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孟子不同的是韩非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所以,他反对孟子的“以德治国”而倡导“依法治国”。韩非子认为法律是治国的根本,法律一旦制定,就要严格执行,不应有任何例外,“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只有尊重法律坚决执行法律的国家,才能成为强大的国家,“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77]。历史上出现的强国之所以后来瓦解了,是因为对法律的态度不正确。韩非子还对孟子动辄美化尧舜禹并视他们为统治楷模的思想深感不屑,他认为这不符合历史进化论。韩非说:“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78]统治方法论也应该与时俱进,而且政治统治需以“法治”为要。韩非认为“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79],只有严刑峻法,民众才能“小过不生,大罪不至”,结论是“上设重刑而奸尽止”。韩非子认为儒家的说教以及民间游侠横行才是导致社会混乱的原因,他说:“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因此韩非主张“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尤其是国家最高统治者,理应大权在握,掌握一切,实行强权政治,所谓“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80]。韩非的强权政治理论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结合在了一起。法为制度、术为权术、势为权势,对于国君的有效统治而言,缺一不可。韩非的法家思想影响了秦王嬴政,秦王嬴政将这一思想付诸实践而最终统一了六国。(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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