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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专业认知与职业规划

更新时间:2025-01-15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学习和引进德国“双元制”职教模式已二十余年,但整体成效不大,根本原因是两国的具体国情差异太大。为了学习借鉴“双元制”的成功经验,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德国教育制度以及“双元制”职教体系特点的研究。2.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点德国的职业教育贯穿于德国人的整个生涯。德国的行业协会在“双元制”职教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德国本土的工业和城市基本被摧毁,当时美国和欧洲一些专家预言,德国至少需要一个世纪以上才能恢复元气。凭借“双元制”职业教育这一“秘密武器”,经过半个世纪,德国综合经济实力就进入世界前“三强”之列。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学习和引进德国“双元制”职教模式已二十余年,但整体成效不大,根本原因是两国的具体国情差异太大。为了学习借鉴“双元制”的成功经验,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德国教育制度以及“双元制”职教体系特点的研究。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除义务教育原则框架和职业教育由联邦立法规范外,其余由各州立法。各州实施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的差异较大,只有职业教育在全德国是统一实施的。德国推行十年义务教育和公立学校(包含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校)免费政策,建立起体现“互通”和“等值”原则的教育制度,保障教育公平和人人受教育机会均等的宪法要求得以实现。“互通”是指各级各类教育之间是相互“联通”的,公民可以自主选择接受何种类型的教育。“等值”是指公民可选择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参加由国家考核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考试获得证书,同级同类证书的效用是等值的。如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选择参加文理中学高中段的毕业考试,获取毕业证书者就可直接上普通大学。

德国非常重视对公民从小进行职业指导教育,小学教师对每一个小学生都有职业教育指导的法定义务和工作职责。在小学4年级时,教师根据平时的观察和记录,以及孩子智能结构的测试数据等,向每一个学生提供一份未来职业倾向的建议书。如对智能结构偏向于数理逻辑的孩子建议选文理中学(有的州称完全中学),今后可进入普通大学;对动手能力突出的孩子建议上主体中学,今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对于智能结构偏向不明显的孩子建议读实科中学或综合中学,视孩子今后的发展和主观意愿选择普通高等教育或职业技术教育。

1.德国教育体系框架

要认清德国“双元制”的职教特点,须先了解德国的教育结构,以柏林州为例。孩子6岁入小学,四年级(即孩子10岁)后,开始第一次分流。孩子(一般由监护人)根据性格类型、兴趣爱好和心智特点以及教师的建议,在文理中学、主体中学、实科中学和综合中学四类学校间进行选择。既可一次选定,也可多次选择,反复试读和流动,直到最终固定下来。这一选择过程可持续两年时间,德国称这两年为倾向性阶段或预备定向阶段。

文理中学分两段,初级段4年,获得义务教育合格证书的学生进行第二次分流。一部分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一部分学生进入文理中学高级段再学习4~5年后,又面临第三次分流。获得文理高级中学毕业证书者直接升入普通大学,未获得文理高级中学毕业证书者,或参加补习班再考毕业证,或直接进入专科大学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文理中学的课程很多,如必修3门外语,教学标准高,考核严格,要获得文理中学高级段毕业证书有相当的难度,一般不到同龄段学生的30%。普通大学毕业生要具体从事某一职业,还须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国家考试,只有具备一定职业培训年限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才能正式就业。如欲从事教师职业的大学毕业生,须有两个以上专业的学业,并参加国家考试合格,取得实习教师资格,按“双元制”培训模式在学校实习的同时到教师培训学院学习,两年后再次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才能成为学校的正式教师,领取正式教师的工资。教师任职期间,还须终身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

主体中学的毕业生获得义务教育合格证书后,大部分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另一部分可直接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实科中学和综合中学毕业生的分流,既可按文理中学初级段的形式,也可按主体中学的形式进行,主要取决于学生自己的意愿和考试取证的类别。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孩子毕(结)业后,可选择就业,也可直接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还可考取文理中学高中段毕业文凭,直接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在所有获得义务教育合格证书的孩子中,有70%左右的是接受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而就业,其余的是先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后接受职业技术教育走上工作岗位。

2.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点(www.xing528.com)

德国的职业教育贯穿于德国人的整个生涯。公民在完成义务教育后(一般是16岁)的任何人生阶段,都可自主选择职业技术教育。德国的职业教育按培训形式分为双元制和全日制(还有半日制、夜校制等),其中以“双元制”为支柱。中等职业技术教育60%以上的学生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以及继续教育80%以上的学生是采用“双元制”的培训形式。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总括来说是由“联邦法律规范,州(市)政府调控,行业协会监管,企业为主实施,职业院校支持”的一种以学徒为主体,以岗位实际工作能力为主要培训目标的职业技术教育体制。德国于1969年颁布《职业教育法》和1981年颁布《职业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提出了在全德国境内共同遵守的职教原则框架,确立了职教体系和各级政府、政府部门、行会、企业、学校和公民的职教权利义务。联邦教育部每年须向议会提交职业教育发展专题报告。各州政府部长联席会根据本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职业资格标准和职业培训标准,覆盖360个职业类别以及近3万个工种,重点规范行会、企业、学校以及学徒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行为,制定投资计划和职教经费预算。各州政府还设立职业教育委员会,成员由政府机关、行会、企业、学校和社会代表组成,制定职教发展规划,指导职业教育的具体实施。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职业教育行使管理职权,如教育和财政机关按企业提供“双元制”学徒岗位数量给予财政补贴,税务机关利用优惠的税收政策激励企业提供更多的“双元制”学徒岗位。根据《青少年劳工保护法》成立“劳工法院”,受理“双元制”学徒与企业的劳资纠纷。

