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上述中央朝廷防范得这么严密,任何离心对抗的轻举妄动都是徒劳的,那么这些精力有余又无可事事的各地藩王老爷、朱子朱孙都干些什么呢?按照明朝祖制的规定,他们不准出仕参政,不准从事士农工商之业,不准……闲得无事,总要找些事干干呀。既然对上不行,那就来个对下,什么是藩王之“下”?明初祖宗定制:“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府置官属……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谒,无敢钧礼。”(《明史·诸王列传》卷116)
这也就是说,在大明帝国社会中,除了皇帝、皇太子以外,藩王地位最高,即使是皇帝的近侍大臣如内阁阁臣和各部院长官等,都要对他们礼敬三分。而藩王宗室就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各显神通,上下其手。
○宗室藩府对顺眼的朝廷官私下交好,对于不顺眼的朝廷官则肆意诬害
正统五年(1440),靖江王朱佐敬派遣千户刘顺上京办事,特地让他带上黄金六条,送给内阁阁臣杨荣,希望杨学士在朝廷上代为说话。正统帝知道后很不客气地致信靖江王,说:“王以为朝廷之事,皆出臣下乎?……朝廷一切赏罚予夺,皆朕遵依祖宗成法,亲自处决,何尝出于臣下?”并令其“从实奏来,不可隐匿”;而对于直接办事的千户刘顺,正统帝做出了极为严肃的处理,将其发往辽东边卫充军。(《明英宗实录》卷65)
其实,何止远在千里之外的靖江王娴熟此道,其他藩王宗室对于暗中交好朝廷大臣所能带来的好处都心知肚明,而一些朝廷内外官也往往借着办事的机会向地方藩王或明或暗地索要贿赂,以至于到正统中后期时这样的馈送和索贿之歪风愈刮愈烈,从而引起了正统朝廷当局的重视。正统十三年(1448)九月,皇帝朱祁镇跟礼部尚书胡濙等说:“宗室,国之至亲,近闻内外官员有以事至王府者多方需索,以致窘迫。”为此他规定:“自今使臣至者,止许待以酒馔,余物一毫勿与之;若有仍前需索者,三司并巡按御史体实来闻,不分内外大小官员人等,正犯处死,全家发戍边方。其三司、御史知而容隐者,治以重罪。尔即移文各衙门官员人等,一体知悉。”(《明英宗实录》卷170)
与朝廷内外官的交往被严格限制起来,但这并不意味着绝非善良之辈的藩王宗室就此会善罢甘休,他们总想着法子胡作非为,于是干扰帝国政务处置者有之;欺男霸女,鱼肉百姓者有之;违法乱纪,干犯纲纪国法者有之……
干扰帝国政务处置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藩王宗室欺压地方官吏。宣德十年(1435)四月,庆王派手下人到口外去烧炭,被驻扎在当地的总兵官史昭逮了个正着。事情闹到朝廷那里,明英宗降敕切责史昭,同时又修书一封,安慰叔祖庆王。(《明英宗实录》卷4)
同年十月,陕西境内的郑王府有人祸害百姓,凤翔府知府韩福知道后将郑府害人者给逮了,这下可惹怒了郑王,他马上上奏朝廷,诬告韩福欺侮地方藩王。大明吏部知道后虽然明白这其中的蹊跷,但谁也不敢得罪藩王老爷,最后决定将陕西境内的另一位好官方福调任凤翔知府,让韩福调补巩昌知府。(《明英宗实录》卷10)
