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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承德市滦平县12·6特大交通事故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4年12月6日,滦平县马营子乡于营子村个体驾驶员缪××驾驶“亚星”牌大客车载客45人,在从于营子村驶往滦平县城的途中,翻入110米深山坡下兴隆庄村一农家宅院,死亡16人、重伤3人、轻伤23人。承德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及市公安交警支队组成滦平县“1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同时对事故涉及的县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由滦平县政府按规定分别给予其撤职、降级等行政处分。

2004年承德市滦平县12·6特大交通事故

2004年12月6日,滦平县马营子乡于营子村个体驾驶员缪××驾驶“亚星”牌大客车载客45人,在从于营子村驶往滦平县城的途中,翻入110米深山坡下兴隆庄村一农家宅院,死亡16人、重伤3人、轻伤23人。

接报后,省委政法委书记刘金国、副省长柳宝全和承德市委书记、市长分别做出批示,省公安厅、省安监局负责人与承德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市公安局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救。承德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及市公安交警支队组成滦平县“1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经调查分析认定,大客车前桥右侧制动铁管与车架之间无固定螺母,制动铁管与水箱架摩擦逐渐变薄,车辆制动过程中制动铁管突然爆裂,前桥制动系统失灵,造成此次特大交通事故。(www.xing528.com)

对责任者的处理:缪××驾驶具有安全隐患车辆行驶,负事故的全面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由滦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滦平县帝依汽车修理厂修理工闫××,修车时应缪××要求将大客车左后轮制动油管用铆钉铆死,造成左后轮制动失灵,对事故发生起到一定作用,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由滦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滦平县交通局汽车综合性能监测站负责人罗×,在该大客车未到现场检测情况下,签署检测合格意见,出具检测报告单,致使大客车在安全设施不全情况下照常营运,最终导致事故发生,涉嫌玩忽职守罪,由滦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事故涉及的县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由滦平县政府按规定分别给予其撤职、降级等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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