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感作为一种重要的情感品质,是维系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最基本的情感纽带。社会责任感对人们的责任行为具有重要的激发、鼓舞和评价功能,其发生发展有一个持续的过程是建立在生命早期基础性情感的基础上的。正如上文所述,在生命早期,联系感、依恋感和归属感这些基础性情感在“联结—回应”方面发展得比较好,就为责任感、认同感、主体感和自我效能感等情感奠定了早发性的基础,对于这一点,脑科学和神经科学是有研究的。依恋的相关研究表明,依恋是经历的结果,而不是孩子天生的一种特征。依恋感能够在情绪调节、思维产生,以及与他人的情感联结上形成高度灵活的适应能力。如果自我理解所需要的神经机制发展受限,那么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的能力就会受到限制,同时与他人的精神世界产生联结的可能性也会非常低。如果在母婴应答关系中,或是在学校师生应答关系中,没有建立健康的依恋关系,儿童不但会将正当地表达情感的需求错误地减少,还有可能形成感情缺乏人格,会对日后社会适应性构成严重障碍。
因此,个体生命情绪情感在其中受到来自环境的影响方面不是被动的、自然的过程,而是一个主动的价值文化筛选过程。这也是人脑在进化和生长过程中的一个必经之路。个体情感品质在动态平衡中、在生命历程中丰富情感自身的饱满度,增加情感发育韧性和协调性。这就需要我们积极关注,适切回应,强化正向情绪情感的联结,为以后类似或者与此相关的其他情绪、情感生长的机理性做基础保障,促进情感基调的孕育,保障情感的健康发展。
具体到大学生群体而言,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发生在生命早期基础性情感的基础上,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他律性质的责任感和自律性质的责任感。皮亚杰认为,儿童责任感最早期的形式实际上是他律性质,受外界支配,要求尊重规则的词句而不是它的精神,对行为的评价不是激起行为的动机而是行为严格符合现有的规则。自律性质的责任感是主体的自觉自愿,是出于“内心法则”,主体能够支配自己的行为,从而产生一种主体的胜任感和自我效能感,觉得自己有价值,从而不断追求自我实现;履行自己的责任并圆满完成任务之后会有一种满足感,在没有完成时会有一种内疚感。这种由人们的内疚和羞愧而形成的道德羞耻感,虽然是一种负性情感,但是这种负性情感是责任乃至道德的核心,也是社会责任感乃至社会评价维持的根本。正是由于荣誉感、耻辱感等责任情感的长期持存,使在责任联想中才能较好地调动责任经验。荣誉感和愉快感、羞耻感和沮丧感等责任情感的长期持存使得人们更容易认识到责任关系中“应当之责的必然”以产生“应该做”的责任意识,对人们社会责任感的接受、认同、内化等生成机制具有驱动或抑制的作用,扮演着“枢纽”和“契机”的角色,是形成责任行为的关键环节。
大学生是生理、心理发展较成熟完善的群体,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渐趋稳定又活跃的时期,他们在自我认知、自我体验和自我评价上较为理性客观,表现在大学生对自我与社会的关系上逐渐形成了基本的认知和反思能力,这个阶段对应着埃里克森提出的“建立个人同一感和承担社会义务”的两个相互衔接过程。[11]具体来说,大学低年级学生,多是处在建立个人同一感阶段,突出特点是他们在学习知识和社会交往的实践中,逐渐形成自己观察与思考世界的方法,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和判断力,并注意与社会和他人的协调以形成个人同一感。在这种个人同一感形成的过程中,知晓、认同和践行社会共识的规范要求,则是大学生避免同一性混乱的重要环节。社会责任感是大学生道德内化和外化的必然要求。作为较高年级的大学生,他们处于“承担社会义务阶段”,即对家庭、社会、合作者等的义务具有了明确的意识,能够主动担负起不同社会关系中的角色责任,不仅要担负起作为社会公民的社会责任感,还要担负起作为高知群体对社会责任率先垂范的引领责任。从个体道德发展的阶段来看,大学生的道德经过幼儿期、儿童期、少年期的道德社会化,已渐成为从“服从习俗角色的道德”到“自我认可的道德原则的道德”。尽管大学生的自我意识能力逐渐增强,自我体验发展水平趋于稳定,自我评价发展水平及自我反省能力随年级而逐步提高,但因受制于社会阅历和社会实践不够丰富,大学生“主体我与客体我”“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之间的矛盾不断凸显并加剧,大学生对社会责任感的认知和践行容易出现不尽统一的状态。(www.xing528.com)
即便是这样,总的来看,大学生群体已经基本具备了他律和自律的统一,能够自觉履行约束他的公正合理的规范并将这种规范做个体化理解,“瑾乎其外以养乎其内”。一个人越是自觉尊重社会的规范,承担社会他律的要求,严格自制,他的主体性就越强,他的自律程度就越高。任何一个人都是在把自己限制于规范的要求中,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一个人越是按照规范的要求,承担起对自然、他人和社会的责任,就越是显示出个人的主体性、主动性和自律能力。相反,一个不能承担社会责任、不能自制的人,正是缺乏主体性和自律能力的人。对于此,当代的大学生有一定的理解和认同,但前提必须是这种规范是公正、合理的。
无论是自律还是他律,通过实证调查(见表3-33)我们发现,在总体社会责任感上,归属感、自我效能感、主体感是影响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主要因素。这三种情感分别涉及个体与环境、个体与他者、个体与自我的关系联结以及在联结中的情感体验。具体到在微观层面上(见表3-34),影响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主要因素是归属感、差序格局、主体感,这涉及个体在与家庭、他者关系建立过程中的信任及自我悦纳;在中观层面上(见表3-35),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归属感、主体感、政治认同(社群主义),这涉及个体在与集体及相关社会机构关系建立过程中的认同与归属;在宏观层面上(见表3-36),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归属感、自我效能感、政治认同(社群主义),这涉及大学生在与国家、全人类关系建立过程中的认同。如果我们的社会责任教育能够遵循大学生的情感特点,重点培养大学生的归属感、自我效能感和主体感,那将有助于社会责任的逐步逐层展开。此外,影响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许多人口变量都与情感有一定的关系。例如,在社会责任感水平上,“男女有别”特点明显(见表3-12),即男女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存在明显差异,且男生高于女生,但女生在家庭责任感和对他人的责任感水平上高于男生,这与男女情感发展的独特性有关,男性侧重社会性情感,而女性侧重家庭的情感。再如,社会责任感的“非独生子女优势”明显(见表3-14),从情感角度而言,这与非独生子女早期的情感发育密切相关,非独生子女在生命早期就体验到了与其他兄弟姐妹相处的责任感,并慢慢成熟且逐步向外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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