陈镒是正统、景泰年间有名的清官良吏,他曾挂都察院右都御史之衔镇守陕西,因处事公直而得罪了陕西境内的秦王府。正统十年(1445)四月,秦王为了报复、搞臭陈镒而上书英宗朝廷,诬奏他“潜通乐妓诸淫秽状,且言鞫所通妓俱验,并得其所尝与白金诸物”(《明英宗实录》卷128)。秦王上书的大意是,你们别看陈镒那正人君子样,其实是个道貌岸然的大淫棍,他暗地里搞了一大批的乐妓,现在我们已经从那些乐妓那里得到了口供,且还有陈镒送给她们的白银作物证。说得有鼻有眼,正统朝廷接奏后不能不有所想法,遂令镇守陕西的兴安侯徐亨与巡按御史、按察司官一起查问,结果发现全是子虚乌有。(《明英宗实录》卷128)
年富也是正统、景泰和天顺数朝有名的清官直臣,因削减了代府菜户而得罪了襄垣王朱逊燂。朱逊燂遂于景泰二年(1451)六月上奏朝廷,诬陷年富“不下仓储济军士急,日市鸡酒自用,犯其令者假赏军名罚米五斗”(《明英宗实录》卷205)。
这样的事情还有许多许多,一般来说,藩王们肆意侵犯的对象若是朝廷直接委派的钦差、镇守之类的官员,后者尚有证明清白的机会,真正被弄成冤屈沉案的相对比较少。不过并不是所有的朝廷命官都是那么幸运的,而在不幸运的朝廷命官中,那些亲王、郡王府内的长史、纪善、教授等辅导官可谓是首当其冲的倒霉蛋了。
按照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强盗逻辑,凡藩王有过失或不轨,首先得治罪该藩王府内的辅导官,其理由是他们没有尽职教导好藩王。于是就造成了这样的局面,除了少数人到任后与亲王、郡王同流合污、沆瀣一气外,大多数辅导官都因与就藩的龙子龙孙们搞不到一起而遭受排斥和打击,甚至陷害。前文已提到过,正统三年(1438)四月,因多次进谏惹怒了恶棍辽王朱贵烚,辽府长史杜述被诬“不听指使,且有谤言”而最终惨遭活活捶死。(《明英宗实录》卷41)景泰元年(1450)七月初一,代王前往镇守大同的太监陈公和都御史沈固等处告状,诬说“长史李滋等官抵触状”。不管这事是真还是假,作为直接派往地方的朝廷命官对于藩王事情一般都不敢轻易做主,唯一可做的就是赶紧把事情上报给朝廷,让最高当家人拿主意。可陈公等还没来得及上报,从外面又传出了不好的消息:代王“以刀伤长史李滋”(《明英宗帝实录》卷194,《废帝郕戾王附录》第12)。秦王府“承奉刘全、典膳侯介因谏拂意,屡遭酷罚”,发展到后来秦王居然“减其衣食,禁其出入”(《明英宗实录》卷241,《废帝郕戾王附录》第59)。
堂堂朝廷命官在藩府沦为囚徒一般,甚至连小命都难保,明朝前期的藩府辅导官成为了入仕之士的危险职位。而自正统帝即位起中央朝廷威信的降低,使得宗室藩王更加有恃无恐,胡作非为。鉴于此,那时的官员们都要想尽办法逃避进入地方藩府这样的狼窝。正统五年(1440)九月,襄垣王府教授王智因母丧守制结束,等待吏部重新安排职务。而就在这等待过程中,由于害怕自己仍任旧职,他“私自挑断右手无名指筋,奏称残疾,难胜前任。又于奏本内错写字样,被行在吏科参出,盖欲故坐过名,意图改用”(《明英宗实录》卷71)。还有个叫贾宾的人似乎更聪明,正统十年(1445)四月,当听说自己被授予兴平王府教授的官职任命后,他故意拖延时间,越期赴任,希望以此获罪来换得别调。但后来发现这一招不管用,朝廷并没有因此而追究他,于是他“至府复不守礼法,数抗(兴平)王,竟坐诬奏府属,为王所奏”,最终为正统朝廷处以“杖六十,黜为民”,但就此他保住了自己的小命。(《明英宗实录》卷128)
○在大明帝国特权阶层看来,糟蹋女人和残害小民、小官,多大的事!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当时各地藩府狼窝的危害有多深!不过在各地宗室所产生的危害中影响最为恶劣的可能当数宗室藩府欺男霸女,鱼肉百姓,为所欲为,干犯纲纪国法。
