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绘制建筑施工图既要执行《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又要执行《建筑制图标准》。 ( )
2.无论图纸的幅面多大,图框至图纸边缘(除装订边)的尺寸总是一样大。 ( )
3.无论什么样的图纸都必须设会签栏,且都放在图样的左上角。 ( )
4.1∶50的比例小于1∶100的比例。 ( )
5.当整张图采用一个比例时,可将比例统一注写在标题栏内。 ( )
6.根据专业的需要,同一图样可选用两种比例。 ( )
7.像1∶33,1∶75,1∶125等,这些《标准》中没有的比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使用。 ( )
8.断面的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及投射方向线组成。 ( )
9.如果编号在剖切位置线的左边,表示按从左向右的方向进行投影(观看)。 ( )
10.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均以细实线圆表示。 ( )
11.索引出的详图,若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册的编号。 ( )
12.索引符号如用于索引剖视详图,应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位置线,并以引出线引出索引投射方向。 ( )
13.同时引出几个相同部分的引出线,宜互相平行,也可画成集中于一点的放射线。 ( )
14.多层构造引出线,应通过被引出的第一层。 ( )
15.多层构造引出线,文字说明宜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由上至下的说明顺序应与左至右的层次相互一致。 ( )
16.连接符号两端靠图样一侧应标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连接编号。 ( )
17.对称符号由两对对称线和两端的两对平行线组成。 ( )
18.指北针可用大直径圆绘制,但其尾部的宽度仍为3mm。 ( )
19.竖向编号应用大写拉丁字母,从上至下顺序编写。 ( )
20.如果定位轴线的编号圆圈内标注成2/E,则表示E轴线之后的第二根附加轴线。 ( )
21.折线形平面图仍按普通平面图中定位轴线的编号方法进行编号。 ( )
22.图形较小无法画出建筑材料图例时,也无需加文字说明。 ( )
23.自编建筑材料图例不得与《标准》所列的图例重复。绘制时,应在适当位置画出该材料图例,并加以说明。 ( )
24.当视图用第一角画法绘制不易表达时,可用镜像投影法绘制,但应在图名后注写“镜像”二字,或画出镜像投影识别符号。 ( )
25.每个视图一般均应标注图名。图名宜标注在视图的下方或一侧,并在图名下用粗实线绘一条横线,其长度约为50mm。 ( )
26.使用详图符号作图名时,符号下不再画线。 ( )
27.当建筑平面图大而复杂时可以分区绘制,但应绘制组合示意图,并指出该区在建筑平面图中的位置。 ( )
28.同一工程不同专业的总平面图,在图样上的布图方向可以不一致,应根据各自的需要确定。 ( )
29.底面图与镜像图是一回事。 ( )
30.“JM”表示近面钢筋。 ( )
31.“YM”表示近面钢筋。 ( )
32.若在断面图中不能表达清楚钢筋的布置,应在断面图外增加钢筋大样图。 ( )
33.构件配筋图中受力钢筋的尺寸按外皮尺寸标注。 ( )
34.箍筋的长度尺寸,应指箍筋的外皮尺寸。 ( )
35.弯起钢筋的高度尺寸应指钢筋的外皮尺寸。 ( )
36.表示自然土壤。 ( )
37.表示石膏板。 ( )
38.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不超过24m的为多层,超过24m的为高层。 ( )
39.基础埋在地下,因而不属于建筑的组成部分。 ( )
40.由于基础埋置于地下,属于建筑的隐蔽部分,安全程度要求较高。 ( )
41.基础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耐久性,并能抵抗地下各种不良因素的侵袭。 ( )
42.地坪是建筑底层房间与下部土层相接触的部分,它不承担任何荷载。 ( )
43.地面必须具有良好的耐磨、防潮及防水、保温的性能。 ( )
44.楼梯是楼房建筑中联系上下各层的垂直交通设施,疏散楼梯须单独设立。 ( )
45.单厂排架结构中,架与柱的连接为刚性连接。 ( )
46.单厂排架结构中,柱与基础的连接为刚性连接。 ( )
47.支撑系统的作用是保证厂房结构和构件的承载力、稳定性和刚度,并传递部分水平荷载。 ( )
48.力对物体的作用,是不会在产生外效应的同时产生内效应的。 ( )
49.力对物体作用的外效应,是使物体产生形变。 ( )
50.力对物体作用的内效应,是使物体产生形变。 ( )
51.力对物体作用的外效应,是使物体的运动状态发生改变。 ( )
