完全失败。

○东南沿海与西南数省反明起义遥相呼应,大明进入危机四伏的敏感期

其实在东南沿海三省发生较大规模的反明起义时,与广东毗邻的广西和西南贵州、四川、云南等省份的苗族、瑶族和壮族等少数民族也相继发动了一系列的反抗起义。《明英宗实录》中对此有着大量的记载:如正统六年(1441)十一月,广西总兵官安远侯柳溥上奏说:“岑溪及广东泷水二县猺贼骆宗安等二百余人,劫杀岑溪县连城,乡民死伤者五十余人,复火其仓。”(《明英宗实录》卷85)正统七年(1442)二月,“广西浔州猺贼蓝受二等恃所居大藤峡石门山险,纠集大信等山老山丁,或五百百人,或三四百人,递年作耗,劫杀抢虏,累烦官军,抚捕辄拒避不服”(明英宗实录)卷89)。正统十一年(1446)二月,“广东猺贼八百余肆掠石城、遂溪诸县”,巡按监察御史张子初上奏:“都指挥使何贵、署都指挥佥事张玉、左布政使吴扬、左参政龚箎、佥事杨辅不能协力剿捕。”朝廷接奏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案问。(《明英宗实录》卷138)正统十一年三月,“广西大藤峡蛮贼五十余宗,或三四十人,或五六十人,流劫乡村,侵犯诸县”。巡按监察御史万节奏劾都指挥郝真怠于哨捕之罪。(《明英宗实录》卷139)正统十三年(1448)五月,广东都指挥佥事姚麟上言:“泷水、信宜、化州、廉州等处正系蛮贼出没道路,守堡者多新袭官员,未经战阵,遇警恇怯,不能成功”(《明英宗实录》卷166)。正统十四年(1449)二月,湖广都指挥佥事陈震上奏说:“妖贼蔡妙光纠合贼徒,攻破江西龙南县治,烧毁房屋,劫掠财物。缘湖广与江西接境。乞将屯田官军量选精壮,分拨缺军卫所相兼操守,遇有贼寇相机剿杀。”(《明英宗实录》卷175)正统十四年三月,“江西龙南县贼蔡妙光假以妖术惑众,纠聚二百余人,伪称‘天生帝主东殿国王’等号,攻破龙南县治,劫虏财物。”(《明英宗实录》卷176)正统十四年四月,贵州按察司副使李睿上奏:诸苗连结,动以万计,攻劫贵州、湖广一路边城屯堡,势甚猖獗,官军数少,守御不敷,请调四川、云南、湖广官军、土兵会同剿捕,更命大将一员镇守,如都督萧绶、吴亮事例,节制二都司官军,及选都指挥三四员,分地备御。(《明英宗实录》卷177)正统十四年五月,“江西南安府妖人罗天师等妄称‘弥勒佛’,谋聚众作乱。巡抚刑部右侍郎杨宁等执而斩之”。(《明英宗实录》卷178)正统十四年五月,贵州参将都指挥同知郭瑛上奏:“镇远等府洪江等处苗头苗金台等纠集苗类,伪称‘顺天王’等号,敌杀官军,攻围城堡。四川播州所属翁谷龙等寨苗獠亦相扇作恶,延蔓侵掠。缘贵州都司卫所官军数少,捍御不敷,乞敕四川、湖广二都司,各调官军并土军前来会同剿杀。”(《明英宗实录》卷178)

上述这一系列的反抗起义与叶宗留领导的浙江矿徒起义、邓茂七领导的福建农民起义和黄萧养领导的广东底层民众起义等遥相呼应,此起彼伏,将北京城里的正统皇帝和大明官军搞得焦头烂额。这不仅在事实上宣告了那个令人赞誉的“盛世之治”一去不复返了,而且还表明大明已经开始步入危机四伏的敏感时期。

而造成这种危机四伏的不堪局面果然有着许多的因素,譬如正统帝处置有误,大珰王振擅权乱政,朝廷上下政治腐败,地方富民豪强巧取豪夺,等等。不过在笔者看来,对于应对像各地小规模的反抗起义甚至是一点点星火却最终弄出了漫山遍野的大火来,大明军队及其各级军官有着不可推脱的直接责任。最为典型的事例可能就要数上述的广东黄萧养起义,当起义刚爆发时,总兵官安乡伯张安和都指挥佥事王清领兵前去镇压。可仗还没开始打,身为总兵官的安乡伯张安却醉酒卧倒了,后掉入水中溺死;而都指挥佥事王清居然给起义军活捉后苟且偷生地让人押着,去喊广州城中自己的下属叛明“投敌”。自此而始,起义烈火越烧越旺,明朝驻扎地方的官军对此竟然束手无策。(《明英宗实录》卷184,《废帝郕戾王附录》第2)怎么啦?当年横扫天下,“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大明军怎么会变成这模样的?

要想说明清楚问题,我们还得要从明初军队制度的特征及其来源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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