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天道变幻,世事无常;今人则说,变化比计划快。古今同理,都说出了一种真实而深刻的存在:世事往往是不可预料的,不仅出乎旁观者的意料,甚至也出乎当事人的意料。就像蜜蜂采蜜的时候没想到能采来一个声势浩大的美丽春天一样,当初李自成被迫加入造反者的行列,也没想到有一天能够修成正果,虽然这正果如同一只易碎的瓷器,转眼之间就被他失手打得粉碎。
想当初,李自成冒着诛灭九族的危险造反,目的既简单又可怜:活下去。
土地兼并是历史教科书上总结王朝更替时经常用到的术语。何谓土地兼并,简单地说,就是本来分属亿万兆民的土地,越来越加速度地集中到了极少数人手中。与此相伴的,必然就是绝大多数人失去土地。在几乎完全依赖农业为生的传统社会,无工可打,无商可经,失去土地也就相当于失去了生存的先决条件。因此,土地兼并的一个最直接后果就是人民流离失所,社会失去支撑,越来越多原本安分守己的农民被逼上绝路,最终由民变演变为农民起义。打个通俗的比方,土地集中到极少数权贵手里,相当于社会财富被极少数官员和大资本家垄断,它带来的后果就是社会矛盾激化,两个阶级严重对立与仇视。
拥有土地最多的,首推朱元璋的后裔们,如万历想立为太子却因群臣坚决反对而未遂的朱常洵,后来被封为福王,之国河南。大约是想给最心爱的儿子一个补偿,福王大婚时花费三十万银两不算,万历还“赐庄田四万顷”,又是由于群臣的劝告和抗议,这一数字才得以减半。河南的好田好土一下子划不出这么多,就从相邻的山东和湖广划拨。皇室的天潢贵胄以外,各级官员和缙绅也成为极少数大土地拥有者。《豫变纪略》讲述的是崇祯年间河南的民变经过,对土地兼并下的河南,作者说“田之多者千余顷,即少亦不下五七百顷”。河南南阳的曹家、睢州的禇家、宁陵的苗家和虞城的范家,乃皇亲之外最有势力的豪门,人称“四凶”,此四家“各畜健仆数千人,横行州府,嬉戏之间恒杀人。其平居夺人田宅,掠人妇女,不可胜数。小民不敢一言,有司明知,亦不敢一问也”。
豺狼当道,俊杰之士难免避诸山野;豪强横行,平头百姓自然苦痛不堪。土地兼并、三饷叠加的人祸之下,还有崇祯年间连绵不断的天灾。谈迁称其时的窘迫乃是“贪婪助旱魃之虐,繁苛鼓冯夷之波”。顾炎武冷静地为明末农民算了一笔经济账:江苏的苏州一带,自耕其田的农民约占十分之一,其余的十分之九是租种地主土地的佃户。田亩都被分割得很窄小,往来于田亩之间的道路和沟渠,政府也照样征税,地主也照样收租。由于耕作技术落后,那时的庄稼只能一年一熟,一亩收成多的三石,少的只有一石。地主的租,一亩要一石二三斗,最少也要八九斗。也就是说,农民辛苦劳作一年,天道好的年辰,也不过一亩地收入几斗而已,以至于今天交完了租,明天就不得不靠借高利贷为生了。
崇祯二年(1629),礼部的一个小官员马懋才回了一趟他的老家陕西延安。这里是当时中国灾荒最严重、世道最悲惨,因而也是民变最激烈的地方。马懋才无限悲痛地在他的奏章里描绘了延安的惨况:
我的家乡延安府,自从去年以来一年没有下过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无粮可食的民众只能采摘山间的蓬草果腹。蓬草吃完后,又剥树皮为食。树皮也剥完之后,只好挖山中的石块填肚子。石性冷而味腥,吃一点就感到饱了,但几天后就因无法排泄而腹胀身死。民众有不甘心吃石块而死的,就相聚为盗,稍微有点积蓄的人家就会被抢个一干二净,而官府不能禁止。
最可怜的当数安寨城西的一个粪坑,每天必有无计可施的父母把他们的小孩扔进坑里。这些可怜的孩子有的在号哭,有的喊叫其父母,有的抓粪便吃。到了第二天早晨,孩子们全都死掉了,又有新的孩子被抛进去。
更让人奇怪的是,小孩子和独行人一出城外,往往就再也不见人影。后来见到城外的饥民,以人骨为柴煮食人肉,才知道那些失踪的人都被饥民们杀死吃掉了。吃人肉的人只能多活几天,因为几天后他们就会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于是,到处死尸狼藉,恶臭熏天。政府在县城外挖了几个大坑用来埋葬这些死尸,每个坑可以容纳几百具尸体,我回故乡时已经装满了三个大坑。县城如此,离县城远点的乡下没有掩埋的尸体还不知道有多少。
奏章中,马懋才痛心疾首地总结说:“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百姓们为了免死,只有流亡一途,然而奔来走去,遍地流民,“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两千多年前,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吴广在动员民众造反时,说出了最质朴又最深刻的道理:遵纪守法是死,起来造反也是死,同样是死,为什么不换一种思路试试?崇祯年间的民变分子们未必知道陈胜、吴广,但他们以其朴素的直觉,感同身受了陈胜、吴广揭示过的真理。于是乎,前文所说过的王二以墨涂脸杀死张知县的事件发生了。对王二来说,那只不过是一时义愤之下的铤而走险,对中国历史来说,却意味着明末农民战争自此拉开了帷幕。李自成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入民变队伍,并一步步由小头目上升为闯将、闯王的。
