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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专制的演变与流弊:中国传统文化论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其发展程度之高,存在时间之长,影响之大,没有一个国家可比。在秦始皇统治中国之前,还没有典型的君主专制制度。从意识形态到政治制度、从官吏的任命到军队的调动,均有自己完全掌控,秦始皇由此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的专制君主。西汉建立后,刘邦对秦朝的君主专制制度全盘接受,并进一步发展。君主专制所遇到的另一种威胁来自于相权。

君主专制的演变与流弊:中国传统文化论

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其发展程度之高,存在时间之长,影响之大,没有一个国家可比。

秦始皇统治中国之前,还没有典型的君主专制制度。夏、商的君主制度,我们不是很清楚。至周代,虽然名义上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是,周代国君的权力并非很大,因为那时还留有原始社会民主制的遗风,而且大多数诸侯国都是贵族共和政体,国君的权力受到了很大的制约。春秋末年的齐国,齐景公的权力受到了国氏、高氏、田氏、栾氏等几大贵族势力的制约,从他的身上我们还看不到君主专制的影子。“景公燕赏于国内,万钟者三、千钟者五、令三出,而职计莫之从。公怒,令免职计,而士师莫之从。公不悦。晏子见,公谓晏子曰:‘寡人闻君国者,爱人则能利之,恶人则能疏之。今寡人爱人不能利,恶人不能疏,失君之道矣。’”[1]齐景公的错误决策,因职计和士师的抵制而流产,也只能由衷地感叹君主的权力太小,无法为所欲为。

中国的君主专制,自秦始皇开始。秦国统一中国,秦王嬴政认为需要找到一个足以显示自己统一中国的丰功伟绩的称号,然后命令李斯丞相王绾议帝号,最后取三皇五帝中的“皇帝”二字作为自己的专有称呼。自此,皇帝一词就成了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代名词。同时,秦始皇废除谥法,因为根据谥法,臣下要对故去的君主评头论足给出谥号,秦始皇认为,君主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不仅活着的时候不允许议论,即使是死了,也不允许别人议论。没有谥号如何辨别是哪一位君主?秦始皇说自己就是始皇帝,儿子是皇帝二世,孙子是皇帝三世,可以按着数字往下称呼,以至于无穷。所以人们就开始称秦王嬴政叫始皇帝。皇帝的命令叫“诏”,皇帝对臣下的封爵叫“制”,皇帝自称“朕”。秦始皇的上述举措无疑是想从思想意识上强化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若让皇帝真正掌握生杀予夺之权,还应从制度上加以保障,所以就建立了“三公九卿”制度,使强大的皇权有一个为其服务的运行机制。

三公为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太尉专职于军事,御史大夫专职于监察,丞相专职于行政。三公互相制约,最后集权于皇帝。三公之中,丞相最为重要,但是所起作用也仅限于“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丞相之下设九卿,即为中央政府的九大行政部门:奉常,掌宗庙祭祀;郎中令,掌宫廷警卫;卫尉,掌宫室保卫;太仆,掌御用车马;廷尉,掌司法刑狱;典客,掌少数民族和外交事务;宗正,掌宗室事务;治粟内史,掌山川湖海税收手工业。九卿对丞相负责,丞相对皇帝负责,军国庶事,最后均由皇帝定夺。此外,上至三公九卿,下至县长县令,均由秦始皇亲自任命,紧紧把握官吏任命权就等于紧紧把握住了对全国的政治统治权。在军事上,据说要调动50名以上的军队,就必须有皇帝的命令才行。皇帝的命令以“虎符”验证。从意识形态到政治制度、从官吏的任命到军队的调动,均有自己完全掌控,秦始皇由此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的专制君主。秦始皇也成为后来历朝历代的皇帝苦苦追求的政治榜样。

