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戍制是历代封建王朝为维护其统治而推行的一项重要的军事制度。元代的镇戍系统主要形成于征服南宋以后。在此之前,蒙古军队连年征战不息,“所获城邑,即委而去之,未尝置兵戍守”[20]。征服南宋、统一全国以后,蒙古统治者面临着如何把临时占领转变为长期统治的问题。在这种情势下,部署长期性的镇戍军队便成为当务之急。
忽必烈为维护其统治,决定将军队分别部署在全国各地,长期驻防,由此形成元代的镇戍制度。忽必烈所设计的镇戍原则是:边疆要害地区,由宗王领兵镇守;以河洛、山东为中心的腹里地区,主要由蒙古军、探马赤军屯防;淮河、长江以南,主要由汉军和新附军镇戍。今西部地区的四川和陕西两行省,被视为要害地区,因而先后设置由中央枢密院直接管辖的蒙古军都万户府:一个是设在成都的四川蒙古军都万户府,另一个是设在凤翔的陕西蒙古军都万户府。被任命为驻四川蒙古军都万户府的都万户,是蒙古征蜀宿将世家出身的也速答儿,另一员征蜀名将拜延八都鲁曾任四川蒙古副都万户府。
在四川境内除了蒙古军都万户府外,可考的还有13万户府。其名称如下:(1)成都等路万户府;(2)保宁万户府;(3)叙州等处万户府;(4)重庆五路守镇万户府;(5)夔路万户府;(6)嘉定万户府;(7)顺庆等处万户府;(8)广安等处万户府;(9)河东陕西等路万户府;(10)兴元金州等处万户府;(11)随路八都万户府;(12)旧附等军万户府;(13)炮手万户府[21]。
根据元朝典章,元朝枢密院“军官品级”规定:上万户府统军7000人以上,中万户府5000人以上,下万户府3000人以上。每万户府设达鲁花赤一员,副万户一员。万户秩从三品,副万户从四品;每万户之下设千户所(统军300~700人),以及百户(上千户设百户二员,500名军设百户一员)[22]。1941年成都在拆除西门城墙时,发现《成都万户府记》残碑两块,现藏四川省博物馆。残碑斗合后,正文的上下文尚可接合,碑阴的文字不全。由于碑的下部尚缺三分之一,全文不可通读,仅从残存文字可以推测当时成都万户府的设置情况。
碑文中的“后至元”纪年,在元顺帝至元元年至至元六年(1335~1340)之间;“蜀省平章光禄大夫图绵公”题名,当为其时担任四川平章的刘脱欢。碑文中载有成都万户府的军官题名:“达鲁花赤怀远将军”,据《元史·百官志》,怀远将军秩从三品,表明此人当为该成都万户府的最高长官。碑阴还载有成都万户府所属千户级别,有上千户二人、中千户一人、下千户五人;百户有“韩下千户所”所属的“下百户杨文富进义”,据《元史·百官志》进义副尉秩从八品。碑文还提及成都万户府镇抚机构的官员有“蒙古镇抚僧忠翊”以及“汉儿镇抚杨禧忠翊”,据《元史·百官志》,忠翊校尉秩正七品。这一记载证实,一般万户府设有镇抚二人,其中“蒙古人一员,汉儿一员”。
碑文还记载,万户府衙的设置情况是:设有“正堂”,“正堂之西”建有“义勇武安王祠”,由三间房组成。按“义勇武安王”是元朝皇帝对三国名将关羽的封号。宋代以前,默默无闻了800多年的关羽被宋徽宗追封为“宗惠公”“义勇武安王”,元文宗又将其追封为“显灵义勇武安英济王”。碑文中还提到“治不忘乱,安不王危”;“又能崇墉峻宇……□(望)之而知畏”[23]。这些话流露出元朝统治阶级培修万户府的真实用意,在于镇抚威慑。
在元代镇戍系统中,成都是省会城市,是四川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四川蒙古军都万户府和行枢密院的治地,是全省驻军的首脑和指挥机构所在地,自然是戍守的重点。地位仅次于成都的重庆、嘉定,以及保宁、叙州、夔府、顺庆等重要城市,也是设防驻军的重地。还有一些重要的驿路水道,因关系四川与外地的交通安全,也在派兵戍守之列。例如,蒙古征蜀名将速哥,在平蜀之后,担任四川南道宣慰使,兼水军万户,奉命“镇重庆、夔、施、黔、忠、万、云、涪、泸等州”[24],其职责就在于维系泸州以下的水上命脉的畅通与安全。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边关险寨,因军事战略地位重要,更是戍守的重点。至元十五年(1278),四川宣告基本平定,安西王相府针对当时全川的局势,提出了一个戍守计划:鉴于四川抗元城邑山寨洞穴还有83处,其中就有渠州礼义城(今渠县渠江镇东北汇西乡洪溪村)等33处,因此,这些地方均在川东,“宜以兵镇守,余悉撤毁”[25]。后来,合州钓鱼山寨、渠州礼义城等城寨,均在戍守之列。为了控御川东的这些要地,元朝还特别设立了广安等处万户府,以便居中调度。
