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儒多重視學術交流與切磋,梁玉繩亦不例外。梁氏所交皆一時名儒,曾對其學術發展産生深遠的影響。錢穆曾曰:“(黄)梨洲致力於義理,而(顧)亭林轉向於考據。此雖學人之異性,亦交遊之殊尚。雖以豪傑,莫能自外爾。”[50]此非虚言也。梁玉繩之交遊,陳壽祺稱:“往來耆舊天下雄,杭(堇浦)陳(星齋)錢(竹汀)盧(抱經)暨孫(頤谷)翟(晴江)。”[51]孫志祖稱:“一時如杭堇浦、陳勾山、盧紹弓、錢辛楣,皆雋老名宿,過從題拂,相與幾忘輩行。”[52]此所言諸公,多爲年長於梁玉繩者。梁玉繩亦嘗自言道:“余素寡交遊,知己往來不過三五人。篤實亢爽如孫蘭圃,沈静肅穆如景李門,踔犖豪邁如翁誦芬,秀羸醇讓如湯吉甫,而於(張)仲雅先生過從尤密。”[53]此所言諸位,則又多爲年齒相仿之輩。
杭世駿(1696—1773),字大宗,號堇浦,室名道古堂,仁和人。雍正二年(1724)舉人,乾隆元年(1736)舉博學鴻詞科,授翰林院編修,充武英殿纂修。杭世駿學問淵博,於武英殿受命校勘《十三經》,纂修《三禮義疏》,尤精於史學、小學,著有《史記考證》七卷、《三國志補注》六卷、《補晉書傳贊》一卷、《諸史然疑》一卷、《續方言》二卷、《石經考異》一卷等。工書,善寫梅竹、山水小品,疏淡有逸緻。杭世駿對梁玉繩多有指導,梁氏於《史記志疑》《誌銘廣例》《瞥記》中亦屢屢稱引杭氏之説。杭世駿曾嫌《宋史》繁蕪雜陋,冀希梁玉繩加以删改,另作一書,而梁氏自謙道:“自揆譾薄,謝不敢爲。遂從事《史記》,作《志疑》三十六卷。”[54]雖未能如杭氏所託,然亦足見杭氏對玉繩之器重。梁玉繩《蜕稿》卷二有詩《過道古堂有懷杭堇浦太史》一首,表達了對杭氏的深深思念之情。
陳兆崙(1701—1771),字星齋,號句山,錢塘人。雍正八年(1730)進士,授知縣;乾隆元年(1736)舉博學鴻詞科,授翰林院檢討,官至太僕寺卿。陳兆崙善詩、文,有《紫竹山房詩集》十二卷、《紫竹山房文集》二十卷。陳氏尤精通經義,於《易》《書》《禮》均有論述。陳兆崙對梁玉繩多有指導,梁氏於《誌銘廣例》一書中曾多次引用陳兆崙的見解。梁玉繩《蜕稿》卷一有詩《送陳句山太僕還朝》一首,言語間透露出對陳氏的敬重。陳氏卒後,梁玉繩作《輓陳太僕》二首,其一云:“元季登州又濟陽,太君垂暮返江鄉。那堪判袂人三處,忽訝騎箕淚萬行。老去貽家惟卷軸,生前報國但文章。憤風驚浪長安路,鴻雁聲哀欲斷腸。”[55]其二云:“昨年得侍細論文,風浴常參童冠群。有約許陪真率會,此行詎料死生分。心虚似谷名高斗,官冷於冰氣吐雲。曾荷齒牙多獎借,感深知己九原聞。”[56]兩詩甚是讚美陳氏之學問與爲人。
翟灝(1712—1788),字大川,後改字晴江,室名書巢、無不宜齋,仁和人。乾隆十九年(1754)進士,官金華、衢州等府學教授。工詩,亦長於考據。翟氏著有《四書考異》三十六卷、《爾雅補郭》二卷、《通俗編》三十八卷、《湖山便覽》十二卷等。翟灝與梁玉繩交情甚好:翟氏《四書考異》成,梁氏曾幫其校對;翟氏作《説文稱經證》,梁氏附校十餘條;梁氏《蜕稿》成,曾請翟氏指正;梁氏《人表考》一書,曾多處引用翟灝觀點。梁玉繩《蜕稿》卷二有詩《題翟晴江丈書巢圖》一首,稱讚翟氏學問;卷四有一篇《答翟晴江丈書》,探討具體的學術問題。翟灝亦曾有言曰:“余以校刻《道古堂集》,下榻南香草堂,與諫庵日夕忻對。嘗竊歎堇浦先生既逝,吾鄉文脈行就燼喪,乃今知秀異所鍾,薪傳無盡,繼堇浦而起者,諫庵非其一耶?”[57]可見其對梁氏的器重。
盧文弨(1717—1795),字紹弓,號磯漁、抱經,餘姚人。乾隆十七年(1752)進士,官至侍講學士、湖南學政。愛好校書,一生不輟,有《抱經堂叢書》十七種。盧氏合經史子集三十八種,摘字爲注,名曰《群書拾補》。另有《抱經堂集》三十四卷、《儀禮注疏詳校》十七卷、《鍾山札記》四卷、《龍城札記》三卷、《廣雅釋天以下注》二卷等。盧文弨、梁玉繩曾共同參加畢沅《吕氏春秋》之校刻。梁玉繩亦曾審定盧氏之《群書拾補》,梁氏《史記志疑》《瞥記》《人表考》亦多引盧氏之見解。盧文弨《與梁曜北玉繩書》有“向見示《漢書·古今人表》内,有未詳所出者二十三人。今就所知者言之”云云,[58]又《〈群書拾補〉小引》云:“年家子梁曜北語余曰:‘所校之書,勢不能皆流通於世,其藏之久,不免朽蠹之患,則一生之精神虚擲,既可惜,而謬本流傳,後來亦無從取正,雖自有餘,奚裨焉?意莫若先舉缺文斷簡、譌繆尤甚者,摘録以傳諸人,則以傳一書之力,分而傳數書,費省而功倍,宜若可爲也。’余感其言,就余力所能,友朋所助,次第出之,名曰《群書拾補》。”[59]梁氏《蜕稿》卷四有一篇《復盧學士論諱書》,探討古人避諱的問題。此皆兩人交流之證也。盧氏《抱經堂文集》“目録”後附徐鯤識語,有云:“先生餘稿尚夥,其續刻十餘卷,當諈諉梁君曜北定之,梁君亦誼不容辭也。”[60]從此語中亦可感知到盧、梁氏二人交情之深。
錢維城(1720—1772),字宗磐,一字幼安,號稼軒,又號茶山,武進(今江蘇常州)人。乾隆十年(1745)一甲一名進士,是爲狀元,授修撰,遷右中允,命南書房行走,三遷,再轉爲刑部侍郎。乾隆二十七年,曾任浙江學使;三十五年,平定古州苗民之亂;三十七年,丁父憂,歸,以毁卒,謚文敏。錢氏著有《鳴春小草》七卷、《茶山詩鈔》十一卷、《茶山文鈔》十二卷,合爲《錢文敏公全集》三十卷。錢維城視學浙江時,當與梁玉繩有往來,諸以敦爲《庭立記聞》作序,曾云:“諫庵又與余同受知於前學使錢文敏公,相契舊矣。”[61]由是知之。
王昶(1725—1806),字德甫,號述庵,學者稱蘭泉先生,江蘇青浦(今上海)人。乾隆十九年(1754)進士;二十二年授内閣中書,入直軍機處,因事罷職;四十一年又擢至左副都御使;四十五年授江西按察使;五十一年遷雲南布政使;五十三年再擢刑部右侍郎;五十八年致仕。王昶學問淵博,撰《金石萃編》一百六十卷、《春融堂集》六十八卷等,編《湖海文傳》七十五卷、《湖海詩傳》四十六卷等。王昶《春融堂集》有《許駕部周生、梁上舍曜北邀飲湖上許莊》詩一首,其言曰:“柔波如簟草如茵,山鳥山花正暮春。月榭風亭邀俊侣,籃輿笻杖趁閑身。分曹談藝神明王,促坐藏鬮笑語親。屈指清和應更好,再移畫舫傍湖漘。”[62]許周生,即許宗彦,已有專文介紹。梁氏《蜕稿》卷三收録有《王述庵少寇招集湖上看牡丹分得問字五古》一首,亦因王昶而作。今從上述兩詩之題名亦可看出王昶與梁玉繩素有往來。
錢大昕(1728—1804),字曉徵,又字辛楣,號竹汀,晚年自稱潜研老人,江蘇嘉定(今上海)人。乾隆十九年(1754)進士,曾任廣東學政,學識淵博,造詣精深,公推爲一代儒宗。錢氏著有《廿二史考異》一百卷、《十駕齋養新録》二十卷、《潜研堂文集》五十卷等。錢大昕、梁玉繩曾共同參加畢沅《吕氏春秋》之校刻。梁玉繩撰寫《史記志疑》書成,請錢氏爲之作序,並在其書中多處稱引錢氏觀點。錢氏有《與梁曜北論〈史記〉書》三篇,收録在《潜研堂文集》,乃是與梁玉繩商討《史記》問題之專文。梁氏《蜕稿》卷四有一篇《答錢詹事論漢侯國封户書》,亦是就《史記》相關問題之探討。另外,梁氏《人表考》亦多處採用錢氏見解。梁玉繩對錢氏評價甚高,《寄弟處素書》有曰:“吾五十之年,倏焉已過。諸事不復挂懷,惟讎温古籍,好之彌篤。近又獲侍錢竹汀詹事,凡有撰述,皆録本就正,誨益良多。竹汀洽熟經傳,博物廣識。後進造門,虚己若不及。請業者無不冰釋其疑以去。吾謂今之竹汀,猶古之鄭康成也。”[63]將錢大昕與漢代大儒鄭玄同比。
畢沅(1730—1797),字纕蘅,一字秋帆,自號靈巖山人,鎮洋(今江蘇太倉)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庚辰科狀元,歷任山西巡撫、河南巡撫、湖廣總督贈太子太保。畢氏雖貴爲大吏,然亦勤以治學,精經史、小學、金石、地理,曾校《山海經》十八卷、《吕氏春秋》二十六卷、《墨子》十五卷目録一卷,著《經典文字辨正》五卷、《説文舊音》一卷、《音同義異辨》一卷,又有《續資治通鑑》二百二十卷。畢沅曾組織學人校勘多部典籍,梁氏曾參與其中。乾隆五十二年(1787),畢沅校刻《吕氏春秋》,梁氏審正參訂,對《吕氏春秋》作了不少校勘和考訂的工作。事竟,梁氏仍多所發明,遂撰寫《吕子校補》一書,對《吕氏春秋》、高誘注、畢沅校改等皆有糾正。
