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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志:特种设备事故分类与处理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7年7月施行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将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三类。依据国务院2003年3月发布、2009年1月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种。

河北省志:特种设备事故分类与处理

1981年3月执行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根据锅炉或压力容器的损坏程度,将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分为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三类。

1997年7月施行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将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三类。

2001年9月根据国家质监总局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按照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五类: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特大事故:死亡10—29人,或受伤50—9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重大事故:死亡3—9人,或受伤20—4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严重事故:死亡1—2人,或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一般事故: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依据国务院2003年3月发布、2009年1月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种。

注:2007年4月国务院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将事故分为四个等级:(www.xing528.com)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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