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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临城县岗头煤矿三井6·30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6年6月30日下午4时,邢台地区临城县岗头煤矿三井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9人,轻伤4人。邢台地区煤炭公司对煤矿安全生产缺乏检查指导,致使从1985年7月4日至1986年6月30日不到一年时间内,邢台地区发生三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11人,给党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给予地区煤炭公司经理张××撤销职务处分。

1986年临城县岗头煤矿三井6·30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986年6月30日下午4时,邢台地区临城县岗头煤矿三井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9人,轻伤4人。事故发生后副省长叶连松和煤炭部、省、地、县有关部门领导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1986年12月11日省政府向国务院报告该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情况和处理结果:经省、地、县联合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主要原因是:煤矿各级领导普遍重生产轻安全;安全技术管理机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通风瓦斯管理重视不够,违章蛮干,盲巷内大量瓦斯积聚逸出;未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测,且风量分配不合理,矿灯失爆引发瓦斯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www.xing528.com)

经省直有关部门和邢台地委、行署研究,报请省政府同意,对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严肃处理:矿长、矿党支部书记郭××在巷道工程改变时,对通风瓦斯管理未做具体安排,事后又未检查过问,对职工安全教育重视不够,人员配备不当,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反风装置未按规定组织检查试验,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经司法部门立案审查,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副矿长高××分管全矿技术工作,主管三井全面工作,对通风瓦斯管理重视不够,采区无设计、工程安排不当,对盲巷处理、风路改变部署不具体,事后又未组织检查过问,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构成犯罪,经司法部门立案审查,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副矿长郭××分管机电、安全工作,对安全、机电管理抓得不严,监督检查不力,对矿灯失爆、瓦斯空班漏检、风量分配不合理、反风装置不定期检查等重大问题未及时发现和处理,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给予撤销副矿长职务、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副矿长、党支部副书记陈××分管全矿生产,对三井采掘工程无设计、巷道布置不合理负有一定责任,对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工教育培训等方面未起到参谋助手作用,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副矿长职务、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三井支部书记、井口主任侯××对盲巷处理、风路改变未作具体安排,事后又不过问,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撤销井口主任职务、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三井通风组长张××未按规定处理盲巷和检测瓦斯,对造成瓦斯超限失控负直接责任,给予撤销通风组长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临城县有关领导忽视安全生产,安全措施不力,对事故负有一定领导责任,给予县经委主任马××行政记过处分。邢台地区煤炭公司对煤矿安全生产缺乏检查指导,致使从1985年7月4日至1986年6月30日不到一年时间内,邢台地区发生三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11人,给党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给予地区煤炭公司经理张××撤销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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