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绘图过程中调用对象捕捉功能的方法非常灵活,包括选择“对象捕捉”工具栏中的相应按钮、使用对象捕捉快捷菜单、设置“草图设置”对话框以及启用自动捕捉模式等,下面分别加以介绍。
1.使用捕捉工具栏命令按钮来进行对象捕捉
打开“对象捕捉”工具栏的操作步骤是:如果在系统的工具栏区没有显示图3-3-13 所示的“对象捕捉”工具栏,选择下拉菜单【工具(T)】→【工具栏】→【AutoCAD】→【对象捕捉】命令。
在绘图过程中,当系统要求用户指定一个点时(例如选择直线命令后,系统要求指定一点作为直线的起点),可单击该工具栏中相应的特征点按钮,再把光标移到要捕捉对象上的特征点附近,系统即可捕捉到该特征点。图3-3-13 所示的“对象捕捉”工具栏各按钮的功能说明如下。
图3-3-13 “对象捕捉”工具栏
A.捕捉临时追踪点:通常与其他对象捕捉功能结合使用,用于创建一个追踪参考点,然后绕该点移动光标,即可看到追踪路径,可在某条路径上选取一点。
B.捕捉自:通常与其他对象捕捉功能结合使用,用于选取一个与捕捉点有一定偏移量的点。例如,在系统提示输入一点时,单击此按钮及“捕捉端点”按钮后,在图形中选取一个端点作为参考点,然后在命令行【_form 基点:_endp 于<偏移>:】的提示下,输入以相对极坐标表示的相对于该端点的偏移值(如@8<45),即可获得所需点。
C.捕捉到端点:可捕捉对象的端点,包括圆弧、椭圆弧、多线线段、直线线段、多段线的线段、射线的端点,以及实体及三维面边线的端点。
D.捕捉到中点:可捕捉对象的中点,包括圆弧、椭圆弧、多线、直线、多段线的线段、样条曲线、构造线的中点,以及三维实体和面域对象任意一条边线的中点。
E.捕捉到交点:可捕捉两个对象的交点,包括圆弧、圆、椭圆、椭圆弧、多线、直线、多段线、射线、样条曲线、参照线彼此间的交点,还能捕捉面域和曲面边线的交点,但却不能捕捉三维实体的边线的角点。如果是按相同的X、Y 方向的比例缩放图块,则可以捕捉图块中圆弧和圆的交点。另外,还能捕捉两个对象延伸后的交点(“延伸交点”),但是必须保证这两个对象沿着其路径延伸肯定会相交。若要使用延伸交点模式,必须明确地选择一次交点对象捕捉方式,然后单击其中的一个对象,之后系统提示选择第二个对象。单击第二个对象后,系统将立即捕捉到这两个对象延伸所得到的虚构交点。
F.捕捉到外观交点:捕捉两个对象的外观交点,这两个对象实际上在三维空间中并不相交,但在屏幕上显得相交。可以捕捉由圆弧、圆、椭圆、椭圆弧、多线、直线、多段线、射线、样条曲线或参照线构成的两个对象的外观交点。延伸的外观交点意义和操作方法与上面介绍的“延伸交点”基本相同。
G.捕捉到延长线(也叫“延伸对象捕捉”):可捕捉到沿着直线或圆弧的自然延伸线上的点。若要使用这种捕捉,须将光标暂停在某条直线或圆弧的端点片刻,系统将在光标位置添加一个小小的加号“+”,以指出该直线或圆弧被选为延伸线,然后当沿着直线或圆弧的自然延伸路径移动光标时,系统将显示延伸路径。
H.捕捉到圆心:捕捉弧对象的圆心,包括捕捉圆弧、圆、椭圆、椭圆弧或多段线弧段的圆心。
I.捕捉到象限点:可捕捉圆弧、圆、椭圆、椭圆弧或多段线弧段的象限点,象限点可以想象为将当前坐标系平移至对象圆心处时,对象与坐标系正X 轴、负X 轴、正Y 轴和负Y 轴等四个轴的交点。
J.捕捉到切点:捕捉对象上的切点。在绘制一个图元时,利用此功能,可使要绘制的图元与另一个图元相切。当选择圆弧、圆或多段线弧段作为相切直线的起点时,系统将自动启用延伸相切捕捉模式。
