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矿山生产和加工企业的尘毒危害较重,防治尘毒是冶金工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
20世纪50年代主要开展防尘工作。针对矿石开采、加工,耐火材料原料粉碎、配料、铸模等生产过程产生大量矽尘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矿山开采企业改传统的人工干式凿岩为推广机械湿式凿岩和采用机械通风,耐火材料产尘车间进行局部封闭性生产并采取吸尘、洒水等措施,同时对干部职工进行防尘教育,开展个体防护。劳动、卫生部门对厂矿企业的矽尘治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957年起矽尘危害较重的市、县先后成立防尘工作委员会,组织企业加强防尘设施管理和维护检修,采取专群结合的方式和土洋结合的方法防治粉尘。1959年全省有矽尘危害的冶金矿山生产和加工企业85%以上达到或接近国家卫生标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尘毒防治工作被批判为“资产阶级活命哲学”而受到严重干扰,工业粉尘危害严重,有些企业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几百甚至上千倍。
1979年4月省冶金局召开全省冶金系统安全防尘工作会议,要求全系统各级党委从政治、经济两个方面提高对防尘防毒重大意义的认识,组织厂矿企业开展群众性防尘防毒歼灭战。
各级一、二把手亲自抓,分管厂矿长具体抓;充实安全防尘专职人员,按照冶金部和省政府要求,千人以上企业安全防尘管理机构按职工总数2‰—5‰比例配备专职安全技术干部,千人以下企业配备1—2名专职安全技术干部;建立防尘防毒专业队伍,按接尘接毒职工人数适当配置,矿山为5%—7%,工厂为2%—3%;开展经常性防尘教育,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厂矿长、车间主任、坑长、工段长、工区长和班组长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和考试,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训练和考试,新工人入厂经“三级教育”考试合格方准进入操作岗位,各岗位工人做到“四懂三会”(懂设备原理、懂设备结构、懂设备性能、懂工艺流程,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坚持经常进行法制观念和遵章守纪教育,督促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防尘防毒规章制度。
落实国家计委关于企业每年在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0%以上用于劳动保护措施的规定,提足用好安措费用,优先保证安措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的落实;制订企业防尘奋斗目标、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和年度防尘措施计划,像抓产量质量计划一样,严格考核管理,保证按期兑现,并及时检查总结;恢复测尘报告制度,省属企业每月测尘一次并直接向省冶金局报送测尘报告和落实防尘措施进度情况;尽可能地采用防尘防毒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条件暂不具备的情况下,因地制宜、群策群力、土洋结合,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定期进行防尘防毒大检查,6月份结合防暑降温、10月份结合防寒防冻各进行一次,重点检查问题较多的单位和要害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造册登记,逐条研究解决措施,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治理。
弘扬先进经验,开展大规模评比竞赛活动。推广秦皇岛耐火材料厂用1个月时间对粉碎车间上料系统进行防尘改造,全厂粉尘合格率由40%提高到80%以上;马家沟耐火材料厂分年度进行三次防尘战役,全厂粉尘合格率逐年上升,最好月份达到80%以上的防尘工作经验,组织公司、总厂抓一个典型分厂,厂矿确定典型车间或坑口,车间、坑口确定典型工段、工区、组队,进行防尘竞赛,每季评比一次,年终进行总评。针对各自薄弱环节,大打“人民战争”,层层树立先进典型,制定防尘奖励条例(办法),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并从当年起至1981年,开展县以上冶金工业企业铅烟、铅尘、混合苯、汞蒸汽、TNT五种毒物职业病普查,据对70个企业159个五种毒物作业点测定,合格率64.78%。
1982年起,省冶金局在实施全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中,逐年下达尘毒治理指标。当年要求企业粉尘合格率同比提高15%以上,其中耐火企业达到83%以上,烧结厂达到60%以上且消灭100毫克的粉尘点,矿山和地质勘探单位达到73%以上,选矿厂达到77%以上;同时组织测试鉴定铅、苯、汞、氟等有毒物质危害程度,摸清底数,积极治理,争取两三年内基本解决毒害问题。
根据省局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制订“六五”劳动保护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安全部门掌握,用于安全生产尘毒治理。矿山和工厂加强防尘防毒设备维修,使其利用率达到90%以上。年底全系统实际粉尘合格率为58.2%。
1983年尘毒防治目标:粉尘浓度合格率已达90%以上单位继续巩固提高,其他单位同比提高15%以上。
