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美国学者白保罗先生(Paulk.benedict)提出一种新学说,认为台语跟汉语并没有发生学上的关系,应该把台语和南岛语归为同系。理由是:从核心词汇看,同一个词,汉语只跟藏缅语对应,不跟台语对应,台语只跟南岛语对应。后来,他主张汉藏语系应该分为汉语和藏克伦语两族,苗瑶、侗台等语不在汉藏语系之内。这个学说轰动一时,中国有不少学者也都信仰。
白先生的问题的确击中了要害!如果切实解决上述语系归类问题,恐怕它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语言学界,它必将影响人类学、历史学等一系列学科。仅就此问题在语言学领域的价值就不仅限于东方语言,它实际是在无意之中向整个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基本原则提出挑战。
邢公畹教授在工作中。
在历史比较语言学家看来,许多表面上看来不同的语言,在经过仔细分析比较之后,我们就可以发现它们在语音上的相同或者相似,德国语言学家施莱歇尔(A.schleicher)就把它们称作“一般历史性的公分母”。由此上溯,我们就可以发现这些现在操纵不同语言的人,在很久很久以前,实际是使用同一共同语的祖先的后代。原始祖先使用的语言就叫“原始共同语”。根据语音的演变,我们可以勾画出语系——语族演变的“谱系树”(Family tree)。德国语言学家格里姆于1882年提出的格里姆定律(Grimm,S Law),经过维尔纳(Karl verner)的补充,“语音定律无例外”,则成为一条语言铁则。正是经过这样的发展,语言学真正建立起自己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学术殿堂。它从此摆脱了模糊的哲学思辩,它不再满足于“文化接触”上的证据,它表明解决语言的问题,必须拿出语言学上的、更加纯粹规范的、结结实实的证据。正因为如此,语言学才真正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学术而自立于学术之林。
但是在论辩中使用的证据,究竟是“原始共同语”的遗迹,还是后来“文化接触”的影响,就算你万分小心,也难免落入这个巨大的陷阱。
李方桂先生在40年代认为,信口回答汉藏语系同源问题都是危险的。必须首先进行子系语言的分析、比较,取得一系列扎实的相关证据以后,再言是非。这无疑指明了一条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但几十年来,这个问题依然困扰着现代学人,这也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我的那篇学术论文,把两种侗语方言作为一组,水语、仫佬语、毛南语作为一组,龙州话、剥益话泰语作为一组,用汉语对应字的广州话读法跟它们作比较的尝试,而且提出了一个“对应同源体系”的研究方法。但是除台语族外,其他两组都没有分别地进行综合研究,现在糅在一起跟广州话作比较,是找不出多少规律性的东西的。特别是构拟部分,证据薄弱,说服力差。一位中年学者给我写信:“侗台语和汉语并没有同源关系,你的做法只不过是侗台语的汉语音韵诠释。”这即是说构拟部分可能是“文化接触”影响下的“借字”,而非“共同语”。闻此,我几乎崩溃。
但是我凭借多次田野工作经验,感觉汉语和侗台语之间有可能对应的词语并不只限于“文化接触型”。但这种深层关系很隐秘、很琐碎,一时无法把它抽出来说清楚。“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我决心破釜沉舟,一定找出其中的本质规律。直到1996年我写成《汉藏语系研究和中国考古》(《民族语文》总100期)一文,指出远古时期存在一个操说原始汉藏语的群体,后来的汉、藏缅、侗台、苗瑶等语言都是从这个原始语分化出来的。我在一系列文章中证明了汉语、侗台语词汇的对应关系及其规律,开创了“对应同源体系”这一崭新的研究方法。