孫志祖(1737—1801),字詒榖,或作頤谷,號約齋,仁和人。乾隆三十一年(1766)進士。歷任刑部主事、刑部郎中、江南道監察御史。孫氏學問淵博,著有《家語疏證》六卷、《文選考異》四卷、《文選李注補正》四卷、《讀書脞録》七卷等。孫志祖、梁玉繩曾共同參加畢沅《吕氏春秋》之校刻。孫氏曾爲梁玉繩《清白士集》作序,並與梁氏共同參加盧文弨《群書拾補》的審定工作。梁氏《人表考》《吕子校補》曾多處引用孫氏觀點。梁氏《蜕稿》卷四有一篇《跋孫侍御〈家語疏證〉》,稱讚了孫氏的疏證工作。
洪亮吉(1746—1809),初名蓮,又名禮吉,字君直,一字稚存,號北江,晚號更生居士,陽湖人。乾隆五十五年(1790)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曾督學貴州,任滿還京,入直上書房。後因越職言事獲罪,被貶伊犁,次年釋歸。洪氏博學多識,通經史、音韻、訓詁及地理之學,工詩及駢文,有《春秋左傳詁》二十卷、《比雅》十九卷、《十六國疆域志》十六卷、《更生齋詩文集》二十八卷、《北江詩話》六卷等。洪亮吉與梁玉繩多有往來,曾與梁氏共同參加畢沅《吕氏春秋》之校刻,今觀梁氏《蜕稿》載有《買舟將歸簡毛海客、洪稚存》一詩,曰:“不敢輕題黄鶴樓,飄然仍向舊江頭。歸心絶似投林鳥,詩思寧仝下水舟。寥落任從訶霸尉,激昂且喜識荆州。因風寄語苔岑友,怕宿沙邊玩白鷗。”[64]洪稚存,即洪亮吉。毛海客(1735—1800),名大瀛,字海客,寶山(今屬上海市)人。少以詩名,爲“練川十二才子”之一,有《戲鷗居詞話》一卷、《戲鷗居詩鈔》九卷。
諸以敦(1746—?),字艮麓,號藹堂,錢塘人。乾隆三十年(1765)副貢,官福建長樂知縣。諸氏生年,據其爲《庭立記聞》所作序,有云:“(諫庵)長余二歲。”[65]是知其當生於乾隆十一年,而其卒年則已不可詳考。諸以敦曾拜錢大昕爲師,著有《熊氏後漢書年表校補》五卷、《補遺》一卷,嘉慶十七年(1812)有刊本,又有《淮南子高注校補》《通志氏族略辨證》,兩稿未刊行,藏於家。梁玉繩著《吕子校補》《瞥記》,子梁學昌輯《庭立記聞》,皆引有諸氏之説。諸以敦、梁玉繩同受知於錢維城。梁學昌輯《庭立記聞》書成,邀請諸氏作序,諸氏回憶與梁玉繩的學術交流,有云:“(余)與諫庵晨夕過從,互以所著反覆質難,恨砥礪之晚也。”[66]梁玉繩《崔秋谷詩鈔序》有云:“予性寡朋儕,平生知己不過數人,俱已化爲異物。年來,文字之交,惟藹堂伉爽無曲辭,解惑析疑,裨助不少。”[67]由此見其交情。
孫星衍(1753—1818),字淵如,一字伯淵,號季逑,陽湖(今江蘇常州)人。清代經學家。乾隆五十二年(1787)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歷官刑部主事、員外郎、郎中。乾隆六十年(1795),簡放山東兖沂曹濟道,丁母憂,歸。嘉慶九年(1804),補山東督糧道,十六年(1811)致仕。去官後,曾主講揚州安定書院、紹興蕺山書院、杭州詁經精舍書院、南京鍾山書院等。孫氏研精經訓,旁及子史百家,工篆隸,精校勘,擅詩文。孫氏勤於撰述,著有《尚書今古文注疏》三十卷、《孔子集語》十七卷、《周易集解》十卷、《寰宇訪碑録》十二卷、《續古文苑》二十卷等,皆名作,校刻《平津館叢書》四十三種、《岱南閣叢書》二十三種,皆爲善本,嘉惠學林。孫星衍、梁玉繩曾共同參加畢沅《吕氏春秋》之校刻。孫星衍與梁玉繩亦有學術交流,今上海圖書館藏孫氏《鐵保友朋手札》册墨迹,記載有孫氏致梁氏的一封書信,言曰:“匆匆拜讀大著,欣佩無既。《古今人表》一加考證,尤足嘉惠來學。弟見輯《春秋長編》一書,資於此書不少也。《史記志疑》略覽數條,發前人所未及;《天官》一書取《開元占經》對勘,更有極佳處。惟尊著以《允徵》之‘允’爲國名,從僞孔,不從鄭康成,與鄙見未合耳。新輯《括地志》、新刻《元和志》、《易口訣義》奉正,指正謬誤爲感。此謝,並候台安。早晚走謁再悉,不一。年愚弟制孫星衍叩首。謹璧尊謙。”[68]此是兩人交往之證也。
許宗彦(1768—1818),本名慶宗,字積卿,號周生,德清人。嘉慶四年(1799)進士,授兵部車駕司主事。許宗彦之妻,即梁玉繩之妹——梁德繩。許氏性情淡泊,衣食節儉,通經史、曆算,善屬詩文,有《鑑止水齋集》二十卷,凡古今體詩八卷,詞一卷,古文十卷,賦、駢體文一卷。許宗彦與梁玉繩在學術上多有交流,許氏爲梁氏校勘《蜕稿》,並作有跋語,又曾指出《史記志疑》多處錯誤,梁玉繩將其見解彙集在《瞥記》一書中。
陳壽祺(1771—1834),字恭甫、介祥、葦仁,號左海、梅修、隱屏山人,福建閩縣(今福州)人。嘉慶四年(1799)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尋吿歸;九年,充廣東鄉試副考官;十二年,充河南鄉試副考官;十四年,充會試同考官,京察一等,記名御史。陳壽祺爲學導源北宋,得閩中李光地緒餘,及會試出朱珪、阮元門,於漢學得所師承,乃專爲漢儒之學,解經得兩漢大義,每舉一義,輒有折衷。陳氏著作宏富,有《五經異義疏證》三卷、《尚書大傳定本》二卷、《左海經辨》二卷、《洪範五行傳輯本》三卷、《左海文集》十卷等,彙編爲《左海全集》行世。陳壽祺曾爲梁氏《蜕稿》作跋,又在其《與仁和梁曜北書》中云:“壽祺白:辱賜大著《史記志疑》《古今人表考》《吕子校補》《瞥記》數種,啓導蓬心,甚荷德教。其書卷帙浩博,卒卒未能盡宣究。先取《瞥記》讀之,輒嘆鈎深索隱之功甚至,猶有一二欲獻疑者,謹條疏如左。”[69]探討《瞥記》疑義三條。由是知兩人素有往來。
嚴元照(1773—1817),字修能,一字九能,號悔庵,又號蕙櫋,歸安(今浙江湖州)人。貢生。嚴氏絶意仕進,致力經傳,於聲音訓詁之學多有闡發,著有《爾雅匡名》二十卷,旁羅異文軼訓,鈎稽而疏證之。嚴氏又有《娱親雅言》六卷、《蕙櫋雜記》一卷、《柯家山館遺詩》六卷、《悔庵學文》八卷、《柯家山館詞》三卷等。嚴氏《娱親雅言》之撰就,曾得梁玉繩助力之益,段玉裁爲《娱親雅言》作序,有云:“今九能之書有同志諸友梁曜北、徐新田、許周生、臧在東輩皆爲之揅摩商榷,力争銖黍,夾注於行間,此又不俟後之人爲之。”[70]即其證。《娱親雅言》卷前附有若干書札,有一通爲梁玉繩所寫,乃是建議嚴元照刊刻所著,有云:“大兄鴻著已有十六卷,何不抽取精確之條,詮次前後,另録清本,以待剞劂,不亦善乎?”[71]亦見嚴、梁氏二人之往來。
梁章鉅(1775—1849),字閎中,又字茝林、芷鄰,晚年自號退庵,福建長樂人。乾隆五十九年(1794)科鄉試中舉,屢應會試而不中,嘉慶七年(1802)科中進士。嘉慶二十三年入值軍機章京,道光元年(1821)任制儀司員外郎、通禮館纂修,次年出任荆州知府,道光四年署江蘇按察使,次年授山東按察使,第二年調江蘇藩臺,道光十六年授廣西巡撫兼署學政,道光二十一年調任江蘇巡撫並署理兩江總督兼兩淮鹽政。梁章鉅著述頗多,有《論語集注旁證》二十卷、《孟子集注旁證》十四卷、《三國志旁證》三十卷、《文選旁證》四十六卷、《夏小正經傳通釋》四卷、《倉頡篇校證》三卷、《稱謂録》十卷、《古格言》十二卷等。梁章鉅雖年少梁玉繩甚多,但兩人亦有往來。今考梁章鉅有詩《贈家曜北處士》一首,云:“吾宗重南紀,之子獨遺榮。家有靈珠握,人如大玉清。求羊交自淡,班馬業尤精。莫惜悤悤别,風塵眼已明。”[72]自注曰:“君以所撰《史記志疑》及《古今人表考》見示。”[73]以此知之。