前文说过,明初祖制规定宗室藩王的地位与待遇很特别,因而大明的这些朱子朱孙们不仅享有极高的政治地位,而且还拥有丰厚的物质待遇,有吃有喝又有玩。说到这个玩,大明皇家祖宗又给子孙们做好了定制,每个皇家朱氏男人都配有一个正妻妃子和数个小妾。换言之,一个朱家子孙得由数个女人侍候着,够“性福”的了。但在实际生活中真实的情形还远不止此,一般来说,进入藩府的女人包括女仆、女佣人,一旦要是让府内的男主人看上了,都有可能成为其“性福”的对象。由此而言,那时各地藩府内实在是不缺女人。可大明皇家宗室里偏偏那种吃着碗里的还想着锅里的无耻贪欲之徒又特别多,于是一出出欺男霸女的活丑剧不断地上演。
正统四年(1439)二月,河南周府宜阳王曾令火者高海帖木强买民间女子入府,因事情后来被捅到朝廷那里,正统帝降敕:“令女子归宗,下高海帖木于狱。”至此,事情才算有了了结。(《明英宗实录》卷51)
景泰初年,晋府宁化王第四子朱美坊发现,有一个乐妇长得特别美,顿时就动了邪念,随后便在宫中将她给强奸了。这还不算,为了能长期霸占该美少妇,朱美坊竟想出了一个恶主意,让人代写了出卖该美少妇的文书,然后再去逼迫她的丈夫在文书上签字画押,以示其休弃妻子,是“大恩大德”的朱美坊收留了该女子。这事后来被巡按山西的御史知道后上奏给了朝廷。朝廷闻讯后降下戒谕,对宁化王也仅训诫一番,仅此而已。至于那个美少妇则被永远地强留在宫中,专供朱美坊享用取乐。(《明英宗实录》卷203,《废帝郕戾王附录》第21)
景泰中后期,宁王朱奠培“厚敛护卫旗军月粮,强取其女妇,不悦者辄勒杀之,擅遣(王)忠等出商,罔利凌辱。府县官至,殴之”(《明英宗实录》卷272,《废帝邸戾王附录》第90)。
天顺四年(1460)年初,戈阳王朱奠壏听人说起,本府教授顾宣家的女儿长得像出水芙蓉,美艳无比,顿时就有了占有她的淫念,但鉴于自己已婚,最多也只能娶顾教授的女儿来做小妾。按理说,顾宣不仅是朝廷命官,而且还是戈阳王朱奠壏的老师。作为学生,朱奠壏即使再怎么痴迷自己先生的女儿,那也应该与先生好好说说,就凭自己的藩王身份,天下有哪个人家不同意的?但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刚开口说及此事,顾老先生就一口拒绝了。随后更让人没料想到的是,天下竟有这样蛮横、霸道的学生,见到老师不肯把女儿嫁给自己,他就把老师顾宣抓起来,毒打100杖,然后带了王府里的一大拨子人直接冲到顾家去,将那美如天仙的顾氏给强抢到府中来,肆意糟蹋。这事后来虽被捅到了中央朝廷,但天顺帝朱祁镇也就降敕吓唬吓唬戈阳王朱奠壏而已,大致是这么说,“如果你日后再犯,法难再恕”。至于那个美女顾氏,明英宗裁定“本宜给亲姑,置不究”,而她的父亲顾宣则被调出戈阳王府,换个工作罢了。(《明英宗实录》卷320)
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特权阶层糟蹋几个女人,实在是算不上什么大事。这是因为他们的体内流淌着特别高贵的血液,与生俱来就高人一等,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正是出于这样的一种逻辑,大明皇家宗室不少成员就为所欲为,草菅人命,什么样的干犯纲纪国法之事都能干得出来。只要不犯谋反、谋逆等十恶不赦之大罪,大明天子一般都会予以宽宥。与此相反,草民们对皇家宗室只要有一点点的不恭,更不用说是忤逆,那就吃不了兜着走。
