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流贼,贼流流,上界差他斩人头。
若有一人斩不尽,行瘟使者在后头。
西大王张献忠一再称梦中得天启,上天赐天书命他杀罪人。但有研究称,张献忠的暴行源于跟李自成争夺天下失败,心态失衡,激起无限杀戮。
对曾经富甲安逸的四川人来说,张献忠的到来,就是川人噩梦,听闻西大王,小儿不夜啼。砍下女人小脚,堆成“笋山”告上天;开科取状元,爱了四天就洗白。对于张献忠的种种骇人暴行,巴蜀文化专家郑光路提出,张献忠具有反社会型人格,可能患有精神疾病。
夹江县令差点脑袋搬家
2017年1月中旬,郑光路再次来到眉山彭山江口镇,现实与传说中的张献忠沉银地。“那是个触目惊心的时代。”那时,这里水位更高,岸上有一片茂密的树林,张献忠率军在树枝后躲避、打仗……江水滚滚,郑光路的眼前浮现出一幅幅画面,令人唏嘘。
崇祯十七年(1644),成都南门外“中园”,蜀王曾经的行宫,张献忠捋捋大胡子,沉吟片刻,令人按他口述原文,写下一道粗俗诏书。
圣谕碑位于广汉房湖公园内,为张献忠攻克成都建立大西政权后扬威所立。碑正面上方镌刻精美龙纹和“圣谕”二字,下为阴刻“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字样。落款为“大顺二年(1645)二月十三日”。 广汉房湖公园供图)
当天,张献忠盘腿端坐在龙椅上,面对众臣,心潮澎湃,“咱老子当大西皇帝三个多月,称孤道寡忸忸怩怩。你们成天供奉泥菩萨,三拜九叩,好生麻烦,看得老子实在难受!今天开始,老子命令:各种诏书、公文,今后只用口语书写!”
“不可!”右丞相严锡命抗议,“陛下以九五之尊,岂可不行朝廷礼数?按照《大明会典》……”
严锡命正要侃侃而谈,张献忠早已厌烦,“严先生不必话多!”突然,他厉声道,“今后还有人跟老子引用《大明会典》的,痛打一百军棍或砍头!老子最讨厌读书人陈词滥调,吊文冒酸。”
他顺手拈起一颗荔枝塞到嘴中,嚼了半天,吐出,说:“咋和咱关中老盐菜一样咸?”
左丞相汪兆龄解释,夹江县令王某将新摘荔枝上贡陛下,为保鲜,用盐浸泡。
张献忠却说:“去,去,把谋害老子的夹江县令头砍了!”
安西王李定国站出来说句公道话:“王县令是本乡人,他用四川的土方法保存食物,让老万岁不舒服了,但罪不至死。”
听罢,张献忠改变主意,说道:“严先生,马上按咱说的原话写圣旨,不要文绉绉!”
随后,严锡命一字一字写下:“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王珂你回来,饶了夹江那个鬼知县罢。”
郑光路认为,张献忠创下了“史上最怪诞诏书”的纪录,一道“骂娘”诏书如此写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咱老子叫你不要往汉中去,你强要往汉中去,如今果然折了许多兵马。驴子,入你妈妈的毛!钦此。
此外,张献忠上朝时,经常取下皇冠,顶在脚上高高跷起,有时让人把太监帽子外戴头上,哈哈大笑。文武百官面面相觑,不敢笑也不敢言。
武状元四天“洗白”
刚到四川,张献忠想得到士绅和读书人的拥戴,便“喻礼部开科举”。四川人认为张献忠来路不正,是为“贼”,徘徊不前,张献忠便通过恐怖手段,强迫大家参加科举考试。
其中成都华阳人张大受一举考下武状元。据记载,此人年龄不满三十,身长七尺,弓马娴熟。张献忠见张大受仪表丰伟,器宇轩昂,甚是喜欢,立马赐给刀马、金币十余种。
第二天,张大受入朝谢恩,左右文武都赞赏他的聪明学问和诗文字画。张献忠高兴,召入宫中赐宴,结束时,将席间金银器皿全部赏赐给张大受。
第三天,张大受再次入朝,大臣们贺道:“天赐贤人辅佐圣明,陛下当画其形象,传播远方,使知我国得人如此奇异,则敌人可不战而服矣!”张献忠大喜,大宴群臣,赏赐张大受美女四人,住宅甲第,家丁二十人。
第四天早上,张献忠坐朝,传奏官禀报:“新状元入朝谢圣恩。”就在张大受准备入朝时,张献忠忽然变了脸,“这驴养的!咱老子爱得他紧,一见他,就满心欢喜。咱老子又有些怕他。来人,拖出去收拾了。”
诸臣不敢违命,把张大受绑起来杀了,先前所赐美女家丁,也杀得一个不剩。
张献忠喜怒无常,对知识人才既想利用,又严加防范。据《蜀碧》《平寇志》等史料记载,张献忠在四川搞过两次科考,同时对考生大肆杀戮,两万五千多名考生成了牺牲品。
张献忠砍小脚抛上“笋峰”
裹小脚之习俗,据一些学者考证,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终于民国。(www.xing528.com)
苏东坡曾写《菩萨蛮》描述三寸金莲:“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张献忠也爱妇人小脚,但爱得血腥残暴。作家蒋蓝讲述,占据四川后,张献忠偶染疟疾,望着天空说:“等老子病好了,一定要朝天贡上蜡烛两盘。”当时,众人非常困惑,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张献忠病好后,一拍桌子,一声令下,命令士兵去收集女人小脚。
士兵无奈,闯入千家万户,拉出家中妇女,一人抱住,一人持刀,一双双纤纤玉足被砍下。一时间,城中不少女人成了残疾,一些想不开的干脆投河自尽。几天后,一双双带血的小脚在殿中摆出,张献忠哈哈大笑:“来人,摆峰。”士兵们将残足堆积,形成两座金字山峰。
张献忠邀来爱妾,一同酌饮欣赏,突然,张献忠说:“方缺一足尖,置之会更好看。”爱妾也有几分酒意,伸出三寸金莲,笑言:“此足如何?”张献忠仔细将爱妾的小脚放在手中,细细观察,说道:“甚好!”