话说崇祯初年,有一个名叫毛羽健的御史,是个典型的惧内者,用现代话说,叫作“妻管严”。他趁老婆回老家探亲之机,在北京城偷偷纳了一房小妾。没成想,此事还是被远在千里之外的老婆知道了。河东狮大怒,立即前往北京。正当毛御史和小妾爱得兴高采烈时,老婆大人从天而降,毛御史除了讨饶外没有任何办法。
毛御史的老婆之所以这么快就从家乡赶到北京大发雌威,和她充分利用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驿站系统不无关系。用史书上的话来说,叫作“乘传而至”,就是坐着驿站的车马来到北京。
今天的中国境内,到处都还有以某某驿命名的地名,这表明此地在古代是如同神经般遍布帝国全身的驿路系统中的一个点。在古代,驿站兼有政府招待所、国家邮局和信息传递中心的职能。正是通过密密麻麻的驿站,帝国中枢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公文来往、官员们的交通往返才能得到及时而必要的保证。
可气的是,毛御史的老婆竟然利用这个系统不远千里地从老家赶到北京争风吃醋,令毛御史又悲痛又郁闷。惧内的毛御史不敢跟老婆较真,只能把一腔怒气迁怒于驿站系统。为此,这位职责为监察百官、专事向皇上提合理化建议的官员向崇祯上了一道奏章。奏章里,他极言驿站之害,要求撤掉全国驿站。另一个叫刘懋的给事中也跟着附和,认为如果裁撤驿站,不但能禁止官员们揩国家的油,还能因裁掉驿站工作人员而节省一大笔财政支出。
节约的崇祯听了怦然心动,于是一道圣旨飞出紫禁城:全国的驿站统统废除,所有驿站工作人员一律不再聘用。这样说来,由于毛御史纳妾藏春的风流之事做得不够小心,全国数以万计的驿站工作人员一夜之间全部失业。受裁撤驿站影响最大的,首当其冲就是陕西。计六奇《明季北略》总结说:“顾秦晋土瘠,无田可耕,又其民饶膂力,贫无赖者,藉水陆舟车奔走自给,至是遂无所得食。未几,秦中叠饥,斗米千钱,民不聊生,草根树皮剥削殆尽……又失驿站生计,所在溃兵煽之,遂相聚为盗,而全陕无宁土矣。”
无以谋生的驿站失业人员中,有一位就是李自成。
李自成,原名李鸿基,陕西延安府米脂县双泉堡人。米脂这地方,地偏人穷,却以出美女而闻名,历来就有“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一说。相传,四大美人之一的貂蝉就是米脂人。出生于美女之乡的李自成长得一点也不帅,据说他“鼻纤齿黄,短发蓬松”,幸好看上去还算“魁壮”。另一些史料上则说他中等身材,“高颧深额,揭鼻如豺”,让人下意识地以为他或许带有胡人血统。
做驿卒之前,李自成曾当过一段时间的边兵。关于边兵,这里需要多解释几句,因为它乃是崇祯年间民变运动的主要力量之一。顾名思义,边兵是指驻防于边地的军队。由于明朝政府财政极端困难,这些国家疆土的守卫者也和租种土地、时刻濒临饿死边缘的穷苦农民差不多。崇祯元年(1628),西北边兵已经有三年多没发过薪水了。这些除了冲锋陷阵,士农工商全不会的边兵们竟然落到了卖儿卖女仍然难以活命的地步。
与老实巴交的农民不同,边兵受过军事训练,见过世面,远比囿于村庄和土地的农民更灵活更有头脑。既然正常情况下不能得到生存的起码保障,他们就只好选择非正常手段了——想必读者们还记得前文说过的边兵因四个月没领军饷而哗变,打得辽东巡抚毕自肃血流满面,最后竟自杀身亡的故事。总之,要想让一群饥饿得随时可能倒地毙命的军人像小兔子般驯服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边兵哗变后加入民变行列并成为农民军主力就成为一种必然。
崇祯二年(1629)十月,皇太极率军入关,朝廷令山西巡抚耿如杞和总兵张鸿功勤王。军队抵达北京城下后,兵部令他们赶往通州,刚到通州,又要他们前往昌平,到了昌平,再调往良乡。按明朝制度,一支军队到达指定地方后,必须等上三天才能配给粮草。这支军队由于不断变换驻防地点,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待足了三天,政府根本不给一文钱一颗粮。饥饿而愤怒的士兵只好用抢劫的办法弄口饭吃。耿如杞和张鸿功要查办带头抢粮的士兵,于是乎,几乎可以预料的事情发生了:士兵们不再听从统帅的指挥,他们一夜之间悉数哗变,纷纷逃回家乡山西。这支五千人的队伍从此成为山西民变的滥觞。
李自成生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比崇祯长四岁,算是同龄人。李自成家里几代以来,一直以养马为生,家境中等,是故李自成小时候和侄儿李过一起上过一段时间私塾。父亲死后,家道中落,李自成不得不到一个姓艾的地主家里放羊抵债。成年后,李自成到甘肃当边兵,后来又回到陕西做驿卒。驿卒虽然不见得是桩美差,但至少要比那些朝不保夕的农民好。如果不是政府突然裁撤驿站,可以想象,李自成多半会在这个养养马、送送信、为来往官员们搬搬行李的岗位上干一辈子。若天下不是太乱,他当然会积攒几个钱,讨上一个粗手大脚的婆姨,再拉扯一窝子女,然后五十来岁就成为一个慈祥的爷爷,谦恭而又厚道。
然而,世道变了,李自成没法再在驿站混下去。要想活命,他就得另谋生路。这所谓的另谋生路,于一个生逢乱世的粗豪汉子来讲,只有杀人越货才是最简单、最直接可行的。