上述諸人皆聲名卓著。梁氏諸友中亦有名聲稍弱者,前引梁氏《張仲雅丈詩集序》所稱孫蘭圃、景李門、翁誦芬、湯吉甫、張仲雅五位先生,皆與梁玉繩來往甚密。孫維夏,生卒年不可考,字蘭圃,自號文樵。諸生。年五十一去世。孫氏與梁玉繩交情甚好,兩人所居相隔半里,五六日必一見,見必引樽論文,抵暮乃散。梁氏《蜕稿》卷二有《題孫蘭圃照》,卷三有《輓孫蘭圃》,卷四有《孫文樵小傳》,皆爲其交情之寫述。景江錦(1738—1808),字李門、秋田、犀浦,號縠江、縠水,齋名紅雪山齋,仁和人。乾隆三十七年(1772)進士,官至廣東潮州府知府,著有《紅雪山齋詩集》五卷。梁玉繩《蜕稿》卷四載有一篇《與景太守李門書》,叙述梁氏之《蜕稿》寫畢,煩請景江錦爲其校勘之事。翁承高,生卒年不可考,字誦芬,號柳湖,又號可漁,仁和人。乾隆四十四年(1779)舉人。翁誦芬與梁玉繩素有交情,梁氏《蜕稿》卷二有詩《雪人和翁誦芬孝廉韻》一首,《史記志疑》《瞥記》曾多次引有翁氏之説。湯憲,生卒年不可考,字吉甫,號尹亭,仁和人。貢生。充官學教習,候選知縣。博贍典籍,學有根本,詩淵雅有法,不自收拾,恒多散失,今可考者止有《尹亭遺詩》一卷。梁玉繩《蜕稿》卷一有《久雨柬湯吉甫》《得吉甫札知其病眼月餘矣作此代柬》《古意寄湯吉甫》,皆爲湯憲而作。張雲璈(1747—1829),字仲雅,一字簡松,晚號復丁老人。乾隆三十五年(1770)舉人,官湖南安福知縣,調湘潭。張雲璈乃梁詩正外甥,與梁同書爲表兄弟。張氏著有《簡松草堂詩集》二十卷、《文集》十二卷附録一卷、《選學膠言》二十卷、《四寸學》六卷、《蠟味小稿》五卷、《復丁老人草》二卷等。張氏輩分雖高,然因年齡與梁氏相仿,交情甚好。梁氏《蜕稿》卷一有《湖上觀新綠仝張仲雅丈》《樂府和仲雅丈》,卷二有《仲雅丈將移居奉柬》《和仲雅丈古鏡歌》《喜仲雅丈至自楊州是日熱甚戲呈》,卷四有《張仲雅丈詩集序》,皆可作其交情之證。
最後,我們有必要談一下梁玉繩、履繩兄弟校勘同里前輩趙一清《水經注釋》一事。
北魏酈道元著《水經注》,《北史》《魏書》本傳並作四十卷,行於世,乃是地理學方面的經典著作。清儒治學,最重考據,治酈書者,代不乏人,尤以全祖望、趙一清、戴震爲代表,三人各有《水經注》校本。戴震於乾隆三十年乙酉(1765)開始自治《水經注》,定《水經》一卷,段玉裁刊入《東原文集》,到乾隆三十七年,其書刊於浙東,未及四分之一,次年,即乾隆三十八年,因奉召入四庫館而中輟。這個本子後經孔繼涵整理刊行,即微波榭《戴氏遺書》本也。戴震在四庫館也有編校《水經注》,乾隆三十九年校畢,奉命刊版,即武英殿聚珍本,簡稱殿本。當時,全祖望已經去世十九年,趙一清去世十年,兩人《水經注》校本均未刊行。趙一清是浙江仁和人,與全祖望是至交,關係甚好,兩人同時研治《水經注》,互有切磋、探討,雖然不知道趙一清校勘酈書始於何時,但經過趙氏數十年的校訂,其書寫成於乾隆十九年甲戌,至乾隆三十七年間,浙江巡撫將其書採入四庫館,《四庫全書總目》有著録。[74]趙書成於乾隆十九年甲戌,戴書成於乾隆三十年乙酉,相距十二年,趙先於戴;戴書出於乾隆三十九年甲午,趙書出於乾隆五十一年丙午,相距十三年,戴先於趙。[75]趙一清《水經注釋》刊行時,他已經死亡二十二年了,趙書的刊行晚於殿本戴書,趙書出而争論起,因時人看到兩書所校大體相同,尤其是《水經注》經、注混淆處的更定,引起了戴震的學生段玉裁的注意。
乾隆五十一年,畢沅移節今開封,由趙一清子趙載元得見趙書,因命刊版,載元又命同里梁玉繩、履繩兄弟董其事,此即張穆《全氏〈水經注〉辯誣》所云:“初,畢(畢沅——引者注)之索書於載元也。載元急遣僕走浙中,恐父書或不當畢意,以巨資購謝山本而倩梁履繩、玉繩兄弟合併修飾之。朱文翰作謝山《漢書地理志稽疑序》所謂‘《水經》校本,有大力者負之以趨’是也。乃畢,既爲趙書作序,載元仍延梁氏兄弟於署任校刊事,即今行趙氏本也。”[76]張氏所云梁氏兄弟校刊趙書,當確有其事。早在嘉慶十四年己巳(1809)十一月之時,段玉裁曾給梁玉繩寫有一封信,即《與梁曜北書論戴趙二家〈水經注〉》,有云:“丙午、丁未間,盧召弓先生爲予言梁氏曜北、處素昆仲,校刊趙氏《水經注》,參取東原氏書爲之。僕今追憶此言,意足下昆仲校刊時,一切仍舊,獨經、注互譌之處,不從戴則多不可通,故勇於從戴,以補正趙書,以成酈書善本,與戴並行,所以護酈,而非所以阿趙。召弓所云‘參取東原氏爲之’者,此也。足下昆仲之意則善矣,但足下亦不宜深没其文,默默而已也。果出於閉户造車,出門合轍,當著其奇,以見東聖西聖心理之必同;果出於相取,當著其實,以見多聞從善之有益;果二公未嘗相取而出於校刊者集腋成裘,亦當爲後序以發明之,以見期於酈書完善而非借光鄰壁;不則無解於僕之疑,亦無解於天下後世或謂戴取趙,或謂趙取戴之疑。是則足下昆仲將尊戴而適侵戴,將助趙而適誣趙也。此僕之所以不敢不言也。”[77]又云:“令弟不可作矣,足下及今爲後序,刊於趙書之末,洞陳原委,破天下後世之疑,俾兩先生皆不被竊美之謗於地下,僕實企望焉。”[78]段氏在此封信的前半部分,已將更定《水經注》經、注淆亂的功績歸定在其師戴震身上,認爲非其師不能治此。段氏見趙書更正經、注與戴書無異,又從盧文弨處聽到梁氏兄弟校刊之事,遂懷疑是梁氏兄弟竊取戴書以補正趙書,但又不作明言,故寫此信以責問。段玉裁的措辭比較嚴厲,但我們却看不到梁玉繩的回信,梁玉繩亦没有在趙書中補加段氏所謂的後序,且關於梁氏兄弟校勘趙一清《水經注釋》之事,我們在梁氏兄弟的著述及其師友所記中,皆找不到任何記載。段氏此信寫於嘉慶十四年,其時梁履繩已去世,故只能問諸梁玉繩。之後,嘉慶十九年甲戌,段氏已八十歲高齡,寫定《戴東原先生年譜》,[79]次年去世。段玉裁撰定《戴東原先生年譜》時,再次提及梁氏兄弟校勘趙書一事,有云:“是年十月,先生校《水經注》成,恭上。……顧此書自先生校定後,宋以來舊刻必盡廢,更數十百年後,且莫知先生發潜之功,故聚珍板足貴,好事者當廣其傳也。……杭州趙東潜一清精於地理之學,研摩《水經注》者數十年,但其校本從未至京師。先生與趙雖或相聞,未嘗相識,其所業未嘗相觀也。四庫館搜討遺書,趙書亦得著録,其書校正字句,及剖析地理最詳,而更正經、注,一如戴本者,蓋趙精詣絶群。鄞全謝山太史七校是書,深窺祕奥。兩公交最深,或閉户暗合,或麗澤相取,而其説往往與先生同,是可以知著書精美,不患千年後無校讎諟正之人,而學問深醇,即未相謀面,所言如一。且趙書經錢塘梁處素履繩校刊,有不合者,攈戴本以正之,故今二本大段不同者少也。”[80]此論寫於段氏去世前一年,當是其晚年定論。段氏《戴東原先生年譜》的措辭與之前《與梁曜北書論戴趙二家〈水經注〉》相比,有兩點變化:一、承認趙書關於《水經注》經、注混淆的更定,是其獨立研究的結果,當然,趙氏曾得其好友全氏祖望的啓示,而與戴書同,則是偶合;二、趙書經有梁履繩校刊,有不合者,攈戴本以正之。
段玉裁前後的措辭,爲何會有如此差異?胡適認爲,這是由梁玉繩的回信引起的,雖然此信未曾發表。胡適經過他的研究,指出:梁玉繩的答書,當是略述趙氏得全氏的啓示而更定《水經注》的經、注之文,同時,必也告知段氏是他的兄弟梁履繩曾使用戴書來訂正趙書中的一些錯誤;段玉裁在給梁玉繩的信中,原是懷疑梁氏兄弟倆依據戴書訂正趙書,而又不作説明,但段氏在之後所撰定的戴氏《年譜》中只提及已故的梁履繩曾做有修潤的工作,而不再提梁玉繩,當是由於梁玉繩的告知;趙書關於《水經注》經、注的更定,雖與戴書相似,但這是兩位獨立研究者達到相同結果的實例;梁履繩依據戴書訂正趙書,但他所作的訂正全都是瑣細的枝節。[81]胡適推崇同鄉戴震甚爲堅定,他極力否定戴書曾抄襲趙書,而他關於梁氏兄弟的論述,基本上是他對段玉裁晚年看法的一種推定。孟森亦曾專門論述過梁氏兄弟此事,他以梁玉繩的口吻寫了一篇《擬梁曜北答段懋堂論趙戴二家〈水經注〉書》,以塞段玉裁之問。孟森認爲,梁氏兄弟并未參與校刻趙書,自無採戴飾趙之事,段氏詢問梁玉繩,梁氏的復信無非是告以實未與聞而已,其信不足存,自不復入集。[82]陳橋驛、鄭德坤兩人以梁玉繩《清白士集》無復信,故可被認爲是一種默認,他確有以戴書飾趙之事,所以無言可對。[83]因梁玉繩回信之有無尚不可知,故後世學者雖有各種解釋,但都是猜測。
梁氏兄弟是否校刊過趙一清《水經注釋》?如確有校刊之事,是否又有採戴書以改趙書之舉?盧文弨之言,張穆所記,則知梁氏兄弟校刊趙書之事,當是實有,而現在研究《水經注》趙戴案的學者,不少人都承認梁氏兄弟確曾據戴書以飾趙。[84]