爱妾还在高兴中,张献忠信手拿来刀剑,一刀割下爱妾香足,抛于足堆之上。
爱妾小脚恰立于足堆之尖,张献忠美其名曰:笋峰。作家蒋蓝说,“笋”意指女人的小脚白嫩如竹笋。
有观点认为,张献忠仇恨女人小脚,是认为小脚不能干活,没有用。当时,许多女人脚被砍下后,川中增添了许多卖假脚的商贩。
此前,张献忠陷襄阳时,还曾捉男子断其臂,抓女子断其足,运往山坡,将断臂堆成一块,取名“玉臂峰”,又把断足堆在一处,命名“金莲峰”。
发誓“复来时尽杀尔等”
暴力的形成,往往要追溯其根源。
《圣教入川记》记载:“其智识宏深,决断过人,二司铎亦暗暗称奇。献忠天姿英敏,知足多谋,其才足以治国。然有神经病,虎威大作、势若癫疯、残害生灵,不足以为人主。”
郑光路在其所写的《张献忠剿四川真相》中提出,按现今世界卫生组织在世界疾病分类中,将“反社会型人格”作为精神病的一种。产生这种病态人格的主要原因有:恶劣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的影响,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发育不成熟等。张献忠的残暴,或源于童年时期的心理阴影。
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张献忠出生在陕西延安卫一个名叫柳树涧的小村寨。关于他父母的记载,有说他父母织卖草鞋草席,也有人说他父亲务农兼小贩,还有人说,他父亲当过杀猪匠,母亲沈氏则早逝。
张献忠少年时是跟着先生读过书的,只是文化程度不高。年轻时,张献忠当过延安府小捕役,常受上司欺侮,曾经拍着大腿叹气说:“嗟!大丈夫安能久居人下耶!”
张献忠也曾在延绥镇当兵吃粮,在军中犯法当斩,主将陈洪范觉得这小子相貌威武,可能以后有用,请总兵官王威饶恕,张献忠趁机逃走。
后来,张献忠做铁匠,为官府“承造军器”,但受到官吏的陋规剥削。有人向他吃回扣,他愤而造起反来。
据野史记载,张献忠少年时读书没读出个名堂、长大也没混出个前程,才去当强盗。他曾跟随父亲到内江卖枣,将驴子系在富绅门坊旁,不料,驴粪弄脏了石柱。仆人看见了,破口大骂,鞭打张献忠的父亲,还命令他父亲用手捧起驴粪。张献忠看在眼里,却不敢争辩。离去时,发下誓言:“我复来时,尽杀尔等,方泄我恨!”
在张献忠南征北战的日子里,童年的梦魇,令他难以挣脱。某日晚,他的一个幼子经过堂前,张呼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召集妻妾责问她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
大顺三年(1646),为了北上陕西抗击清军,张献忠决定放弃成都,并“尽杀其妻妾,一子尚幼,亦扑杀之”。他对孙可望说:“我亦一英雄,不可留幼子为人所擒,汝终为世子矣。明朝三百年正统,未必遽绝,亦天意也。我死,尔急归明,毋为不义。”
就死后的名声而言,张献忠唯一的盾牌就是还有一点良心:宁做前朝遗民,不做当世傀儡。
归顺南明、抗击清廷。张献忠四大义子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和艾能奇,按照大西王的遗愿,率部南下云南,与南明政权会合,拥立永历帝,共同抗击清军。
从清顺治四年(1647)到顺治十五年(1658),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率大西军与清军进行了大大小小上百场拉锯战,掀起过两次抗清高潮,其中李定国纵横数省,收复湘、桂,击败清军数十万。明末清初名士黄宗羲曾称赞说:“逮夫李定国桂林、衡阳之战,两蹶名王,天下震动。此万历戊午以来全盛天下所不能有。”
《明朝的灭亡 孙可望与李定国》一文指出,孙可望本是个权欲熏心的人,李定国立下赫赫战功之后,更引起他的嫉恨。他擅自改变作战计划,与李定国处处作梗。孙可望的野心逐渐膨胀,不仅自称秦王,还改云南为云兴省,铸铜币“兴朝通宝”。李定国对此很不满。
经过几年的内部争斗,孙可望于清顺治十四年(1657)以十余万大军进攻李定国,但广大将士临阵倒戈,投向李定国。孙可望日暮途穷,投降了清军,于清顺治十七年(1660)十一月在狩猎途中死去。
清顺治十五年(1658)正月,清军攻陷昆明,永历帝朱由榔逃入缅甸,李定国退至孟艮(今云南边境),继续坚持抗清斗争。当时,清朝命吴三桂等人统兵入缅。清康熙元年(1662),缅甸人将朱由榔献于吴三桂,后来被吴三桂绞死于昆明篦子营。李定国得知朱由榔被俘,回兵勐腊,仍遣人往车里借兵,以为持久抗清之计。但营中人马死者相继,李定国亦病,复闻朱由榔凶信,更加愤懑,于六月二十七日死于勐腊,临终时遗命其子:“任死荒徼,勿降也!”
(本文原载于2017年2月16日《华西都市报》
作者:毛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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