常识告诉我们,要让一列在正常轨道上行驶的列车越轨,必须给予它一个足以让其越轨的外力。同理,要让一个思想已然成熟的成年人改变惯有的生活和信仰,也必须得有足以让其改变生活和信仰的条件。李自成加入到造反者的行列时,已经二十多岁了。对三个多世纪前的先人来说,二十多岁不算年轻了,早就该修身齐家了。然而,李自成还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老光棍——李自成年轻时曾娶过一个姓韩的女子,后来因韩与人通奸,被李所杀。
笔记之类的私家史乘记载了一些并不太可靠的关于李自成造反以前的故事,这些故事似乎力图表明,李自成从小就是长有反骨的人,是一个自年轻时起就对紫禁城内龙椅意淫不止的乱臣贼子。有材料说,李自成小时候就“颇能记忆”。一次,私塾先生考他的对句,先生出的上联是:雨过月明,顷刻顿分境界;李自成随口对出下联:烟迷雾起,须臾难辨江山。又有一次,先生命他以螃蟹为题作诗,李自成很快交出答卷,那是一首只能算歪诗的七律:
一身甲胄肆横行,满腹元黄未易评。
惯向秋畦私窃谷,偏于夜簖暗偷营。
双螯恰似钢叉举,八股浑如宝剑擎。
只怕钓螯人设饵,捉将沸釜送残生。
据说,先生读了此诗,评论说:“异时虽有好日,终是乱臣贼子,不获令终。”
《甲申传信录》记载了另一个更为生动的故事:崇祯元年元旦,天降大雪,李自成和一帮兄弟在山中饮酒。席间,有人对当官十分艳羡。李自成趁着酒兴说,这个世界贿赂公行,而且文官要考八股文,武官也要考策论。我们都不读书,哪敢痴心妄想当官?说不定当皇帝,倒还有可能。众人说:那希望大哥你当皇帝。李自成说,那我就来占一卦。说完,他举起骰子一掷,掷出了最吉利的卦象。众人均大喜,接着又饮酒。醉了酒的兄弟们不顾聚众谋反的大罪,一个个争着向李自成朝拜。李自成说,我还要问问天意。他取出一支箭插在雪中,向上天祷告说:如果我能当皇帝,雪就下到把箭完全覆盖。雪后,众人一看,那纷纷扬扬的大雪果然把箭矢完全埋住了。从此,李自成就坚信自己这辈子肯定能当皇帝。
这样的传说真假难辨,倘若事情属实,那就像项羽对着秦始皇出巡的车驾说彼可取而代之一样,与其把它看作李从小就有政治野心,不如看成一个粗率汉子口无遮挡的即兴之辞。
一个有趣的细节是,明末农民军的领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以绰号行世,比如八大王、紫金梁、混天猴、革里眼、过天星、老回回、曹操、一杆枪、蝎子虎、飞来虎、一盏灯等,听上去就是一股水泊梁山的江湖气。奇怪的是,很快从众多首领中脱颖而出的李自成竟然没有类似的江湖绰号,而是被称为“闯将”“闯王”。这仿佛是一个意味深长的暗示——李自成和其他农民军首领有着本质的区别。
据说,一个人的才华是掩盖不了的——除非由他自己来掩盖;否则,它就会像装在布袋里的锥子,早晚会刺破布袋,崭露锋利的头角。边兵李自成和驿卒李自成均是任人宰割任人呵斥的小角色,在帝国亿万兆民中,他的存在并不比一只蚂蚁更重要,更引人注目。但加入造反者的行列后,他变得重要起来。
明末农民起义源自陕西和山西,分散成各不相属的山头,但自称闯王的高迎祥是这些山头名义上的盟主。只是,这个盟主乃是荣誉性质的,他和各个山头之间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统属关系。也许因为高迎祥是自己的舅舅,当然更重要的还在于当过边兵和驿卒的李自成与其他纯朴农民相比,要算见多识广,足智多谋。所以他甫一加入农民军,就被任命为闯将,统率一支将近一千人的小队伍。
从现存的各种史料分析,明末农民军初起之时,大多数都是乌合之众。这些从几百人到几千人不等的队伍,基本没有远大的政治诉求,一般只是攻城略地,把粮食吃光了,围剿的官军来了就往山里跑。偶尔也打几仗,天才地创造了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的实用军事理论。与其说他们是一支支队伍,不如说更像一群群越聚越多的蝗虫。由于破产的农民持续增加,这些队伍也就得到了源源不断的补充——前面的战死了,后面的继续跟进。因此才会出现朝廷对农民军进剿得越厉害,农民军反而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的怪圈。不幸的崇祯和他的大明王朝,就掉进了这样的怪圈。
与其他农民军首领相比,李自成的个人素质明显要高出一筹。就连官方修订的《明史》也不得不承认,李自成“不好酒色,脱粟粗粝,与其下共甘苦”。与此相反,其他农民军首领一旦稍微有了点势力,立即奋不顾身地投入到享乐的欲海。比如绰号曹操的罗汝才就先后娶了几十个妻妾,还养了几个戏班子,李自成为此很看不起他。罗汝才们起事之前,曾经无比痛恨官宦人家妻妾成群的奢侈生活,当他们也有能力过这种生活时,他们马上迫不及待地沉醉其中。
李自成崛起之初,有两件事显示了他过人的才智和胆略。
其一是崇祯七年(1634)的车厢峡解困。车厢峡在汉中府兴安州,即今天的陕西安康境内。峡谷长达数十里,四面都是猿猴也无法攀缘的悬崖峭壁。总督陈奇瑜率军将李自成的农民军堵在了这条死胡同般的峡谷里。正值雨季,当地一连降了四十来天的雨,义军所佩弓箭因湿透而松散;刀枪生锈,战马因无饲料而死亡折半。军粮也日渐稀少,战士们都半饥不饱。更要命的是,当地居民似乎对这支义军很不友好,不仅不箪食壶浆,反而从山上滚下巨石,杀死杀伤许多农民军。紧跟着即将到来的,则是数万官军的进剿。也就是说,车厢峡里的农民军面临生死存亡的巨大考验,何去何从,李自成必须有一个决断。
