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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史第五卷:朱棣的军事对抗与蜀藩与朝廷的特殊关系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是在威胁一步步逼近之际,朱棣发起了针对朝廷的军事对抗行动,并取得最后胜利。正是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远在四川的蜀藩与朝廷之间形成了一种互相依存的特殊关系。恰逢此时朱椿的第三子、蜀崇宁王朱悦燇,因获咎于朱椿,逃到长沙,投奔谷王。与此同时,二者之间的馈赠与进贡也不断。在整个明代各朝,蜀藩都被朝廷树为榜样,作为“诸藩之劝”[95]。《明史》说,在明代诸王中,蜀府诸王对中央王朝是颇守法度的。

四川通史第五卷:朱棣的军事对抗与蜀藩与朝廷的特殊关系

朱元璋分封诸王时,诸王最初在封国内都享有实际的主权。但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处死功臣蓝玉的案件发生后,朱元璋开始减少和限制他们的权力和特权。这时朱元璋也许已经认识到,“诸王子可能会变得过分强大和不服管教,从而使他们有时会向皇帝权力挑战”[82]。为此,他制定了一部约束诸王子的法律——《祖训录》。根据这部精心设计的“家法”,诸王子在封国内的独立程度大大削弱了。经过多次修改的各种版本的《祖训录》,对封国藩王的权力进行了多方面的抑制。

朱元璋去世后,继位的建文帝继续执行这一套制度,并进一步考虑增强自己的权力而同时削弱诸藩王封国的权力。在建文元年(1399)一年之内,5个举足轻重的藩王:代王、周王、湘王、齐王、岷王的藩封被废除,下一个目标便是坐镇北京的燕王朱棣。正是在威胁一步步逼近之际,朱棣发起了针对朝廷的军事对抗行动,并取得最后胜利。后来这场持续了三年的内战被掩盖过去,而被称为“靖难”之役。

做了多年藩王而又以重兵登上皇帝宝座的朱棣,深知个中奥妙,唯恐其他亲王步自己的后尘,于是在取得诸王对新王朝的支持以后,他即着手对诸王分封制度进行改革,包括削减护卫军;改变洪武末年诸王节制武臣、指挥军队的格局,把军事系统指挥权转移到都司卫和边将武臣手中,听命于朝廷;重申不许诸王擅役军民吏士的禁令。其后各朝皇帝在明成祖朱棣改革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加强了对诸王的限制与防范,从而使宗室子孙逐渐沦为坐享俸禄的寄生群[83]

这样,明朝就形成了与其他王朝不同的宗藩制度。概括这个制度的要点是:分封于各省各府的皇子,“外以庄藩卫,而实无事权”。他们以“王府之尊,而居于外郡”,一切支庶蕃衍,“皆仰给县官”。既不允许他们出仕,也不准从事别的生理。自成祖之后,朝廷还对宗藩制定了一系列“厉禁”,“所以箝制之者无不至”。例如,未经批准,不得“出城省墓”,非奉特旨,不得出城游猎、不得入朝等等[84]

正是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远在四川的蜀藩与朝廷之间形成了一种互相依存的特殊关系。

图3-15 明太祖朱元璋像(故宫博物院藏)

一方面,蜀藩在政治上坚定地站在明成祖一边。

明成祖即位后,朱椿立即遣世子朱悦燫来朝。其后,朱悦燫又多次来朝。永乐三年(1405)二月,蜀王朱椿来朝,五月又进荔枝等物,受到永乐帝的嘉赏,称“贤弟报明达之资,执忠孝之义,处善循理,秉心有诚,稽古博文,好学不倦,东平河间无以过也,引睇蜀国山川邈遐,贤贤亲亲,不忘朝夕。勉自爱重,用副所怀”[85]。蜀王的这一政治立场,在其后处理其同母弟谷王朱憓“图不轨”事件上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明太祖的第19子朱憓,是朱椿同母弟,洪武二十四年(1391)就藩宣府(今河北宣化县),因宣府为古上谷地,故名谷王。当燕王起兵时,他走还京师。及燕王军队渡江时,朱憓奉命守卫金川门,因开门迎降,燕王即位后,对他进行嘉赏,并开藩于长沙。朱憓因此居功自傲,骄横跋扈,“夺民田,侵公税,杀无罪人……招匿亡命,习兵法战阵,造战舰弓弩器械”,图谋不轨,“谋于元夕献灯”,选壮士入禁中,“伺隙为变”。又以“隐语”致书蜀王,“欲结蜀为援”。蜀王致书对他加以劝诫,不听。恰逢此时朱椿的第三子、蜀崇宁王朱悦燇,因获咎于朱椿,逃到长沙,投奔谷王。谷王朱憓乘机散播舆论,诡称“往年我开金山门出建文君,今在邸中,我将为申大义,事发有日矣”[86]。朱椿获报后,密遣仪宾顾瞻“奏谷王憓谋不轨”[87]。明成祖为此嘉奖其忠诚,赐书曰:“王此举,周公安王室之心也。”[88](www.xing528.com)

另一方面,明成祖也对蜀王百般恩宠和器重。

明成祖为了嘉赏蜀藩的政治忠心,同时出于拉拢地方、镇守西陲的政治需要,称赞朱椿“处善循理,秉心有诚”,多次为蜀王世子、世孙赐名、赐婚、赐封号,表现出非同寻常的密切关系。与此同时,二者之间的馈赠与进贡也不断。永乐十六年(1418),朱椿来朝,还国时,明成祖对他赏赐有加,其赐品计有:钞六万锭、米万石。各色纻丝五百匹,纱罗各二百五十匹,胡椒三千斤,马一百零五匹,鞍二副,火者百人,其从官赐钞有差(详见下表)[89]

图3-16 明成祖朱棣像(采自《中国历代人物图像集》)

表3-7 永乐朝(1403~1424)中央朝廷与藩蜀来往关系表

资料来源:《明太宗实录》、《明仁宗实录》。

这种互相依存的关系到了明代中后期又得到进一步发展。明世宗推行礼制改革中,蜀王又一次坚定地站在皇帝一边。嘉靖二十年(1541),明世宗建太庙,蜀王一次性献黄金60斤,白金600斤[90]。嘉靖三十九年(1560),蜀康王之世子宣圻即后来嗣王位的蜀端王,以“助工”的名义,一次就奉献黄金1000两,白金1万两[91]。万历十九年(1591)蜀端王又捐资助边,平定“番寇”。万历三十二年(1604)为平定播乱,蜀端王再“捐金犒士,助饷除凶”[92]。为此,明神宗两颁《赐蜀王勅》,命四川抚按官办送花币羊酒,并赏金500两,自行建坊[93]。于是,四川抚按官就在蜀府端礼门外建了一座牌坊,上面有御赐的“宗贤懋著”四个大字[94]

在整个明代各朝,蜀藩都被朝廷树为榜样,作为“诸藩之劝”[95]。《明史》说,在明代诸王中,蜀府诸王对中央王朝是颇守法度的。“自椿以下四世七王,几百五十年,皆检饬守礼法,好学能文。孝宗恒称蜀多贤王,举献王家范为诸宗法。”[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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