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历史时期长,经济发达。农业和手工业的长足发展,为矿冶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采金
明人宋应星《天工开物》卷下载,明代全国产金之区有百余处,但“金多出西南”省区,如云南的金沙江,湖广的沅陵、溆浦,“川北潼川等州邑……皆于江沙水中,淘沃取金”。金沙江沿岸,四川州县也产沙金。
明代金矿,从山石中采得,大者名马蹄金,次等名橄榄金,小者名瓜子金;从水沙中淘取的,大者名狗头金,小者名麸金、糠金;从平地掘井取得的,大者名斗粒金,小者为面沙金。金矿采集中,马蹄金、狗头金很难获得,千百中难有一二。淘金者称大金块为“金母”。四川产麸金为多。细小金粒,均要入冶煎炼,初出色浅黄,再炼而后转赤色。
明代朝廷向四川课派进贡金,至正德元年(1506)进贡金4000两[17],嘉靖三十六年(1557)采办主事张芹、锦衣卫千户张钺先后收取全国各矿的金,四川700两、山东852两、云南400两[18],由此可见,四川在明代采炼金矿比之于元代发达。
(二)采银
《天工开物》载,四川密勒山的银矿,与湖广辰州、贵州铜仁、河南宜阳赵保山、嵩县槽山、甘肃大黄山等银矿齐名。密勒山属会川(今会理)卫。正统十年(1445),会川前所舍人陈武奏报:“指挥李淳朋联合豪势,聚集军团,夷獠1000余人,于密勒山银场挖开官洞,取矿煎银,和立和主事、行事、掌事并千百长名色,持兵放铳,啸聚山林,渐成耗叛。”[19]此条史料说明:一是密勒山银矿早已开采;二是该矿属官营,不准私人开采;三是明中期地方卫所驻军腐败,军官勾结地方豪强占矿私冶,掠夺国有矿产资源,甚至成为武装盗匪集团。此奏后,政府重办密勒山银矿。天顺四年(1460),朝廷派员入川办银课,密勒山银场征收13517两[20]。嘉靖三十六年(1557),采办主事张芹、锦衣卫千户张钺一年之间在四川搜刮银课11200两[21]。金、银矿为贵重金属,国家垄断,其经营在于国需而不在于民用,故其采冶也就不需要十分发达,因此便形成了采闭不时的状况。以密勒山银矿而论,在成化、弘治、嘉靖三朝都曾有过封禁的记载[22]。
(三)采铜
铜矿,一为民用,一为铸钱。矿冶场所也较金银矿场数量多,分布较为普遍。其经营形式有官营,也有民营。四川铜矿,主要产于中江、洪雅、梁山、宁番、乌撒和东川(此二地今属云南)等地。据嘉靖《洪雅县志》卷3记载,采铜矿十分辛苦,一般是洞口仅容人匍匐而进,拖筐而出。洞浅者百余步,深者四五里。油灯照明,镐锹凿矿,竹木筐运矿。一工日采可得铜五六斤。冶铜较难,工序多,以柴炭初烧六日六夜,后入大旋风炉中三日三夜锻炼方见铜,曰“生烹”,重烧者曰“烧窖”;击碎后再烧炼七日七夜,谓“成釽(音嘲)”;而后以柴炭烧八日八夜,再入大旋风炉烧炼两日两夜,方见生铜。大约30斤铜矿可炼得生铜一斤。将生铜击碎,入大旋风炉,掺入铅添料而熔炼,汁流沙盘即可造成铜砖。熟铜再熔可造器具,可造钱。
明代北京设宝源局,各省设宝泉局。四川宝泉局有炉10座,每岁造钱583.2万文[23]。据记载,造小钱1.6万文,需备铜100斤,黑铅25斤,番银约4斤;造大钱,只能造1万文[24]。仅以大钱计,四川每年造钱用铜58320斤,铅14580斤,所挖铜矿达174963斤。社会生活中铜的使用量或许更多。由此可见四川铜矿的采挖和冶炼也具有相当的规模和较大的产量。
明代地方宝泉局造钱,时开时禁。不过,四川宝泉局在嘉靖时停过一段时间后,至明末与秦、楚、滇等四省一直造钱。天启年间,湖广荆州开局鼓铸,御史吴之仁建言:“今夫铜产于蜀……买铜于蜀,而商人贩铜者,以五分为四分赴该司上纳,照时估领价,其余给票听以货卖。”[25]由于铜价日昂,私采私炼之风日炽。万历年间,“云南、川陕各有铜矿,非奸商专擅,则土人窃取”[26]。
(四)采铁(www.xing528.com)
铁的需求量在金属中为最大,民间生产工具、建构器材、国家兵器均需大量的铁。明朝洪武年间,全国课18475026斤,其中四川为468089斤,约占全国2.5%[27]。洪武十八年(1385),以“民生甫定”,“采炼病民”,罢各布政司铁冶。由于罢铁影响兵器制造,在工部力谏下先后复设。洪武末年不仅全部恢复,而且“令民得自采炼,每三十分取二”[28]。