52.力对物体作用的内效应,是使物体的运动状态发生改变。 ( )
53.凡是受二力作用的构件就是二力构件。 ( )
54.凡是受二力作用而平衡的构件就是二力构件。 ( )
55.只有受二力作用的直杆才是二力构件。 ( )
56.变形的二力构件无论是否处于平衡,都不能称为二力构件。 ( )
57.任何物体在两个等值、反向、共线的力作用下都将处于平衡。 ( )
58.刚体在两个等值、反向、共线的力作用下都将处于平衡。 ( )
59.变形体在两个等值、反向、共线的力作用下都将处于平衡。 ( )
60.作用与反作用定律只适用于刚体。 ( )
61.作用与反作用定律不适用于变形体。 ( )
62.作用与反作用定律既适用于刚体也适用于变形体。 ( )
63.作用于刚体上力的三要素为: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线。 ( )
64.作用于变形体上力的三要素为: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线。 ( )
65.作用于变形体上力的三要素必定为: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 ( )
66.力沿其作用线移动后不会改变力对物体的外效应,但会改变力对物体的内效应。 ( )
67.力可在刚体上沿其作用线移动,不会改变力对其作用的效应。 ( )
68.力沿其作用线移动时,力对点的矩不变。 ( )
69.力可在变形体上沿其作用线移动,不会改变力对其作用的效应。 ( )
70.力在变形体上沿其作用线移动,会改变力对其作用的效应。 ( )
71.力对任意点的力矩恒为零。 ( )
72.力对其作用线上的任意点的力矩恒为零。 ( )
73.两个大小相等、作用线不重合的反向平行力之间的距离称为力臂。( )
74.力偶对物体作用的外效应也就是力偶使物体单纯产生转动。 ( )
75.力偶对物体作用的外效应也就是力偶使物体不单纯产生转动,还产生移动。 ( )
76.力偶对物体上任意点之矩恒等于力偶矩。 ( )
77.力偶在任意轴上的投影恒等于零。 ( )
78.力偶可以合成一个合力。 ( )
79.力偶不能与一个力等效。 ( )
80.固定铰支座约束力过铰的中心,方向未知,故常用过铰中心的两个正交分力表示。 ( )
81.当固定铰支座连接二力构件时,其约束力作用线的位置可由二力平衡条件确定,故用一个力表示。 ( )
82.在求解平衡问题时,受力图中固定铰支座未知约束力的指向可以任意假设。 ( )
83.平面一般力系向作用面内任一点简化一般能得到一个力和一个力偶,该力为原力系的合力,该力偶为原力系的合力偶。 ( )
84.平面一般力系向作用面内任一点简化一般能得到一个合力和一个合力偶。 ( )
85.平面一般力系向作用面内任一点简化一般能得到一个力和一个力偶,该力为原力系的主矢,该力偶为原力系的主矩。 ( )
86.刚体受同一平面的三个不平行的力作用而处于平衡时,这三个力的作用线必交于一点。 ( )
88.力在坐标轴上的投影是矢量。 ( )
89.阻碍物体运动的其他物体称为该物体的约束。 ( )
90.内力是杆件在外力作用下相联两部分之间的作用力。 ( )
91.弯起钢筋的弯起段用来承受弯矩和剪力产生的梁斜截面上的主拉应力。 ( )
92.受力钢筋为光圆钢筋时,两端需要弯钩,而带肋钢筋两端不必设弯钩。 ( )
93.受力钢筋无论是光圆钢筋还是带肋钢筋,两端都必须设弯钩。 ( )
94.构件配筋图中注明的尺寸一般是指钢筋外轮廓尺寸(也称外皮尺寸),即从钢筋外皮到外皮量得的尺寸。 ( )
95.料牌是钢筋加工和绑扎的依据,它随着工艺流程的传送,最后系在加工好的钢筋上,作为钢筋安装工作中区别各工程项目、各类构件和不同钢筋的标志。 ( )
96.手工除锈的方法有钢丝刷除锈、喷砂法除锈两种。 ( )
97.对于工程量小或临时在工地加工钢筋,常采用手工调直钢筋。 ( )
98.机械调直是利用钢筋调直机或卷扬机把弯曲的钢筋调直使其达到钢筋加工的要求。 ( )
99.机械调直有调直机调直、卷扬机冷拉调直。 ( )
100.钢筋切断有手工切断、机械切断和克子切断。 ( )
101.使用钢筋切断机切断时,钢筋可在调直前切断。 ( )
102.钢筋弯曲成形的方法有手工和机械两种,其操作顺序是:试弯——划线——弯曲成形。 ( )
103.手工弯曲直径12mm以下的钢筋,通常使用手摇扳手,一次可弯1~4根钢筋。 ( )
104.当钢筋弯曲135°~180°时,弯曲点线距扳柱外边缘的距离约为2倍钢筋直径。 ( )
105.在任何情况下,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 ( )
106.在钢筋焊接施工中,主要有钢筋电阻点焊、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及气压焊等几种焊接方法。 ( )
107.钢筋多头点焊机适用于不同规格焊接网的成批生产。 ( )
108.点焊脱落的原因可能是通电时间太长。 ( )
109.电弧焊的接头形式包括帮条焊、搭接焊、坡口焊、窄间隙焊和熔槽帮条焊5种。 ( )
110.钢筋机械连接是指通过钢筋与连接件的机械咬合作用或钢筋端面的承压作用,将一根钢筋中的力传到另一根钢筋的连接方法。 ( )
