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初期,村庄火灾多发生在集体棉站、牲口棚、柴草堆放的场院等。乡村基层政府和公安派出所负责督导农户提高警惕、控制火源,棉站安排值班监护和打更看守,并预置沙土、铁锨等灭火器物。
农业合作化后,1957年全省农村普遍开展群众性防火工作。农业社建立群众义务消防队,生产队设分队,牲畜棚、粮棉油仓库等易着火部位的饲养员、管库员为消防队员。社队消防组织和消防员负责督促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自觉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禁止儿童玩火,节日燃放花炮注意附近苇垛、柴垛、草垛的安全。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全民“大炼钢铁”,村村开办“集体食堂”。由于忽视防火措施,上半年农村频发烧毁厂房、库房、食堂、工棚、牲口棚等重大火灾。省公安厅组织编写《农村防火手册》《农村防火常识》等通俗读物,发往农村普及防火知识,提高农村民众防火意识。同时建立县、区、乡、村四级防火委员会或防火指挥部,行政村和社办工厂成立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防火队或消防连,对集体食堂、仓库、钢铁工地、基建工地、饲养场的炊事员、保管员、管理员、饲养员等进行防火知识训练和防火演习。下半年农村发生火灾次数比上半年下降17%。
1963年全省遭受严重水灾,一些地势较高的地方集中堆放大量生产生活物资。各地公安机关将各种救灾物资集散点和粮棉油仓库、农副产品收购站、工厂等作为防火重点,按照各自隶属关系实行分级管理。入冬后从11月起进行为期2个月以粮棉油收购、加工、储存环节和重要物资仓库为重点的防火大检查,对查出的52处重大火灾隐患下达火险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或采取临时补救措施,以防不测。
1965年1—9月农村发生牲口棚火灾24起,烧毁牲口棚51间、饲料粮5000多千克、饲草2万多千克,烧死牲口108头。10月省公安厅、省农业厅联合组织人员重点调查承德、保定、邯郸等地,确认失火原因为建筑材料易燃、草料间与饲养员室毗连、牲口棚内设炉灶、使用无罩油灯等。两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牲口棚防火工作的意见》,入冬前组织各专、县对农村牲口棚进行全面防火检查整改。
1979年起参照城市防火分级管理的办法,按照“四大”“六方面”的条件确定农村重点防火单位,实行防火分级管理。将重要粮棉油仓库和中等工矿企业列为一级防火重点单位,由县公安局管理;城镇、乡村办的副业摊点以及物资仓库、饲养场、供销社等列为二级防火重点单位,由乡镇派出所管理。到1980年全省确定农村消防重点单位2954个,在重点消防单位开展落实消防安全“十项标准”活动。(www.xing528.com)
1985年雨季邢台地区广宗县棉库因雷击起火,造成严重损失。1986年汛前公安部门组织各地检查重要粮棉油仓库和较大建筑物的避雷设施,供销社系统对全省1842个棉花加工厂安装避雷针,防止雷击火灾事故发生。1987年针对夏季火灾特点继续组织各地制订并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对村镇各类物资仓库进行安全防火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消除。
20世纪90年代全省农村经济出现较大发展,农户收入增加,大多数翻盖新房,建筑质量和防火标准提高。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农户生产生活燃料改革试点,选择条件较好的村镇以煤代柴,并安排专项经费补助试点村农户建沼气池,开展沼气利用,减少柴草燃料使用量,降低火灾发生几率。
2000年后开展新农村建设,少数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镇,按照省建设部门制定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新农舍设计标准,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方法进行新农舍建设,大幅度提高农舍和各种生产设施的防火性能。广大农村通过大力普及安全用电知识,重点地区普及生产生活用火改烧柴为烧煤,开办技术培训班大力推广发展沼气。同时结合村镇街道庭院净化美化,禁止农作物秸秆入村入户、禁止就地焚烧,实行直接翻压还田,村庄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2004年省气象局、省安监局组织全省防雷工作,在农村广泛开展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防雷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农户自我防护意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因雷击起火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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