西汉建立后,刘邦秦朝的君主专制制度全盘接受,并进一步发展。叔孙通制“礼”,让出身于市井的刘邦真正感受到了君临天下、唯我独尊的皇帝的感觉。试看第一次按叔孙通所制之礼,刘邦上朝时的场面:“先平明,谒者治礼,引以次入殿门,廷中陈车骑步卒卫宫,设兵张旗志。传言‘趋’。功臣、列侯、诸将军、军吏以次陈西方,东乡;文官丞相以下陈东方,西乡。大行设九宾,胪传。于是皇帝辇出房,百官执职传警,引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次奉贺。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至礼毕,复置法酒。诸侍坐殿上皆伏抑首,以尊卑次起上寿。觞九行,谒者言‘罢酒’。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竟朝置酒,无敢哗失礼者。”[2]这样一派庄严肃穆、声势显赫、令人战栗的景象让刘邦感叹道“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也终于将在咸阳看到秦始皇后所做的“嗟乎,大丈夫当如此”的皇帝梦变成了赤裸裸的现实。

这些表面的显赫并不能消除刘邦对韩信、彭越和英布等人的恐惧心态。刘邦认为这些论军事才能与自己不分高下的“开国功臣”对自己及其继承人的统治构成了直接的威胁,于是决定铲除异姓王并且使用了最极端的恐怖方式,如将被害者(彭越)的尸体剁成肉酱分发给侯王和功臣们品尝,以威胁警告其他的人。到刘邦在位的第七年,从燕王臧荼开始,依次是淮阴侯韩信、越王彭越、淮南王英布,在谋反罪的名义下,这些功高震主的人物被清除出了汉初的政治舞台。虽然在那个时代这种措施有利于支持西汉王朝的统一与发展,但是,这种残杀功臣、铲除异己的政治方式是极端残忍和自私的,给那些开国功臣的家族带来了灭顶之灾,株连无数无辜,有违人类的基本尊严

君主专制所遇到的另一种威胁来自于相权。设置宰相是为了让他率领百官、辅助皇帝,有时候因为相权过大,相权反过来影响了皇权。秦二世时,因为权力完全被丞相赵高控制,秦二世只是赵高手中的傀儡。刘邦之后,西汉的相权仍多为刘邦时代的重臣,刘盈皇权的光辉就被相权遮盖了。看到宰相曹参天天喝得大醉而且莺歌燕舞,刘盈去责怪曹参,曹参固执己见,说:“且高帝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也可乎?”[3]面对曹参这样的态度,刘盈也没有办法。文帝、景帝时,皇权和相权的关系还算平和武帝即位以后,因为要加强中央集权与皇权,便拉开了皇权和相权之争的序幕。汉武帝时期皇权和相权之争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武帝即位之初,地方诸侯和豪强地主势力强大,继续影响着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汉武帝力图消除地方割据,加强中央集权,由于相权过大,汉武帝感到难以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于是着手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汉武帝最初采用的办法是“杀人”,凡是感到无法控制的丞相,汉武帝一概诛杀。自公孙弘以后,共有三位宰相被杀,一位被罢免。太初二年(前103年),汉武帝命令公孙贺接替石庆为相。石庆前三任宰相李蔡、严青翟和赵周均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杀。石庆虽然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地伺候汉武帝,仍然经常受到叱喝。所以当汉武帝宣布拜公孙贺为相的时候,公孙贺完全是一副大难临头的样子。“初,贺引拜为丞相,不受印绶,顿首涕泣,曰:‘臣本边鄙,以鞍马骑射为官,材诚不任宰相。’上与左右见贺悲哀,感动下泣,曰:‘扶起丞相。’贺不肯起,上乃起去,贺不得已拜。出,左右问其故,贺曰:‘主上贤明,臣不足以称,恐负重责,从是殆矣。’”[4]果不然,一年以后,因遭人诬告,这位“被丞相”的公孙贺及其家人就遭到了满门抄斩的灭顶之灾。似乎只有像李蔡之前的公孙弘那样的,在皇帝面前唯唯诺诺、见风使舵的人才能保住性命或得到赏识。《汉书·公孙弘传》里说公孙弘奏事,如果汉武帝不认可,公孙弘也从不在皇帝面前辩解。他常与主爵都尉汲黯一起向汉武帝汇报情况,总是汲黯先说,公孙弘观察汉武帝的颜色揣度汉武帝的心理然后发言,所以汉武帝听了公孙弘的汇报总是很高兴。经常在下边与大臣们商量好的事情,到了汉武帝面前,公孙弘的说法又变了,所以大家指责他不忠,但是汉武帝欣赏他,“左右幸臣每毁弘,上益厚之”。在强大的君主专制政治之下,只有公孙弘这样的人才能“凡为相御史之位,年八十,终丞相位”。但是,汉武帝最终明白仅仅依靠杀人是不能彻底解决相权过大的问题的,于是,尚书署便应运而生。尚书本是少府的属官,负责为皇帝掌管书札。汉武帝利用尚书并组合了一部分以“贤良方正”或“秀才”之名荐举上来的士人,组成了临时组织机构——尚书署,负责皇帝诏书的撰写,进而绕过三公直接将命令转达给九卿执行。尚书署的设置就是为了将三公的权力边缘化。尚书署的作用很快就显示出来了,“自蔡至庆,丞相府客馆丘虚而已,至贺、屈时坏以为马厩车库奴婢室矣,唯庆以惇谨,复终相位,其余尽伏诛云”[5]。尚书署成为了有决策权的“中朝”,“三公九卿”则被时人称作“外朝”,其权力受到了极大的削弱。由于尚书署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所用之人多是没有家族与政治背景的士人,皇帝容易控制。这些来自社会下层,例如朱买臣、主父偃等,突然间一步登天,成为了皇帝的心腹,受宠若惊,对皇帝俯首听命,十分效忠,于是,尚书署就成了汉武帝处理朝政得心应手的御用工具。

