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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四川政区巨变:行省、路级和州县级的变化明显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亡宋之前,元朝已在北方一些地区,以及西夏、四川、云南设置行省,但政区还不稳定。元朝在消灭南宋前,已拥有四川三分之二的领土,通过一系列的军事征服行动,早就把宋朝人为制造的这种地区藩篱格局打破了。元代四川政区的巨变,不仅体现在行省一级,在行省之下的路一级建置上,也较为突出地体现出来。元代政区的变化,在州、县一级的撤并上表现得尤其显著。

元代四川政区巨变:行省、路级和州县级的变化明显

亡宋之前,元朝已在北方一些地区,以及西夏、四川、云南设置行省,但政区还不稳定。灭亡南宋后,行省制推向全国,并逐渐固定为11个行省,在西部地区则设置了甘肃、陕西、四川、云南等行省。元朝在确立行省制度的过程中,采取了各种不同的措施和步骤,其所根据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针对地区的不同情况,以不同的统治方式,将其纳入自己的有效控制范围之内。

由于内陆地区的四川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又有自然环境较好的成都平原,历史上曾经多次发生与中央政府相对峙的地方政权。宋王朝出于对政治稳定因素的考虑,在划分地方高层政区时,人为地将其划分为川峡四路,其用意在于:利用地区内部特殊自然环境和经济格局,将该区的经济重心与形胜之地划归不同的一级政区,从而达到削弱地方实力的目的。元朝在消灭南宋前,已拥有四川三分之二的领土,通过一系列的军事征服行动,早就把宋朝人为制造的这种地区藩篱格局打破了。

由于蒙古在长达半个世纪的征服四川的过程中,最先征服了与四川相邻的甘肃、陕西地区,然后以这些地区作为根据地,逐步向四川推进,直至将其纳入其统治版图之内。因此,在政区设置上必然呈现出与陕西连为一体的政治格局。

蒙古对四川行使政治统治,首先是以关中平原为依托,第一步对四川实行了半军事统治,由设在成都的都万户府代理军民政务;第二步建立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行省,将已征服的四川土地与设在京兆的原金朝划分的陕西五路合并统治;第三步在成都设立四川行省,把四川纳入中央集权的行省制的统治体系中。

在四川行省演变的过程中,行省治地经常在川、陕之间变动。在从中统元年(1260)至至元二十七年(1290)的30多年间,秦蜀行省治地曾经设在京兆(今西安)、兴元(今汉中)、利州(今广元)、成都、安西(今西安市西)以及重庆。直至至元二十七年(1290)三月,才以“成都之民苦于供给”,诏复迁至成都[1],最后稳定下来(见下表)。

表4-1 秦蜀行省治地变动表
(1260~1290)

续表

资料来源:据谭其骧《元陕西四川行省沿革考》(载《禹贡半月刊》第3卷第6期,1935年)改制。

在四川行省演变的过程中,经过一系列变动,最终形成了这样的辖区格局:历史上一直隶属于巴蜀,或与巴蜀有密切关系的一些邻境地区,到这时逐渐定型,正式从四川脱离出去,而分别隶属于邻省。例如,自先秦、秦汉三国以来,一直属于蜀境,至两宋仍属于利州东、西路管辖的陕南、陇西地区,包括陕南的兴元府、金州、洋州、大安军、沔州、天水军、凤州,以及陇西的西和州、同庆府、文州、阶州等,到元朝不再是四川的政区,而分别划归陕西行省的兴元路和巩昌便宜都总帅府管辖[2]。而至今属于四川地区管辖的建昌路(今凉山州西昌市和攀枝花市部分地区),在元代则隶属于云南行省的罗罗斯宣慰司管辖。今川西地区的雅州、黎州、茂州以及今甘孜州所辖地,在元代则属于吐蕃等处宣慰司管辖。

元代四川政区之制,大体上是“以省统路,以路统府、统州,以府、州统县。其府州有不统于路而直隶于省者,州有不统于路而统辖于府者,县有不统于府、州而统于路者”[3]。元代四川政区的巨变,不仅体现在行省一级,在行省之下的路一级建置上,也较为突出地体现出来。(www.xing528.com)

