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洪武十一年(1378)朱元璋分封第一代蜀王朱椿开始,到崇祯十七年(1644)八月明末农民起义军张献忠攻破成都,末代蜀王朱至澍率妃妾投于井,蜀藩绝嗣为止,蜀藩共历十世十三王,计267年。蜀藩王为明王朝镇守西陲达两个半世纪之久,其间的嗣位之争不断,王室内部的纷争从未停息。
以下是13代蜀王的世系简表:
根据明代之制,亲王嫡长子年十岁,授金册宝,立为王世子。次嫡及庶子皆封郡王。凡王世子必以嫡长子,王年三十,正妃未有嫡子,其子止为郡王。待王与正妃五十无嫡子,始立庶长子为正世子,袭封[97]。在以上13代蜀王中,除献王出自直接分封的外,其余12王中通过嫡长子(世子)直接承袭王位的有8个,即第3、6、7、8、10、11、12、13代;其余4个王位(第2、4、5、9代)的承袭,则是因为前代绝嗣,而不得不通过补立世子的方式产生的。由于补立世子时,够资格的郡王人数众多,无论选谁,其结果都会在王室内部引起不和。于是,为争夺后嗣,实际上也就是为争夺王位,免不了要引起王室的内部倾轧。其中,以第二代蜀王绝嗣,争夺候补世子后嗣的斗争最为突出。
第二代蜀王本该朱椿世子朱悦燫承袭王位,但他却于永乐七年(1409)七月先卒。死后葬成都凤凰山。根据嫡长制的原则,朝廷便确立献王嫡孙、朱悦燫的长子靖王朱友堉为嗣。此事引起了诸郡王的不满,最终导致朱悦燫的弟弟、华阳王朱悦爠率先行动,“谋夺嫡”[98]。事情的缘由是:华阳王朱悦爠,“蜀献王庶长子,素放恣不律,不为献王所爱”。初,世子悦燫去世,悦爠“觊望为嗣”。及朝廷命悦燫子友堉为嗣,悦爠“不悦之迹益著”[99]。蜀献王发觉后,借别的过失打了他100大板,并准备将他械送朝廷。后经朱友堉力请,这才得以解脱。永乐二十一年(1423)蜀献王去世时,朱悦爠又乘蜀靖王朱友堉正在京师应天(今南京)的机会,偷窃王府国故钱币。蜀靖王回到成都后,没有追究。朱悦爠却反而诬奏朱友堉怨诽。明成祖亲自将二人诏自京师问讯,未几,成祖去世,仁宗继续进行调查。结果,仁宗察其诬,斥责朱悦爠说:“嫡庶大分,汝敢干之,诬正为邪,将无鬼神乎!”鉴于“此人行亏忠孝,心怀奸诡”,如果将其放归四川,“终将乱国”。于是,作为两全之策,随命蜀靖王朱友堉归藩成都,而将朱悦爠迁于澧州(今湖南澧县)[100]。至此,这场王室内部的风波方才平息。(www.xing528.com)
以上只是蜀王嗣位之争中有关候补世子争夺中的一幕闹剧。从明代文献中得知,靖王死后,无子,由母弟罗江王友壎嗣位,是为僖王[101]。僖王死后,由献王第五子保宁王嗣位,是为和王。其后,经过两传,即由和王传子友垓,是为定王,再由定王传子申,是为怀王。在怀王死后,又由申鈘弟申凿嗣位,是为惠王。在这几代蜀王绝嗣,另由其弟改封承袭王位的背后,推知少不了还会有类似于朱悦爠这样的“觊望为嗣”的事件发生,只是因史料乏载,今天已难知其详。
上述事件与蜀王嗣位之争直接有关,其后还不时发生一些与此事件有关的余波。如景泰三年(1452),蜀府镇国将军朱友壁奏称,他的祖父蜀献王曾经分给他王庄上的37户人家,但是,“今兄华阳王友占用不给”。此事告到朝廷,明英宗为此裁决说:“命华阳王分给之,无废亲亲之义。”[102]此处之华阳王友,即被改封在澧州的朱悦爠之子。他之所以霸占37户人家不归还,其中就牵涉到嗣位问题。成化九年(1473)华阳王朱友奏称,他的父亲是蜀献王次妃所生,为第二子。他的叔父保宁王“乃献王宫人所生,为第五子”。言外之意,蜀王王位本该由他这一支后裔承嗣。但是,现在却由保宁王的子孙袭封。保宁王袭位为蜀和王后,“享有封国之富”。而他却因父亲封在澧州,“窘乏殊甚”,为此,他提出要参与祖父蜀献王的遗产分配,要求“以献王所遗金帛、器物、内使、宫女、官校分赐于臣”。此事下到礼部议论,礼部官员以“蜀王嗣位已久,莫敢更议”为由,将此案推给明宪宗“上裁”。明宪宗最后裁决道:“蜀王承袭已定”,不可更改;但念及“华阳王之贫,量与白金济用”,其余就免谈了。其后,华阳王去世,蜀王得知后,即付与华阳王的儿子“银五百两”。但其子“以数不足”,不予接受,此事又闹到朝廷。明宪宗为此赐敕曰:“先因尔父华阳王奏分蜀献王遗资,已令蜀王量与银两,本无定数,既有五百两,亦为厚矣。岂可再索?敕至,即可领用。自宜安分受禄,图称藩府之道,毋复妄意需[索]求。有乖亲亲之谊。”[103]
蜀王嗣位之争仅仅是蜀藩宗室内部倾轧的一个缩影,至于蜀府郡王及其以下一级人员的袭封与改封,因为缺乏资料,故无法估计有多少宗室成员卷入斗争的漩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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