因为这个工具很好使,所以皇帝信赖它,凡事都喜欢交给它做,它的权力也就越来越大。到了东汉,光武帝刘秀为不再重蹈西汉的丞相专权的覆辙,而倚重尚书署。不久,光武帝又将尚书署易名为尚书台,并将其机构迅速完善。尚书台其长官为尚书令,秩千石;副职是左、右仆射,秩六百石;尚书左、右丞,秩四百石。行政机构分六曹,长官称尚书,皆为六百石官,其中三公曹掌对中央官吏的考察;吏曹掌对地方官吏的考课任免;民曹掌财政;客曹掌民族与外交事务;二千石曹掌司法诉讼;中都官曹掌社会治安。尚书台“出纳王命,敷奏万机,盖政令之所由宣,选举之所由定,罪赏之所由正,斯乃文昌之府,众务渊薮,内外所由折衷,远近所禀仰”[6],决策、审核和行政权力于一身,俨然就是一个大权在握的政务中心。所以,东汉初年,不仅三公形同虚设,九卿的权力亦旁落于六曹,正所谓“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尚书台权力虽重,但是台官职位卑微,长官尚书令也不过千石之官,尚在九卿之下,皇帝容易掌握。但是如果尚书台权力过大,大到足以影响皇权,必然会遭到权力拆分。

三国时期的曹魏曹操认为尚书台集决策、审核和执行大权于一身,皇帝稍有不慎,尚书台的权力就会恶性膨胀,类似公卿,相权影响皇权就会故态重演,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断地分析他们的权力,不允许皇帝之下出现一个大权力角色可以与皇帝分庭抗礼。中国古代君主专制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分割中央机构,使其不断分权并形成相互制约关系的历史,于是曹操在内廷又设置了秘书令一职,专门负责起草皇帝的诏令。曹丕称帝后,仍认为尚书令权力过大,为了达到与尚书令的制衡,将秘书令升格为中书监,其公署也改为中书省,其长官就是中书监,中书监下设中书侍郎为其副职,专职于决策。中书省的建立将决策权从尚书台分离出来,尚书令的权力被削弱了。决策权和执行权分离,台省之间可以互相制约,同时便于皇帝控制。

