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的字面意思是残酷的官吏,他们一般出现在君主专制需要特别加强的历史时期。君主要专权,就需要铲除异己,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不好解决的事情,就会交由酷吏来完成。因为酷吏多用酷刑逼供,例如对付一个疑犯,正常的途径是“过堂”,到了周兴那里,就成了“入瓮”了。但酷吏有个最显著的品质——“忠君”,很多酷吏一生廉洁,别无所图,毕生的目标就是帮助皇帝“维权”。为了清除皇帝不喜欢的人,他们多善于制造事端,手段残忍,株连众多,甚至杀人如麻。酷吏的不法行为必然激化社会矛盾,所以,当酷吏为皇帝的专制扫清了各种障碍、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以后,皇帝为了缓和社会矛盾、消除社会怨恨、稳定自己的政治统治,又往往以“滥杀无辜”的罪名把酷吏送上西天。这是大多数酷吏的宿命。
在古代中国,酷吏并非一种制度,而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君主专制制度的衍生物或必然产物。正如《旧唐书·酷吏列传序》中所言“非吏敢酷,时诱之也”。当君主专制高度发展时,作为君主专制的帮凶,酷吏也就应运而生,并对当时的政治形成了十分重要的影响。中国最早的酷吏应该是西周厉王时期的卫巫。国人对周厉王的统治怨声载道,“谤王”之声一片。卫巫强力打压不同意见,一时间镐京城中的民众噤如寒蝉,道路以目。最后“国人暴动”,周厉王逃离镐京。其后,能进入酷吏排行榜的是秦朝的赵高。在赵高看来,解决诸多问题的唯一手段就是杀人。秦始皇一死,赵高即矫诏赐死扶苏和蒙恬,帮助秦二世篡取国家政权,然后与二世合谋对当时潜在的政治对手痛下杀手。“诛大臣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无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于杜”[44],以致宗室震恐、黔首震恐。后又进谗言杀死李斯及其子,取得丞相之位。当农民起义军逼近京城咸阳时,赵高又逼迫秦二世自杀,立孺子婴为帝,妄图躲过农民起义一劫。赵高的滥杀,将秦王朝一步步拖入了死亡的泥潭。
两汉是生产酷吏的王朝。吕后时的侯封,是吕后得力的政治打手,“刻轹宗室,侵辱功臣”[45]。孝景时有晁错,武帝时有郅都、宁成、周阳和赵禹,他们“所爱者,桡法活之;所憎者,曲法灭之”[46]。其中以张汤为代表。张汤为汉武帝所宠信,官至御史。张汤上任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制造陈皇后蛊狱。张汤不仅杀掉了汉武帝不喜欢的陈皇后,还株连了一大批汉武帝不喜欢的人,“所治皆上一所欲罪,予监史深祸者;即上意所欲释,与监史轻平者”[47],及治淮南王、江充狱,皆穷其根本。张汤权倾一时,甚至出现了“丞相取冲位,天下事皆决于汤”。另一酷吏宁成,汉武帝用为关都尉,一年之后,出入关都的人说“宁见乳虎,不值宁成怒”。后宁成事发,由另一酷吏南阳太守义纵治宁成案,义纵“尽破其家”。义纵得到汉武帝赏识,迁为定襄太守,刚到定襄,义纵就集中判定狱中200余人重罪,加上他们的宾客与子弟200余人,并在一天之内一并处死,定襄之人为之不寒而栗。王温舒曾跟随张汤,后迁至广平都尉,负责当地社会治安。王温舒“快其意所欲得,此人虽有百罪,弗法;即有避,因其事夷之,亦灭之”,并捕杀郡中豪猾,株连一千多家,“至流血十余里”。一年之后,“郡中毋声,毋敢夜行”。由于酷吏的行为得到了皇帝的认可或奖赏,所以很多地方官吏竞相效仿。“自温舒等以恶为治,而郡守、都尉、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其治大抵尽放温舒。”酷吏们虽然为汉武帝解除了许多心腹之患,并严惩了许多为富不仁、目无法律、欺压百姓的豪强地主,但是由于酷吏株连无辜,也激化了阶级矛盾,人民怨气积累,“益轻犯法,盗贼滋起”,“大郡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两千石。为檄告县趣县食,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胜数”[48]。酷吏是君主加强专制的有力的御用工具,在加强中央集权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也显示出了君主专制在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面。
东汉同样有酷吏。据《后汉书》的记载,酷吏有董宣、樊晔、李章、黄冒、阳球、王吉等。酷吏的残暴,窥王吉一人而知全貌。王吉是宦官王甫的养子,好名声,性残忍,依仗父亲的权势,20岁就做了沛国的相。他专选剽悍吏用,用法苛酷,其杀人将人切成块,放在车上,然后写上犯人的罪名,在当地游行示众。夏天炎热,肉易烂掉,就用绳子把骨头系起来,而且要在所在郡县至少周游一周才停止,见到的人都吓坏了。王吉在沛为相五年,杀了1万多人,其余肢体残废的更是数不胜数。郡中惴恐,莫敢自保,王吉后来被另一位酷吏阳球杀死于洛阳监狱。(www.xing528.com)
唐代武则天时期是盛产酷吏的又一重要历史时期。武则天为了加强自己的政治统治,滥用酷吏,排除异己,制造了一系列惨绝人寰的冤假错案。据史料记载,这一时期的酷吏有数十名之多,其中较为有名的是索元礼、丘神、傅游艺、周兴和来俊臣。索元礼是个胡人,天性残暴,被武则天看重并重用。索元礼对嫌犯刑事逼供的方法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其或将人关在铁笼子里,用木楔刺入人的五官,导致疑犯脑浆迸裂;或系住人的手脚,强转其身,使人四肢与身体脱裂;或将人倒挂于房梁上,在人的头上系上重石,造成犯人身首分离;或将人强制卧于秽溺旁边食睡,进行残酷的生理摧残;或白天禁食、晚上禁睡,使人精神崩溃。被索元礼使用这些方法残害至死者计上千人。之后是周兴,其残忍的程度不亚于索元礼。周兴和来俊臣发明了十种惨无人道的酷刑:一曰定百脉,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着即承,五曰失魂魄,六曰实同反,七曰反是实,八曰死猪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家破。在审讯前,先将十种刑具置于疑犯面前进行精神恫吓,疑犯“莫不震惧,皆自诬服”。这些刑具对平常人来说,亦是“见之魂胆飞越”,“朝士多因入朝默遭掩袭,以至于族,与其家无复音息。故每入朝者,必与其家诀曰:‘不知重相见不?’”[49]前有索元礼的“取铁瓮来”,后有周兴来俊臣的“请君入瓮”,无所不用其极的刑讯逼供,在这些刽子手诛杀武则天的政敌的同时,也使数万无辜的生命死于非命。在来俊臣所编的《罗织经·瓜蔓卷》中有一句话:“事不至大,无以惊人;案不及众,功之匪显;上以求安,下以邀宠,其冤固有,未可免也。”这句话一语道出了君主专制主义制度下冤假错案发生的必然性。
到了明朝,酷吏和酷吏式的政治统治成为了一种制度。明朝统治者设置了锦衣卫、西厂、东厂和内行厂,进而把酷吏式政治统治由过去的个人行为上升为国家行为。所以,明朝也几乎成了中国古代历史上政治统治最为黑暗的历史时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