至元十六年(1279),元朝最初分川蜀为四道,以成都等路为川西道,广元等路为川北道,重庆等路为川南道,顺庆等路为川东道[4]。后来,由于回回人阿合马执掌中枢,滥设官府,四川路又由四路增设为九路。事实上,当时四川远不止九路。参照《经世大典·站赤》可以考出,在至元二十年(1283)之前,四川路府机构的名称就有:成都路、广元路、保宁府、蓬州路、顺庆路、广安路、合州路、潼川路、重庆路、涪州路、开达夔州等路、绍庆府等,共12个路府[5]。再加上至元十八年(1281)设置的叙州路、十九年(1282)设置的马湖路,全省路府一级机构的设置,总数不下14个。而当时四川民户仅12万户,所设官达250余所,所以元廷又令四川行省裁减机构。至元二十年(1283),四川行省作了大幅度调整,全省仅保留广元、成都、顺庆、重庆、夔府5个路,其余路府“悉罢之”。至元二十二年(1285),御使台臣又以四川“山谷险要,蛮夷杂处”为由,奏准设置嘉定路、叙州宣慰司。这样,在元代,四川行省基本保持在广元、成都、顺庆、重庆、夔府、嘉定、叙州7处设路。至于《元史·地理志》所列的九路、三府、三属府的建置,则是到元末才最后形成的。

元代政区的变化,在州、县一级的撤并上表现得尤其显著。由于经过长期战乱后,四川不少州县出现了“地荒民散”、“户口凋零”的情况,根据平定江南后颁定的州县标准:五万户以上者为上州,三万户以上者为中州,不及三万户者为下州;三万户之上者为上县,一万户之上者为中县,一万户之下者为下县[6];元朝相应地对州县一级行政建置作大幅度的调整。特别是在裁并四川官府的至元二十年(1283)前后,全省各地都发生了“改州换县”的现象。据《元史·地理志》统计,因地荒民少而牵涉或废或降或并或损等变动的州、县数量相当普遍:成都路变动州县19个,嘉定路6个,广元路27个,顺庆路17个,潼川路15个,重庆路14个,夔路8个。

表4-2 元初四川州县变动一览表

资料来源:据《元史》卷60《地理志》统计改制。

以上路府牵涉变动的州、县共有106个之多,而调整后四川全省的州、军、县的总数不过118个,也就是说,这一次变动调整波及的面相当广,约占现有州、县的89.8%,几乎到了无县不变的局面。

元代州、县建置变动的剧烈程度,不仅反映在数量上,更深刻地表现在内容上。据分析,许多州、县变动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地荒民散引起的。如成都府隆州(今仁寿县),“至元二十年,以此州地荒民散,并为仁寿县”。导江、青城二县,以“户少”省入灌州(今都江堰市)。简州平泉县(今简阳县西草池坝),“以地荒,竟废之”。广元路“端平后兵乱无宁岁,地荒民散者十有七年”[7]。经过调整后的州、县比例,按理应该平均每州领2.2个县,但实际上领一两个县的州甚多,许多州甚至只领一个县。而有的县甚至只领一城或一寨。如泸州原领泸川、江安、纳溪、合江四县、乐共一城及江门等八寨。至元十三年(1276)后,实际情况却是:“堡寨遂空”,惟余江安、纳溪、泸川、合江、乐共、江门。后“四处并废,惟领三县”。在这3个县中,江安县因“兵乱民散,户口凋零,更不设官,惟乐共设知城一员任之”。纳溪县“因兵乱,寨堡俱废,惟余江门,设[知]寨一员”。合江县也因“寨堡已废”,而把县城设在神臂江南岸的济民市(今合江县弥陀镇东二里黄氏坝)[8]

元代四川行省所辖路、府、州的建置情况,见下表:

表4-3 元代四川行省建置表

资料来源:据《元史》卷60《地理志》改制,所辖政区到州,州辖县省略,唯绍庆府仅领二县:为彭水黔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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