晋与南北朝,由于缺少专门机构对中书省的决策进行审核,对中书省的权力缺少约束,中书省的权力就会太大,皇帝不放心。所以,西晋时,晋武帝司马炎就在内廷中扶持另一支力量与之抗衡,这就是侍中。侍中一职由来已久,秦时为丞相的属员,两汉时上自列侯,下到郎中,若加侍中的头衔,就可以出入禁内,尤其是可以担任皇帝的侍从,常备顾问应答,所谓“出入侍从,备顾问,或拾遗补缺”。晋武帝泰始二年下诏:“古者百官,官箴王阙。然保氏特以谏诤为职,今之侍中、常侍实处此位。择其能正色弼违匡救不逮者,以兼此选。”[7]就是让侍中起到类似周代的保氏以谏诤为职的作用。当中书省做出决策后,将由侍中特加审核。侍中之下设给事黄门侍郎、散骑常侍和通直散骑常侍,《晋书》中说给事黄门侍郎与侍中具管门下众事,或谓之门下省。实际上,随着门下省的出现,中国的三省六部制度已经完成了它的规范化建设。到隋文帝时,借着革除北周官制弊端进行政治制度改革的机会,就在其即位的当天宣布废除早已过时的北周周礼官制,宣布恢复汉魏旧制,设置三师、三公、五省等中央机构,其中三师“不主事,不置府僚”,而三公虽可参议国之大事,但是“无其人则缺”,唯有五省之中的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权力最大,分掌执行、决策和审核大权。三省长官共同向皇帝负责,实际上是正式将三省六部制度确认为正式的中央中枢机构。三省并行,各有分工,相辅相成,又互相制约,对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防止宰相专权、稳定政局、加强帝国的统一,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忠臣义士莫得尽心竭辞。其草创元勋及有功诸将,诛夷罪退,罕有存者。又不悦《诗》、《书》,废除学校,唯妇言是用,废黜诸子。逮于暮年,持法尤峻,喜怒不常,过于杀戮。”[8]

到了隋炀帝,则坚信“非天下以奉一人,乃一人一主天下”,其以绝对皇权,不仅一人主天下,而且还迫使天下奉一人。以致全国出现各种危象:“区宇之内,盗贼蜂起,劫掠从官,屠陷城邑,近臣互相掩蔽,隐贼数不以实对。或有言贼多者,辄大被诘责。各求苟免,上下相蒙,每出师徒,败亡相继。战士尽力,必不加赏,百姓无辜,咸受屠戮。黎庶愤怨,天下土崩,至于就擒而犹未之寤也。”[9]

唐太宗的政治统治是个个案。唐太宗统治的大唐帝国,政治稳定,吏治清明,经济发达,国势强大,民俗淳朴,社会和谐,史称“贞观之治”。但是,中国历史并非总是那么幸运,当武则天掌控权力后,武则天为了名正言顺地大权独揽,不惜对那些严格恪守封建正统观念和持不同政见者痛下杀手。专制君主的惯用伎俩就是鼓励告密,利用酷吏和法外用刑,武则天在长安城的四角挂“告密箱”,利用“群众的力量”增强自己的政治嗅觉,利用以周兴和来俊臣为首的一帮酷吏,制造事端,借机诬陷自己的政敌,并绞尽脑汁地酷刑逼供,朝廷上下笼罩在一片高压的恐怖气氛之中。

故《旧唐书》的作者刘昫感叹说武则天的政治统治:“足坐制群生之命,肆行不义之威。观夫武氏称制之年,英才接轸,靡不痛心于家索,扼腕于朝危,竟不能报先帝之恩,卫吾君之子。俄至无辜被陷,引颈就诛,天地为笼,去将安所?悲夫!”

在这些血腥的政治斗争的背后,几乎每次都会有大量的无辜的生命成为封建君主专制的牺牲品。特务统治和滥杀无辜是专制君主政治统治的常规表现,尤其是在一些人谋取政治独裁的特殊历史时期。到了宋代,虽然这种肉体消灭少了,但是统治阶级找到了扼杀生命的另一种形式,那就是思想清洗。不是把人变成没有自己思想的政治动物,就是把人变成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程朱理学认为“理”是人类世界既定秩序的根源,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妻关系、朋友关系等等社会关系产生以前就由“理”规定好了,人们应该通过不断学习、反思,最终明白这些道理并努力地去遵守它。“理”不变,所以一切由它派生出来的一切封建政治关系、社会关系、人伦关系也是不会改变的。为了维护这些关系,“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不仅是针对当时的女性而言的,实际上是针对所有人而言的。它的意思就是封建制度最重要,连生命也在其次。当所有的人都自觉的遵守封建制度的时候,君主专制就可以随心所欲了。