李自成听从了谋士顾君恩的计谋,那就是以重金贿赂官军将领,用假投降的方式脱离绝境。李自成派出伶牙俐齿的说客前往陈奇瑜营中,向陈的幕僚们馈以厚礼,表示愿意投降。这些幕僚们得了李自成的红包,都纷纷在陈奇瑜面前强调接受李自成投降的好处,陈也以为自此大功告成,欣然同意。双方还约定,投降的日期定在八月,接受投降后,由政府出面把农民军送回老家延安府等地。
陕西巡按御史傅永淳曾参加过车厢峡之围,作为政府高级官员,他对此事的前后情况最为了解。据他后来回忆说,当时,他力劝陈奇瑜不可接受投降,应该乘农民军无力还手之机一举歼灭,以图一劳永逸。他劝陈说:“贼弩解刀锈,马蹄穿,衣甲坏,扑灭之功在今日矣。”陈不为所动。他着急地拉着陈的手说:“灭此朝食,此其时矣。”陈推托说,那就等到雨过天晴再说吧。又说,农民军已经到了穷途末路,我接受投降,一箭不发就可成功。傅永淳说,贼人多达十万,就算他们投降,又如何处置?而且他们并没有受过重创,哪里肯善罢甘休?等到他们天晴后出了峡谷,想再包围他们,就根本不可能了。但陈奇瑜仍然不听,傅永淳气得放声大哭。
陈奇瑜向朝廷建议接受农民军投降,得到了兵部尚书张凤翼的支持,崇祯也御笔批准。按陈奇瑜的计划,农民军从车厢峡撤离后,全部遣散回老家务农,每一百名农民军派一名安抚官监视并负责返程中的具体事宜,并要求沿途地方官给予粮草。
于是乎,在陈奇瑜的安排下,走投无路的李自成军队竟然成建制地从车厢峡撤离出来。一路上,农民军与护送他们的官军士兵称兄道弟,互相之间易马而乘。原本没有盔甲的农民军,竟然因此得到了新盔甲;原本丢失了武器的农民军,竟然因此得到了新武器。等到陕西巡抚练国事觉得情况不对,下令对农民军进行查处时,事情已经坏了:抵达宝鸡县城下的农民军要求入城,宝鸡知县李嘉彦诱骗农民军派三十六人进城谈判。三十六人进城后,李嘉彦将他们悉数捆绑斩首。原本就跃跃欲试的农民军以此为借口,把遣送他们的参将柳国铭等人全部处死,然后一举攻破附近七座县城。
陈奇瑜意识到招安政策至此已完全失败,为了推卸责任,他归罪于李嘉彦和练国事。然而纸包不住火,不久,崇祯下令逮捕练国事的同时,也将陈奇瑜逮捕。此时,农民军已兵分三路扬长而去,车厢峡之危平安度过。
展示李自成才智和胆识的第二件事是车厢峡之围次年的荥阳大会。
如前所述,明末如同过江之鲫般的农民军,他们互相之间大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隶属关系,而是处于各自为战的相对独立状态。官军正是抓住了农民军的这一弱点,采取各个击破的方法,使农民军在崇祯七年前后遭受了相当大的挫折。
如何应对官军的各个击破,成为各路农民军首领迫在眉睫的问题。这一大背景下,明末农民战争史上著名的荥阳大会于崇祯八年召开,参加会议的有老回回、革里眼、左金王、曹操、改世王、射塌天、张献忠、横天王、混十万、九条龙、顺天王、过天星以及高迎祥十三家七十二营人马。需要说明的是,那时李自成还只是高迎祥手下的闯将,其资历与名声完全不能与上面说到的十三家当家人相提并论,至于后来是李自成而不是十三家的当家人有机会坐进紫禁城称孤道寡,那不仅仅是历史的垂青,更多的,当归功于李自成的个人努力。
十三家领袖坐下来开会,要讨论的是在官军的严峻攻势之下如何生存和发展。会上,十三家领袖议而不决,拿不出一个能够让众人信服的、切实可行的方针。其情其景,如同演义小说中关羽在十八路诸侯和众多名将面前以一个白丁的身份挺身而出,要求上阵斩华雄一样,李自成也以一个级别低下的闯将的身份发言了。他提出:匹夫也可以奋臂一拼,何况我们有十万之众!现在,我们的部队相当于官军的十倍,哪怕就是守卫辽东的关宁铁骑赶来,也不怕它。现在的唯一办法就是分兵出击,各自开拓一片天地,至于成与否,那就听天命吧。
李自成的提议得到了十三家领袖的首肯。就在这次会议上,农民军作了战区划分:革里眼、左金王抵挡川、湖官军;横天王、混十万抵挡陕西官军;曹操、过天星守卫河上;高迎祥和张献忠经略东方;老回回、九条龙往来策应;射塌天、改世王作为增援部队。李自成的另一建议也得到了十三家领袖的认可:所破城邑,子女玉帛均分。
荥阳大会后,李自成作为高迎祥的部将,随同高迎祥和张献忠联军东下,由河南而安徽,攻下了朱元璋的老家中都凤阳。朱元璋家的祖坟被破坏得乱七八糟,朝廷为此震恐,崇祯不得已下了罪己诏,向天下兆民、也向他九泉之下的老祖宗请罪。可惜,他的早已化为白骨的老祖宗听不见,天下兆民即便听见了,也不会再相信这个竭泽而渔的政府。
崇祯九年,高迎祥在陕西被俘,李自成被推为闯王。至此,下岗驿卒李自成终于取得了与张献忠等十二家领导人平起平坐的地位。只是,与其他十二家领导人相比,他的资历稍浅,名声稍小。那时候,恐怕没有人相信,几年后直接葬送大明江山的,竟然就是这个不修边幅的粗壮汉子。(www.xing528.com)
作为高迎祥的部将,李自成只需要考虑如何带好他的小分队;现在,作为十三家领袖之一,他必须考虑更多的兄弟如何生存,如何在官军的不断围剿下获得发展空间。