正统中叶初秋的一天,秦王朱志洁忽然来了兴致,想出府去游玩游玩,哪想到刚出王府大门,就碰上一家小民父子雇了几个人正赶着一大群驴子去做买卖。因为驴子多,挡住了秦王外出游玩的路,骑在马背上的秦府护卫立即赶到前面去,举起手中的鞭子对着小民家的驴子一阵猛抽。小民父子看到自己家的驴子被抽了,当场就十分恼火,招呼被雇人员,一哄而上,将骑在马背上的秦府护卫给拽了下来,一顿暴打。这一打可就打坏了,藩王是何等人?只比天子与皇太子低一等。大明法司部门接到秦府的上告后立即进行了审讯,拟判小民父子等犯事者当处杖刑。小杆子皇帝朱祁镇听说后认为判得太轻了,“以其侮慢亲王,命籍其家,充辽东军”(《明英宗实录》卷118)。
籍没其家,发配充军,这是《大明律》中仅次于死刑的重刑罚,被处罚的小民父子所为也就仅仅相当于现在的正当防卫却遭际如此,这实在让人不得不感到可怕和悲哀。与此相对,宗室藩王们再胡作非为,即使是杀了人,大不了也就是被皇帝批评批评。
正统六年(1441)六月,宣宁王府教授杨普上奏朝廷,检举揭发宣宁王“狎近军人武宾,听用其言,棰杀军人”。按理说,对于这样人命关天的大案子,朝廷应该将杀人犯宣宁王捉拿归案后再进行审讯,但谁敢提出异议?当时正统朝廷命令行在都察院逮捕军人武宾,鞫问得实,词连宣宁王时,小杆子皇帝才不痛不痒地给自己宗室叔祖下了一道戒谕,责令他悔过自新。(《明英宗实录》卷80)(www.xing528.com)
正统末年景泰初年,代府山阴王朱逊煁府邸发生了一起强盗入室抢劫案。在一个黑漆漆的夜里,有人闯入了山阴王府,撂倒了守值看护人员,冲进府库,大肆劫取财物。山阴王朱逊煁听到下人的急报后,立即派遣校尉孟志刚等火速赶了过去。哪想到这帮子盗贼的手脚太利索了,早已溜得无影无踪。这下可把山阴王朱逊煁给气坏了。由于抓不到盗贼,他将所有的火气都撒在手下人身上,先是将派遣过去缉捕盗贼不力的校尉孟志刚叫来,用棍杖猛打他,并将他的左耳朵给割掉,而后又把他的腰带、帽子、衣服通通给烧毁;接着他又把负责值夜守护、遇贼不能抵御的护卫校尉牛贵叫来,当即割去了他的右耳朵。刚刚即位的景泰帝知道后立即书谕朱逊煁,谴责道:“今乃擅用严刑,至割去人耳,朝廷亦未尝用此刑,王何乃尔邪?论祖宗法固当追究,姑屈法伸恩,以全亲亲之义。王当痛自改过,遵守祖训,勉进厥德,庶几可无后悔。”(《明英宗实录》卷189,《废帝郕戾王附录》第7)
上述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了。对于宗室藩王们的这般为所欲为、草菅人命和干犯纲纪国法,只要不引发过分剧烈的反应,正统开始的中央朝廷往往也就批评批评,吓唬吓唬而已,其实际所起到的效果几乎等于零,但它对于帝国社会潜在的负面影响却实在不容轻视。
○宗室藩府等特权阶层争当掠夺土地资源的急先锋,明廷苦于应付
不过与此相比,恶劣影响范围更广、更为深远的还在于大明皇家宗室子孙们对土地资源的巧取豪夺,杀鸡取卵似地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之所以会这样,我想大致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皇家宗室勋旧等特权阶层有着无限的贪欲,这样的情形在我们当代社会里也屡见不鲜。有人开发了一个小楼盘,发了一笔财,随后便想做一大片,于是官商勾结,财源滚滚,这不正应了当今社会的一句流行语:做大做强!