我們認爲,梁氏兄弟確實有校刊趙書之事。
梁玉繩撰寫《史記志疑》《瞥記》,梁履繩撰寫《左通補釋》,三書屢屢稱引《水經注》,然而關於《水經注》的研究類著作,其所引用者,獨有趙氏《水經注釋》一家,[85]梁氏兄弟如此獨重趙書,當非巧合,必有其因。前揭趙一清《水經注釋》最早刊刻於乾隆五十一年,即畢沅的開封刻本。梁玉繩《瞥記》完成於嘉慶三年,[86]刊刻則在嘉慶五年,[87]又梁履繩卒於乾隆五十八年,其《左通補釋》刊於身後,[88]是知此兩書的刊行均在《水經注釋》問世之後。今需注意者,乃是《史記志疑》一書。梁玉繩完成《史記志疑》的時間在乾隆四十八年癸卯,[89]而刊刻則在乾隆五十二年丁未,[90]問世晚於《水經注釋》一年。如若梁玉繩在乾隆五十一年之前並不知世上有趙氏之書,純粹是因爲趙書刊刻問世之後,梁氏才注意到,並據趙書以補充自己的《史記志疑》,同時又完成己書的刊刻,畢其事於一年之内,事實恐不至如此。我們認爲,梁玉繩在趙書問世之前,對趙書的内容已經非常了解,所以才使得他的《史記志疑》在徵引趙書部分成果的同時,能够在趙書問世後不久便亦刊刻行世。梁玉繩校刊過趙書,是趙書問世之前,梁氏能與之發生關係的最爲合理的解釋。
學界多認爲趙氏《水經注釋》成於乾隆十九年甲戌,初刻於乾隆五十一年丙午。其實,乾隆十九年趙書便已有家刻本,考《郘亭知見傳本書目》云:“《水經注釋》四十卷、《刊誤》十二卷、《附録》一卷,國朝趙一清撰。乾隆十九年趙氏刻本。趙氏板後歸振綺堂汪氏。”[91]《書目答問》史部地理類云:“《水經注釋》四十卷、《刊誤》十二卷,趙一清。原刻本。”[92]范希曾補曰:“乾隆十九年趙氏家刻,乾隆五十一年畢沅開封刻本,光緒間四明張壽榮花雨樓刻本,光緒間會稽章壽康刻本。”[93]是趙書有家刻本之證。趙書開封雕刻之前曾送入四庫館,乾隆四十六年四庫館臣爲《水經注釋》寫了一篇提要,有云:“旁引博徵,頗爲淹貫,訂疑辨譌,是正良多。自官校宋本以外,外間諸刻,固不能不以是爲首矣。”[94]謂之“諸刻”,則是刻本甚明。陳橋驛認爲四庫館臣所謂的“諸刻”,實即乾隆十九年家刻本。[95]不僅四庫館臣,戴震當亦曾目閲此種刻本,其時尚在乾隆三十八年戴氏入四庫館之前。王國維曾懷疑早在乾隆三十三年戊子修《直隸河渠書》時,戴震就已見到過趙書,[96]惜無確據。直隸總督方觀承邀請趙一清纂輯《直隸河渠書》,約在趙家刻《水經注釋》後不久,趙氏必帶此家刻本前往,[97]以資利用,在此書基本完成之時,戴震受委託代替趙一清進行編輯,[98]而戴震受方氏之邀在乾隆三十三年戊子,[99]時在他入四庫館前五年,則戴震此時曾見到趙一清家刻本《水經注釋》的可能性很大。段玉裁《趙戴〈直隸河渠書〉辯》指出,其師戴震在此書《唐河》卷一寫有一跋,有云:“杭人趙一清補注《水經》,於地理學甚核。嘗遊定州,爲定州牧姚立德作《盧奴水考》,並附於右下。”[100]戴震怎會知道趙氏曾補注《水經》,且精於地理之學?當是戴震目見趙書,讚賞其考據而有此論。趙一清家刻本《水經注釋》的數量當不會太多,今或已絶迹,世人已難以見到。然而,當時能够目見,甚或擁有此書者,必與趙家有非常之因緣。仁和梁氏、趙氏,本爲同里,又以學問名家,趙一清子趙載元延請梁玉繩、梁履繩兄弟校訂父書,即是兩家交情深厚之證驗。乾隆五十一年校刻趙書之前,梁氏兄弟很有可能已接觸到了趙書家刻本,並據以做學術之研究。梁玉繩《史記志疑》刊刻在《水經注釋》問世的第二年,其書又不止一次稱引趙書,則趙書在問世之前,梁氏對其内容當已有充分之了解,始能使其《史記志疑》緊隨《水經注釋》後而刊刻以行世。乾隆五十三年戊申,畢沅主持校刻《吕氏春秋》,梁玉繩、梁履繩兄弟與盧文弨、錢大昕、孫志祖、孫星衍、洪亮吉等人共同參訂,[101]因梁氏兄弟前此曾校訂畢沅授命刊版的《水經注釋》一書,則此次參訂《吕子》之書,亦是淵源有自。
我們既然認爲梁氏兄弟確有校訂趙書之事,那麽是否又曾據戴書改趙書呢?這牽涉到究竟是戴書襲趙,還是趙書襲戴的問題。段玉裁馳書責問梁玉繩,懷疑趙書中有關經、注的更定,是梁氏兄弟剿戴的結果,此乃戴趙公案争論之開始。
今上海圖書館藏有一部孫沣鼎校訂的武英殿本《水經注》,書載孫氏跋語,有云:“吾友朱上舍文藻自《四庫》總裁王少宰所歸,爲予言:此書參用同里趙□□(當是‘誠夫’或‘東潜’二字——引者注)一清校本,然戴太史無一言及之。”[102]朱文藻是浙江仁和人,與趙一清是同鄉,故稱“同里”。《四庫》總裁王少宰,即時任吏部侍郎的王傑,故稱少宰,後來做了《四庫》副總裁。《四庫》開館之前,朝廷曾諭知各省採集遺書,朱文藻是浙江呈進遺書的分校之一,又是《浙江採集遺書總録》的主要編纂人。[103]雖難以確定首先發現此事者,是朱文藻還是王傑,但至少説明當時《四庫》館内人員已經有了戴書襲趙的議論。
道光間,魏源讀到段氏《與梁曜北書》,深爲趙、梁抱不平,於是撰寫了一篇《書趙校〈水經注〉後》,駁斥了段氏趙書襲戴之説,認爲是戴書襲趙。魏氏説:“考趙氏書未刊以前,先收入《四庫全書》,今《四庫》書分貯在揚州文匯閣、金山文宗閣者,與刊本無二,是戴氏在四庫館時,先睹預竊之明證。其後聚珍官板刊行又在其後。若謂趙氏後人刊本采取於戴,則當與《四庫》著録之本判然不符而後可,豈《四庫》書亦爲趙氏後人所追改乎?”[104]魏源提到了《四庫》著録,其説有力。
四庫館臣對趙書甚爲推崇,認爲是殿本之外最好的版本。戴震在四庫館校《水經注》,他有優越的條件可以遍睹酈書各種版本,其中就有外人看不到的内庫所藏的《永樂大典》本《水經注》。戴書的校語,多稱其所據者即《大典》本。道光二十一年(1841),張穆因緣在翰林院得見《大典》本,發現戴氏所云並不真實。道光二十四年,張穆又見到全祖望七校本《水經注》,便寫了一篇《全氏〈水經注〉辯誣》,洋洋數千言。《全氏〈水經注〉辯誣》用大量實例證明:一、戴氏詐稱據《永樂大典》本《水經注》;二、戴氏、趙氏之書均有竊取全氏者,即如《水經注》經、注的分别,亦是創始於全氏;三、梁氏兄弟校訂趙書,不僅採用戴書以校趙,且又有剿全氏書爲之者。[105]張穆此文,使得趙戴案波瀾增加,二人之事,一變而成三人之事矣。張穆認爲趙書有本於全氏書者,而爲戴震所剿襲,但趙氏、全氏兩人爲摯友,共研《水經注》且互有探討,本無剿襲之可言,趙氏後人雖有剿襲之舉,但不應追罪一清,不能與戴氏之篡奪混爲一談,[106]亦即王梓材識語所云“戴氏攘竊於當躬,趙氏竄掇於身後”[107]。
楊守敬作爲卓越的酈學家,曾對趙戴一案特加留意。光緒十九年癸巳(1893),四月十二、十三兩日,楊氏曾連續寫了兩封信給梁影芬,主要就是爲了肯定戴書襲趙之事,其四月十二日信中有云:“昨日席上談及戴、趙兩《水經注》本,稱戴氏盗襲趙書,已成鐵案。……近日張鞠齡重刊趙本序,且辨世猶有謂趙襲戴者,因假尊藏王益吾所刊合校本攜歸復讀之,乃恍然悟戴氏襲趙有確證也。《大典》本雖古,亦只原於宋刊。……又戴氏所據訂正者,十之七八出於趙氏意訂,未必宋本皆一一與趙意合。而趙氏於書凡言脱誤不可訂者,戴本亦同其誤,此其爲襲書無疑也。獨怪當時紀文達、陸耳山並爲總纂,曾不檢《大典》本對照,遂使東原售其欺。”[108]光緒三十一年乙巳刊行《水經注疏要删》及《水經注圖》,宣統元年己酉(1909)又刻《要删補遺》及《續補》,楊氏在《水經注疏要删自序》及《水經注疏凡例》中擺出大量的實例以證明自己對趙戴一案的看法。楊氏認爲:一、戴氏詐稱據《永樂大典》;二、趙書非取諸他人,無容疑議;三、全氏、趙氏兩人生前共治酈書,互有研討,趙書取全氏説皆有明示,全氏又爲趙書作序,則採其説,自在意中,故全、趙互取不足病;四、趙書用戴者甚少,“趙氏之襲戴者甚少,然亦間有一二,緣趙氏所訂皆著所出,其不著所出者,保非戴本,當是梁氏伯仲所爲,盧抱經之言,應不誣也”,然“趙之襲戴在身後一二小節,臧獲隱匿”,不得“歸獄主人”;五、戴氏確有剿趙書冒爲己作之事,“戴之襲趙在當躬,千百宿贓,質證昭然,不得爲攘奪者曲護”;六、戴氏亦有剿全氏書者。[109]楊守敬對於本案之意見,略可爲定論也。
