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算定额的编制原则
(1)按平均水平确定装饰概算定额的原则。装饰概算定额是确定装饰产品概算的计价工具,其编制应遵守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即按产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定额水平。所谓装饰概算定额的平均水平,是根据在现实的平均中等的生产条件、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平均劳动强度下,生产单位合格装饰产品所需消耗的劳动时间来确定的。(2)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装饰概算定额一经颁发执行即具有法令性。装饰概算定额的编制工作,实质上是一种立法工作。其影响面较广,在编制时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3)装饰概算定额必须体现简明适用的原则。(4)为了事先确定工程造价,控制项目投资,概算定额要尽量少留活口或不留活口。
2.概算定额的编制依据
(1)现行国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检标准、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装饰标准图。(2)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各省、市、自治区现行装饰预算定额或单位估价表。(3)现行有关设计资料(各种现行设计标准规范;各种装饰通用标准图集;构件、产品的定型图集;其他有代表性的设计图纸)。(4)现行的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其他有关设备及构配件等价格资料。(5)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和先进经验资料等。
3.概算定额的编制步骤(www.xing528.com)
(1)准备阶段。根据国家主管部门对编制装饰概算定额的要求,组织各地建委、建行、设计、施工等部门人员参加编制。经过广泛调查分析研究,了解现行概算定额执行情况与存在的问题,编制范围,收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确定编制细则和概算定额项目的划分。
(2)编制阶段。根据已制定的编制细则、定额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审查、熟悉和修改收集到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综合确定人工幅度差、机械幅度差、材料损耗率等并计算出一个定额单位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数量,再根据本地区现行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使用费,计算出装饰概算定额基价,最后编制出相应的概算定额初稿。初稿编制完成后,应将新旧概算定额进行比较,测算出新定额的定额水平,分析研究定额水平提高或降低的原因,从而对新概算定额初稿进行必要的修正。
(3)审查报批阶段。组织有关基建部门征求意见,讨论、修改概算定额初稿,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交付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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