明清两朝是古代中国君主专制最为发达的历史时期。君主专制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来维持一个人的政治统治权。不管与什么样的心理因素有关,朱元璋所想到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维持自己的政治统治权以及如何把权力转移给自己的继承者。朱元璋认为有两种力量形成了对自己政治统治的威胁:一是开国功臣,他们会觊觎自己的权柄;二是深藏于人们思想深处的习惯性的反抗意识。朱元璋采取了极端的方式来解决第一个问题,其惨烈程度远远超过了刘邦和武则天。一个蓝玉之案就牵连2万余人被滥杀。或亲自杀,或借胡惟庸之手杀,开国功臣中,除了汤和,没有谁能幸免于难。坚守专制,铲除异己,这种文化传统具有十分显著的政治遗传特征,当朱棣打跑了侄子朱允炆而占领了南京之后,对他的政治异己大开杀戒。割头、凌迟、寸磔、油炸,方孝孺一家老少70余口惨遭杀戮,数万人被荼毒,南京城中血流成河。朱元璋解决第二个问题的方法就是禁锢思想。如果程朱理学不能彻底地从思想内部解决问题,那就利用一切“合法”的或非法的手段从思想外部进行镇压。秦始皇通过焚书坑儒来消灭异端思想,朱元璋利用日益完备的封建法律来将这种人体消灭合法化。在元律里,口有反言而心无实意,是不治罪的。到了大明律里,即便是心无实意而口出反言,也要被处死而且株连九族。这种规定受到了清王朝的青睐并视为己出。他们严厉监视思想意识领域,把他们认为是叛逆的思想消灭于萌芽之中,且不惜一切代价。

翰林编修高启作诗:“小犬隔墙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朱元璋认为此诗借“小犬”之名侮辱朝廷,被腰斩。佥事陈养浩作诗:“城南有安妇,夜夜哭征夫。”朱元璋认为此诗是对国家军事不满,陈养浩遂被投入水中溺死。兖州知府卢熊把“兖”错写成“衮”,被明太祖视为大不敬,是十恶不赦之罪,因而被杀。中书詹希原给太学写匾额,“门”字少最后一勾,被朱元璋视为阻碍纳贤,被杀。僧人一初作诗,其中有“见说炎州进翠衣,罗网一日遍东西”和“新筑西园小草堂,热时无处可乘凉”二句,被朱元璋怀疑是在有意抨击自己刑法太严,被杀。而另一位僧人来复也是因为作诗不小心而招来杀身之祸。来复作有“金盘苏合来殊域”和“自惭无德颂陶唐”两句,“殊”字被视为“歹朱”,被认为是骂朱元璋“无德”,最后被杀。朱元璋私游一寺,见壁上有诗句“毕竟有收还有散,放宽些子也何妨”,这句诗本是佛家思想用语,却被朱元璋认为是对他的法律政策不满,龙颜大怒,将寺中僧人全部抄斩。

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作《谢增俸表》中有“作则垂宪”,在江淮话里“则”与“贼”同音,被视为隐含骂朱元璋当过贼(红巾军),被杀。至于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作《长寿表》中有“垂子孙而作则”;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作《贺冬表》中有“仪则天下”;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作《正旦贺表》中有“建中作则”;澧州学正孟清作《贺冬表》中有“圣德作则”,这个“则”字本为榜样之意,士人们无非都是为了拍拍朱元璋的马屁而已,反而因为自己没有记性,犯了朱元璋的大忌,均被杀。如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被朱元璋解读为“剃过光头的人,是这个世界上的汪洋大盗”,不被杀头才怪。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作《正旦贺表》中有“睿性生智”,因“生”与“僧”音同,被视为骂朱元璋当过和尚,被杀。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作《谢赐马表》中有“遥瞻帝扉”,被朱元璋认为作者是在用“帝非”讽刺自己,被杀。祥符县教谕贾翥作《正旦贺表》中有“取法象魏”,“取法”与“去发”音同,被朱元璋认为贾翥既暗讽他做过和尚而且还抱怨他刑法严酷像曹操,被杀。至于台州训导林云作《谢东宫赐宴笺》中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因“法坤”与“发髡”音同,“藻饰”与“早失”同,不被杀就不可能了。德安府学训导吴宪作《贺立太孙表》中有“天下有道”,被朱元璋解读为吴宪是在用“天下有盗”骂他,立斩。