王國維晚年校《水經注》特爲精審,得見古本頗多。民國十三年(1924),王氏寫了一篇《聚珍本戴校〈水經注〉跋》,集中論述了自己對趙戴一案的看法,他認爲:一、戴書詐稱據《大典》本,“余曩以《大典》本半部校戴校聚珍本,始知戴校並不據《大典》本”;二、戴氏又僞託歸有光本,戴氏官本校語“獨於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卷四十中五引歸有光本,今核此五條,均與全、趙本同,且歸氏本久佚,惟趙清常、何義門見之。全氏曾見趙、何校本,於此五條並不著歸本如此。孫潜夫傳校趙本,其卷四十尚存,亦不言歸本有此異同。以東原之厚誣《大典》觀之,則所引歸本,疑亦僞託也”;三、戴氏得見全、趙二家之書,“何以知之?趙氏本書,即曰梁處素兄弟據戴改之矣,然其《朱箋刊誤》中所引之全説,戴氏何以多與之合也。全氏之書,即曰王艧軒據戴改之矣,然全本校語及所引趙氏校語,戴氏又何以多與之合也”;四、《水經注》經、注的釐定,“戴氏是否本諸全趙,殊不易定。據段氏所撰《東原年譜》,自定《水經》一卷,繫於乾隆三十年乙酉,段刊《東原文集》《書〈水經注〉後》一篇,亦署乙酉秋八月。此篇雖不見於孔氏刊本,然段氏刊《文集》及《年譜》均在乾隆壬子,其時趙書未出,趙戴相襲之論未起也,則所署年月自尚可信。而東原撰官本提要,所舉釐定經、注條例三則,至簡至賅,較之全趙二家説尤爲親切,則東原於此事,似非全出因襲。且金宇文虚中、蔡正甫、明馮開之已發此論,固不必見全趙書而始爲之也”。[110]王國維又論及戴氏得見全、趙二家之書在乾隆三十三年戊子,有云:“考全氏書未入四庫館,趙氏書之得著録《四庫》,當在東原身後,而其書之入四庫館,則遠在其前。案,《浙江採集遺書總目》成於乾隆三十九年,其凡例内載浙江進書凡十二次,前十次所進書目,通編爲甲乙至壬癸十集,而第十一、第十二次所進者則編爲閏集。今考趙氏《水經注釋》及沈釋旃《水經注集釋訂譌》,其目均在戊集中,則必爲第十次以前所進書,亦必前乎三十九年矣。而東原入館在三十八年之秋,其校《水經注》成在三十九年之冬,當時必見趙書無疑。然余疑東原見趙氏書尚在乾隆戊子修《直隸河渠書》時。東原修此書實承東潜之後,當時物力豐盛,趙氏《河渠書》稿百三十卷,戴氏《河渠書》稿百十卷,並有數寫本。又趙校《水經注》,全氏雙韭山房録有二部,則全氏校本,趙氏亦必有之。《水經注》爲纂《河渠書》時第一要書,故全趙二校本,局中必有寫本無疑。東原見之,自必在此時矣。”[111]今據前考,乾隆戊子修《直隸河渠書》時,戴震所見趙書,究竟是趙氏寫本,還是趙氏家刻本,皆未可知。然而,前揭段玉裁《趙戴〈直隸河渠書〉辯》載戴震《唐河》卷一之跋“杭人趙一清補注《水經》,於地理學甚核”云云,則爲王氏之説提供了確證。王國維力證戴震有剿書之嫌,論曰:“凡此等學問上可忌可耻之事,東原胥爲之而不顧,則皆由氣矜之一念誤之。至於掩他人之書以爲己有,則實非其本意,而其迹則與之相等。平生尚論古人,雅不欲因學問之事,傷及其人之品格,然東原此書,方法之錯誤,實與其性格相關,故縱論及之,以爲學者戒。當知學問之事,無往而不當用其忠實也。”[112]王氏此論,使戴震竊書之事,幾成定讞。
余嘉錫著《四庫提要辨證》一書,論及《水經注》,肯定戴震襲趙。他説:“蓋戴氏雖經學極精,而其爲人專己自信,觀其作《孟子字義疏證》以詆朱子,及其著《屈原賦注》,只是取朱子《楚辭集注》,改頭换面,略加點竄,以爲己作。於人人習見昔賢之名著,尚不難公然攘取,况區區趙一清,以同時之人,聲譽遠出其下者乎?段懋堂謂非戴攘趙,在戴誠無所用其攘也,此正如王子雍之於鄭康成,直奪而易之而已矣。不然,何《直隸河渠書》又適重修於趙氏之後乎?”[113]余氏措辭極爲嚴厲,戴書剿趙,在當時的學界似乎成爲一種共識。
孟森在擁趙反戴的論戰中發表了多篇論文,如《董方立之懷疑戴氏〈水經注〉校本》《戴東原所謂歸有光本〈水經注〉》《商務影印〈永樂大典〉〈水經注〉已將戴東原刮補塗改弊端隱没不存記》《擬梁曜北答段懋堂論趙戴二家〈水經注〉書》等,共九篇。孟氏認爲:一、戴書竊取趙書,並冒充《大典》本、歸有光本;二、梁氏兄弟未參與校刻趙書,自無採戴飾趙之事;三、《水經注》經、注的更定,乃是全祖望、趙一清的功績,非戴氏一人獨創。[114]孟森是王國維之後批評戴震更爲嚴厲之人。
趙戴《水經注》一案,魏源、張穆、楊守敬、王國維、余嘉錫、孟森皆主張戴書有剿趙之事,惟胡適、森鹿三仍爲戴氏辯護。
胡適曾花費大量的心力來研究《水經注》趙戴一案,今安徽教育出版社《胡適全集》卷一四至卷一七,收録胡氏從1943年至1960年爲審查百年來《水經注》趙戴疑案而撰寫的多篇論文及有關文字近200萬言。胡適研究《水經注》與其他的酈學家不同,他是以趙戴案爲中心來開展其整個的研究。胡適曾説:“我審這個案子,實在是打抱不平,替我同鄉戴震伸冤。”[115]胡氏堅定地擁護戴震,他的文章亦都是尋找各種證據以證明戴書不曾剿趙,但他的研究似乎没有得到學界廣泛的認可。趙儷生説:“胡適在《水經注》工作中‘大膽假設’的命題——‘戴東原未曾襲取全、趙二人,特别是趙一清的成果’之後,其‘小心求證’的結果是什麽呢?我們説,没有獲得全局勝利,或者説,只對了一半或一大半。”[116]耿雲志説:“胡適的研究,對《水經注》本身並無創見,所以不能誇大他的成績。”[117]兩人所論,代表了學界的主流意見。陳橋驛認爲,胡適所撰寫的諸多論文中,當以《戴震未見趙一清〈水經注〉校本的十組證據》爲代表,[118]這是胡適花費了多年心血的力作。因爲假使確能證明戴氏未見趙書,則襲趙當然没有可能。事實是,戴震不僅在四庫館看到了趙書,而且如王國維所説,早在戴氏入四庫館前,即乾隆三十三年戊子修《直隸河渠書》時,戴氏就已見到了趙書,段玉裁《趙戴〈直隸河渠書〉辯》所載戴震《唐河》卷一的跋語,即爲佐證。陳橋驛據此認爲:“當時戴震或許僅作瀏覽而並未細讀,他對趙書的細讀,無疑在他進入四庫館以後。所以總的説來,戴震當然見過趙書,而戴震襲趙,也是無可置疑的。”[119]
日人森鹿三研究《水經注》所引文獻,注意到趙戴一案,認爲若戴氏剿襲全、趙成爲定論,則戴書毫無價值。於是,森鹿三撰寫了《戴震の水経注校定について》(《關於戴震的〈水經注〉校定》)一文,專門考證此案之事實,用力極勤,試圖爲戴氏辯護。森氏考戴震《水經注》之研究,分爲三部得之:一、按地望把《水經》編目的次序重新整理;二、審定立文的義例,甄别、釐定經、注的混淆;三、據《永樂大典》内的《水經注》把譌奪的字句補訂,又得諸本所佚的酈道元《自序》。[120]森鹿三認爲,戴氏整理篇目,乃是根據何焯校本,不是剿襲全、趙。戴氏校本有二,一是殿本,一是自刻本。自刻本不分卷,以一水爲一篇,排列之次序,乃以河水、江水分爲兩大綱,而後以流入之支水,按其先後,依次排列。張穆認爲這是戴氏襲取全氏北瀆南瀆之説而加以變通,[121]而森氏認爲這是戴震的創見。考《全校水經注序目》有云:“嘗聞吴中前輩黄子鴻有《水經圖》,出自手摹,皆以大水統小水,條理明晰,惜未得見之,諒其篇次必有先得我心者。近見義門何氏之説,亦略與余同。”[122]是知,全氏篇目與何氏之説略同。再考沈大成的一篇《水經注》跋,有云:“(乾隆)庚辰初夏,從吾友吴中朱文斿奂借何義門先生校本,復校於廣陵。同觀者,休寧戴東原震,亦嗜古之士也。”[123]又知,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戴震得見何焯校本。森鹿三依據上述兩證認爲,戴氏篇目之釐定,乃是本何焯之説,而非剿襲全氏。我們所論戴本剿襲全、趙,主要是就其官校本,即殿本而言,而森氏此論則是針對戴氏自刻本而言。森鹿三又認爲,戴氏釐定經、注爲其創見,非襲全、趙。考段玉裁《戴東原先生年譜》乾隆三十年(1765)秋八月,有云:戴氏“定《水經》一卷,自記云:‘夏六月,閲胡朏明《禹貢錐指》引《水經注》,疑之,因檢酈氏書展轉推求,始知朏明所由致謬之故,實由唐以來經、注互譌。’