第二,明中叶的实际生活成本提高了,使得皇家宗室更多地关注经济利益的追求。
明初洪武二十八年(1395)定制:亲王岁禄10 000石,郡王2 000石,镇国将军1 000石,辅国将军800石,奉国将军600石,镇国中尉400石,辅国中尉300石,奉国中尉200石;公主及驸马2 000石,郡主及仪宾800石,县主及仪宾600石,郡君及仪宾400石,县君及仪宾300石,乡君及仪宾200石,米钞兼支。(《明太祖实录》卷242)这里说到的“钞”就是大明宝钞,大明宝钞自洪武八年(1375)开始发行,其通货膨胀十分厉害,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15年间大明宝钞贬值到了面额(即规定可兑铜钱数)的1/4,到洪武二十七年(1394),即将近20年的时间,贬值到面额的1/6以下;永乐元年(1403),官兵俸米1石已可折支纸币10贯,当时米价1石不足1贯,而纸币贬值已到了面额1/10以下。洪熙元年(1425),1石俸米可折支纸币25贯,贬值程度较前又加倍了,约为面额的1/25;景泰元年(1450)官兵俸银每两折支纸币500贯,当时铜钱1贯可兑白银1两有余,则可知这时纸币贬值已到面额的1/500以下。(参见汪圣铎:《中国钱币史话》,中华书局1998年4月版)我们以宗室藩王中级别最高的亲王为例,其岁禄10 000石,为方便起见,我们以米钞各50%来计算,明初的5 000石宝钞收入到了明英宗与景泰帝时代实际上只有10石的价值了。这就像我们现在社会里,笔者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上海去读硕士研究生前的工资收入为84元,如果工资一直不涨拿到现在的话,其实际可使用的价值可能8.4元还不到。
由此可以说正统时期开始藩王宗室要求在祖制定额基础上增加岁禄等经济收入也有其合理性。
第三,大明皇家宗室贵戚队伍不断壮大,开支比原先也要大为增多。本章开始时已说过,明初约有20个皇子被分封为亲王,到明英宗时大明宗室郡王已发展到了184人,这还仅仅是男性子孙,不包括女性系列。由于这些宗室子孙无所事事,最有趣的“业余”活动可能就是床上运动,床上运动的最终结果是繁衍的子孙越来越多。祖制规定的岁禄没增加,可张嘴吃饭的人越来越多,这不是急死人的事啊!所以在明英宗与景泰帝当政时,像庆康王朱秩煃、真宁王朱秩荧等很多藩王宗室都曾表示,“欲率宫眷赴京面陈”(《明英宗实录》卷207)。
用今天话来说,宗室藩王要带上老婆、孩子到北京来上访——这岂不是活丑剧吗?
正因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明廷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应对,如减钞加米或直接增加岁禄。但即使这样,还是不能满足藩府宗室的要求,因为米禄之类是不可再生产资源,所以最好的增加经济收入的途径就是扩大可利用的土地资源。那么怎么来扩大和增加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呢?宣德中后期开始就有一些头脑特别灵活的藩府宗室如梁王、郑王等向大明朝廷直接奏讨:我看中了某块土地,乞请皇上将那块地送给我。(《明宣宗实录》卷61、卷66)