崇祯十一年(1638),李自成遭遇了他起兵以来最严重的失败。与这次失败相比,车厢峡的险恶根本不值一提:他在陕西潼关遇伏,军队损失殆尽。他仅与刘宗敏、田见秀等十八骑突出重围,连他的老婆也不知去向。第三年,李自成再次在四川和湖北交界的巴西鱼腹山中召集旧部卷土重来,然而刚一行动,就被督师杨嗣昌围困于崇山峻岭中。这一次,他面对的不再是无能自负的陈奇瑜,而是以精明能干著称的杨嗣昌。李自成进退两难,甚至绝望想自杀,他的养子李双喜及时阻止了他。他的手下将领们纷纷出降,就连倚为左膀右臂的刘宗敏也动摇了。
心灰意冷的李自成和刘宗敏一同走进一座庙宇,李自成对刘宗敏说:人家都说我将来要做天子,我们打卦算一下,如果得到的卦象不吉利,你就杀了我,提着我的头去投降吧。刘宗敏答应了——刘宗敏居然会答应,可见这支农民军的确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卦象的结果很好,“三卜三吉”。当下,刘宗敏回到家,果断地杀死他的两个老婆,跟李自成说:我这辈子到死也跟定您了。
刘宗敏在最困难最绝望的时候杀妻表决心,再加上三卜三吉的卦象结果,给这支农民军带来极大震动:“军中壮士闻之,亦多杀妻子愿从者。”于是乎,李自成顺利地度过了绝境下部众人心离散的危机,“乃尽焚辎重,轻骑由郧、均走河南”。
此事见诸作为正史的《明史》,可以肯定实有其事。这不仅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它更像一个象征:当无从谋生而面临饿死、不得不从良民转变为“贼”的李自成,已然在连年的攻城略地中成长为一支农民队伍的领袖时,他的理想不再只是填饱肚子,不再只满足于一家人平安度过乱世,而是企图染指政权。一句话,流民首领发展到了一定程度,下一步,他们想做皇帝。他们曾经和皇帝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但当手中的势力渐次膨胀时,他们认为已经有了和皇帝分庭抗礼乃至取而代之的资本。
对他们的部下来说,主公是命定的真龙天子,将来是要打进紫禁城的,这比任何形式的宣传都更见效果——跟随这样的主公,注定要成为开国元勋,暂时的困难和挫折就不在话下了。当年陈胜吴广起义,不也装成狐狸在营地外面怪声怪气地叫“大楚兴,陈胜王”吗?依靠迷信的力量,民变领袖把部众由一盘散沙凝成了一块钢板。只是,当我们想到刘宗敏的两个妻子以及其他壮士的妻子们,跟随丈夫闯荡多年,不曾享过一天福,却莫名其妙地被亲爱的丈夫白刃加身时,心中未免有些不忍。但壮士们不这么看,在他们眼里,女人也许如同衣服,可以随脱随穿,而逐鹿中原,那才是男儿恒定的事业。
这时的河南给了李自成滚雪球般发展壮大的大好时机,斯时的河南及相邻各省份“大旱蝗,至冬大饥,人相食”。——前面我们说过,明末恰逢世界性的十七世纪危机,危机的主因就是气候异常,导致粮食减产。无粮不稳的窘境下,人民只能揭竿而起。政府的危机却是反政府武装的机遇,李自成军队进入河南后,“饥民从者日众”。
投奔到李自成农民军旗下的,从这时起,除了饥民外,开始有了知识分子。知识分子的加入,意味着李自成部已经从流贼上升为某种意义上的正义之师。至少,对往往囿于礼教的知识分子而言,他们敢冒着灭族的危险和乱臣贼子的骂名加入到农民军队伍,说明他们对李自成寄予了相当希望。他们愿意把身家性命押在李自成这张牌上,愿意和这个陕北农民同生死,共富贵。
对李自成产生过重大影响的知识分子有三个,即李岩、牛金星和宋献策。
李岩,又名李信,河南杞县人,曾中过举人。其父李精白出任过部长级的尚书,可惜这一高级职位来得并不光彩,乃是依附阉党魏忠贤的结果。魏忠贤倒台后,李岩的父亲跟着倒霉,下狱论死。与乃父不同,李岩好施尚义,当地人称李公子。崇祯年间,河南连年大旱,饥民遍野,但杞县县令宋某不仅不赈灾,反而加紧催收赋税。李岩跑去劝说宋县令,要求他暂停催收,还是先设法赈灾吧。宋县令不同意——赋税不交,无法应付上司;要行赈灾,县城没钱粮。李岩回家后,从自家的仓库里捐了两百石米作为赈灾之用。荒唐的是,李岩的善举不仅没为他带来任何好处,反而让他不得不毁家举义,走上了和政府作对的道路。
原来,李岩捐米赈灾,引发了其他饥民纷纷前往其他富户家里,要求他们也像李岩一样拿米出来。其他富户不是李岩,当然不肯答应,不肯答应也罢,居然纷纷向宋县令举报。宋县令派人拿着写有他手令的谕牒令饥民解散,但愤怒的饥民把谕牒扯得粉碎,并高呼:我们这样下去终究是饿死,不如去抢富户吧。眼看一场民变变生肘腋,慌了神的宋县令急忙派人请李岩商量对策。李岩以为,要想平息干柴烈火般的民变,首先要停止催收赋税,其次要向富户募捐赈灾。无计可施的宋县令只得向饥民们承诺将尽快赈灾,饥民们说,那我们现在暂时散去,如果没有赈灾的米,我们照样再来。宋县令大惧,悄悄向按察司报告,这家伙的报告不说自己催收赋税引发民变,反而给李岩扣了个屎盆子:举人李岩图谋不轨,私散家财,收买人心,以致众叛。不作任何调查研究的按察司下令:密拿李岩监禁,不得放走。
闻知消息的饥民们勃然大怒,他们说,李公子是为了救我们才被抓进牢里,我们难道就忍心看着他被关押吗?愤怒的民众冲进县衙杀死糊涂透顶的宋县令,拥戴李岩为首领,一同投奔了李自成。
李岩以一个读书人的良知,用自家的财产为失职的政府分担赈灾的责任,竟落得被地方官以聚众谋反的罪名抓进大牢的下场——如果不是愤怒的饥民将他救出,可以想象,等待他的将是灭族的悲惨结局。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晚明是怎样一个病态的社会,而这种病入膏肓的社会,走向坟墓还有什么奇怪的呢?