1987年,我写完《红河上游的傣雅语》这部专著后,总结近来在科研上失败的原因有三:第一,用来比较的词项,除汉语和台语外,未经初步处理的太多,今后应当以傣雅语为主,以其他两种傣语和曼谷泰语为辅,来跟广州话比较,这样就容易找出规律性的东西;第二,没有尽量利用丰富的汉语古代资料;第三,“对应同源体系”的实质究竟是什么?自己也没能给出明确的界定。这个时期,我读到方桂先生1976年在日本发表的《汉台语考》(Sino—Tai)得到很大启发。于是我把我的全部侗台语词汇卡片以傣雅语为中心重新排列,然后试写四五篇论文,例如《论汉台语“关系字”研究》(《民族语文》1989年1月号),虽然说出了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但“对应同源体系”的研究方法如何界定仍然没有解决。
后来我慢慢悟出中国古代汉语语言学只有名学和训诂学(即前“语义学”),没有语法学,这是由于汉语内部原因决定的;印度和欧洲的古代语文学首先就是语法学,这也是由印欧语系的内部原因决定的。因此印欧语的历史比较法用的是“形态学比较法”,但可以借用它的语音形式对应的方法,而这就必然产生难以判断是发生学关系还是借贷关系的弊病,所以必须建立“语义学比较法”,作为重要的辅助手段。这种比较法简单地说,就是在被比较的两种方言的词之间建立起一种“形同(形近)义异对应程式”,也就是我从前说不清楚的“对应同源体系”的研究方法。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泰语“九”字和汉语“九”字说法相同,甲骨文有“九”字,那么泰语“九”字是不是汉语借词?我们可以用下列判断。汉语“鸠”字写法从“九”声,“鸠”、“九”读音基本相同(仅声调有阴上和阴平之别)。泰语称“鸽子”为“鸠”(《说文·鸟部》:“鸽,鸠属。”段玉裁注:“鸽,鸠之可畜于家者”)。请看下列“形同(形近)义异对应式”:
广州Kau(阴上)<*Kjegw(上)“九”:曼谷Kau(阴上)<K—“九”
广州Kau(阴平)<*Kjegw(平)“九”:曼谷Kau(阴平)<Khr—“鸽子”
左上角有*号的是上古音形式。
难道泰语为了要从汉语借用“九”字,所以连“鸠”字也借去了吗?当然不可能。因而这一组“形同义异对应式”所显示的是一种发生学关系。“一旦禅关砉然破,美人如玉剑如虹。”(龚自珍)。后来我陆续用“语义学比较法”写了好多篇论文,提出了许多例证。如:《汉台语比较研究中的深层对应》(《民族语文》1993年第5期),《汉苗语语义学比较法试探研究》(《民族语文》1995年第6期)等等。(www.xing528.com)
明确提出这个方法后,我又一次感到获得治学新境界的快乐。即使在布龙菲尔德那样的大师那里,语义的比较也是禁忌。我终于得以突破。并将之应用于汉藏语比较中,取得一些成绩。
最后,我们用一个例子来结束这篇文章。这个例子可以说明四件重要的事:第一,语文研究并不是以“意义”为索引的语音形式的研究;第二,语言史的研究并不只是语音形式演变史的研究,更要关心这些语音形式所包含的反映客观实际的意义;第三,汉藏语系除汉语和藏缅语外,还必须包括侗台语、苗瑶语以及南岛语,侗台、苗瑶等语是和汉藏语有亲缘关系的;第四,研究汉藏语系必须启用丰富的、古老的汉语文献。
蜂蜜的“蜜”字(这里的“字”兼指嘴里说的“字”)现代广州话说作mat,唐宋音是mjiet,周秦音是mjit。白保罗先生在1942年的那篇文章中(即Thai,Kadai,andlndomesian,a New Alignment in Southeastern Asia)提出:汉语的“蜜”字是古代从印欧语系借来的,因为“蜜”梵文是madhu,古斯拉夫语是miet,吐火罗语是mit。由mit经过复元音化就成为汉语的miet。照这样说,汉语“蜜”和英语mead(蜜酒),俄语mjod(蜂蜜,蜜酒),德语Met(蜜酒)法语miel(蜂蜜)都是同源了。这种说法,从表面的语音形式看,似乎很有说服力,但仔细推敲,就知道非常牵强。
