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则
(1)预拌混凝土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供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供需双方可协商确定承担单位,其中包括委托供需双方认可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2)当判断混凝土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时,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氯离子总含量以供方提供的资料为依据;其他检验项目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d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2.检验项目
(1)常规应检验混凝土强度和坍落度。
(2)如有特殊要求除检验混凝土强度和坍落度外,还应按合同规定检验其他项目。
(3)掺有引气型外加剂的混凝土应检验其含气量。
3.取样与组批
(1)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2)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及坍落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20min内完成,试样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3)交货检验的混凝土的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中抽取,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间采取。
(4)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2m3。
(5)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样,其取样频率应按以下规定进行:(www.xing528.com)
1)用于出厂检验的试样,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一个工作班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
2)用于交货检验的试样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
③当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1次。
④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⑤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6)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检验试样的取样频率应与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一致。
(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渗检验的试样,用于出厂和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8)对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冻检验的试样,用于出厂和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合格判断
(1)强度的试样结果应满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 50107—2010)的规定。
(2)坍落度应满足表5-14的要求。
(3)含气量应满足:含气量与规定值之差不应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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