正统元年(1436)六月,移往兰县的肃王朱瞻焰上请,以近原府所艺果木实赖生养为名,乞请将甘州的肃府先王之灵寝周围的土地继续归其所有。(《明英宗实录》卷18)同年闰六月,淮王移封饶州,正统帝因请而诏令“以安府营房、地株湖山地属之”(《明英宗实录》卷19)。一年后的正统二年(1437)八月,正统帝又将余干县强山地420亩赐予淮王,供其采薪用。(《明英宗实录》卷33)正统二年十一月,正统帝以湖广襄阳府所属襄阳各县无税田地396顷、山两所赐给襄王朱瞻墡。(《明英宗实录》卷36)正统三年(1438)五月朱祁镇将宁阳侯陈懋的果园赐予庆王。(《明英宗实录》卷42)正统八年(1443)二月,因淮王奏讨,正统帝拨饶州府近城长港一段,赐淮王府捕鱼食用,鱼课除豁。(《明英宗实录》卷101)与上述相类的还有,正统十年(1445)五月,正统帝“命以湖广赤东湖河泊所与荆王府,其岁办鱼油等课皆蠲除之”(《明英宗实录》卷129)。正统十年八月,因方山王奏请,朱祁镇赐予其太原府忻州定襄县33顷空闲之地。(《明英宗实录》卷132)8个月后的正统十一年(1446)五月,又赐方山王定襄县草场地11顷。(《明英宗实录》卷141)正统十四年(1149)七月即正统帝被俘前一个月,他还以直隶真定府武强县退滩空地50余顷赐予真定大长公主。(《明英宗实录》卷180)景泰三年(1452)五月,因郑世子朱祁英上请,景泰帝赐其修武、获嘉两县间80顷荒闲之地。(《明英宗实录》卷216,《废帝郕戾王附录》第34)
与正统帝相比,景帝虽然也没有阻止奏讨赐地的“风尚”,但他似乎比皇兄做得要理性,往往先派人去看看奏讨的土地上是否有小民生活居住着。例如景泰三年十一月,襄王朱瞻墡奏讨湖广襄阳等五县无粮空闲山地100顷,景帝接奏后让户部移文勘实。湖广布政司及襄阳等府县接到中央红头文件后展开了调查,确认襄王所要的山地上果真无人居住生活,随即画好了山地图形上呈给朝廷。景泰朝廷接到后这才下令,将那100顷无主山地赐给了襄王。(《明英宗实录》卷223,《废帝郕戾王附录》第41)
上述这种扩大土地占有的手段与形式怎么说都还算是合法的,毕竟通过上奏朝廷取得同意后占有,但实际上当时大多数的皇家宗室往往以隐瞒上报的非法手段直接谋求或占有土地、宅院、店铺、货栈等经济资源实体,以此来增加自家的经济收入,且这些人的胃口特别大,一占就是数十顷或数百顷土地。譬如,正统中叶,庆康王朱秩煃曾役使府中之人私自占有宁夏鸣沙州240顷田地(《明英宗实录》卷110)。而对于各地藩府宗室成了土地兼并的急先锋,中央朝廷很为着急,不断地派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勘实。正统五年(1440)十月时,英宗朝廷发现各地藩府宗室已强占“原居民人庄宅田地共三千余顷”,皇帝朱祁镇下令“悉给还之”。(《明英宗实录》卷72)至于最终结果如何,只有天知道了。天顺五年(1461)三月,锦衣卫指挥同知逯杲上奏说:“宁王等七王并庶人磐熚、仪宾葛旿等各于江西城内开凿及侵占军民大小养鱼池八十三处,每处或四五亩,或二三亩,间有切近城垣,阻碍道路者。”(《明英宗实录》卷326)由此看来,明英宗当政期间藩府宗室以非法的手段直接谋求或占有土地等经济资源实体的痼疾不仅没被消除,反而一直存在着。
○宗室藩府向小民们直接征收赋税,肆意役使,杀鸡取卵
除了占有土地、宅院、店铺、货栈等经济资源外,绕开官府直接向地方小民们收取赋税加耗,在那时也成了各地藩府宗室增加自身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方式和手段。
按照祖制旧例,各地宗室藩府的岁禄是由地方官府从官仓中直接拨与,但这样的直接拨与对于宗室藩府来讲没有油水可捞,于是他们都想方设法地绕开官府直接向老百姓征收赋税加耗。中国老百姓很老实,怕见官府里的人,更不用说是比官府政治地位要高得多的藩府王爷,他们见了没有一个不害怕的。老百姓怕藩府王爷,藩府王爷正好上下其手,在征收正税之外,叫王府里的人再收取加耗,或者搞什么折钱名堂,反正花样百出,获利多多。
最早搞这鬼名堂的是靖江王朱佐敬,宣德年间朱佐敬派了家中的宦官到地方州县里去征收税粮。征收税粮,顾名思义,征收的应该是粮食,可朱佐敬下令不要本色即粮食,而要小民们将粮食加倍折算成铜钱银两,这下可把小民们给坑苦了,大家偷偷地上访。宣德帝知道后很为恼怒,敕令广西布、按二司和巡按御史严厉监督靖江王府,只要发现其有再犯的,执送京师来。但宣德帝后来很快就驾崩了,即位上来的是冲龄天子朱祁镇,靖江王朱佐敬压根儿就没把娃娃皇帝放在眼里,继续实施他的新税粮征收办法,并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据说当时的禄米税粮每石被折钱700文,甚至有的时候高达1 500文,“比时价加三四倍”(《明英宗实录》卷68)。