朱元璋发动文字狱,连死人也不放过。《孟子》一书中有着大量的民本思想的论述,诸如批评时政的“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强调君主以身作则的“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反对统治者滥杀无辜的“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谴责诸侯争霸伤及无辜的“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对暴君人人可以得而诛之的“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以及孟子尊崇的民本主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些言论对于专制魔王朱元璋而言如芒在背,所以,朱元璋下令将作为孔子陪祭的孟子从各地文庙中撤出,严禁天下人再读《孟子》,后来因为士人们的坚决反对,才不得已恢复了孟子的牌位,但是却下令删选《孟子》,将书中85处自己不喜欢的删除,重命名叫《孟子节文》,人们只能读《孟子节文》而不能看《孟子》。朱元璋感觉尚不解恨,大怒道:“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耶?”

至于后来朱元璋的继承者们,明成祖、英宗、代宗、世宗、神宗等,完全秉承了朱元璋的衣钵,屡兴文字狱,以铲除异己。(www.xing528.com)

至于清朝的文字狱,相比较明朝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清朝文字狱主要发生在君主专制最为强大之时,即康雍乾三朝,据粗略统计,康熙时有11起,雍正时有20起,乾隆时达到130多起,因此有大量的文献被毁,大量的士人被杀,思想自由被完全窒息,政治统治一派黑暗。

康熙继位的第二年就制造了惊动全国的“明史案”。明朝的朱国祯著有《皇明史概》一书,但未刊行。清初,浙江湖州富户庄廷请人续写了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并刊行。因书中仍奉明朝年号,又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精忠等人为“贼”,并以“夷寇”称呼清军,后被人告发。康熙颁旨严究,与此事有关的人均受到株连,70余人在杭州被杀,数百人被流放,已经死去多年的庄廷被剖棺辱尸。

康熙五年,再造“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曾官至锦衣卫指挥使,喜好作诗,明亡后隐居在家,因其《含章官诗集》中有“更无明月照山东”等句,被其家奴后人告发,黄培等14人被杀。

“《南山集》案”发生在康熙五十年。翰林编修桐城人戴名世出于“欲上下古今,贯穿驰骋,以成一家之言”的目的,准备编写一部类似《史记》的历史著作,在搜集资料、探访古迹、访谈知情者的过程中有许多书信往来,其中不乏政治意见,后弟子将其编纂成书,就是《南山集》。因书中述及南明往事时,用了弘光、隆武、永历三朝年号,被认为是反对大清的正统地位,康熙下令将戴名世凌迟(后开恩改为斩首),家族男子凡16岁以上者斩,女子以及男子15岁以下者发配给满人为奴,为《南山集》案写序、刊印、发行以及收藏者计300余人,或斩或流放。

雍正生性猜忌,又特别忌恨居功自傲者,在其继位的第三年,就制造了“年羹尧案”,揭开了雍正朝文字狱的序幕。因为年羹尧的上表中将奉承雍正勤于朝政的“朝乾夕惕”误写成了“朝夕乾惕”,雍正以此事绝非年羹尧粗心所为,是故意“直不欲以朝乾夕惕四字归之于朕耳”[10],十分震怒。于是就有一帮趋炎附势之徒落井下石,为年羹尧罗列了92条罪名。年羹尧被“赐死”,其亲属以及所谓同党被杀或被流放。为了借此机会进一步铲除自己的政治异己,雍正又借年羹尧案进一步制造出了“王景祺《西征随笔》案”。

王景祺本为年羹尧的一个幕僚,曾随年羹尧西征,写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并献给年羹尧收藏。雍正抄年羹尧家的时候,该书被搜出。因其书中有所谓王景祺用“狡兔死,走狗烹”告诫年羹尧一语,雍正认为王景祺就是年羹尧的死党,下令将其斩首示众,其头骨被悬挂在菜市口示众了10年。王景祺的近亲被发配东北为奴,故友知己皆被革职。

被“年羹尧案”牵扯出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关系密切,因其诗中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被雍正认为是对年羹尧“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令将钱名世革职并逐回原籍江苏武进。雍正又书写“名教罪人”四字为匾,将其悬挂于钱家大门之上,并令武进地方官员随时莅临检查,若发现私自摘取,必课以重罪。又命令在京官员300余人写讽刺诗讥讽钱名世,并让钱名世出资刊印,然后颁发全国学校生员学习,让钱名世及其家人无法抬头见人。以如此卑鄙的手段对文化人进行如此精神折磨,史上少有!