德国的行业协会在“双元制”职教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联邦法,所有的企业必须加入全德统一的某一行业协会,遵守行会章程,缴纳会员费,参与行会活动,接受行会监管,行会维护企业和企业主的合法权益。行会制定“双元制”学徒培训大纲、教学大纲、课程设置和考核办法,决定企业是否接受“双元制”学徒等,并报州政府备案。行会监督企业与学徒签订和履行培训合同,监督企业与职业学校签订和履行对学徒的联合培养协议,并监督培训过程。行会成立“考试委员会”,由行会代表、企业主代表和职业学校教师等组成,组织和实施学徒的结业考试。重在对学徒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进行考核,评定成绩等级,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行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德国都有同等效用,有的证书在整个欧盟都得到承认。行会还成立有“调解委员会”处理“双元制”学徒与企业主间的培训纠纷。

企业在“双元制”职教体制中起着关键作用。企业根据法律规定招收“双元制”学徒,学徒与企业双向选择并签订培训合同,内容有培训的岗位或工种、培训期限、培训课程计划、培训期间的待遇。企业承担学徒在培训期间的学费、实习工资、医疗保险和安全劳保福利等,企业还须指派一名技术人员担任学徒的师傅。取得师傅资格须是企业的生产管理骨干并参加行会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合格者。师傅与学徒“一带一”并全面负责学徒的学习、培训、考核全过程。企业还须出面找一所职业学校签订学徒培养协议,并给付相应的学杂费和书本费。学徒每周有2/3以上的时间在师傅的带领下训练操作技术,不到1/3的时间在职业学校学习相关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期限根据岗位或工种而定,一般为3~4年。学徒须每年参加企业和职业学校的考核,企业的考核成绩一般由师傅根据学徒平时操作技术的熟练程度和工作态度评定,学校的考核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颁发结业证书。行会的“考试委员会”组织学徒结业考试时须参照学徒在企业和职业学校的平时考核成绩。学徒参加工会,工会维护学徒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学徒结业后,既可申请在本企业工作,也可以向其他的企业申请工作岗位,还可申请到高等专科大学再学习或边工作边学习。中小企业若无力单独提供“双元制”学徒岗位,在行会协助下,成立“培训企业联合会”来实施“双元制”培训。

职业学校由州财政投资,受市教育局直接管理。州财政对私立职业学校有大量经费补助,学生就读私立职校须交纳学费,约占生均费用的20%左右。职业学校的办学类型和层次很丰富,既有企业委托的“双元制”学徒,也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学生;既有一年期的职业基础培训班,也有2~4年的中等职业教育班和5年以上的高等职业教育班,还有为想上普通大学的学生开办的文理高中补习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的教学大纲、课程设置、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各州的文教部以及“教学研究所”制定。“教学研究所”组建“专家委员会”监测职业学校的教学水准,其测评结果将影响州政府对学校的财政拨款。毕业考试也由“教学研究所”组织和实施。职业学校教学实行走班制、学分制、弹性学制、教考分离制和双证书制度。推行“模块式课程模式”,从专业模块到学习模块,再到操作模块和知识模块,以适应企业生产服务第一线的操作实际以及技术更新、设备更新、工艺更新和材料更新的变化,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则由行会组织的考试委员会来实施。学生毕业后既可选择就业,也可申请继续学习。近十年来,德国“双元制”学徒的数量在不断减少,而全日制学生在增多,主要原因之一是德国经济发展速度减缓,企业尤其是私营中小企业无力提供足够的学徒岗位;二是学徒的应变能力不强,难以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职业变换的需要;三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希望进入普通大学学习,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尤其是劳动者在欧盟内部流动量越来越大,提高进入跨国公司的竞争实力成为青年人的现实追求。

综上所述,德国“双元制”的职业教育模式中,起核心作用的是行会和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及州市政府调控下具体实施职业技术教育;“互通”和“等值”教育制度保证每一个德国孩子都能自主行使自己的受教育权利,重视培养符合企业生产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劳动者和考核权独立行使保证了“双元制”职教的社会效力。职业教育“双元”性降低了培养高素质新兴劳动者的成本,保证了培训者操作技能和劳动素质更加贴近企业现实生产需求和新变化的需要,能大幅度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也为受训人员打下终身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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