111.钢筋机械连接的方式有套筒挤压连接、锥螺纹连接、墩粗直螺纹连接、滚扎直螺纹连接、熔融金属充填连接和水泥灌浆充填连接等。 ( )
112.钢筋挤压连接挤压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应按标记检查钢筋插入套筒内的深度,钢筋端头离套筒长度中点宜超过10mm。 ( )
113.钢筋锥螺纹连接是先将钢筋需要连接的端部加工成锥形螺纹,利用钢筋端部的锥形螺纹与内壁带有相同内螺纹的连接套筒相互拧紧后,靠锥形螺纹相互咬合形成接头的连接。 ( )
114.钢筋冷拉的速度宜快,待拉到规定长度或控制应力后立即放松。 ( )
115.钢筋冷拉应先冷拉后焊接。 ( )
116.钢筋冷拉应在低于-20℃的环境中进行。 ( )
117.钢筋冷拔工艺流程为:钢筋剥皮——扎头——拔丝。 ( )
118.钢筋扎头要求达到圆度均匀,长度约300mm,直径比拔丝模小0.5~0.8mm,钢筋每冷拔一次应轧头一次。 ( )
119.钢筋加工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 )
120.如果施工场地狭小,可在模板或脚手架上集中堆放钢筋。 ( )
121.操作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 ( )
122.面层带有颗粒状或片状分离现象呈深褐色或黑色的钢筋可以使用。 ( )
123.钢筋加工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钢筋加工机械的保养工作。 ( )
124.钢筋调直时,送料前应将不直的钢筋端头切除。 ( )
125.使用钢筋切断机切断钢筋时,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 ( )
126.切断机运转中可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 ( )
127.弯曲钢筋放置方向要和挡轴、工作盘旋转方向一致,不得相反,在变换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倒顺开关必须按照开关批示牌上“正(倒)转—停—倒(正)转”的步骤进行操作。 ( )
128.弯曲机弯曲钢筋时可直接从“正—倒”或“倒—正”扳动开关。 ( )
129.采用钢筋绑扎连接时,钢筋绑扎接头位置以及搭接长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 ( )
130.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
131.当受拉钢筋的直径d>28mm及受压钢筋的直径d>32mm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 )(www.xing528.com)
132.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必须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1的规定。 ( )
133.钢筋搭接的位置与搭接长度必须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的规定。 ( )
134.钢筋绑扎采用15~19号铁丝。 ( )
135.钢筋绑扎时钢筋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 ( )
136.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0.3倍。 ( )
137.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4倍。 ( )
138.受压区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mm。 ( )
139.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 )
140.受力钢筋的焊接接头在构件的受压区不宜大于25%。 ( )
141.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宜大于50%。 ( )
142.条形基础横向受力钢筋直径一般为6~16mm,间距为120~250mm。 ( )
143.柱子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40mm并不大于构件横截面的短边尺寸。 ( )
144.梁主要是受弯构件。 ( )
145.梁中弯起钢筋的弯起角度一般为45°或60°,当梁高大于80mm时宜用30°。 ( )
146.梁和根均为受压构件。 ( )
147.构造柱要在基础中锚固并予先砌墙后浇筑混凝土。 ( )
148.若根据计算梁中箍筋不需要设置时就不设置。 ( )
149.柱子中不得采用内拆角箍筋。 ( )
