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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思想:天人二分在社会功利中的表现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墨子思想中“义”的根本目的是利己、利人、利天下,而且以利天下作为判断行为的最高标准。墨子认为,儒家“爱有差等”的出发点是自私自利,社会中的许多罪恶和不平等现象,都是由这种“差等之爱”造成的。这也是墨子心目中的社会状态。墨子之所以提倡“兼爱”,是因为他认为社会上的混乱是“不相爱”导致的。(二)功利主义之“节用”思想墨子提出“节用”思想是为了保障社会利益,其节用思想是治国方略的一个重要方面。

墨子思想:天人二分在社会功利中的表现

墨子思想中“义”的根本目的是利己、利人、利天下,而且以利天下作为判断行为的最高标准。墨子曾说:“利人多,功人大,是以天赏之。”墨子思想关注的是社会利益,他从人们趋利避害的本性角度,对人们追逐利的合理性进行了论述,又强调了利己的实现在于利人之中,所以要兼相爱,以“兼相爱,交相利”来取代“别相恶,交相贼”,从而达到“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可见,墨子追求的利,虽然以天下大利为根本,其落脚点还是在于人身上。

(一)功利主义之“兼爱”思想

墨子思想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非儒”,即批判儒家,其“兼爱”学说也是针对儒家“爱有差等”提出的。墨子认为,儒家“爱有差等”的出发点是自私自利,社会中的许多罪恶和不平等现象,都是由这种“差等之爱”造成的。墨子坚信,“乱何自起”的原因是“皆起不相爱”(《墨子·兼爱上》)。

如何改变社会动乱呢?

墨子提出了“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希望以互爱互利的原则来处理国家、家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样就能达到“人与人相爱,强不劫弱,众不劫寡,富不晦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的理想社会状态。这也是墨子心目中的社会状态。梁启超《子墨子学说》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所谓道德者何?兼爱主义是也。所谓幸福者何?实利主义是也。”[2]可见,墨子的“兼爱” 思想实为功利主义思想。

在墨子看来,“仁人”是“兼爱”的基础,“兼爱”是“仁人”的本质要求。墨子相信兼爱实施起来的困难不在于实行的困难,而在于知道兼爱实施的不容易,如对于“兼则善”的道理,现今“天下之士君子特不识其利、辩其故也”,即天下之士还没从根本上搞清楚“兼爱”蕴含的道理,当务之急便是提高他们的认知和觉悟

墨子之所以提倡“兼爱”,是因为他认为社会上的混乱是“不相爱”导致的。只要人与人互爱互利,社会就没有战争,人民就可以安居乐业,国家就可以富足,这是大利。只有爱利并举,甚至在爱和利之间,人们应当更注重利,任何事情都应当以“利” 作为衡量标准,即“万事莫不贵义”,“义,利也”。“利”是判断人们行为好坏的标准,而“爱”则是一种心态。“利”有厚薄之分,不可能惠及每个人;“爱”是人对自我的一种内在设定和关注。墨子为人类的一切活动制定了准则,这就是“义”,人们按照这个标准去生活就是达到了“义”的要求,为此,“义”是一种外在的目的性和实用性的存在,这样“兼爱”思想就具有“天人二分”的特征。

墨子说:“志以天下为芬,而能利之,不必用。”(《墨子·经说上》)意即“天志” 的结果应该用得利的标准来衡量,但实际的结果却是只有一部分人能受益,而不能惠及所有人。这就导致了墨子所说的“志功不相从也”的局面。如何解决内在动机与实际结果不一致的问题呢?墨子的观点是重利轻爱。由此可以知道,墨子“兼爱”思想的核心内容就是“利”。

(二)功利主义之“节用”思想

墨子提出“节用”思想是为了保障社会利益,其节用思想是治国方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墨子认为要实现国富民强,节用是非常必要的。