在川西边地方面,位于四川、云南、吐蕃结合部的碉门(今天全县西)、鱼通(即大金川下游、大渡河西岸鱼通河流域一带),以及黎、雅、建都等地,也是调兵戍守的要地。在《元史》上,经常可以见到元朝在这些地方频繁调兵布防的记录。例如,至元十六年(1279),“碉门、鱼通及黎、雅诸处民户,不奉国法,议以兵戍其地”。十七年(1280),诏他令不罕守建都,布吉歹守长河西之地,“无令迁易”。延祐四年(1317),枢密院臣议:“(碉门)系要地,不宜放还……元调四川各翼汉军一千名,镇守碉门、黎、雅,亦令一体更代。”[26]
在四川周边的要害地区,元朝还部署有诸王统领的镇戍军队。这些军队的镇戍任务,也直接或间接关系四川的安全。在云南,忽必烈先后封有云南王和梁王,统领云南境内的蒙古军和拨给的汉军,今属于四川的建昌地区就在其戍守范围之内;在陕西,由安西王节制诸军,四川行省所统之兵即受其节制;在甘肃行省,西平王奥鲁赤及其子镇西武靖王帖木儿不花统领朵思麻、朵甘思、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地的蒙古诸军等等,今四川甘孜州就属于其戍守的地盘。
今西藏和四川、青海、甘肃部分地区,元代称为吐蕃之境。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设总制院管理该地区。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为宣政院。在吐蕃地区的驻军,由宣政院管辖的三个宣慰司都元帅府掌管,其中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下辖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元帅府、松潘叠宕茂州宣抚司、吐蕃等处招讨使司等;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下辖朵甘思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亦思马儿甘万户府等;乌斯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设有乌斯藏管蒙古军都元帅一员、纳里速古鲁孙元帅二人,分别统帅当地军队。今阿坝、甘孜州就在其军队的戍守范围之内,其戍军也大多调自四川、陕西。
元代的镇戍军,由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组成,士兵主要是通过签军制度征集而来。为了便于签军制度的推行,蒙古政权逐渐将被签者的家庭从民户中分离出来,编为军户,世代皆服兵役。其中进入内地的蒙古人,绝大部分编入军籍,称为蒙古军户;漠南蒙古诸部中的一部分人,以及被编入探马赤军的其他各族军士的家庭,被编为探马赤军户;原金朝统治地区和四川、云南等地的降军,改编的地方武装和新签发的军士家庭,编为汉军军户;收编的南宋军士,亦以专籍登录,称为新附军户。(www.xing528.com)
四川不仅是蒙古军戍守的重地,也是探马赤军集中镇戍之地。探马赤军是诸部族组成的军兵,在蒙古国时期,探马赤军在攻城野战中充当先锋,战事结束后便驻扎在被征服的地区戍守。元朝灭宋后,在中原地区镇戍的探马赤军大部分被收聚到山东、河南、陕西、四川等要地屯驻。四川作为探马赤军集中镇戍的地区,有许多探马赤军将领都有过在川屯驻的经历,仅在《元史》中留下姓名、身份、事迹的就有:也速答儿、答失八都鲁、按竺迩、帖木儿(国安)、药剌罕、也罕的斤、纽林的斤、丑汉等人[27]。