150.板中不一定要设置分布钢筋。 ( )
151.悬臂雨篷的钢筋是绑扎在构件上层的。 ( )
152.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主要承受压力,混凝土主要承受拉力。 ( )
153.在钢筋混凝土构件中,混凝土保护层越厚越好。 ( )
154.板的上部钢筋为保证其有效高度和位置宜做成直钩伸至板底,当板厚大于120mm时可做成圆钩。 ( )
155.钢筋按强度分光面钢筋和变形钢筋两种。 ( )
156.板中弯起钢筋的弯起角度不小于30°,当板厚≤120mm且承受的动力荷载不大时为方便施工可采用分离式配筋。 ( )
157.预制构件的吊环钢筋长度一般应埋入构件不小于30d。 ( )
158.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不应小于35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 )
159.绑扎骨架中光圆钢筋时均应在末端做弯钩。 ( )
160.量度差值是指在钢筋下料时应去除的数值。 ( )
161.钢筋下料尺寸应该按钢筋中线长度计算。 ( )
162.钢筋除锈的方法有多种,常用的有手工除锈、钢筋除锈机和酸法除锈。 ( )
163.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 )
164.基础是起承重的作用。 ( )
165.钢筋冷拉不可在负温下进行。 ( )
166.两根不同直径钢筋可以搭接。 ( )
167.钢筋冷拉的方法只有控制应力法。 ( )
168.钢筋弯曲成形的顺序是:划线——弯曲成形——试弯。 ( )
169.钢筋网片的钢筋网眼尺寸允许偏差为±20mm。 ( )
170.钢筋网片的几何尺寸,其长度和宽度的允许偏差为±20mm。 ( )
171.现浇框架中,受力钢筋的排距允许偏差是±15mm。 ( )
172.绑扎双层钢筋时先绑扎立模板一侧的钢筋。 ( )
173.地基承受建筑物的全部荷载,是建筑物的主要组成部分。 ( )
174.建筑物的绝对标高是建筑物的实际标高。 ( )
175.钢筋做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 )
176.为了增加钢筋与混凝土的锚固作用,任何钢筋末端都应做成弯钩。 ( )
177.钢筋接头有绑扎接头和焊接接头,宜优先选用绑扎接头。 ( )
178.独立基础为双向受力,短边方向的受力筋一般放在长边受力筋上面。 ( )
179.柱中配置箍筋的作用是抗剪。 ( )
180.板内弯起钢筋的作用主要是抗剪。 ( )
181.当梁高大于700mm时,应在梁的两侧沿高度方向每隔300~400mm设置直径不小于12mm的受力筋。 ( )
182.当梁高小于150mm时,可用单肢箍筋。 ( )
183.板内分布钢筋的截面积不应小于单位长度上受力筋截面面积的15%。 ( )
184.当梁的截面高度大于800mm时,箍筋直径不宜小于6mm。 ( )
185.梁内弯起钢筋弯起后在受拉区的锚固长度不小于20d。 ( )
186.当板厚大于150mm时,板内受力间距不应大于300mm。 ( )
187.柱内全部纵向受力筋的配筋率不宜超过5%。 ( )
188.钢筋放样的工作顺序应与施工现场保持一致,与绑扎安装的顺序相适应。 ( )
189.上下柱钢筋搭接的搭接根数及搭接长度一律按上柱钢筋决定。 ( )
190.对于新购置的弯曲机在弯曲钢筋时往往要比规定额小一级。 ( )
191.框架梁中牛腿及柱帽钢筋应设置在柱的纵向钢筋内侧。 ( )
192.HRB是热轧带肋钢筋的代号。 ( )
193.HPB是热轧光圆钢筋的代号。 ( )
194.钢筋不要同酸、盐、油等物品放在一起。 ( )
195.焊工只要技术熟练,可以不持证上岗。 ( )
196.钢筋工的施工方案主要包括布置钢筋加工的施工作业进度计划、钢筋加工的工艺流程和施工方法、技术质量、安全措施等四个阶段的工作内容。
( )
197.钢筋作业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和网络图来表达。 ( )
198.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独立操作。 ( )
199.宽度大于1m的水平钢筋网采用四点起吊。 ( )
200.跨度小于6m的钢筋骨架采用两点起吊。 ( )
201.跨度大、刚度差的钢筋骨架应采用横吊梁四点起吊。 ( )
202.为了防止钢筋网和钢筋骨架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发生变形,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 )
203.同种级别不同直径钢筋替换时,应采用等强度代换方法。 ( )
204.梁板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偏差合格率不小于90%。 ( )
205.除梁板外,其他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偏差合格率不小于80%。 ( )