关于李岩加入李自成队伍,作为正史的《明史》记载了另一个颇具浪漫色彩的故事:李岩居杞县时,一个叫红娘子的绳伎起兵造反。慕李岩之名,将其绑架到军中,强行结为夫妇。李岩假意答应后乘隙逃脱,但地方官不分青红皂白,认为李岩通贼,逮其下狱。红娘子听说后,率兵攻进县城,杀县令后救出李岩,二人一同投奔了李自成。
正是有了李岩的加盟,李自成这支原本亦正亦邪的农民军——他们既干开仓放粮的好事,也干屠城烧杀的坏事——开始真正往一支有纪律、有政治目标的军队过渡。李岩的建议,是产生这种过渡的主要原因。
《明季北略》载,李岩投奔李自成后,向李自成提出,“欲图大事,必先尊贤礼士,除暴恤民”,李自成“悉从之”。就是在李岩的策划之下,李自成这支队伍一下子就彰显出比张献忠之流更高明更光辉的形象。在古代中国,当现代传媒还付诸阙如,民众文盲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时,一支政治力量如何向民众宣传它的政策,我们今天想来,那是相当困难的事情。而童谣,往往充当了安民抚众的利器。李岩投奔李自成后,决心改变农民军在广大民众心目中或多或少被歪曲了的暴民和土匪形象。他秘密派人假扮商人,四出传言:闯王乃仁义之师,不杀不掠。此外,他还亲自编了几首著名的童谣,这些童谣通俗上口,在民众中间不胫而走,短时间里就在大半个中国家喻户晓,直到今天依然令人过目难忘:
吃他娘,穿他娘,
开了大门迎闯王,
闯王来时不纳粮。
朝求升,暮求合,
近来贫汉难求活。
早早开门拜闯王,
管教大小都欢悦。
这些充满诱惑力的童谣所具备的鼓动性是惊人的,那些苦苦煎熬在明政府暴政和大自然连年灾荒下的民众,不免有眼前一亮之感:原来,要想不饿死,还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加入到闯王队伍中去。
如果说童谣只是一种宣传捷径,那么李岩向李自成提出的一系列施行仁义收买人心的建议及其实施,则可看作农民军改变形象,从以往的流寇和暴民往正义之师和替天行道者角色上的质的转换。有了这种转换,这些几年前还在土里艰难刨食的庄稼汉子才不仅仅是为了活命而造反的走投无路之人,而是一个曾经辉煌一时的大帝国的掘墓者。他们企图打碎一个他们仇恨的旧世界,创造一个他们向往或者说想象的新世界。
李岩劝谏李自成时指出:欲图大事,必先尊贤礼士,除暴恤民。现在朝廷虽然失政,但它毕竟有两百多年的统治历史,恩泽在民已久。近年来因为收成减少而赋税不断增加,官吏贪污奸滑,是以使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从而纷纷起来造反。我们想要收买人心,须托仁义。今后每攻打一座城池,一定要先向民众宣布,凡是开门投降的,我们一定秋毫不犯。在任好官,官位照旧,至于那些民愤极大的官,即行斩首。我们所征收的钱粮,数量只取明政府的一半。如此一来,老百姓必然乐意依附。
可以肯定地说,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军,往往都有过屠杀的记录。天时使之然固然是原因之一,但庶几也是农民军在由良民变为暴民的扭曲历程中,人性趋恶的嗜血体现。对此,李岩向李自成提出:取天下以人心为本,请勿杀人,收天下心。而“自成从之,屠戮为减。又散所掠财物赈饥民”。
李岩的举措使李自成在众多农民军里耳目一新,而民间受到李自成好处的饥民,道听途说,分辨不清这支队伍的首领到底是李岩还是李自成,笼统地感谢说:李公子活我——李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声望提高到了几乎与李自成相提并论的地步。这显然不是他有意要出风头,而是百姓们误认李公子是闯王,而不知闯王实际上是李自成。李岩是读书人出身,其父做过尚书,所以他被称为李公子。只是,这也成为后来他遭到李自成猜忌并惹来杀身之祸的诱因。
一群被绝望的生活挤压得走投无路的贫苦农民,当他们手里举着平时当作劳动工具的锄头和斧头冲向前来镇压他们的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官军时,恐怕没有多少人会把胜利的赌注押在他们这一方。然而,历史的经验一次次地表明,有许多时候,这些看起来似乎纯属乌合之众的农民却取得了和官军对决的最终胜利。反倒是那些以国家法律和皇权作后盾的官军,越来越变得不堪一击。汉代大学者贾谊在《过秦论》里探讨过这种令人深思的现象。他认为,陈涉不过是“瓮牗绳枢之子,甿隶之人,而迁徙之徒”,“才能不及中人,非有仲尼、墨翟之贤,陶朱、猗顿之富”,但一旦“斩木为兵,揭竿为旗”,竟然“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造成这种神奇现象的原因,仅仅是朝廷“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事实上,农民军虽然大多数人出身垄亩,不比官军中的职业军人训练有素,但这些多年来在血雨腥风里冲杀的农民,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战争中总结战争。越到后来,他们越是精于战争。此消彼长,官军根本不再是农民军的对手。惜墨如金的正史,以相当的笔墨详细记载了李自成军队无师自通地总结出的有效战术:
