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现有四个超采区,米泉市、奇台县、哈密市和吐鲁番市。上述四个市(县)中米泉市为严重超采区,其余三个市(县)为一般超采区。自治区除上述四个市(县)超采外,尚有乌鲁木齐市区及乌鲁木齐河下游灌区,阜康市三工河流域、石河子市及克拉玛依市部分地区都有超采现象,但就全市或流域尚不属超采,详见表20-3。
表20-3 新疆地下水超采区调查表
下面对四个超采市(县)的情况分述如下。
1.米泉市
米泉市隶属昌吉回族自治州,该县地处冲积平原,无独立水系,属乌鲁木齐河流域下游。由于乌鲁木齐河整顿,已无常年地表径流,该市仅有数条季节性洪水沟为其引用。
经该次校核计算,该市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0950万m3/a,1993年地下水开采量为20290万m3,开采系数为K=1.85。从多年动态资料分析,超采范围达54%,10余年累计下降值已达到4.86m,下降漏斗面积138.4km2,其开采现状超出补给量,属严重超采区。因为该市补给量中的回归量占较大的比重,水的重复利用率又高,加之部分上游废弃水灌溉(补给入渗未计),虽然超采幅度很大,但潜水位下降趋势并不很大,年下降幅度与该区一般超采区基本接近。
2.奇台县 (www.xing528.com)
奇台县隶属于昌吉州,经本次校核、计算,可开采量为24536万m3/a,1993年地下水开采已达25471万m3,稍超出可开采量,超采系数K=1.04,属一般超采区。全县规划区内有27个单元,超采的有20个单元,其中严重超采单元为14个,严重超采区面积为836.5km2,占规划面积的49.4%;一般超采区面积为361km2,未超采区面积为495km2。全县超采范围有两片,其一是以县城为中心的漏斗区,漏斗中心降深已达6m以上;另一漏斗位于坎儿孜乡、110团与齐台县农场相邻处,漏斗中心地下水位下降达7.3m。县级规划中,对严重超采单元重新进行资源量的校核,并已采取限制开采的措施。
3.哈密市
哈密市位于新疆东部,为天山山系内的山间盆地,是典型的干旱区,主要由山间融雪水及降水形成的中、小河流(大部分为间歇性小河),出山口后即渗入地下补给地下水,因此,哈密盆地地下水资源较为丰富,经本次校核、计算,其可开采量为50000万m3/a,1993年机电井开采量为40989万m3,平原泉水10706万m3,坎儿井为6303万m3,合计为57998万m3,已超出可开采量,超采系数K=1.16,属一般超采区。哈密市由于连年大量开采地下水,在东起骆驼圈子,西至柳树泉农场,312国道以北2~4km、以南6km范围内形成地下水下降漏斗区,漏斗中心水位降深累计已达12.0m,下降速率年均为0.3m,漏斗区面积约为1106km2。
哈密市随着经济发展,机电井的大量开采有增无减,势必影响现已利用的平原泉水及坎儿井水量,但总开采量仍呈增加趋势,开采强度已近极限,需作局部调整,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4.吐鲁番市
吐鲁番市为著名的火洲,是典型的干旱区。全盆地降水稀少,仅靠山区中小河流及开采地下水维持全市工农业及居民生活用水,经校核计算,吐鲁番市地下水可开采量为30208万m3/a,1993年机电井开采量为10756万m3,平原泉水12009万m3,坎儿井15700万m3,三项合计为38465万m3,已超出可开采量,开采系数K=1.27,但未超出补给量,可认为是一般超采区。经地下水动态资料分析,吐鲁番市潜水位下降速率每年为0.34m,累计下降已达8.10m左右。年动态规律是5~10月为开采期,水位最低;3~4月为水位恢复期,水位最高,年变幅为1.21~1.7m。
本次研究认为哈密和吐鲁番两市,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高,不宜再增加开采量,并应加大调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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