元代的汉军,概指原金境汉人、契丹、女真等族组成的军兵。在四川境内,最大一支汉军驻扎在成都,由刘黑马率领。刘黑马,原济南人,大名嶷,字孟方,小字黑马,刘伯林之子。太祖时袭为万户,太宗时被列为北方汉军三万户之首。宪宗时征蜀,刘黑马率军占领成都,受命“管领新旧军民小大诸务”。世祖即位,以辅佐在四川夺权之功,兼成都路军民经略使。长子刘元振、长孙刘纬镇守潼川,五子镇守眉州[28]。元朝统一江南后,刘氏子侄历官陕西行省。但由于刘氏汉军与四川有特殊渊源关系,所以在这以后,在四川境内仍留有这支汉军出征镇戍的足迹。至今在茂县北50里叠溪海子山上的较场坝点将台,仍保存有至元三十年(1293)刘文起的题刻一通:“大元开国忠顺公玄孙刘上万户文起引兵至此。至元癸巳七月二十七日记。”[29]按刘伯林卒后,谥忠顺,故被作为刘纬嫡孙的刘文起,自称“忠顺公玄孙”。
四川是新附军的重要来源地。由于新附军是灭宋过程中由俘虏的南宋军兵所组成的部队,四川是随后投降元朝之地,所以许多投降元朝的南宋军队便被改编成了新附军。《元史》记载,至元十六年(1279),诏发探马赤军一万人,及夔府招讨张万之新附军戍斡端(今新疆和田)[30]。张万是原南宋四川制置副使、知重庆府张珏的部将,宋末奉命入夔州,联络忠、涪等州宋军。元朝平定川东时投降,当时降元的南宋蜀将有名可查者多达52人[31]。张万等宋将降元后,所部宋军即改编为新附军,然后被派往四川及外地戍守,其戍守地最远及于新疆。
图4-3 元刻本《全相五种平话》中的士兵、军官和侍卫形象(采自《中国古代服饰研究》)
元代镇戍军士,除了镇守黄河流域的蒙古军“即营以家”外,其余各地军士都是岁时更换的。至元二十年(1283)规定,两广、四川戍军“二三年一更”[32],实际上是一岁更役。由于这些军士的戍守地点皆非他们征发所自或其家庭所在的州县,所以便有管理征发士卒及军户的机构,称为“奥鲁”。这一机构的长官为奥鲁官,其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配合军前派来拣选军士的军官,在管辖的军户内,签派军士,应役从军;二是配合军前派来的军官,捕捉逃兵及逃避兵役的军士;三是向军户征集应役军士所需的鞍马、武器和盘缠等,交给军前派来的军官。奥鲁官的隶属关系不尽相同。蒙古军户和探马赤军户是由军士所属的万户、千户中设立的奥鲁军官负责管理;汉军户的管理,最初与蒙古军户和探马赤军户基本相同,后来改由行省下设的各路奥鲁总管负责管理,或由路府州县的行政长官兼诸军奥鲁职务。
1966年在苍溪县宋元山城遗址——大获城(今苍溪县陵江镇王渡乡)一字库,发现有同文同制的奥鲁官印——延祐四年(1317)八月“中书礼部”颁造的八思巴文“万州诸军奥鲁之印”两方[33]。据研究,由于在汉人地区,一般由当地达鲁花赤兼任奥鲁官,因此,这两枚奥鲁官印就是设在万州的汉军奥鲁官府的印信[34]。另从蓬州武庙的题名记中有“朝请大夫、顺庆路蓬州达鲁花赤兼本州诸军奥鲁劝农事拜都”、“中顺大夫、顺庆路蓬州达鲁花赤兼本州诸军奥鲁劝农事姚扎剌卜花”[35],由此证明在四川各地对于汉军戍军的管理是普遍推行了奥鲁制度的。
按照元朝的军制规定,“郡邑镇戍士卒,皆更相异置”。所以每年都有四川的军士戍守外地,最远的地方除上述新疆外,还有上都(今蒙古国境),以至“上都屯戍士卒,其奥鲁皆在西川”,而同样,“戍西川者,多隆兴(今河北张北县)、西京(今山西大同市)军士”,结果使得军士疲于转输,不胜其苦[36]。
元代对于内迁后从事镇戍的军户,一般实行四顷以下免交地税的政策。例如,至元二十一年(1284),“给西川蒙古军钞,使备鎧仗,耕遂宁沿江旷土以食,四顷以下者免输地税”[37]。但由于士卒戍守外省所需的费用,非四顷田土所能供给,所以多负苦劳;加之管军官、奥鲁官员非理侵渔,使镇戍军户物力衰竭,消乏者甚众。一直到了14世纪初,不断发生戍卒逃亡、军户弃业出走之事。及至元末,随着元朝军事制度的衰坏,镇戍制日趋恶化,已经到了废弃不行和有名无实的地步了。
图4-4 苍溪县宋元山城——大获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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