……玉裁按,此《水經》一卷,今未著録,然别經於注,令經、注不相亂,此卷最爲明晳。後召入四庫館纂修,此書綱領,不外乎是,特於討論字句加詳耳”[124]。森鹿三據此以爲,戴氏之考訂經、注始成於乾隆三十年,他又考殿本提要記載戴氏甄别經、注三例,遠比全氏《五校題辭》簡單明確,故不應認爲戴氏有剿襲全、趙之嫌。森鹿三再認爲,戴氏校正字句,自有所據,非襲全、趙。森氏考戴氏之校正字句,所據舊本,凡有下列諸種:乾隆時,通行明刊《水經注》凡有三種,黄省曾本、吴琯本、朱謀本,戴氏得見此三本無疑;乾隆二十五年,戴氏在揚州觀沈大成用何焯校本校《水經注》,爲戴氏得見何焯本及沈大成本之證;何焯校《水經注》用歸有光本,沈大成校《水經注》前,曾用季滄葦校本,此本或即錢曾之舊藏宋本,則是戴氏又間接得見歸有光本及舊藏宋本之證。凡此七本,戴氏在未入四庫館前皆已見之。及入四庫館,戴氏遂於《永樂大典》中發現《水經注》,而據以校官本。戴氏所據舊本,與全、趙或同或異,故其所校,又不盡相同。字句之校正,戴氏自有所本,至於有與全、趙相同者,乃是由於三家所據舊本相同故也。[125]森鹿三將上述三項成就皆歸在戴氏一己之身,而非戴氏剿全、趙的結果。森氏的邏輯是,戴震見到了《水經注》除趙書之外的諸版本,而其時在戴氏入四庫館前,故未見趙書,戴氏是完全依據這些舊本做出了上述成就。但問題是,趙書所採用的諸本,同樣囊括了森氏所歸結的戴震未入四庫館前直接或間接見到的七種舊本,惟有戴氏入四庫館後所見到的《大典》本,趙書無採,[126]如若戴震襲用趙書,他仍能取得上述成就,尤其是字句方面的校訂。森鹿三絶不能論證出戴氏之校全採自《大典》本,如若戴氏採用了歸有光本、何焯本諸版本,或他人之説,則仍有可能是從趙書得來。同樣,森氏亦不能證明戴氏未入四庫館前一定未曾見到趙書。段玉裁《趙戴〈直隸河渠書〉辯》所載戴震《唐河》卷一的跋語,據此可以認定戴氏未入四庫館前確實見到了趙書,鄭德坤據此跋語否定了森氏之文的結論,他説:“戴氏所據《大典》外諸本,應加入趙書。見趙書,則間接亦得全氏書。戴震剿襲趙一清、全祖望之罪名,雖百喙不能解之。”[127]
上述乃《水經注》趙戴一案的大致經過,[128]可得以下認識:戴書確曾剿襲趙書,但趙書採用全氏之説,皆爲明言,不足病;梁氏兄弟確有校趙書之事,亦確曾據戴書校趙書,但主要是字詞的校訂,而非經、注混淆的更定。
梁玉繩是否有復信,因直接材料的缺失,已難有定論。梁氏之舉,無非爲不復信和復信這兩種情况:梁氏不復信,不當解讀成爲一種默認,因經、注的更定非剿戴氏書爲之,故段氏以此責問,梁氏斷無承認之理,當是因段氏言語頗爲嚴厲,梁氏心有不悦,故不復;梁氏復信,當是略述經、注混淆的更定,原是趙書之獨立成果,而非剿戴氏書爲之,且趙氏得有全氏之啓示,同時,必也告知段氏,使用戴書來修潤趙書中字詞方面的錯誤,乃是他的兄弟梁履繩。今據段氏《與梁曜北書》及《年譜》兩文措辭上的變化,則後一種情况可能性更大。
【注释】
[1]梁玉繩《癸亥六十生朝口占》題注云:“余生乾隆甲子歲十二月十三日。”(〔清〕梁玉繩:《蜕稿》卷三,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清儒學案·錢塘二梁學案》云:“(梁玉繩)嘉慶二十四年卒,年七十六。”(〔清〕徐世昌:《清儒學案》卷一〇三,中國書店,1990年,第884頁)我們據此以考定梁氏生卒之年。梁玉繩生平事迹頗難考察,即如其生卒之年,學界亦多有未知之者。胡適《跋段氏〈與梁曜北書〉及〈東原年譜〉論趙戴二家〈水經注〉》一文曾斷定梁氏卒於1819年,張桂麗依據胡氏之文,説:“胡適先生未注明‘他死於1819年’所本,目前筆者亦尚未掌握梁玉繩卒年的確切第一手資料,姑從之。”(張桂麗:《梁玉繩年表》,《天一閣文叢》第11輯,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98頁)施丁説:“梁玉繩科舉不就,當時默默無聞,世人不詳其生卒年,只知他中年棄舉子業,潜心撰著,寫有《史記志疑》等書。”(施丁:《錢大昕的學者風度》,《中國史學之精華與傳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第89頁)清人王念孫與梁氏同年生,其《史記雜志》將竣,因參考《史記志疑》一書,却不知梁氏情况,故命其子引之搜尋。王引之致函陳錫疇,委其查訪,即《與雨園書》,其言曰:“啓者。梁伯子先生名玉繩者,未知某科進士,曾任京外何官?務祈示知爲荷!緣家君《史記》校語内欲引渠説也。此懇即請雨園大兄大人日安。愚弟王引之頓首。”(〔清〕王引之撰、羅振玉輯印:《王伯申文集補編》卷上,《高郵王氏遺書》附,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7頁)梁玉繩《張仲雅丈詩集序》云:“余素寡交遊,知己往來不過三五人。”(〔清〕梁玉繩:《蜕稿》卷四,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梁玉繩僅爲乾隆時增貢生,未入仕,又不甚樂於交遊,故名不彰,不爲世人所熟知。
[2]〔清〕杭世駿:《道古堂文集》卷四一,《清代詩文集彙編》第28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406頁。
[3]〔清〕李元度:《國朝先正事略》卷一七,《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12輯,總第111册,臺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第848頁。
[4]同上。
[5]〔清〕梁同書:《頻羅庵遺集》卷九,《清代詩文集彙編》第353册,第142頁。
[6]同上。
[7]〔清〕王昶:《春融堂集》卷四二,《清代詩文集彙編》第358册,第430頁。
[8]同上。
[9]〔清〕許宗彦:《鑑止水齋集》卷八,《清代詩文集彙編》第488册,第76頁。
[10]〔清〕徐世昌:《晚晴簃詩匯》卷八一,《續修四庫全書》第163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62頁。
[11]〔清〕梁紹壬:《兩般秋雨盫隨筆》卷八,《續修四庫全書》第1263册,第271頁。
[12]〔清〕梁同書:《頻羅庵遺集》卷八,《清代詩文集彙編》第353册,第117頁。
[13]〔清〕張雲璈:《簡松草堂文集》卷二,《清代詩文集彙編》第421册,第526頁。
[14]同上。
[15]〔清〕梁履繩:《左通補釋》附,《續修四庫全書》第123册,第670頁。
[16]〔清〕盧文弨:《抱經堂文集》卷三〇,《清代詩文集彙編》第342册,第572頁。
[17]〔清〕梁學昌等:《庭立記聞》諸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18]〔清〕梁玉繩:《蜕稿》卷四,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19]梁啓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329頁。
[20]吴廷燮:《人表考》提要,《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稿本)第23册,齊魯書社,1996年,第556頁。
[21]孫人和:《吕子校補》提要,《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稿本)第13册,第449頁。
[22]孫人和:《吕子校補》提要,《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稿本)第13册,第449頁。