可能是受流动作战的限制,李自成军队缺少攻城的重型武器,如古代沿用了多年的云梯和攻城车、投石车。李自成采取的是另一套方法:他令军士在城外挖地道,初时仅容一人,渐至可容上百人,一个接一个地传土而出。地道内,每过几步,就留下一个土柱,并在每根柱上系上粗大的绳索,估计地道已挖到城墙正下方时,再把所有系在土柱上的绳索递送出地道,由几千名士兵一起奋力拉绳,于是只听得轰隆隆的闷响连成一片,随着那些地下的土柱一同坍塌的,就是高大的城墙。城墙既倒,潮水般的农民军就从缺口里冲进城去。
随着甲申年临近,李自成农民军的给养和装备越来越好,与此相反,则是官军越来越捉襟见肘,乃至于一年半载也拿不到军饷。条件得到改善的李自成把骑兵摆到了首要位置。他的骑兵部队,一个士兵备有三四匹马——这一点和当年纵横欧亚大陆、令欧洲人色变的蒙古军队不谋而合。李自成军队对战马十分爱惜,冬天天寒地冻,怕冻伤马脚,纷纷用被褥绑在马蹄上。为了保持马的野性,有时竟杀人后剖开人腹,掏出五脏六腑,用人腹作为喂马的马槽。久而久之,这些饮惯了人血的马见到敌人,“辄锯牙思噬若虎豹”。这支优秀的骑兵队伍,经过崇山峻岭,均能跃马而过,至于渡河,除了黄河比较麻烦外,其他的北方河流,诸如淮河、泗水和渭河,士兵们有的站在马背上,有的拖住马尾巴,就可以“呼风而渡”,河流被众多的马匹阻挡,水为之不流。与敌人对阵时,列马三万,称为三堵墙。凡是前边的将士胆怯退回,后面的将士立即斩杀,因此士卒无不用命。如果遇上久战不胜,则骑兵佯败,诱使敌军深入,然后由使用长枪的步兵从旁冲出,击刺如飞,佯败的骑兵也趁机掩杀而回,“无不大胜”。
按以往惯有的一套宏大叙事的解读方式,同为革命者的农民军首领之间是同志加兄弟的亲密关系。曾经有一部不太著名的叫《谷城会献》的电影,就以李自成主动联络已投降明朝的张献忠,做通张献忠的思想工作,最后两人同时举起革命大旗为题材。片中,他们四只大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如同两位寻觅了多年的肝胆相照的战友。
事实上,历史的真实并不是艺术所反映的水乳交融,相反,同为农民军领袖,他们之间的矛盾并不亚于他们和共同的敌人——明朝政府——之间的矛盾。也许可以这么说,起义之初,当各股农民军的势力都还不够强大,都还不足以和政府分庭抗礼时,当他们面临被官军各个击破的危险时,本能的利益驱使下他们召开了荥阳大会,并做出了联合对付官军的决策。那时候,应该说,各股农民军之间没有很大的矛盾。但是,当他们各自都拥有了一定的地盘和势力,官军并不是最主要的威胁时,他们之间就开始了彼此寻找机会吃掉对方以便独大一方的博弈。事情至此,农民军已不再是当年那些活不下去的饥民组成的乌合之众,而是旨在争夺天下,至少也是企图在争夺天下的过程中利益最大化的一方诸侯。
明末农民起义从陕西发源,就像一个没来得及及时医治的伤口,由于化脓,这伤口越来越严重,溃烂得越来越不可收拾。从集合众人以墨涂面杀死张知县的王二开始,各地铤而走险的农民很快拉起了大大小小几十支队伍,随着时光的流逝和政治、军事环境的变化,这几十支队伍,有的被官军击溃,有的归降了政府。甲申年临近,依然还存在的只有李自成、张献忠、罗汝才等几支了。实力对比决定了他们之间不可能再度联手,分裂甚至自相残杀将是唯一的可能。
罗汝才绰号曹操,是明末农民军将领中除李自成和张献忠外,最具影响力的第三号人物。此人先前独自带领一支队伍,在谋士吉珪的辅佐下,时或招安,时或反水,几度反反复复,给人的印象的确如戏剧舞台上的白脸权奸曹操。因此,当不少农民军在和官军的对决中被瓦解或大大消耗时,他的势力却在稳步增长。随着甲申年迫近,无论李自成还是张献忠,抑或明政府,都意识到如果能把罗汝才拉到自己阵营中,将具有根本性的势力增长。当时,罗汝才选择了和李自成合作。这是崇祯十四年(1641)的事情。
按正史的说法,李自成善攻,罗汝才善守,两人联手,正好可以优势互补。但两人的关系始终是比较松散的合作关系。两人约定,凡是攻下城池所得子女玉帛,按照四六比例分配,即罗汝才得四份,李自成得六份。打个更通俗的比方,相当于两人各自投入一部分资金,开办了一家股份公司。股份上,李自成占大头,处于控股地位,任董事长;罗汝才占小头,任总经理。
从史料记载看,这家公司的经营业绩不错:李、罗联手后,时分时合,先后在河南和湖北一带连续几次打败官军主力,并一举攻克湖北重镇襄阳。李自成攻下襄阳后,自封为奉天倡义大元帅,以襄阳府为襄京,标志着他已不满足于以往猴子掰苞谷式的游击作战,而是想从行商变为坐商,建立自己的政权。作为李罗集团的合作伙伴,罗汝才被李自成封为“代天抚民德威大将军”。