注意:延伸相切捕捉模式不可用于椭圆或样条曲线。
K.捕捉到垂足:捕捉两个相垂直对象的交点。当将圆弧、圆、多线、直线、多段线、参照线或三维实体边线作为绘制垂线的第一个捕捉点的参照时,系统将自动启用延伸垂足捕捉模式。(www.xing528.com)
L.捕捉到平行线:用于创建与现有直线段平行的直线段(包括直线或多段线线段)。使用该功能寸,可先绘制一条直线A,在绘制要与直线A 平行的另直线B 时,先指定直线B 的第个点,然后单击该捕捉按钮,接着将鼠标光标暂停在现有的直线A 上片刻,系统便在直线A上显示平行线符号,在光标处显示“平行”提示,绕着直线B 的第一点转动皮筋线,当转到与直线A 平行方向时,系统显示临时的平行线路径,在平行线路径上某点处单击以指定直线B 的第二点。
M.捕捉到插入点:捕捉属性、形、块或文本对象的插入点。
N.捕捉到节点:可捕捉点对象,此功能对于捕捉用DIVIDE 和MEASURE 命令插入的点对象特别有用。
O.捕捉到最近点:捕捉在一个对象上离光标最近的点。
P.无捕捉:不使用任何对象捕捉模式,即暂时关闭对象捕捉模式。
Q.对象捕捉设置:单击该按钮,系统弹出“草图设置”对话框。
2.使用捕捉快捷菜单命令来进行对象捕捉
在绘图时,当系统要求用户指定一个点时,可按Shift 键(或Ctrl 键)并同时在绘图区右击,系统弹出对象捕捉快捷菜单。在该菜单上选择需要的捕捉命令,再把光标移到要捕捉对象的特征点附近,即可以选取现有对象上的所需特征点。
在对象捕捉快捷菜单中,除【两点之间的中点(T)】、【点过滤器(T)】与【三维对象捕捉(3)】子命令外,其他各项都与“对象捕捉”工具栏中的各种捕捉按钮相对应。
3.使用捕捉字符命令来进行对象捕捉
在绘图时,当系统要求用户指定一个点时,叶输入所需的捕捉命令的字符,再把光标移到要捕捉对象的特征点附近,即可以选取现有对象上的所需特征点。各种捕捉命令参见表3-3-1。
表3-3-1 捕捉命令字符列表
4.使用自动捕捉功能来进行对象捕捉
在绘图过程中,如果每当需要在对象上选取特征点时,都要先选择该特征点的捕捉命令,这会使工作效率大大降低。为此,AutoCAD 系统提供了对象捕捉的动模式。
要设置对象自动捕捉模式,可选择下拉菜单【工具(T)】→【绘图设置(F)…】命令,在弹出的“草图设置”对话框的【对象捕捉】选项卡中,选中所需要的捕捉类型复选框,然后选中【确定】复选框,单击对话框的【确定】按钮即可。如果要退出对象捕捉的自动模式,可单击屏幕下部状态栏中的按钮(或者按F3 键)使其关闭,或者按Ctrl+F 键也能使按钮关闭。
设置自动捕捉模式后,当系统要求用户指定一个点时,把光标放在某对象上,系统便会自动捕捉到该对象上符合条件的特征点,并显示出相应的标记,如果光标在特征点处多停留一段时间,还会显示该特征点的提示,这样用户在选点之前,只需先预览特征点的提示,然后再确认就可以了。
上面介绍了四种捕捉方法,其中前三种方法(即使用捕捉工具栏命令按钮、使用捕捉快捷菜单命令和使用捕捉命令字符)为覆盖捕捉模式(一般可称为手动捕捉),其根本特点是一次捕捉有效;最后一种方法(即自动捕捉)为运行捕捉模式,其根本特点是系统始终处于所设置的捕捉运行状态,直到关闭它们为止。自动捕捉固然方便,但如果对象捕捉处的特征点太多,也会造成不便,此时就必须采用手动捕捉的方法捕捉到所要的特征点。在3.3.3 节中将对此进行进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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