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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思维的特点-深入剖析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与西方思维方式不同,其总体特征是辩证求中。董仲舒则进一步发挥,认为“中”不仅指人的各种情感处于未发之状,还指人的已发之情能保持在无过、无不及的状态。略晚于史伯的齐国大夫晏婴则认为“和”是多样的统一。孔子之“和”是一种多样性的统一之“和”,追求这样的统一,目的是要实现社会和谐、天下大同。中国历史上不同学派都重视“和”、追求“和”,但论“和”求“和”的方法又各不相同。

中国传统思维的特点-深入剖析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与西方思维方式不同,其总体特征是辩证求中。辩证求中在逻辑上表现为,“求中”是目的,“辩证”是“求中”的途径、方法和保证。

(一)求中

礼记·中庸》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中”究竟是什么?所谓“大本”,相当于《周易》中的“太极”。曾仕强在《易经的奥秘》中通俗解释道:“太极就叫中……孔子的一贯之道就是中,就是仁,就是太极。……其实仁就是阴阳,左边的单人旁是阳,右边的两横是阴。一阴一阳就叫仁,就叫中,就叫太极。”

古代文献典籍也有不少解释,朱熹《中庸章句》解释为:“中者,不偏不倚,不过不及之名。”《论语》也多次阐述,尽管未直接针对“中”而发。《雍也》论述“文”和“质”关系时强调将二者统一起来,甚至将“中庸”视为所有德行中最高者。《述而》叙述了孔子对自己的要求是“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即力求避免过与不及。《中庸》提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程颐解释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中也者,言寂然不动者也。”董仲舒则进一步发挥,认为“中”不仅指人的各种情感处于未发之状,还指人的已发之情能保持在无过、无不及的状态。总之,从中国古代典籍的论述看,“中”是指事物存在的一种理想状态,其内涵可以概括为“适中”或“恰到好处”。

如何做到“适中”或“恰到好处”呢?古人提出并运用“执两用中”的方法,即在一种事物的两端取其中间部分,或在两种事物中取其中间状态的部分,或使矛盾对立的事物得到统一;如果做到这些,那就达到了“适中”“适度”的要求。

最早采用“执两用中”的是《尚书》。《大禹谟》有“允执厥中”之说。古代先哲不断发展这一观念,使其内涵越来越丰富。孔子将“执两用中”视为方法:“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论语·子罕》)意即从问题的正反两个方面去探问,以穷尽问题的全部内容,从而把握事物的要害,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孔子在这里表达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在一定条件下,方法比知识更重要,“叩其两端”的方法能帮助人们获取知识。

但要注意的是,“执两用中”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保持事物的平衡之状,孔子将这一方法称作“中行”:“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论语·子路》)“中行”即行为合乎中庸;一个人如果不能和行为合乎中庸的人在一起,就会导致“过”或“不及”的后果。孟子把“执两用中”称作“中道”,“中道”还是一种治国之道,即治国中要恪守中道。“执两用中”还有“时中”之意,即强调事物并不固定于某一地或某一点上,而是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把握事物之“中”。

作为把握事物之方法的“执两用中”,它要求通过对构成事物的矛盾关系进行全面考究与理性推论,然后用一种适当的、恰到好处的方法来处理,这就能为事物的发展提供保证。

(二)尚和

古人在论述“中”时,总喜欢将其与“和”联系在一起,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和”之论。(www.xing528.com)

“中”与“和”都是事物存在于发展的理想状态,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其区别在于:“和”指不同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达到的融合之状,具有“动态生成” 之义;而“中”则指事物的无过与不及、不偏不倚的状态,具有“度”的作用。

西周史伯提出“以他平他谓之和”,即“和”的本质是对立的统一。略晚于史伯的齐国大夫晏婴则认为“和”是多样的统一。“和”的达成,既要“济其不及”,也要“以泄其过”,这样才能成就一种“恰到好处”的“和”。

孔子对“和”的论述更为全面,实践指向更加明确。综观其在《论语》中的阐述,内容大致分为五个方面:一是“和”的人际关系。以“孝悌”为基础,通过伦理情感,由家人之和向外推衍,达到国人之和,进而实现天下之和。二是“和”的教育。教育内容注重“文、行、忠、信”并举,方法上讲究学思并重。三是“和”的艺术。孔子推崇“文质彬彬”“尽善尽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为艺术标准,在养成君子人格方面就有独特功能。四是“和”的制度。充分体现着“礼之用,和为贵”的精神,其不光涉及统治者,也涉及每个社会成员;每个成员都应当依据“和”的制度,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五是“和”的天人关系。孔子认为,人对待自然万物应当关爱、友善,否则无以为君子。孔子之“和”是一种多样性的统一之“和”,追求这样的统一,目的是要实现社会和谐天下大同。孔子在认识和践行“和”的时候,既有明确的起点,也有重要的保证。

儒家立足于人世、社会之“和”不同,道家从自然之道角度求“和”,这一特点首先体现在老子身上。《老子·四十二章》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即“一”,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是宇宙本源。“二”指阴阳二气,是万物生成的基本元素;“三”是指阴阳二气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和谐状态,万物就是在阴阳二气相互作用的和谐状态中生成的。在这里,老子并没有分析“和”的构成因素,而是揭示了“和”的生成机制;和谐是经由对立的相互作用而生成的,是自然万物的生长规律。

中国历史上不同学派都重视“和”、追求“和”,但论“和”求“和”的方法又各不相同。

(三)辩证

在长期的观察中,中国古人发现,世间万物往往以两两相对的形式存在:天地、动静、刚柔、阴阳、寒暑、男女、生死、祸福、大小、有无、贵贱等。也就是说,我们祖先已经认识到事物并非单一、孤立的存在,而是多种事物相互联系的存在,“两两相对”就是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一种表现形式,古人称其为“无对不成物”。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说,“凡物必有合”“而合各有阴阳”,朱熹说得更为通俗,“东之与西,上之与下,以至于寒暑、昼夜、生死,皆是相反而相对也。天地间物,未尝无对者”(《朱子语类》卷六十二),意即每一种事物都以对方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条件和前提,无此即无彼,有彼才有此。

中国古人还认识到事物两两相对能在相互作用中实现相互转化的特点,即此可以转化为彼,彼可以转化为此;有可以转化为无,无也可以转化为有;阴可以转化为阳,阳可以转化为阴;等等。《周易·丰卦》的“日中则昃,月盈则食”、老子的“物壮则老”、《战国策·秦策》的“物盛则衰”、程颐的“物极必反”、王夫之的“动极而静,静极而动”等等,都是用人尽皆知的自然现象来说明事物的相互转化。而相互转化的结果,或者是新一轮周而复始的开始,如阴阳、日月的运行;或者是新事物的产生,因为对立双方的转化,必然意味着失去自身而转化为他物。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没有脱离整体,都是整体所呈现的一种变化过程,一种动态发展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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