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民之赋役,为一国理财之本。未入中原前的蒙古人,因皆为游牧之民,“不待桑而衣,不待耕而食”,从业单一,地区不大,其政权的财赋取得方式也较简单。入主中原,君临天下,统治的对象主要是农业居民,地域广袤,东西南北的经济状况差距大,人口众多,民族错杂,从业亦各异,元帝国欲创一套新王朝的赋役制度,实为蒙古人、色目人的难事。于是,采取了一个“大率以唐为法”的简单办法:北方,原金朝统治地区,“曰丁税、曰地税,此仿唐之租庸调也”;南方,原南宋统治地区,“曰秋粮,曰夏税,此仿唐之两税也”[1]。唐朝的租庸调以丁为主要征收单位,两税法以户、地为征收对象。其二者,均以征收土地的税粮和人丁的服差役为主要内容。元代田赋征收称税粮、差役称科差,其具体施行时间和地区,前后都有数额的许多变化。
四川在赋役征收上,原属南宋统治之区,故税粮仍按江南地区的征收方式征收夏税秋粮。江南的夏税秋粮与北方的税粮不同,北方的税粮包括丁税和地税,而南方的秋粮则专指土地税。南方的地税,每亩三升,交纳时间,初限十月,中限十一月,末限十二月,即年底之前必须缴纳完毕。否则,初犯笞四十,再犯杖八十。
成宗元贞二年(1296),始定征江南夏税制度。夏税输木棉、布、绢、丝、绵等物。其数额以纳粮之多寡为等差,粮一石,缴纳钞三贯、二贯、一贯,或一贯五百文、一贯七百文。有的地方官为其简化,不计粮之多寡,按户计,每户纳一贯二钱,称之为“门摊”。四川如何具体实施未见明确记载,只有四川全省税粮数116574石,全国行省中,仅多于甘肃和辽阳,占全国12114708石的0.96%,仅此比例,足见元代四川的耕地面积和农业生产状况均不如宋朝,宋元战争的创伤并未得到完全恢复。
税粮的征收,在三限时内,“富户输远仓,下户输近仓,郡县各差正官一员部之,每石带纳鼠耗三升,分例四升。凡粮到仓,以时收受,出给朱钱”[2]。倘若远仓不愿送者,每石折纳轻赍钞二两。泰定年间,又随征助役钱,即民户有田一顷以上者,于所输税外,每顷量以出助役之田,其收以里正掌握,作为助充役之费。
元代的官田,许民佃耕输租。凡官田,不征夏税。四川的军屯田,民田不少,元世祖时规定:“军站户地四顷以上,依例输租。”[3]赵世延任四川行省平章政事,在重庆路立屯田,物色江津、巴县闲田783顷,谪军1200人垦之,岁收粟11700石。这类军屯也当“依例输租”。还有一类“在官之田,许民佃种输租”。这是指四川地僻西陲,地方官多随意处置官田的租额,其租也多不入国库,而作为地方官禄秩的补充。潼川府尹朶儿赤,“以官旷地给民,视秩分亩,而薄其税”[4]。这种情况,不属于国家赋税征收,但它是从税粮征收实施中衍生出来的。后来,有的地方官府为了增加俸禄,往往多利用荒闲之地的地租收入作为官吏职田的补充。王守诚任四川廉访使,“州县官多取职田者”,共有14人。为了革除此弊,他建议“仕于蜀者,地僻路远,奉给之薄,何以自养。请以户绝及屯田之荒者,召人耕种,收其入以增禄秩”。按规定,这类召人佃种荒闲之地,从第三年开始输税。后来又放宽优惠,从第四年开始纳税。(www.xing528.com)
元代的科差是徭役,主要由民户负担,医户、猎户也服役,军、站、僧、道、儒等户不服役,徭役以赋税形式征收。初规定,以丝料、包银缴纳,即每二户出一斤丝输于官,五户出一斤丝输于所辖单位。汉民纳包银六两。元世祖定天下后,规定每户输官丝一斤六两四钱,包银四两;五户丝者,官丝一斤,五户丝六两四钱,包银四两。后来,又有一些增省。丝料限八月,包银、俸钞限九月为定纳期限。至于科差在四川是否也实行过二户丝、五户丝、包银征收,未见史料记载。
民户丁壮为官府服徭役,名目繁多,如征调民户“转粟饷军”,当地方武装“乡兵”、“义士军”,缴纳土特产等等。其中,以转运军用粮秣为最苦。元朝征讨罗氏鬼国、缅国、吐蕃、八百媳妇等国家和地区,皆从四川转饷,四川成千上万民伕应役,路途遥远,山水艰险,日晒雨淋,昼夜兼程,死者十之七八。皇帝、诸王喜欢鱼鹰,于是每年派人来成都索取“鸬鹚”(鱼鹰,俗称水老鸹),致使成都市民骚然不安[5]。每年四川、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进呈马骡1000匹、狗100只,其管押人员一路上索要饮食份例,甚至“非礼乱行拷打”,给百姓造成的骚扰也是苦不堪言的。
土特产,为天地自然之利,郡县山川之产。矿产林木兽禽,民取之为生活之资,国责民而取之为课程。元朝初无课程,因土人呈献,后定每岁向民所征定额之物和商税,名曰岁课。向全国所征岁课之物:金、银、铜、铁、铅、珍珠、朱砂、碧玉、矾、硝磺等等。据《元史·食货志》记载,向四川征收的岁课有金、盐、酒、醋、漆、商税。其数额,以天历年间为计:金课麸金7两2钱;盐课28910引,计钞86730锭;酒课7590锭20两;醋课616锭12两8钱;漆课,广元路111锭25两8钱;商税16676锭4两8钱。岁课是民间赋役的额外负担,常给百姓带来困难。元贞元年(1295),由于采金人反对,罢除了四川的金课。
岁课,每岁有定额。此外,还因事务和某地出产而增额外之课,其项目有:历日、契本、河泊、山场、窑冶、房产、门摊、池塘、蒲苇、煤炭、漆、磁、鱼、柴、竹、姜、白药、羊皮、乳牛等等。向四川征收额外课,有明确记载的是广元路的漆。全国漆课总计为112锭26两,而广元路所征之数为全国的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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