206.立柱子钢筋并与插筋绑扎时,在搭接长度内绑扎点不少于三个。 ( )
207.大钢筋骨架运输时一般钢筋网的分块面积为6~20m2为宜。 ( )
208.钢筋焊接网运输时每捆重量不应超过3t。 ( )
209.进场钢筋焊接网宜按施工要求堆放并应明显标志。 ( )
210.对钢筋骨架采用临时加固措施,采用较多的是八字形的剪力撑。 ( )
211.对于柱子,先绑扎钢筋后立模板。 ( )
212.对于梁,先立模板后绑扎钢筋。 ( )
213.现浇柱与基础连接选用的插筋,其箍筋应比柱的箍筋小一个柱筋直径以便连接。 ( )
214.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 )
215.基础浇筑完毕后,把基础上预留墙柱插筋扶正、理顺,保证插筋位置准确。 ( )
216.矩形简支梁的钢筋既可在梁的模板内绑扎,也可以在梁模板上口绑扎成形后再入模。 ( )
217.板钢筋绑扎程序为:清理模板——模板上划线——绑扎下部受力筋——绑负弯短钢筋。 ( )
218.柱钢筋绑扎的程序为:立柱筋——画箍筋间距线——绑扎箍筋。 ( )
219.混凝土结构中常用钢材有钢筋和钢丝两类。 ( )
220.钢筋抽检方法同规格同炉罐(批)量不多于80t为一批钢筋。 ( )
221.钢筋冷拉目的是提高钢材的屈服点。 ( )
222.钢筋机械连接方法有套筒冷压接头和锥形螺纹钢筋接头。 ( )
223.电渣压力焊接适用于混凝土结构中竖向或斜向钢筋焊接接头。 ( )
224.钢筋常用的代换方法有等强度、等面积代换。 ( )
225.目前建筑用的钢筋按强度分为HPB235、HRB335、HRB400、HRB500级钢筋。 ( )
226.钢筋混凝土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没有规定,薄厚都可以。 ( )
227.钢筋代换后一定要满足构造要求。 ( )
228.钢筋弯曲成形允许偏差全长±10mm。 ( )
229.弯起钢筋弯起点位移允许偏差是30mm。 ( )
230.箍筋边长允许偏差是±5mm。 ( )
231.钢筋冷弯试验是一种较严格的检验,能揭示钢材内部是不是存在组织不均匀、内应力和夹杂物等缺陷。 ( )
232.变形钢筋在结构中使用,不需要作弯钩。 ( )
233.钢筋混凝土板内的上部负筋,是为了避免板受力后在支座上部出现裂缝而设置的受拉钢筋。 ( )
234.在构件的受拉区域内,HPB235级钢筋绑扎连接的末端不做弯钩,HRB335级钢筋则要做弯钩。 ( )
235.受力钢筋的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压区不得超过25%。 ( )
236.严禁将两头已弯钩成形的钢筋在除锈机中操作。 ( )
237.绑扎钢筋一般采用20~22号铁丝作为绑丝。 ( )
238.钢筋除锈是为了保证钢筋与混凝土的粘结力。 ( )
239.未经调直或平直的曲折钢筋,会影响受力性能,在钢筋混凝土构件中是不允许使用的。 ( )
240.钢筋工程属于隐蔽工程验收范围,因此必须在被混凝土隐蔽前进行验收。 ( )
241.钢筋的骨架可以代替梯子上下攀登进行操作。 ( )
242.钢筋网片的钢筋间距允许偏差是±20mm。 ( )
243.钢筋网片的几何尺寸,其长度和宽度的允许偏差为±20mm。 ( )
244.现浇框架受力钢筋的排距允许偏差是±15mm。 ( )
245.现浇框架的箍筋间距允许偏差为±20mm。 ( )
246.混凝土保护层的作用之一是保证钢筋不被锈蚀。 ( )
247.现浇框架预埋件的中心位移允许偏差是5mm。 ( )
248.柱子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40mm,并不大于构件横截面的短边尺寸。( )
249.当构件受力时,混凝土与钢筋相邻材料产生相同的变形,钢筋在混凝土中会产生滑动。 ( )
250.钢筋冷拔的操作工序是:除锈剥皮——钢筋轧头——拔丝——外观检查——力学试验——成品验收。 ( )
251.纵向钢筋一般不在受拉区截断,如需截断,应经设计部门同意。( )
252.在绑扎钢筋接头时,一定要把接头先行绑好,然后再和其他钢筋绑扎。( )
253.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柱和梁的箍筋应与主筋垂直。 ( )
254.钢筋除锈不得用酸洗。 ( )
25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 )
256.两根不同直径的钢筋不搭接。 ( )
257.不允许两台焊机使用一个开关。 ( )
258.对进厂(场)的钢筋除应检查其标牌、外观、尺寸外,还应按规定采取试样检验。 ( )
259.遇4级以上强风时,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 )
260.施工人员认为施工图设计不合理,可以对其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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