不久以后,雍正再造“查嗣庭案”。查嗣庭是浙江海宁人,康熙时进士,雍正元年由隆科多推荐为内阁大学士,雍正四年任江西乡试正考官,当年由他出题考试。因为四道题之中的第二题是“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第四道题是“百室盈止女子宁止”,恰巧前有“正”后有“止”,被雍正认为查嗣庭是想去掉他的脑袋。雍正正欲铲除隆科多的党羽,遂以“讽刺时事,心怀怨望”等罪,将查嗣庭逮捕入狱。查嗣庭后来死于狱中,该案结案时,仍被剖棺辱尸,甚至其家人男性凡15岁以上者遭斩,15岁以下者流放。因查嗣庭是浙江人,雍正下令停止浙江乡试、会试三年,殃及地方士人无数。

雍正七年,被革职发配到阿尔泰的原吴县知县陆生楠,因所著《通鉴论》一书中有“抗愤之语”和借此“排议时政”,雍正下令将陆生楠在阿尔泰军营中处死,同时,浙江监察御史谢世济因其所著《古本大学注》中有一句“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奢甚矣”,惹怒了雍正,差点被杀。

“吕留良案”是雍正制造的最大的文字狱。吕留良是明末清初著名的思想家、诗人、学者,一生著述颇丰,传世的著作有《四书语录》、《四书讲义》和《吕子评语》等。吕留良曾在顺治年间考取诸生,但常以此次考试后悔,故康熙五年浙江学使至嘉兴考核生员,吕留良拒不应试,被革除诸生。康熙十七年、十九年又两次拒绝征聘,且无奈之下,只好削发为僧。归隐的吕留良依然聚众讲学,门人甚众。吕留良的著作中充满了大量的反清复明思想以及对时政的抨击。但是在吕留良生前并未发生不测,直到雍正六年(1728年),吕留良的学生曾静因为策动川陕总督岳钟琪反叛事泄,酷刑之下承认自己此举是受到了老师吕留良反清思想的影响,于是,雍正将矛盾直指已经死去的吕留良,将其剖棺枭首示众,吕留良的儿子吕毅中斩立决,其后人60余人发配东北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其著作悉数焚毁。被牵连的还有吕留良的学生严鸿逵、沈在宽以及帮助刊印的车鼎丰、车鼎贲等,以及藏书者孙用克、周敬舆、房明畴、金子尚、张圣范、朱羽彩、朱霞山、朱芷年等。严鸿逵被枭首示众,九族之中男性16岁以上者被杀,女性以及15岁以下的男性发放东北为奴。沈在宽被凌迟,家人发配为奴。其他在官者被革职,或判刑或流放。吕留良案成为了对当时士人生命与文化的惨烈浩劫。

之后的“屈大均案”、“裘琏案”,均因作者的有关著作中呈现“悖逆之词”或有“不平之气”而获罪,本人被斩,亲属遭流放。

雍正年间的“清风不识字案”最为荒唐。翰林庶吉士徐骏因其诗中有“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被雍正认为是讽刺大清王朝,被杀。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知识分子稍有不慎便掉进雍正文字狱的虎口,不仅自己性命难保,还要殃及亲属朋友。