[23]〔清〕梁玉繩:《瞥記》自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24]〔清〕梁玉繩:《誌銘廣例》自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25]孫光圻:《元號略》提要,《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稿本)第10册,第705頁。
[26]〔清〕徐世昌:《晚晴簃詩匯》卷九七,《續修四庫全書》第1631册,第209頁。
[27]梁玉繩《人表考》問世之後,世人對其書屢有補訂之作,除蔡氏書之外,尚有清人錢馥《讀〈人表考〉札記》及近人陳漢章《漢書古今人表補考》二書。《讀〈人表考〉札記》共三十三條,載入《小學盦遺書》卷二,收録入《叢書集成續編》第92册;《漢書古今人表補考》一卷,稿本,載入《綴學堂叢著》,藏於今浙江圖書館。
[28]史素昭:《唐代傳記文學研究》,嶽麓書社,2009年,第99頁;瞿林東:《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中國古代史學的發展》,白壽彝主編《中國史學史》卷三,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65頁。
[29]瞿林東:《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中國古代史學的發展》,《中國史學史》卷三,第165頁。
[30]〔清〕梁玉繩:《清白士集》孫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31]〔清〕梁玉繩:《清白士集》自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32]同上。
[33]〔清〕周中孚:《鄭堂讀書記》卷五九,黄曙輝、印曉峰標校,上海書店,2009年,第982頁。
[34]〔清〕梁玉繩:《清白士集》自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35]〔清〕梁玉繩:《蜕稿》卷四,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36]李淑燕在講述梁玉繩著述之時,曾説:“諸書中,《史記志疑》先刻單行,《人表考》、《吕子校補》、《瞥記》、《誌銘廣例》、《元號略》及《補遺》、《蜕稿》皆匯入嘉慶五年所刻《清白士集》。”(李淑燕:《梁玉繩研究》,山東大學2010年博士學位論文)李氏没有注意到《清白士集》的刊刻非一蹴而就,嘉慶五年所刻《清白士集》尚非完帙。
[37]〔清〕蔡雲:《清白士集校補》自序,清光緒間貴池劉世珩校刊《聚學軒叢書》第一集。
[38]〔清〕梁玉繩:《元號略》自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39]〔清〕梁玉繩:《元號略補遺》自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40]〔清〕梁玉繩:《元號略補遺》諸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41]〔清〕梁學昌等:《庭立記聞》諸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42]〔清〕梁玉繩:《元號略補遺》自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43]同上。
[44]〔清〕梁學昌等:《庭立記聞》附,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45]〔清〕徐時棟:《烟嶼樓讀書志》卷一六,《續修四庫全書》第1162册,第596頁。(www.xing528.com)
[46]張舜徽:《清人筆記條辨》,中華書局,1986年,第159—160頁。
[47]〔清〕梁學昌等:《庭立記聞》陸跋,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48]〔清〕梁學昌等:《庭立記聞》諸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49]〔清〕蔡雲:《清白士集校補》附,清光緒間貴池劉世珩校刊《聚學軒叢書》第一集。
[50]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中華書局,1986年,第152頁。
[51]〔清〕梁玉繩:《蜕稿》陳跋,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52]〔清〕梁玉繩:《清白士集》孫序,清嘉慶間刻本。
[53]〔清〕梁玉繩:《蜕稿》卷四,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54]〔清〕梁玉繩:《瞥記》卷四,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55]〔清〕梁玉繩:《蜕稿》卷二,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56]同上。
[57]〔清〕梁玉繩:《蜕稿》翟跋,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58]〔清〕盧文弨:《抱經堂文集》卷二一,《清代詩文集彙編》第342册,第504頁。
[59]〔清〕盧文弨:《抱經堂文集》卷七,《清代詩文集彙編》第342册,第388—389頁。
[60]〔清〕盧文弨:《抱經堂文集》附,《清代詩文集彙編》第342册,第328頁。
[61]〔清〕梁學昌等:《庭立記聞》諸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62]〔清〕王昶:《春融堂集》卷二四,《清代詩文集彙編》第358册,第277頁。
[63]〔清〕梁玉繩:《蜕稿》卷四,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64]〔清〕梁玉繩:《蜕稿》卷三,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65]〔清〕梁學昌等:《庭立記聞》諸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66]〔清〕梁學昌等:《庭立記聞》諸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67]〔清〕梁玉繩:《蜕稿》卷四,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68]陳鴻森:《孫星衍遺文再續補》,《中國典籍與文化論叢》第15輯,鳳凰出版社,2013年,第262頁。陳氏將此信題作《與梁曜北書》,按語曰:“此札未具受信人名。梁玉繩著《史記志疑》三十六卷,《人表考》九卷,知與曜北書也。”(第263頁)
[69]〔清〕陳壽祺:《左海文集》卷四,《清代詩文集彙編》第499册,第183頁。
[70]〔清〕嚴元照:《娱親雅言》段序,《續修四庫全書》第175册,第487頁。
[71]〔清〕嚴元照:《娱親雅言》附,《續修四庫全書》第175册,第492頁。
[72]〔清〕梁章鉅:《退庵詩存》卷六,《清代詩文集彙編》第515册,第78頁。
[73]同上。
[74]鄭德坤:《〈水經注〉趙戴公案之判决》,《鄭德坤古史論集選》,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38頁;陳橋驛:《〈水經注〉戴趙相襲案概述》,《鄭州大學學報》(哲社版)1986年第1期。
