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东南土家族聚居区在行政区划上原属于四川省黔江地区的酉阳、秀山、黔江、彭水和石柱5个自治县,1997年川渝分治后,属于重庆直辖市管辖。
四川地区的土家族与湘鄂西、黔东北的土家族一样,源远流长,历史悠久。早在秦汉时期,生活在川东南的土家族先民和当地其他少数民族一起,被称为“武陵蛮”“巴郡南郡蛮”。两晋和隋唐之际,称之为“武陵酉溪蛮”或“酉阳蛮”。元代名曰“九溪十八洞蛮”,明、清称为“土蛮”,民国时期始称为“土家”[45]。
随着唐代羁縻府州政策的实施,给土家族先民在这一地区的统一聚居造就了条件。元朝在此基础上创立了土司制,进一步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的控制。明朝又进一步完善了土司制,把土司制与卫所制结合起来,从而使土司制发展到鼎盛阶段。位于川东南的土家族也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进入了其发展历程中的全盛时代。
元朝经营川东南早在至元十二年(1275)就已经开始了。至元二十年(1283)六月,四川行省参政曲里吉思率军讨平“九溪十八洞”,“以其酋长赴阕,定其地立州县,听顺元路宣慰司节制”[46]。宋时的酉阳州,元属怀德府。其地自南宋以下,基本处在本地土著的控制之下,有“九溪十八洞蛮”之称。就在这一年,置绍庆府于彭水。此后,川东南各土著势力相继置为土司,均隶重庆府。至元二十八年(1291),立沿边溪洞宣慰使司,以播州等处管军万户杨汉英为绍庆、珍州、南平等处沿边宣慰使,川东南又改属湖广行省,以便进行特殊有效的治理。
元朝末年,红巾起义遍地而起,群雄割地自立。徐寿辉所领导的天完红巾军活动于长江中上游的两湖、川东诸地,攻城略地,使得元朝在这一地区的统治摇摇欲坠。湘鄂川黔的土家族土司地区正处于徐寿辉红巾军活动的范围之内,为了牵制、抵御和削弱天完红巾军的攻势和活动空间,元朝对土家族土司采取笼络政策,加大了政治上官品职衔赏赐的力度,而这就为土家族土司势力的增长乃至坐大提供了契机。
于是,川东南的各土司无不利用这一大好机会,跃跃欲试,力求在乱世中壮大自己的实力。道光《补辑石柱厅志·土司志》记载“元末九溪十八洞乘乱不靖”,就是当时形势的写照。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酉阳土司升格为宣慰使司,并入朝进贡。石柱土司也乘机扩充实力,并取得良好的结果。据石柱《马氏家乘》记载,石柱全境户口为十三族,旧无城郭,仅有峒寨。元末“令十三族皆得立寨栅,具徒卒,无事尽力农亩,有警则各寨并起,以听指挥。凡境内高峰绝岭,星罗棋布,皆各族屯兵边所……不数年,庶富为川东冠。忠路、酉阳、唐岩、沙溪等司,皆推石柱为司长,音问不绝”[47]。
明玉珍据蜀时期,川东南地处大夏政权的腹心地带,因而对土家族土司特别重视。明玉珍将酉阳宣慰司改为沿边溪峒宣慰司,其所管辖的范围含义更大,其笼络之意甚明。酉阳土司在大夏政权末期备受重用,不惜派遣土兵协助镇守夔关,与当时气势正甚的明军相抗衡,说明元末明初的酉阳已是实力相当强大的土司,其所拥有的土兵数量一定不少,战斗力一定很强。
土家族土司弃元归明,始于朱元璋大败陈友谅之后。《明史·湖广土司传》载:“及太祖歼友谅于鄱阳,进克武昌,湖南诸郡望风归附,元时所置宣慰、安抚、长官之属,皆先后迎降。”[48]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川东南的土家族这才纷纷归降于明朝。