各地宗室藩府见到靖江王自行征收带来了丰厚的经济利益,也纷纷向中央打报告,要求自收岁禄。正统二年(1437)四月,松滋王朱贵烆上奏朝廷,请求自收禄米1 000石,刚登基的正统帝随即予以了批准。(《明英宗实录》卷29)松滋王的弟弟宜城王看到哥哥经济收效大为提高了,也开始蠢蠢欲动。正统五年(1440)六月,他上奏正统帝,请求“如兄松滋王事例,拨附近府州县税粮,自行收受”。明英宗随即也予以了允准(《明英宗实录》卷68)。而后辽府、晋府、代府等宗室藩府一一争相仿效,自收增效。
宗室藩府的这般做法实际上是杀鸡取卵,小民们那里哪有取不完的利?对此具有清醒头脑的一些地方官吏纷纷向正统朝廷提出了建议:“别立仓廒收米,以备王府支用,庶官民两便。”(《明英宗实录》卷139)这项建议果真是好,要是推广开来了,等于斩断了各地宗室藩府伸向小民的黑手。但随之新问题又冒了出来,别立仓廒收米,就得要增加政府的财力开支,最为关键的还在于这些位近天子与皇太子的宗室藩府老爷要是不同意“别立仓廒收米”,那又有谁去处理这些相关的难题呢?而对于这样的难题之难题,就以正统天子的智商与才能是断然无法解决的,于是大明帝国宗室藩府的禄米征收大多还是自行其是,如此下来,老百姓的日子可就越来越难过。据明代官史记载,到明英宗复辟后的天顺四年(1460)时,宁王与各郡王禄米都不接受本色即米麦,“每石勒取白银一两五钱,间收本色,每石加耗米八斗”(《明英宗实录》卷320)。我们就以“间收本色”来看,“每石加耗米八斗”即说小民们缴纳税粮的负担增加了80%。
这还仅仅是一个单项,除此之外,小民们还得要为宗室藩府建造府邸提供义务劳动,春秋祭祀社稷山川坛时提供“牲币诸物”。要是这些“牲币诸物”本地不产的话,那小民们就得从别的地方“倍价买输”(《明英宗实录》卷152)。而一旦亲王、郡王死了,小民们又得要为其修筑坟茔,当然这都是义务劳动的。由此而言,哪个地方的宗室藩府多,哪个地方的小民百姓就倒了大霉。明英宗时代,山西一省的亲王、郡王就多达33个,将军、仪宾以下的多得不计其数,仅大同一城,“见有代府等十三府,将军、仪宾宅第三十余处,未出合郡王、将军及郡县主又不知其数。凡有造作,辄奏求军夫工料,见今修理府第,尚有一十余所未完,军卫有司,供给不暇”(《明英宗实录》卷308)。
连地方驻军与官府衙门都在为宗室藩府的“基本建设”忙得供给不暇,那么小民百姓还有什么活路?正统九年(1444)十一月,山西有个叫王涣的柴夫突发狂想:你皇帝不是常常自诩为天下小民的大君父,是全国人民的总代表,你还说自己如何爱民如子,可我们山西等地的草民百姓实在是没什么活路了,我来代表他们向您倾诉倾诉。想到这些,他就开始餐风饮露,步行千里来到北京,乘人不备从长安右门进入,且哭且笑,嘴里还不停地念叨:“我处百姓饿者饿死,逃者逃尽。”他甚至主动要求皇宫里的人将自己绑起来,再去叩见皇帝,陈说山西实情。就在这时,锦衣卫校尉们闻讯赶到了现场,当即将柴夫王涣给拿下,随后上奏朝廷,说柴夫王涣妖言惑众,给正统天下的大好形势抹黑,与中央朝廷不仅不能保持一致,而且还大唱反调,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乞请皇帝陛下下令将其治罪。正统帝听说后降敕,将这胡乱“上访者”柴夫王涣打入锦衣卫大牢,禁锢起来,免得他到处乱窜,给一代“圣君盛世”丢人现眼。(《明英宗实录》卷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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