墨子提倡节用,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统治者的奢侈浪费,因为他认为统治者的奢侈生活已经严重威胁到普通百姓的生存。《墨子·节用上》云:“当今之主,其为宫室则与此异矣。必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以为宫室台榭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为宫室若此,故左右皆法象只,是以其财不足以待凶饥,振孤寡,故国贫而民难治也。君实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也,当为宫室不可不节。”(www.xing528.com)

为了限制统治者的骄奢行为,墨子提出了一条节用的总原则:“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只要足够供给老百姓的生活所需就行了,“加费”的原则就是“民利”,对民不利则不为,对民有利则为之。墨子的“节用”总原则,主要体现在节葬和非乐两个方面。

1.节葬

墨子批评儒家“足以丧天下”的几件大事之一便是“厚葬久丧”。《墨子·公孟》如是说:“厚葬久丧,重为棺椁,多为衣衾,送死若迁,三年哭泣,扶后起,杖后行,耳无闻,目无见,此足以丧天下。”墨子认为,厚葬久丧制度是对社会财富的一种消耗,厚葬需要花费大量钱财,长久服丧使人不能正常做事,这样国家就不能繁荣发展,人口增多就不能实现,行政事务也会耽搁,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会恶化。

既然“厚葬久丧”不可行,墨子就提出了“节葬之法”,即“衣三领,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堀穴深不通于泉,流不发泄则止。死者既葬,生者毋久丧用哀”(《墨子·节用中》)。死者的衣服、棺椁、坟墓都适宜掩埋即可,且不分性别、地位都应一律。墨子思想中蕴含着一种平等观念,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在丧葬之时也就无须有何差别。但这种平等意识未能得到系统发展,在现实中也未能真正实现,这只是墨子思想当中的一个华丽斑点而已。墨子重实效而轻人情,故其想法只是从实际效用出发考虑的,结果就是忽略了人们的实际情感,显得不切实际。

2.非乐

墨子提倡“非用”的道理与节用大致相同,那便是音乐“亏夺民衣食之财”,墨子认为“民有三患”,分别是“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墨子·非乐上》),且此三者为“民之巨患”,而享受音乐的过程,就是“亏夺民衣食之财”的过程。因为享受音乐必须具备三个要素:有人制造乐器,有人演奏音乐,有人欣赏音乐。制造乐器,就是达官贵人们“厚作敛于万民”;演奏音乐,百姓便不能从事生产活动;欣赏音乐,王公贵族则不能管理和处理国家政事,这样就会对国家的管理活动和百姓的生产活动造成许多很大的损害,其不利影响甚至可能造成国家混乱、社会财富减少和人民生活贫瘠。为此,墨子提倡“非乐”,提出:“今天下士君子,请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在乐之为物,将不可不禁而止也。”(《墨子·非乐上》)

墨子“非乐”思想的提出是基于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的历史背景,当时承担政治、道德教化功能的礼乐已经消解、淡化了;墨子反对音乐,并非反对音乐对人的良好作用和积极功能,他反对音乐“不仅对统治者生活骄奢腐化的状态做出了有力的批判之处,同时也充分肯定乐平民劳作阶层崇尚节约的美德”。[3]墨子如是说:“然则乐器反中民之利,亦若此,即我弗敢非也。”“民利”是墨子判断是非的最高标准,任何与之相悖的事情都会被否定;反过来说,任何“利天下”的事情,墨子都会肯定。

“非乐”的标准依然是“民利”。墨子提倡“非乐”的原因是认为音乐的演奏和欣赏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阻碍了国家的发展;归根到底,墨子的着眼点都是百姓的利益。由此可见,墨子“非乐”主张也是符合功利主义原则的,体现了天人二分思想的存在。

总的来说,天人合一思想将人性的根源追溯于“天”,在认识人和事上,习惯于从动机出发看问题,倾向于走道德主义和超验主义的道路。主客二分法思想是强调将主体和客体分开来对待,客体是主体的认识对象,主客二分决定了人们对人和客体事物的理解与认识采取从现实出发、从效果出发的视角。这很容易产生功利主义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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