南宋以前,川东南土家族先民聚族而居,寨自为俗,不相君长。有的从事农业生产,有的过着渔猎生活。据《宋史》记载,南平的“渝州蛮”,其地西南接昆明哥蛮,大小播州部族数十。治平中有“熟夷”李光吉、梁秀等三族据其地。各有众数千家,间以威势胁诱汉户,没入土田,往往投充客户,谓之纳身,税赋皆里胥代偿。这一地区仍为龙蕃、方蕃、张蕃、石蕃、罗蕃这“五姓蕃”所控制,“诸蕃部族数十,独五姓最著。程氏、韦氏,比附五姓,号西南七蕃”[49]。在宋代,中央王朝基本维持“五姓蕃五岁一贡”的制度,五姓蕃境内的土民,采取佃种的方式向土官贡赋、当差、服役。(www.xing528.com)
在酉阳州(今重庆市酉阳县)的辖境内,由于其地广袤700里,地当思南之要冲,接荆湘之边境,山溪阻深,自古以来号称难治。元末冉氏世守本州,明玉珍据此设沿边溪洞军民宣慰司。洪武初,冉氏纳土归附,升为酉阳宣抚司,令冉氏子孙世袭。永乐中,改隶重庆府,建立学校,俾染华习。其所属之民“分三种:曰仡佬,曰冉家,曰南客。暖则捕猎。山岭寒则散处崖穴。借贷以刻木为信契,婚姻则累世为亲。编户十三里,其属有九溪十八洞蛮”[50]。
图5-17 五溪蛮人像(采自《三才图会》)
石耶长官司(今重庆市秀山县西南),其所属之民,“织斑布以为衣,佩长刀而捕猎。编户二里”。石耶人呼石版为“巴贯”。因为巴贯治南一里有巴贯山,此山多版石。又二里有石崖,土人呼为“密那厓”[51]。
平茶长官司(今重庆市秀山县西),觐贡赋税大略与酉阳同。编户三里。“所属有五种夷,言语侏离,性好捕猎。火坑焙谷,野麻缉布,巫祷治病,歌唱送殡,号为南客”,“地多秀山,耸插翠云者矣。其人骁勇善战”[52]。
邑梅长官司(今重庆市秀山县南),其所属之民“语异蛮音,衣穿斑布。用木浪槽为臼而舂稻粱,沥苦篙水代盐而鲊宿肉。婚姻以牛只为等,疾病以巫祝为医。竞私斗,昧公义,虽有勇敢,徒以偕乱,然不能禁筸苗之蚕食也”。治东三里有黄牛山,相传土官杨四舟高殿,始自乌罗过此,“见土地膏腴,宜耕稼。因喜椎黄牛以享众故名。司南八里有韭山,昔人遗韭于山巅,因繁衍生韭,长丈余,四时皆有土民采食之”[53]。
石柱宣慰司(今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宋施州地,其东即夜郎故地。“古来夷夏分界,入贡之门户”,“编户三里,其民悍而好斗,兵马称强。间有所调遣,辄踊跃趋赴”。《舆地纪胜》云:“施之地虽杂夷落,犹近华风。故乡音则蛮夷、巴汉言语相混。其山冈沙石,不通牛犁。唯伐木烧畲以种五谷。隆冬可单,盛夏可裌。”宋景定中,蛮酋大虫马什用同宋将向士壁率师大败元兵,继平九溪洞夷,授镇国上将军,领铜牌铁印石柱安抚大使,世守其土。元改石柱军民府,后升安抚使司,改升石柱宣慰使司。明玉珍据此时,为先纳牌印,授石柱安抚司。明洪武七年(1374)归附,安抚使马克用出降。次年升石柱宣抚,管辖土民,世袭其职,隶重庆府[54]。
永乐以后,土司制度进入全盛时期,土家族土司的活动日益频繁,达到了有史以来的高潮。与以往历史相比,这个时期在土家族土司的活动中,不再以消极性的反叛、扩张、仇杀等为主线,为朝廷出力、为“皇明”尽忠职守,成为这一时期土家族土司活动的主题[55]。
这一时期,土家族的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粮食作物除小米、大麦、黄豆等旱地作物外,在地势低平、水源条件较好的地方,已开垦水田种植水稻。耕牛和铁农具已广泛用于农业生产中。畜牧业方面,饲养猪、羊等家畜已较为普遍。民间工艺如纺织、刺绣和编织等家庭手工业也发展迅速,达到了较高的水平。此外,还出现了一些从事冶炼的手工业者,专门从事小规模的采煤、炼铁,并达到一定的规模[5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