第一,吐火罗语即焉耆——龟兹语。焉耆、龟兹等古国汉以后才和中国交通。比如焉耆西汉神爵二年内附(但西汉末又归属匈奴),不能说中国在西汉时才有蜜蜂和蜜,以及“蜜”这个词。《周礼》是一部先秦古文经,大约是东周初期的作品(但章太炎认为是周公所写,穆王所增损的)。《周礼·疾病》:“以五味……养其病。”郑玄注:“五味:醯、酒、饴、蜜、姜、盐之属。”饴就是饴糖,蜜指蜂蜜,合指甜味。荀卿是周朝末年赵国人,《荀子·大略》:“兰、苣、槀本、渐于蜜醴,一佩易之。”《礼记》一书,先秦时代已经有附记在仪礼后的原始形式。《礼记·内则》:“枣、栗、饴、蜜以甘之。”韩非是战国末期韩国人,《韩非子·难势》:“此味非饴蜜也,必苦菜亭历也。”《楚辞·招魂》一般认为是宋玉所作,但也有人认为是屈原的作品,其中有:“粔籹蜜饵,有餦餭些;瑶浆蜜勺,实羽觞些。”这是南方口语。可见汉以前南北方言已经早有“蜜”这个词,“蜜”不是从吐火罗语传入的。
第二,“蜜”字的初义指一种可酿甘饴的蜂,并不指所酿甘饴,与梵文madhu的词义无关。“蜜”字《说文》作“”。《说文·䖵部》:“,蜂甘饴也;一曰螟子。从䖵声。或从宓作蜜。”《说文》对“丝”字的解释是:“丝,蚕所吐也。”可是对“蜜”字的解释却不是:“蜜,蜂所酿也。”可见这里的“蜜”并非指蜂所作的事物,它从䖵,䖵义为“昆虫”;又说:“一曰螟子”,螟也是昆虫,可见这里所解释的是一种昆虫。“蜂甘饴”是远古的一种倒置构词形式,即“甘饴蜂”,正如“虫蝗”为“蝗虫”,“虫螟”为“螟虫”,“草茅”为“茅草”一样。
《山海经》是周秦以来所传的古书。其《中山经·中次六经》:“平逢之山……有神焉,其伏如人而二首,名曰骄虫,是为螫虫,实为蜂蜜之庐。”晋郭璞注:“言群蜂之所舍集。蜜,赤蜂名。”可见“蜜”是一种蜂(《广韵·质韵》还有“䖩”音bjet,义为“黑蜂”,可以作为旁证)。后来因为它能酿甘饴,所以也称这种甘饴为蜜。正如现代汉语称乳房为“奶”,从而乳房所产生的乳汁也称“奶”一样。
蜜为蜂,所以长期称“蜂房”为“蜜房”。如汉左思《蜀都赋》:“丹沙赩炽出其坂,蜜房郁毓被其阜。”班固《终南山赋》(《初学记》卷五引):“尔其珍怪,碧玉挺其阿,蜜房溜其巅。”杜甫《秋野》诗:“风落收松子,天寒割蜜房。”
前引荀卿“渐于蜜醴”之“醴”,义当为“汁液”,不作“甜酒”解;“蜜”义为“蜂”。“蜜醴”即“蜂液”。也即汉王充《论衡·言毒篇》:“蜜为蜂液。”“蜂液”的说法和泰语、掸语的说法一致。侗台语和汉语是有亲缘关系的。如泰语“蜂蜜”说作nampheng,nam义为“水”,pheng义为“蜂”。Pheng和汉语“蜂”字同源。阿含语和土语“蜜蜂”和“蜂蜜”不分,这就是《礼记·内则》和《楚辞·招魂》等书中“蜜”字的用法。
第三,印欧系语言honey一义有专词,汉藏系语言此义无专词。例如藏文“蜂蜜”为sbrang—rtsi。sbrang义为“蜂”。sbrang也和汉语“蜂”字同源。rtsi义为“液体”。sbrang—rtsi就是“蜂液”,和汉语、泰语、掸语的说法一致。原始苗瑶语“蜜蜂”可以拟作hmwei,其实这是和汉语“蜜”字同源的说法,这就再一次证明“蜜”字的初义为“蜂”。
总之,汉藏语系的“蜜”字和印欧语系的“蜜”字毫无关系,而汉藏语系必须包含侗台苗瑶诸语言,只从语言形式的表面看就容易出错。
《荀子·大略》:“君子之学如蜕,幡然而迁之。”我如今年届90,治学70余载,仍于学问不遑稍懈,是恐欠读也。
(邢宁执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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