各单位落实“水、风、密、护、革、管、教、查”八条综合防尘措施;充实调整防尘防毒技术力量,加强技术队伍自身业务建设;执行部颁《冶金企业测尘办法》,严格防尘测尘制度;落实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避免产生新的尘毒危害;单位工会配备劳动保护专职干部,协助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的尘毒治理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省属企业医院设职防科、职防医生和职业病床,实行矽肺病人“一人一卡制”,积极治疗,妥善安置;继续普查尘毒危害,建立企业工业卫生档案;将防尘防毒工作纳入企业经济责任制,严明奖罚。但防治工作发展不平衡,当年矿山和耐火材料厂粉尘合格率上升,其他门类却出现下降,全系统粉尘合格率52.9%,同比下降5.3%。
1984年尘毒防治目标:粉尘合格率耐火厂和选矿厂达到80%以上,矿山企业达到70%,钢铁冶炼及其他企业达到60%以上。
省冶金厅督导全系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重点完善安全防尘经济责任制,把安全防尘指标同干部工人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严格基建、技改项目“三同时”管理;进行安全卫生大检查;开展以“三消灭、一降低、一提高”(消灭死亡事故、消灭重大设备事故、消灭重大火灾事故,降低千人负伤率,提高粉尘合格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评比竞赛;省厅直接组织实施彭城耐火厂新粉碎楼除尘系统改造、马家沟耐火厂地炕防尘改造、宣钢50平方米烧结机除尘等11项防尘重点工程项目,各企业同时实施一批各自的防尘重点工程项目。
当年省属冶金工业企业有粉尘作业点1747个,治理达标996个,合格率57%,同比提高4.4%。其中耐火材料企业合格率79.9%,同比提高8.8%;矿山企业合格率69.7%,同比提高5.4%;但钢铁冶炼、机修的粉尘治理差距较大。毒害治理仍是主要薄弱环节,全系统有毒物作业24种、作业点471个,合格点71个,仅占15.1%。尘毒危害导致职业病发生严重,年底省属冶金工业企业各期矽(尘)肺病患者3288人。1975—1984年累计新增矽(尘)肺病患者1043人,平均每年发病104人;每年矽(尘)肺病死亡55.2人,超因工死亡29.9人近一倍。
1985年尘毒防治指标:全系统粉尘合格率达到62%,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从当年起每年消灭1/3有毒作业点。(www.xing528.com)
通过督导企业增加资金投入,实施技术改造,逐步偿还历史安全卫生欠账,改善生产作业条件,加上前数年防治尘毒工作逐步发挥效益,当年省属企业粉尘合格率65.1%,同比提高8.1%。1988年进一步提高到71.4%。
1989年在国民经济治理整顿的大环境下,省冶金集团公司推广宣钢龙烟矿山公司重视烟尘治理和日常安全卫生管理,坚持改善作业场所卫生环境,建厂71年来入厂工人没有矽肺病患者的典型经验。要求各企业克服各种困难,加速防尘科研和新技术推广。省冶金能源环保研究所(简称省冶金能环所)与石钢联合研制成功“化铁炉粉尘及渣棉治理除尘系统”,宣钢与宣机共同研究“高炉煤气干式静电除尘”新技术。唐钢、邢钢、马耐等12个企业投资224万元,治理冶炼、铸造、矿山钻孔、铲装、耐火行业装出窑及除尘系统改造等20多个重点项目,企业岗位作业环境明显改善。石焦、邢机等企业先后建立卫生防疫站,开展卫生防疫。当年冶金集团公司直属企业粉尘浓度合格率平均74.6%,同比提高3.2%;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74.45%,同比提高4.71%;全省冶金工业企业化学有害物质作业点合格率平均72.8%,物理有害因素作业点合格率39.8%,集体职业中毒得到基本控制。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矿山村铁矿、唐钢石人沟铁矿等13个单位建成被冶金部和省冶金系统命名的“清洁工厂”。
1990年全系统卫生环保奋斗目标:粉尘浓度合格率75%以上,化学有害物质作业点合格率80%以上,物理有害因素作业点合格率50%以上;污染物排放合格率65%以上;创建冶金部、河北省命名的清洁工厂10个。
在尘毒防治工作中,强化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和岗位粉尘监测。在最高容许浓度2毫克/立方米的作业点中重点治理10毫克/立方米的作业点,最高容许浓度4—6毫克/立方米的作业点中重点治理15毫克/立方米的作业点,最高容许浓度10毫克/立方米的作业点中重点治理50毫克/立方米的作业点。省属企业在一季度对粉尘分散度和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进行含量测定,4月地、市属企业进行测定。进一步开展卫生防疫,加强职业病防治。当年多数企业较好实现各自的尘毒防治目标,全系统平均粉尘浓度合格率达到75.33%。
“八五”期间(1991—1995年),省冶金集团公司对直属企业卫生环保措施实行计划、项目、资金和监督考核一体化管理。逐年严格卫生环保指标,并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随着冶金工业煤气产量和使用范围逐年增加,煤气防护成为安全卫生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1991年省冶金集团公司在宣钢召开全省冶金系统煤气防护研讨会,交流防护管理经验,研究预防煤气中毒和着火爆炸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方法措施。要求各企业将煤气防护纳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在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技术力量、交通用车,以及监测、报警、救护仪器设施等方面,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配置。生产中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1986),定期培训、考核煤气防护、管理人员,加强巡回检查,防止发生重大煤气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