[75]鄭德坤:《〈水經注〉趙戴公案之判决》,《鄭德坤古史論集選》,第38—39頁;〔清〕段玉裁:《經韻樓集》卷七,鍾敬華校點,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73頁。
[76]〔清〕張穆:《全氏〈水經注〉辯誣》,《全校水經注》附録下,光緒十四年(1888)無錫薛氏校本。
[77]〔清〕段玉裁:《經韻樓集》卷七,鍾敬華校點,第173—174頁。
[78]〔清〕段玉裁:《經韻樓集》卷七,鍾敬華校點,第174頁。
[79]劉盼遂:《段玉裁先生年譜》“嘉慶十九年甲戌”條,《經韻樓集》附,鍾敬華校點,第484頁。
[80]〔清〕段玉裁:《戴東原先生年譜》“(乾隆)三十九年甲午,五十二歲”條,《戴震集》附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473—474頁。
[81]胡適:《乾隆酈學全、趙、戴三家札記——三家研究〈水經注〉獨立同歸探討》,《水經注研究四集》附,杭州出版社,2003年,第19頁;胡適:《跋段氏〈與梁耀北書〉及〈東原年譜〉論趙戴二家〈水經注〉》,《胡適全集》卷一四,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15—216頁。
[82]孟森:《擬梁曜北答段懋堂論趙戴二家〈水經注〉書》,《〈水經注〉研究史料匯編》下册,臺北藝文印書館,1984年,第82—83頁。
[83]陳橋驛:《〈水經注〉戴趙相襲案概述》,《鄭州大學學報》(哲社版)1986年第1期;鄭德坤:《〈水經注〉趙戴公案之判决》,《鄭德坤古史論集選》,第55頁。
[84]陳橋驛:《〈水經注〉戴趙相襲案概述》注七,《鄭州大學學報》(哲社版)1986年第1期。
[85]梁玉繩《史記志疑》共有四處引用《水經注釋》,卷一一“陽河”條、同卷“汲侯”條、卷一四“劇”條、卷一七“因徙薄姑,都治臨菑”條,或稱“趙氏一清《水經注釋》”,或稱“趙氏《水經注釋》”。《瞥記》共有兩處引用《水經注釋》,卷三“秦初併天下,分三十六郡”條、同卷“《西域傳》,鄯善國至山國千三百六十五里”條,均稱“趙誠夫《水經注釋》”。梁履繩《左通補釋》共有兩處引用《水經注釋》,卷一七“將歸,死於尉氏”條、卷三〇“又敗鄭師及范氏之師於百泉”條,均稱“趙一清《水經注釋》”。
[86]〔清〕梁玉繩:《瞥記》自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
[87]〔清〕梁玉繩:《清白士集》自序,清嘉慶間刻本。
[88]《蕉廊脞録》云:“履繩撰《左通》若干卷,析爲六類,曰廣傳、曰考異、曰補釋、曰駮證、曰古音、曰臆説。錢竹汀詹事見之,歎服。中年徂謝,未及成書。補釋一門,三十二卷,採摭繁富,其子祖恩刊行之。”(〔清〕吴慶坻:《蕉廊脞録》卷三,《續修四庫全書》第1264册,第38頁)
[89]〔清〕梁玉繩:《清白士集》自序,清嘉慶間刻本。
[90]〔清〕周中孚:《鄭堂讀書記》卷一五,黄曙輝、印曉峰標校,第264頁。
[91]〔清〕莫友芝撰、傅增湘訂補:《藏園訂補郘亭知見傳本書目》卷五下,傅熹年整理,中華書局,2009年,第380頁。
[92]〔清〕張之洞撰、范希曾補正、孫文泱增訂:《增訂書目答問補正》卷二,中華書局,2011年,第236頁。
[93]同上。
[94]〔清〕趙一清:《水經注釋》提要,《文淵閣四庫全書》第57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頁。
[95]陳橋驛:《趙一清與〈水經注〉》,《水經注研究四集》,第120頁。
[96]王國維:《聚珍本戴校〈水經注〉跋》,《觀堂集林》卷一二,中華書局,1959年,第578頁。
[97]陳橋驛:《趙一清與〈水經注〉》,《水經注研究四集》,第123頁。
[98][日]内藤湖南:《中國史學史》,馬彪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89頁。
[99]〔清〕段玉裁:《戴東原先生年譜》“(乾隆)三十三年戊子,四十六歲”條,《戴震集》附録,第468頁。
[100]〔清〕段玉裁:《經韻樓集》卷七,鍾敬華校點,第179頁。
[101]〔清〕梁玉繩:《吕子校補》自序,清嘉慶間刻《清白士集》本;〔戰國〕吕不韋撰、〔清〕畢沅校:《新校吕氏春秋》自序,《諸子集成》第6册,中 華書局,1954年,第2頁;〔戰國〕吕不韋撰、〔清〕畢沅校:《新校吕氏春秋》參訂姓氏,《諸子集成》第6册,第2頁。
[102]轉自陳橋驛《〈水經注〉戴趙相襲案概述》,《鄭州大學學報》(哲社版)1986年第1期。
[103]同上。
[104]〔清〕魏源:《古微堂集》外集卷三,《清代詩文集彙編》第585册,第356頁。
[105]〔清〕張穆:《全氏〈水經注〉辯誣》,《全校水經注》附録下,光緒十四年無錫薛氏校本。
[106]同上。
[107]〔清〕張穆:《全氏〈水經注〉辯誣》附,《全校水經注》附録下,光緒十四年無錫薛氏校本。
[108]轉自陳橋驛《〈水經注〉戴趙相襲案概述》,《鄭州大學學報》(哲社版)1986年第1期。
[109]〔清〕楊守敬:《水經注疏要删》自序、凡例,光緒三十一年觀海堂刊本。
[110]王國維:《聚珍本戴校〈水經注〉跋》,《觀堂集林》卷一二,第575—582頁。
[111]王國維:《聚珍本戴校〈水經注〉跋》,《觀堂集林》卷一二,第578—579頁。
[112]王國維:《聚珍本戴校〈水經注〉跋》,《觀堂集林》卷一二,第582頁。
[113]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七,中華書局,1980年,第428—429頁。
[114]孟森九篇論文之名稱,今不再一一贅舉,其九文之主旨,已收録入《〈水經注〉研究史料匯編》下册,第61—86頁,可參看。
[115]胡適:《〈水經注〉考》,《胡適全集》卷一六,第313頁。
[116]趙儷生:《胡適歷史考證方法的分析》,《學術月刊》1979年第11期。
[117]耿雲志:《評胡適的歷史學成就及其理論和方法》,《歷史研究》1983年第4期。
[118]陳橋驛:《趙一清與〈水經注〉》,《水經注研究四集》,第122頁。今按,胡適此文已收録入《胡適全集》卷一六,第81—124頁。
[119]陳橋驛:《趙一清與〈水經注〉》,《水經注研究四集》,第123頁。
[120][日]森鹿三:《關於戴震的〈水經注〉校定》自序,《〈水經注〉研究史料匯編》上册,第197頁;鄭德坤:《〈水經注〉趙戴公案之判决》,《鄭德坤古史論集選》,第52頁。
[121]〔清〕張穆:《全氏〈水經注〉辯誣》,《全校水經注》附録下,光緒十四年無錫薛氏校本。
[122]〔清〕全祖望:《全校水經注》序目,光緒十四年無錫薛氏校本。
[123]〔清〕楊紹和:《楹書隅録》卷二,《續修四庫全書》第926册,第627頁。
[124]〔清〕段玉裁:《戴東原先生年譜》“(乾隆)三十年乙酉,四十三歲”條,《戴震集》附録,第465—466頁。
[125][日]森鹿三《戴震の水経注校定について》一文之論證及結論,鄭德坤已有總結,見鄭氏《〈水經注〉趙戴公案之判决》,《鄭德坤古史論集選》,第52—54頁。
[126]〔清〕趙一清:《水經注釋》參校諸本,光緒六年會稽章氏重刊本。
[127]鄭德坤:《〈水經注〉趙戴公案之判决》,《鄭德坤古史論集選》,第57頁。
[128]《水經注》趙戴一案的經過,我們參閲鄭德坤《〈水經注〉趙戴公案之判决》和陳橋驛《〈水經注〉戴趙相襲案概述》兩文甚多,獲益匪淺,特識以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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