乾隆皇帝对制造文字狱有着异乎寻常的兴趣,其手段也远远超过了其父辈。乾隆十六年(1751年),以查“伪孙嘉淦奏稿”为始,正式拉开了乾隆一朝文字狱的序幕。“伪孙嘉淦奏稿”案搅动全国两年,蔓延19个省区,大批官员被革职查办或打入大牢。“王锡侯《字贯》案”,仅仅因为王锡侯认为《康熙字典》没有体系,查找学习不方便而重新编写了字典《字贯》和在《字贯》中不小心犯了孔子、康熙和雍正的圣讳,便惨遭杀害,其家人被抓往京师,最后尽遭斩首,王锡侯的数十本著作及其藏书也尽遭焚毁。江苏东台举人徐述夔去世后,其子将其《一柱楼诗集》刊印发行,因书中有“举杯忽见明天子,且把壶儿抛半边”,被指用“壶儿”喻“胡儿”,是想反清复明,乾隆下令将已经死去的父子俩开棺戮尸,又将为该书写序的但已作古的沈德潜“革其职,夺其名,扑其碑,毁其祠,碎其尸”。“古稀老人”是乾隆的专用名词,已故道学家尹会一的儿子尹嘉铨因自称“古稀老人”而被杀。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河南人乔廷英告发李一,因其诗中有“天糊涂,地糊涂,帝王帅相,无非糊涂”。乾隆调查时意外发现乔廷英的诗集中也有“千秋臣子心,一朝日月天”,结果两人同样以因讥讽朝廷,欲反清复明罪被凌迟,子孙坐斩,妻妾为奴。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湖南耒阳的老秀才贺世盛因其著作中多有批评时政之语,被杀。江西德兴的祝庭诤因所编《续三字经》中有“发披左,衣冠更,难华夏,遍地僧”句,被认为是借元朝讽刺清朝,已故祝庭诤被开棺戮尸,十六岁以上子孙辈斩立决。

另有江苏兴化人李因其《虬蜂集》中有“杞人忧转切,翘首待重明”;杭州卓长龄著《忆鸣诗集》,因“鸣”与“明”谐音;安徽歙县生员方国泰收藏的其祖方芬《涛浣亭诗集》内有“蒹葭欲白露华清,梦里哀鸿听转明”;山西王尔扬为别人父亲作墓志铭,用“皇考”两字;江苏韦玉振在行文述及其父曾“于佃户之贫者,赦不加息”,用了一个“赦”字;湖南监生黎大本在其为母亲所作的祝寿文内有“女中尧舜”一句;浙江鄞州全祖望因其著作《皇雅篇》中有“为我讨贼清乾坤”,在“清”字前面有“贼”字;乃至直隶容城江湖医生智天豹编了一部《万年历》,因只把乾隆的年数编到五十七年为止,犯了大忌,这些人不是遭斩,就是遭贬,有的不仅丢了自己的性命还殃及家人,甚至祸及九族。

至于乾隆修《四库全书》,因诸多原因而不被统治者认可、未被收录的书籍几乎全部被毁,70余万部著作随着《四库全书》的出现而被葬身火海,所毁之书与《四库全书》所收入之书数量几乎一样多。乾隆将中国的文字狱发展到了历史的极致。章太炎《哀焚书》中说:“乾隆焚书……其阴鸷不后于秦矣!”

文字狱是君主专制制度的必然产物。将异端思想或非正统思想消灭于萌芽之中是历代统治阶级坚守不变的治国首选。文字狱不仅直接残害和消灭中国知识分子的肉体,也摧毁了文化繁荣进步与经济进步所依赖的言论与思想自由。自秦始皇焚书坑儒,到乾隆皇帝借编纂《四库全书》而大肆焚书、禁书,通过文字狱诛杀政治异己、粉碎异端思想已经凝练成一种常态的封建文化,并变成了历代当权者的政治遗传基因。当需要加强自己的政治权力、强化自己的政治统治的时候,文字狱成为了他们最得心应手的工具。

君主专制最大的问题在于排斥政治异己,使社会的政治关系丧失平衡,造成一权独大,权力不受约束,可以任意妄为。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当权力不再是为民众服务、当当权者与被统治阶级成为两大对立的社会阵营、当专制成为了“一切罪恶的渊薮”的时候,社会矛盾就无法通过改良的方式进行调整,因为当权者在利令智昏的情况下,变得执迷不悟,完全丧失了自我反省的能力,所以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来自民众对他们的革命。古代中国在这种专制—革命—专制—革命的恶性循环中不能自拔。

中国古代的君主专制主义制度对中国的传统文化造成了两个不容忽视的极端恶劣的影响,一是造成了国人文化观念中的“权力至上”主义,一是加深了国民之间不求团结、易于分裂的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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