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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邯郸沙果园煤矿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7年10月13日13时,邯郸市市属沙果园煤矿二坑发生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33人。调查查明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对其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鉴于二坑矿长赵××在逃,由司法机关进行侦察,根据侦察结果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1997年邯郸沙果园煤矿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997年10月13日13时,邯郸市市属沙果园煤矿二坑发生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33人。调查查明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矿井通风系统漏风严重,局扇吸循环风、串联风,造成瓦斯积存;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电气设备外壳失去耐爆性能或隔爆性能叫做失爆),提升绞车启动电缆明线头打火,引发瓦斯爆炸。事故主要原因:承包经营者只顾赚钱忽视安全,安全管理力量薄弱,规章制度不健全,未按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主管单位的安全指令和职工反映的安全隐患置若罔闻,致使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存在大量事故隐患,作业工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冒险蛮干;煤矿在二坑承包经营后放松安全管理,虽对该坑口进行安全检查,但缺乏有效约束机制,致使大量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二坑通风瓦斯管理混乱,瓦斯员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瓦斯检查;坑口煤尘具有爆炸性,但没有防尘设施和措施;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整顿和管理存有死角,侧重对小煤矿进行整顿,忽视对直属矿的安全管理。(www.xing528.com)

1998年4月4日省政府批复同意邯郸市政府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责令进行公开处理:二坑总承包人马××法律意识淡薄,只顾赚钱不顾职工生命安全,无视上级单位多次指令,长期不解决二坑存在的事故隐患,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已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坑矿长赵××重生产轻安全,对井下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继续组织工人冒险生产,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且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给事故抢救和调查造成困难,已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班瓦斯员周××脱岗提前升坑,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超限问题,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已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沙果园煤矿矿长周××在二坑对外承包后放松对二坑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未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沙果园煤矿矿长助理刘××负责全矿安全检查工作,二坑承包后放松对二坑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整改监督不力,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邯郸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谷××对市属沙果园煤矿二坑对外承包后安全监督不力,对事故负有一定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邯郸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赵××对二坑长期存在的安全管理混乱情况失察,对事故负有一定领导责任,责令其向市政府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对其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鉴于二坑矿长赵××在逃,由司法机关进行侦察,根据侦察结果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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