西谚说患难朋友才是真朋友;东方智慧则认为,由于人的劣根性,大多数人都只可同患难,不能共富贵。遗憾的是,闯王李自成也属于这大多数人之一。前面说过,李自成本人一向保持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罗汝才却妻妾成群,即便在官军步步紧逼的困境下,军营里也养着几个戏班子。对此,李自成很看不起他,认为罗不是一个能够成大事的人。随着李罗公司越做越大,李自成担心罗汝才将来会尾大不掉,于是动了杀机。
那是崇祯十六年(1643)初夏的一个早晨,李自成派出一支精锐小分队。这支小分队毫无征兆地冲进了罗汝才大帐,将还在睡觉的罗汝才杀死在床上。罗汝才的军师吉珪也于事后被杀,罗汝才所部二十余万人马除了少数哗变逃离外,大部分被李自成整编。
李自成之所以在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情况下火并罗汝才,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本质者则莫过于一山不纳二虎,天无二日、民无二主的思想在作祟。当时河南的一个叫郑廉的士大夫评论此事说:“一国不堪两君,一营宁堪两帅,或南面而臣人,或北面而臣于人,为顺为逆,莫不皆然。”
从李自成——张自成或王自成其实也一样——的人生轨迹和行事风格,我们可以推断出一个农民领袖的渐变轨迹:无法谋生——揭竿起义,目的是为了不饿死——不饿死的理想实现了,进一步希望扩张势力——势力进一步扩张了,希望能打败围攻的官军——官军被打败了——消灭其他碍手碍脚的潜在对手——进入北京城称孤道寡。
上面所说的,是李自成火并罗汝才的深层原因。深层原因之外,还有一些个人的恩怨好恶——比如李自成对罗汝才奢侈的生活方式极其不屑。另外,罗汝才对李自成一直深为忌惮和警惕的张献忠态度暧昧,这未尝不是李自成动了杀机的另一诱因。
作为几乎与李自成并驾齐驱的明末农民领袖,张献忠出道比李自成早,在李自成打下襄阳前,张献忠的势力和影响大多时候在李自成之上。两位农民领袖交恶之始就是谷城相会。
崇祯十一年(1638)正月,张献忠受朝廷招安,屯兵于湖北谷城。是时,李自成被洪承畴击败,带着百余人马前往谷城投奔张献忠。张献忠不但不予接纳,反而准备干掉李自成。幸好李自成警惕性高,事发前一个人骑着一头驴子,仓皇狂奔六百里,从商洛山路间脱逃,投奔到老回回(即马守应)营中。受此惊吓,李自成满腔愤怒,一病数月。
这个仇,李自成没法忘掉。三年后,张献忠在河南信阳被左良玉击败,几万人投降,要不是遇上天降暴雨,腿部受伤的张献忠也差点成为俘虏。就像当年李自成势穷时来投一样,张献忠也带着几十名残兵败将,前往投奔李自成。
李自成没法不想起屈辱的谷城往事,他只是一个起于草莽的农民,信奉的是江湖义气——既然你当初不仁,就休怪我今日无义——他也不打算收留张献忠,并想趁机把送上门的宿敌消灭。罗汝才和张献忠交情不错,出面替张献忠说了不少好话。在罗的苦劝下,李自成勉强打消了杀张的念头。但张仍然处于危险之中,罗汝才给了张献忠五百人马,叫他尽快离开是非之地。张献忠于是转向湖北发展,李、张二人的矛盾公开化。
1641年开始,李自成发展势头比张献忠更猛,先是吞并了罗汝才部,后又接连干掉了昔日的另一些合作伙伴,如革里眼贺一龙、左金王贺锦、小袁营袁时中、乱世王蔺养成。那位曾在他穷途末路时收留他,并为他治病养伤的老回回,虽然没被处死,但也被剥夺了兵权。至此,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只余下了李自成和张献忠。
这时,张献忠刚刚攻下武昌,李自成心里很不爽,他派人以贺喜为名赶到武昌,警告张献忠说:老回回已降,曹、革、左皆被杀,下一个就轮到收拾你了。这不算,他还公开张贴告示,宣布“有能擒献忠以献者,赏千金”。张献忠的愤怒和仇恨可想而知,但他自忖目前不是李自成的对手,只得放弃刚到手的武昌及周边县份,率军进入湖南以图发展,后来,他又溯长江而上,进入四川,建立大西政权。
按中国历史的惯例,共同起事的造反者起事之初,往往是团结的。等到江山到手,肯定火并。但像李自成和张献忠这样连半壁江山都没到手就迫不及待铲除异己的,历史上并不多见。李自成和张献忠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对甲申年的天下局势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当清军入关,李自成没有也不可能选择和张献忠联手,他们只能眼睁睁地被清军各个击破。假如李、张二人没有翻脸,当清军南下,两支农民军联合抗清,再加上南明的力量,以清人区区数万军队,要想逐鹿中原,独霸天下,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是,历史之所以为历史,在于它不容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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