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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满城县运动鞋厂重大苯中毒事故回顾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1年5月7日省劳动人事厅、省乡镇企业局、省卫生厅针对满城县运动鞋厂发生重大苯中毒事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紧急通知》,对该起重大事故予以严肃批评。1991年3月满城县运动鞋厂发生重大苯中毒事故:12名工人患病住院,其中1人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合并感染死亡,10人患再生障碍性贫血,1人患多发性神经炎;另有33名工人血象改变,占全厂职工总数的34.1%。

1991年满城县运动鞋厂重大苯中毒事故回顾

1991年5月7日省劳动人事厅、省乡镇企业局、省卫生厅针对满城县运动鞋厂发生重大苯中毒事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紧急通知》,对该起重大事故予以严肃批评。

1991年3月满城县运动鞋厂发生重大苯中毒事故:12名工人患病住院,其中1人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合并感染死亡,10人患再生障碍性贫血,1人患多发性神经炎;另有33名工人血象改变,占全厂职工总数的34.1%。

该厂为村办企业,1989年投产,生产中使用高毒物质纯苯作溶剂的氯丁粘合剂。但有毒车间无通风排毒设备,也未采取任何防毒措施,空气中苯浓度高达241.44mg/m3以上,远超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40毫克/立方米)。工人在恶劣环境下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又缺乏有效的个人防护。同时该厂不仅未建立防毒规章制度,更未对接毒工人进行防毒教育,工人对使用的毒物性质和危害知之甚少。此次苯中毒事故的发生,不仅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给许多家庭带来不幸,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www.xing528.com)

为吸取惨痛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要求: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乡镇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立即开展对乡镇企业的治理整顿。各地、市劳动、卫生、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对在生产中使用苯、汞、铅、铬酸盐、液氯等毒物的乡镇企业,立即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和消除有毒物危害场所的各种事故隐患。有毒物危害的乡镇企业:必须坚持经常性的防毒卫生教育,提高接毒人员的防毒意识和自我防毒能力,未经教育的人员不准从事有毒作业;必须加强防毒管理,建立并落实定期检测毒物浓度、职工定期体检等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加强检查;必须改进生产工艺,用甲苯丙酮、溶剂汽油等作溶剂的低毒粘合剂代替以纯苯作溶剂的高毒粘合剂,生产设备逐步实现机械化、密闭化、连续化,尽量减少接毒人数和接毒时间;必须加强通风排毒,降低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毒物含量,使之达到或低于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同时必须搞好个体防护,按规定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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