洪武年间,设四川蒲江新市铁冶,永乐二十年(1422)又置龙州铁冶。倘若照“三十分取二”税课推算,明初期四川产铁有六七百万斤。明中期,由于民营铁业发展,产量更多。射洪、盐亭等县也产大量的铁。正统三年(1438),四川布政司奏称:“本司杂造局造兵器以千万计,成都等卫所取给铁、硃、漆等料数十万,较洪武旧制增数倍。”[29]这“增数倍”,其主要来源是民营铁冶业发展带来的繁荣。铁冶不仅使兵器增加,而且使四川的铁农具亦有质量的提高和种类的增加。
图9-5 明代冶炼生熟铁图(采自《天工开物》)
铁有生铁和熟铁之分。铁矿与炭相间入窑高温熔炼,矿液流出入模为生铁。生铁也可铸造器物。“复以生铁再三销拍,为熟铁。以生熟相杂和,用作器械锋刃者,为钢铁也。”[30]万历《大明会典》载,嘉靖万历年间,四川布政司向朝廷供土贡中有熟铁20505斤1两折银缴纳,余下熟铁本色,“俱送南京丁库交纳”[31]。
(五)采煤
明代,人们对煤炭的性质和用途有了进一步了解。李时珍说:“昔人不用,故识之者少,今则人以代薪炊爨,锻炼铁石,大为民利。”[32]四川采煤也发展起来,并且代柴薪以为民用。嘉靖《马湖府志》记载一个故事:过去,人们炊饭煮羹皆用柴薪,家家户户日月相继砍伐柴山草木,柴草生长不继,于是人们逐渐用煤。锻炼铁石用煤,炊煮用煤,煤价腾贵,百姓生活遇到了困难。在这种境况下,“郡守唐公以为民忧。曰:煤可以行。于是乃遣人访求之。嘉靖乙酉(1525)三月报新滩有煤者,遂命驾往,登山设祭,以畚锸穴,其地煤脉甚盛,公大喜。是岁五月,又于老鸦山黄皮溪亦得煤矿,如新滩溪者,下令听民自取。又制炉灶之式于府城东西门外,使民法之。自是煤火盛行,无复有难薪之患矣”[33]。此故事说明,明代四川采煤,政府多许民营;政府倡导煤作新燃料以为民便;在煤矿产区,人们皆普遍使用了煤炭。“畚锸穴,其地煤脉甚盛”,这是明代煤矿井的写照。当时,煤炭始行,挖采之煤均较浅,“土人皆凿山为穴,横入十余丈取之”[34]。挖地三尺见煤,易采易运;横入十余丈,难掘或煤脉断,即弃之,再另寻他处矿脉。这是民间采煤的普遍现象。
(六)天然气与石油
四川的天然气资源丰富,而且开发与利用早。“蜀中盐井,始于李冰”。蜀人在凿盐井时发现了天然气,古代称之火井。明人谈迁《枣林杂俎》载:“临邛县火井,夜时光映上照。民欲取其火,先以家火投之,顷许如雷声,火焰出,通耀数十里。以竹筒盛其光藏之,可拽行终日不灭。井有二水,取井火煮之,一斛水得五斗盐。家火煮之,得无尽也。”[35]可见天然气火力强,比柴薪煮盐省而功效好。
明人杨慎《升庵外集》卷4载:“火井在蜀之临邛,今嘉定、犍为有之。其泉皆油,热之燃,人取为灯烛。正德中方出。古人博物亦未及此也。”杨升庵将火井和石油井混为一事,以为井底是油,井口为其气。火井汉代已有,而石油被人们发现在宋代,四川人发现石油,使用石油,可能如杨升庵说,在明正德年间之后。四川的石油发现和石油井凿成,也是开盐井的附产物。明曹学佺《蜀中广记》卷66载:“国朝正德末年,嘉州开盐井,偶得油水,可以照夜,其光加倍;沃之以水,则焰弥甚,扑之以灰则灭。作硫黄气,土人呼之为黄油,亦曰硫黄油。近复开出数井,官司主之。此是石油,但出于井耳。”明人郑仲夔对嘉定州的盐井、火井、油井三者的特点与发现关系也作了记述,他说:“蜀嘉定州井通溪,其地产盐。须掘至数十丈乃见水,汲水起煮,即成白盐。或有穿得油井者,其水黑色,有气若臭,用以点灯,光亮无比。凡油畏风雨,惟此油当风雨更明。又有火井……置釜其上,可以烹饪,亦有就此井煮盐者。”四川的石油开发与利用,不仅在嘉定州,在眉州、青神、井研、洪雅、犍为等县亦有。那里的人们,“居人用以燃灯,官长夜行则以竹筒贮而燃之。一筒可行数里,价减常油之半,光明无异”[36]。
此外,万历年间朱孟震的《游宦余谈》、张瀚的《松窗梦语》还记录了潼川云台山东5里(今三台县郪江镇)的一处火井[37]。朱孟震说:“火自井出,周围有灶数十。居民各以竹刳其中,引火至灶,锅滚而竹不燃。观者不敢近井,盖井火时一喷,辄及数丈。不用时,以物盖之;用时去盖投火,少许即腾腾焰上至井。”[38]张瀚也说:“土人用竹筒引火煎盐,一井可供十余锅。筒不焦,而所通盐水辍沸,此理之难解者。”[39]自贡《李氏族谱》还以家谱的形式,证实在明代万历中,该李氏先祖李汉应,其产业有“火井坡山田一分,及火井载课一口”,留给后嗣管业。种种资料表明,明代四川的天然气开采和利用十分普遍,也具有较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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