1993年省冶金集团公司下达卫生环保指标:企业岗位粉尘浓度合格率平均达到75%以上;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平均达到72%以上。通过组织企业进一步落实各种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全系统尘毒危害和环境污染进一步降低。
1995年贯彻国务院《尘肺病防治条例》和冶金部《冶金企业职工卫生管理规程》《冶金工业预防粉尘危害和尘肺健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省冶金厅组织企业筹措资金,进一步落实新建项目卫生环保设施“三同时”规定和强化生产岗位尘毒治理。唐钢投资600万元全面大修炼铁厂烧结机机头和机尾点除尘设施,对下属厂签订《尘毒治理目标责任书》,加强防尘教育和除尘设备管理,定量分析所有粉尘、毒物、高温、噪音作业点的危害程度,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当年全系统企业平均粉尘浓度合格率达到79.07%,其中矿山、选矿、轧钢、机修、碳素等子行业达到80%以上,烧结、炼铁、炼钢、焦化、耐火、铁合金等子行业达到70%以上。
“九五”期间(1996—2000年),1996年全系统卫生环保考核指标:消灭重大职业中毒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全年岗位粉尘浓度合格率平均达到78%以上,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达到82%以上。
防尘防毒的重点是提高炼铁原料系统、烧结厂和耐火厂等粉尘污染较重作业点防尘除尘设备的完好率、运转率和除尘效果。环保工作的重点是加大投资力度;落实省政府下达省属企业的14项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保证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100%同步运行;企业新、改、扩建工程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防产生新污染源;在已有42个冶金企业(含分厂)达到部级标准基础上,当年省属企业部级“清洁工厂”累计实现率达35%以上。当年全系统实际平均粉尘浓度合格率80.78%,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81.44%,外排废水达标率89.52%,外排废气达标率80.27%。
1998年全系统尘毒治理和环保工作目标:杜绝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平均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达到83%,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在尘毒治理方面,重点强化企业煤气安全管理。煤气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检修和煤气作业区的防护,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标准和规范;煤气危险区设置煤气固定监测装置或配备并定期校验便携式CO报警仪;开展以执行规程、落实责任和加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煤气安全大检查;举办以各公司安环处煤气管理干部和煤气防护站站长为培训对象的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培训班,培训煤气实用卫生技术知识。
在环保工作方面,按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两个治理项目,实现计划内重点污染企业年内限期达标;继续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坚持创建“清洁工厂”;在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推行内部排污收费制,运用经济手段保证各生产环节污染物达标排放。
1999年全系统主要卫生环保指标: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达到85%以上,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尘毒治理方面开展“煤气安全管理年”活动,加强煤气检测和设施检修,进行煤气供用各环节安全检查,严防泄露危害,全年全系统未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治理列入全省重点达标治理计划的冶金企业,其中宣钢、石焦等5家企业年底完成达标验收。同时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环保综合管理,基本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境安全目标。
2002年起省安监局负责包括冶金工业在内的非煤矿山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督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职业危害责任制,健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按规定为员工配发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重点加大对企业前期预防措施和劳动过程中防护与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职业卫生违法行为。对不具备规定职业卫生条件的企业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的产生。省卫生厅负责组织职业卫生监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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